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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海大学的内部治理与利益相关者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5-26 共12575字

  第二章 里海大学的内部治理与利益相关者
  
  为了实现大学提供卓越教育机会的使命,里海大学通过清晰的组织结构、规范的制度,以及有效的运行机制和非制度的文化传统支持和治理大学内外部事务。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分析,西方大学的内部治理主要涉及董事会、校长、行政人员、教师和学生这些直接的、核心的利益相关者。本章通过对里海大学内部组织成员角色、权责和运行机制的解析,结合学者访谈,探讨董事会、校长及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如何参与里海大学的内部治理。

  一、董事会参与里海大学的内部治理
  
  (一)董事会的人员构成
  
  美国大学在世界高等教育中处于领先地位,在促进美国大学发展的因素当中,董事会制度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1伯顿·克拉克认为,大学董事会的决策机制是美国教育体制区别于其他国家体制的一个基本方面。2董事会奠定了美国大学治理结构的基石。美国大学的内部决策机制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哈佛大学为典型代表的“双会制”,包括监事会和董事会,两会的成员除校长外,一般全部来自校外,监事会负责管辖财务及管理学院事务,董事会主要负责制定规章和任命校长。另一种是以耶鲁大学为典型代表的“单一董事会制”,其成员除校长外,几乎也都由校外人士担任。3目前里海大学就采取这类单一董事会制度。

  董事会是里海大学的最高决策与审议机构,董事会受托处理学校的所有事务。最早的里海大学的宪章赋予了董事会管理、指导和治理大学的权力,首批董事会成员由10人组成。经长期发展,董事会规模有所扩大,现行的章程规定,董事会的成员人数在18-42人之间,其中包括董事会当然成员校长。具体而言,董事会的规模和人员构成情况见表1:【1】


  
  里海大学董事会由企业董事1、指定董事、校友董事、名誉董事和当然董事校长组成,年龄限制在73岁以内,董事成员主要是来自于校外的成功企业家或专家,代表了各行各业的公众利益,他们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谋划学校的运行管理,代表大学作出一切与之相关的经济方面的决定。除校长之外,里海大学的普通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没有董事席位。教师和学生能否占有董事席位或至少作为无投票权的董事代表,曾在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引起过探讨,教师和学生应成为董事会成员的拥护者认为这是加强治理民主化的举措。但是,也有学者认为师生不应作为大学董事代表,原因有二点。

  其一,教师如果参与董事会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限制问题的讨论,例如:对系主任工作的评价。其二,学生则因为阅历不足难以在重大决策事务中作出明智的判定。基于此,教师和学生代表并不一定要直接享有董事决策权,而是通过间接方式参与决策过程或在大学治理中的其他方面享有决策权。总之,里海大学董事会人选的类型保证了一定程度上的民主和闻度的决策集中。

  (二)董事会成员的权责
  
  里海大学董事会依法保障其成员充分享有决策权力,但他们并不是拥有大学事务的全部权力,他们主要是通过制定大学的日常教育、财务等政策或规划,监督审议大学事务的进展与完成情况,行政和学术事务的执行是委任校长管理的。董事会成员的具体权责包括:⑴明确大学的使命和目标,并定期评估大学使命和目标的实现情况;⑵为了大学目标的实现,制定全局性的短期、长期发展规划;⑶制定、审核、批准与里海大学使命相符的教育计划及其有重大变化的事项;⑷制定有关聘任、晋升、任期、解聘教员的标准和程序,并对终身教职和正教授的晋升进行审议和批复;⑶任命大学校长,决定校长任期,为他提供指导,并基于大学的目标和计划对校长工作做出评价,确定校长合理的薪资待遇;(6)在校长和教员建议的基础上授予学位,在校长和教务委员会建议的基础上授予荣誉学位;(7)监督和批准大学预算,并为大学的筹资计划、捐赠基金和投资管理制定指导方针;⑶授权购买、管理和销售大学的土地、建筑物和大型设备;(9)批准建设新的大楼和旧建筑物大幅度翻修的工作;(10)建立、废止和审查大学附属机构的运作;(11)授权以大学动产或不动产作为抵押的借贷行为;(13授权大学行政官员或代理人接受捐赠人送里海大学的礼物或遗赠;(13)出席董事会会议,并积极参与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活动;(14)制定大学的筹款目标与计划,参与大学规划以争取更多的资源支持;(15)配合校长积极倡导学校的公共政策,并与校长和其他责任方共同础商须董事会决策的有关事项;等等。

  董事会是为里海大学整体的运行与长远发展服务的,并坚持以学校的教育使命为中心开展工作。

  (三)董事会的结构和运行
  
  里海大学董事会的结构可以从行政官员职位设置和组织结构两方面来探讨。从职位的结构来看,包括董事会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总监和助理。其中,秘书、助理秘书、财务总监及财务助理可以不必是董事会成员。企业董事才有被推选为董事会主席的资格,且一般由具有很高权威和社会地位的人士担任。董事会主席的任期为5年,副主席任期与主席一致,其他董事会官员的任期由董事会选举委任时确定。董事会主席是董事会的核心人物,对内要与校长建立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有效支持校长工作,对外要向校友和公众阐释学校的教育理念,领导董事会争取更多的资源。里海大学对董事会行政官员的权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安排见表2.从里海大学董事会组织的结构来看,下设了九个常务委员会和若干小组委员会,委员会的创设和持续都由董事会集体裁定。常务委员会包括:执行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学术事务委员会、学生事务委员会、发展委员会、规划与筹建委员会和公共事务委员会,委员会的组成和主要职能情况如表3所示。各委员会必须按照章程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并完成董事会委派的临时事务,相关事务处理情况、建议和推荐材料都需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呈交报告。若获得执行委员会的批准,各委员会还可根据学校事务的实际需要组建各类功能的小组委员会,如:薪酬小组委员会、投资小组委员会、全球事务小组委员会等。一般而言,里海大学通过董事会的定期会议以及各委员会集体会议讨论、商榷进行决策。定期的董事年度会议于每年5月举行,其他会议可以由董事会主席于任意时间发起并召开,但是必须提前向3名企业董事发出请求,并说明幵会目的,至少提前3天通知其他董事会议的相关情况。董事会的决策议案由校长或各委员会提交,按照决策程序,经充分讨论,最终投票决定。讨论期间,不管成员是否具备投票权,大家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提出异议,但投票决定时,只有具备投票权的人员有投票资格,投票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董事会成员、大学行政管理官员广泛参与到委员会当中,保障了大学事务决策与执行的紧密沟通。各委员会的权责明晰,保障了大学教育和发展事务的高效运行及内部监控。具体的日常教学和行政工作则通过校长管理来实行。

  二、校长及行政管理人员参与里海大学的内部治理
  
  (一)校长的遴选、职责和权力运行
  
  校长是美国大学中重要的权力主体,校长职务历经演变成为一个复杂多重的角色。

  随着多元化巨型大学时代的到来,克拉克·克尔提出大学的校长必须集多种角色于一身,他被期望是学生的朋友,教师的同事,校友的好友,校董事会的好行政管理者,对公众的好演说家,对基金会和联邦部门的机敏议价者,对捐赠人有说服力的外交家等等,然而,没有任何校长能够做到这一切。不论是领导者、教育家、创造者、寻求共识者,还是筹款人、外交家,校长首先应是一位见识广博的调解人。1校长要协调大学内外部的所有事务,要理解董事、教师、学生等人的需求,积极调和他们的关系。

  里海大学的董事会有权直接任命校长及任期,当校长换届或职位空缺时,执行委员会按照严格的程序组织遴选校长,他们在全球范围内寻找这位既认同里海文化,又符合里海校长标准的人。

  校长是董事会领导下直接管理学校的代理人,是大学教育事务和行政事务的总负责人。里海大学对校长的权责有详细的规定:⑴负责监督大学的所有事务,适时向董事会报告,以确保董事在会议决策时充分了解情况,校长有权聘任教师或任命行政管理人员,同时须向董事会报告;⑵校长有权代表大学出席所有活动、签署经董事会或执行委员会批准的文件,校长有权分配行政管理人员执行上述文件,督促他们采取有效行动,必要时参照章程的一般规则办事;⑶校长应保证大学行政事务的贯彻执行,确保管理人员遵守利益冲突政策(这份政策独立于章程并适用于大学董事会成员和所有教职员工);(4)校长与主管财务和行政的副校长须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具体事项:资产和负债,包括年度财政总结报告日期前的大学信托基金状况,以及财年内的资产变化和分配情况,大学年度收入、收益及开支情况,以及大学持有的所有信托基金的相关数据;(5)校长是董事会下设所有委员会的当然成员,无投票权,但可以直接参与决策过程。

  我们可以看出,校长是大学最高行政长官,在日常事务管理方面拥有很大的权力。

  特别是校长对于高级行政管理人员聘任的选择权,非常有利于管理决策的执行,提高执行的效率。此外,校长涉及了大量的校外事务,筹款和争取学生资源也是校长实际工作中的重要职责。

  里海大学校长、副校长的权力,都有明确规定与要求来保障权力的实施。校长可以决定聘任副手、助理,上报董事会,一般没什么问题都会通过。这样的做法是有好处的,行政上应该讲究上下级分明。整个管理团队,我选择的人,对我负责,我选择谁我说了算,这才能保证效率。如果我要选助手,谁能力强我选谁,这种时候讲公平的话并没什么好的,跟我配合好工作才算好。就像美国选举总统和组建内阁,总统换届,其他人也要换的。校长下面有常务副校长、教务长来管理具体行政或学术事务,校长还有一个重要职责是外来宾客的接待联络,主要是争取资源。因为他们学校经费来源一半是学费,另外20-30%需要积极筹资,像捐赠基金等。所以,校长对于捐赠是很重视的,争取学生资源是他重要的职责之一。(C教师的访谈,2014年7月18日)
  
  (二)行政管理人员的设置和权责运行
  
  里海大学在行政管理方面采取的是“科层制”的管理模式,强调行政权力集中和办事效率,行政管理支持学术事务,行政人员服务于教学和科研。里海大学校长职务之下设置多名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包括分管学校各类别事务的副校长、教务长及副教务长,以及秘书、顾问和内部审计主管。他们由校长和执行委员会协商任命,直接对校长负责,并须完成董事会委派的任务。就主要职责而言,主管财务和行政事务副校长是大学财务和行政事务总监,必须向董事会和校长报告大学的财务状况,须向校长提交关于大学年度收入、收益及开支的情况,以及大学持有信托基金的相关报告,还须监督大学行政人员工作状态及行政机构的运行情况。在校长缺席期间,学术事务由教务长和学术事务副校长代替完成职责,其他事务由董事会的执行委员会委派教务长或副校长完成。教务长、学术事务副校长必须监督大学的所有学术事务,指导院长、教师和其他学术人员的工作,还须向董事会提交关于终身教职的授予和教师晋升正教授方面的意见。此外,主管其他事务的副校长都有相关明确的职责,大家各司其职。校长和副校长等高级行政人员在主管各类校内事务方面的权力都是通过正式的制度(包括大学章程和行政管理规范)得以保障的,另外,他们个人的权威和影响力也是权力实行的重要影响因素。

  值得一提的是,除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外,学校还根据实际需要聘用大量的全职或兼职行政职员,他们对学校日常工作的有序运行功不可没,他们基本是服务性质的,协助教师工作,促进学校发展,提高学校声誉。如:秘书在里海大学行政管理中承担了相当多的责任,是内部行政管理中的重要角色,在访谈时,有一位教师特别谈到里海大学的秘书负责制增强了行政办事的效率。

  行政等级观念非常明显。他们校级或院级领导下面都聘有秘书,秘书对谁负责,向谁汇报心里很清楚。里海大学的秘书制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行政秘书,一种是业务秘书。举个例子,院长下面设行政秘书,你们如果想见院长的话,先要由秘书安排,集中约见的时间。还有一种业务秘书,他们不一定是专职的,不像我们一旦聘任就是专职的。业务秘书可以由两类人员担任,一类是教师兼任,属于教师的服务职能,比如:科研秘书、外事秘书、教务秘书,兼任此类秘书职务配有一定报酬。另外一类是外聘part time性质的,例如,系里有一个大的课题,或教授组成的研究小组,需要聘1到2个秘书,聘任之后,秘书只对教授负责,其他人员不能指挥他们做事,他们可以帮教授安排博士生报道、筹备年度学术会议等,这些琐事不需要教授亲自来管,这样大部分的服务工作由秘书来分担,他们是跟着课题组走的。学校聘就由学校出钱,教授自己聘就由课题组出钱,项目一结束,聘用期就结束了。里海大学的秘书负责制是很灵活的,秘书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质非常强,做事很认真、高效。(A教师的访谈,2014年6月27日)
  
  三、教师参与里海大学的内部治理
  
  (一)教师的聘任和职责
  
  教师是大学发展的首要资源,他们不断地为知识的创造、传承和应用做出贡献,师资力量的强弱决定了大学发展的前途和命运。里海大学和所有其他优秀的大学一样,致力于聘任获得国际认可的杰出的学者,促使他们“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教师既是学者,忠实的公民,又是未来里海大学的领导者。里海大学对于教职人员的聘任和职责有明确的原则。

  里海大学教师的全职聘任按照讲师,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四个级别适情而定。

  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攻读最终学位或同等专业认证的人员可以被聘任为讲师,但获得最终学位或者同等专业认证的人不得被聘任为讲师,讲师必须在最初聘任的三年内被提拔为助理教授的职级,否则第四年不能再续聘。对于已经拿到最终学位或者拥有同等专业认证的人员可以被聘任为助理教授,副教授或教授。

  里海大学教师的职责主要分为教学、研宄与服务三方面,学校对于教师在这三方面的表现均有很髙的期望。在教学方面,里海大学要求教师认真高效地完成教学工作,在不同年级的课程中提供优秀的教学(包括从低年级服务或调查课程到本科专业和研究生课程)。教师的教学贡献不论是在院系还是在多学科交叉的项目方面都值得肯定,都是有价值的。学校还希望教师为学生提供独立的学习经历,包括本科生阶段的研宄和研究生阶段的研究。教师所授课程的内容应是前沿的,教学应积极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分析和沟通技巧。一名成功的教师须全面地演示与主题相关的知识,使难以理解的概念让学生容易接受,应该对整堂课有充分的准备,激励学生,在课堂外合适的时间里教师应与学生平易相处。一名成功的教师,在教学活动其他方面的特点还包括开发新课程(有时是在教师的专业领域以外),为课程的调整与开发作出贡献,为当前院系或跨学科的项目服务,开发新的项目。此外,在各学院任职的教师还有一项重要的职责,就是对候选教员的教学质量(可以结合候选教员定期自评的教学档案、学生评教和系主任评价)做出明智的评审,对教学改进提供支持和服务。

  在研究方面,里海大学要求教师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学术水准能够得到国内或国际同行的认可。教师应该是非常杰出的学者,需要有持续性高质量的学术成果。学术成果和活动包括严谨的学术出版物、专着、研讨会、演讲、百科全书词条和未发表的手稿等。当然,学术成果也不止于传统的出版物,可以是媒体,包括广播、电影、视频和万维网。这些都有利于教师在工作中与学术机构或同行建立持久和密切的关系。同行对于学术成果质量的评议非常重要。里海大学认为跨学科的贡献和合作研究同样很有价值。教师参与的合作研究可以归为他们合作中的个人贡献来考量。此外,教师应凭靠突出的学术成果和能力积极地争取外部研宄资金的支持。

  在服务方面,根据里海大学和专业组织的需要,教师须为学校职能部门、学院或相关专业机构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服务不仅在于质量,数量同样重要。更加广泛地服务于社区也会与教师的教学、科研等贡献度相关联。在各种各样的服务活动中,为本科生和研宄生做咨询是很重要的一项活动,因为它直接与大学生的教育相关,高质量的咨询不仅有利于学生理解大学和学院的要求,还有助于他们进行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实现里海大学的学术目标。服务虽然常常与学术事务发生重叠,但它仍然是教师个人独特和重要贡献的反映。访谈中,我们的教师认为将服务职能列入教师的任职要求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简单谈一下大学对教师的要求。我们现在强调教学和科研,在美国,在里海大学,除了教学、科研之外,还强调服务。比如当院长就属于服务工作,院长只是一个临时管理岗位,不是做官的意思,不当院长就回去当教授了。像我们这边办公室里的办事人员很多,如办公室主任,教学工作负责人,思政负责人等等。他们那边研究生的招生、教务或科研管理是分配给老师来做的,作为老师,你的一部分工作必须是社会服务性质的。

  这种服务不是一个狭义范围的概念,外延性很广。什么意思·就是说,你的工作职责,跟你签工作合同的时候就明确了,教学、科研和服务。教学占40%,科研40%,服务20%,当然根据学科不同也有不一样,一般而言,这是你的工作任务与职责。服务狭义和广义的区别还在于,服务不光是本校、校内,论学识的话,还有你的学术地位。我们说一所学校很房害,是看学校有多少院士,牛人,而不是说学校有多少万学生,有多少教师人数,这不是衡量名校的指标。他这个服务的广义就是说如果你很历害,你可以在校外学术团体里面兼任职务,你可以组织国际会议,当客座教授,都算是你的服务,他不是一定要求你在学院或系里面做行政管理方面的事情。我们这边老师如果做服务工作,就仿佛自己在做额外的工作,不应该是这样的,里海大学把所有这些都统称为服务,服务是教师的基本职责。(A教师的访谈,2014年6月27日)里海大学对教师有严格的任职要求,教学、科研与服务三大职责的基本规定很好地体现了学校对于高质量教育的追求。于此同时,学校赋予教师充分的权力,一般而言,教师以个体或教授会集体组织的形式行使学术自治的权力。

  (二)教师权力的运行
  
  教师权力的大小在高等教育的发展中不断变化,权力最高表现是在早期的巴黎大学,在美国,或迟或早,教师都取得了部分事务的权力。教师作为利益相关者参与大学治理,决策、咨询建议和监督权力主要集中于学术事务,“强调互相尊重,共享目标和允许个体表达。关键在鼓励教师参与者和行政领导者之间建立关系,维持学校传承知识的能力。” 为什么教师理应享有这些权力·对比其他利益相关者,教师的优势在于拥有广博的学术知识,熟悉教学规律。具体说来,教师最清楚什么是高深学问,他们最有资格决定开设哪些课程,课程如何讲授;教师最清楚谁有资格学习高深学问,谁己掌握学问并应获得学位;教师比其他任何人更清楚谁有资格成为教授,等等。2在现代西方大学中,这些显而易见的事实和学术自由的传统保障了教师享有独立性、学术自治性和他们自主从事教学和研究活动的权力。3通常教学、课程形式、研宄、公共服务的决定大多是在正式治理体系以外做出的,根据教师总的观点以常规方式处理,这种潜在的基础结构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教学、研究与服务原本就是大学内部生活的主要形态。

  教师对于学术事务的决策权力可以从学术管理结构来探讨,教师对学术事务的咨询建议及监督权力可以从校级学术事务委员会(Academic Afairs Committees)、教师委员会(Faculty Committees)、院级各类学术事务委员会及教师会议(Faculty Meeting)的议事权责来分析。

  从学术管理结构来看,里海大学教务长领导下的学术事务管理职位设置非常明确(见图5)。教务长是学术事务的首席执行官,是真正意义上的校园管理者,他们每曰和师生接触,领导学术决策,5教务长是推动学校学术事务发展的权力中心。教务长聘用秘书和行政总管负责服务事项,并直接领导主管科研\研宄生教育、国际事务、学术多样性、制度研宄、招生事务、教员事务、学术事务等的副教务长。里海大学实行大学院制,教务长是学校和各学院之间最直接沟通的桥梁人物,各学院院长直接对教务长负责,由于里海大学的管理重心在学院一级,所以院长的决策权力非常大。

  像里海大学,董事会和校长把任务明确后,整个资源都分配下去了,权力给到了学院,你如果担任院长的话,实际责任和权力是很大的,资源在院长手里,甚至包括给员工提薪水。当然也不是院长单独说了算,他们工作完成得怎么样,应不应该涨薪水,由教授会来定,不是系主任也不是人事处来决策这个事情,人事处是执行部门,不是决策机构,所以涨薪水是教授会或学院薪酬委员会集体讨论协商再交院长决定的。(A教师的访谈,2014年6月27日)【2】

  
  从教师集体议事的权责来看,教师并不是直接行使决策权,而是通过咨询建议和监督来进行集体决策。里海大学校一级设有学术事务委员会、教师委员会,各院一级设有课程委员会、招生委员会、终身教职委员会、遴选委员会,晋升和任期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教职工人事委员会等,并通过定期的校级和院级教师会议进行具体学术事务的讨论和处理,实行事项的决策。在里海大学教师集体决策过程中,具备投票权的教师包括助理教授、副教授或教授和从事教学和研宄的全职学术事务的教师,此外,作为教师身份具备投票权的人员还包括校长、教务长、学术事务副校长和各学院院长。教师参与决策的事项内容非常广泛,涵盖了学术事务的所有领域,包括全职教师的聘任,系主任和管理者的任命,终身教职晋升的人选,教师任职与晋升考核,学位要求,课程设置,学术政策制定,教师薪酬标准,各类委员会成员的遴选等等。

  里海大学以系为单位经常各开教授会议(facultymeeting),有关系里事务决策、教学课程内容修订、课程安排、学生违纪处理等事情都在会议中讨论,教师充分发表意见后,举手表决,非常民主。据了解,学校的重要事件也都召开校一级的faculty meeting,行政管理人员与教授会成员保持沟通,教师有质疑相关事务做得好与否的权力,如对院长和系主任的人事任命,教师有权质疑。这种会议在里海大学经常召开,议案只有集体表决通过后才生效。(C教师的访谈,2014年7月18日)一般而言,关于学术事务集体议事的决策意见是自下而上反馈的,教师报告系主任,系主任呈报院长,院长上报教务长,教务长又对校长负责。教师集体决策的事务董事会审核时基本都可以通过,董事会几乎不干预学术事务。就教师个体而言,任何一个教师都可以因为受到不公待遇而直接向校长提出上诉。若上诉没有被接受,那么校长需要为此向相关委员会作出一份书面的解释,由委员会向董事会上诉。

  总的说来,里海大学的学术氛围极具包容性,教师在学术事务上享有广泛的决策权,充分体现了学术自由,教授治学的理念。在这一理念下,教师权责分明,民主决策,集体参与议事及监督,有效地保证了学校高质量教学、研究和服务社会使命的实行。

  四、学生参与里海大学的内部治理
  
  (一)学生参与治理的缘由
  
  在西方国家,学生参与大学治理和决策的历史久远。在博洛尼亚大学,学生曾经一度拥有管理大学的所有权力。在美国,杰斐逊最早于19世纪二十年代试行了一种学生自治制度,学生得到了相当大的权力,但后来遭到教师的抵制。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伴随“威斯康辛理念”美国掀起过大学自治会的浪潮,学生因而在课外活动方面发掘了自己的权力。1之后,不同的大学赋予学生各式各样的权力,学生以参与的形式成为大学内部治理的权力代表之一。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在《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与行动世界宣言》中提出:“应把学生视为高等教育关注的焦点和主要力量之一,应当在现有的制度范围内通过适当的组织结构,让学生参与教育革新(包括课程和教学法的改革)和决策”.学生是大学发展最显着的影响和被影响人,学生参与是以间接的方式介入大学的决策过程,是一种权力的分享。参与权是学生作为大学核心利益相关者的重要体现,既能为大学治理注入新的活力,又能体现大学决策的民主化,经过学生充分参与的决策事项执行效果更好。

  里海大学鼓励学生自我管理和主动参与学校事务管理,在学校生活中赋予他们广泛的自由度和选择权,学校如此做的深层动因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从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来看,里海大学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认为教育的真正价值是学生和同伴在大学里的交流以及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对话。里海大学努力营造“大家庭,小社会”的学习与生活氛围,力图在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学生与管理者之间,甚至学生与周边社区之间建立密切的关系,以“大家庭”观念强化大家追求高质量教育的目标,互相激励,共同发展。同时学校要求教师有效引导,学生充分参与,通过理解、配合与协作使学校管理更为顺利,实现为学生提供卓越教育机会的大学使命。从教育成本分担来看,里海大学是一所私立大学,运行的费用主要依靠学校自身筹资,学费在里海大学年度资金收入中占50%左右,是里海大学主要的经费来源,因而他们对学生重视程度极高。通过高水平的教学与研究,特别是髙质量的服务,为学生提供独特、愉快的学习体验,争取优质学生资源,吸引一代又一代的学生。

  (二)学生权力的运行
  
  具体而言,学生的权力常常以学生个体和学生组织两种载体和途径来运行。就个体而言,学生权力主要体现在学习的自我管理上,是教师引导下的自主学习。里海大学给予学生专业选择的自由度非常大,学习方式灵活且多样化。但这并不等同于“散养”的教育模式,里海大学主要通过有效的导师制和学分制相关联,引导学生行使权力。导师不仅指导学生的学习,还指导学生的生活,针对学生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师生之间建立了亲厚的关系。学分制主要以选课为核心,教师指导为辅助,通过绩点和学分,综合衡量学生学习的质和量。1在面对专业方向与未来规划方面,学生并不能算成熟的个体,他们是需要教师正确引导的,导师制、学分制及具体实施的管理条例从制度上保证了学生获得高质量的教育,保障了学生权力的行使。

  初入学时里海大学学生就配有导师,一个导师不能指导太多学生。学生还没上课,就有导师和学生交流学习生活上的事情。他们指导学生选修专业,选修自由度非常大,没有那么多必修课。我们这边太多的必修课,选修不多,另外还有英语、政治、数学必须要完成,专业课又多,没工夫上更多的选修课,所以名义上是可以选修的学分制,但没多大选修空间。这并不是说我们没课可以选,而是固定得太死了,什么原因?我们是分专业招生的,人家是按大类招生,他们的选课有非常大的空间,学生不是特别了解这么多的选课,怎么办呢?所以里海大学就安排导师引导学生选课。我们这边学生入学后基本上按照课表来做就可以了。就选课这一点中国模式好还是美国模式好,我觉得还是美国模式好,人是有变化的,不要束缚学生的发展。他们学分制是真正的选修,文理科可以互选,导师制是真正的引导,是要给学生的学习出谋划策的,要了解学生特长爱好指导学生选课,为他们的专业发展提供建议。(A教师的访谈,2014年6月27日)此外,里海大学关注每一位学生参与课外活动的权力。学校营造充满活力和丰富的学习生活环境,学生通过参与课外活动获得自身独特和愉快的校园生活体验。如图6所示,根据里海大学2013年最新的统计情况,里海大学学生参与课外活动的机率非常高。全校96%旳学生参与了各式各类的课外活动,其中,校园艺术、文化活动最吸引学生,其次是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多样性文化活动。此外,还有部分学生选择参与校内的运动娱乐、宗教活动或政治活动。【3】

  
  学生有权出席关于学生处分的听证会。在美国,关于学生管理的法规制度非常完善,高校的校纪校规涉及学生事务的各个方面,校方允许什么,禁止什么,如何处理违规者等都有明文规定。这使学生对自己行使参与共同治理的范围、内容、程度等十分明确。

  依据同行评议原则,美国对于学生的处分决定是由以学生代表为主的纪律委员会作出的。

  尽管公立、私立高校给予学生程序保护的依据不同,但普遍要求学生在学校处分做出前,享有正当程序的权利,即校纪律委员会要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组成人员包括听证人员(除行政人员外,包括相当比例的教师和学生代表)、学生原告和学生被告以及各自的咨询人、证人等,经辩论、商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如果当事人对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美国学生申诉制度也是比较健全的。

  就学生组织而言,学校设有正式的组织机构和非正式的学生社团。正式的组织包括校一级的学生事务委员会(Student Affairs Committee)、学生评议会(The Student Senate)和研究生评议会(Graduate Student Senate),以及院一级的学生生活委员会(Student LifeCommittee)等。学生可以通过这些机构将学术事务、学生需求和重要事项反应给学校,学校也可以通过该组织传达学校的重大决策。它们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作为相关利益代表参与学校内部治理的重要体现。同时,里海大学以非正式组织的形式给学生提供大量的活动空间,机会繁多的参与机会,鼓励学生探索自己的兴趣。学生社团组织内容和形式丰富多彩,涉及学生俱乐部、主题式社区群、领导力发展组织、社区服务团队、兄弟会、姐妹会、艺术社、田径社和国际事务联盟。例如,里海全球联盟(Lehigh University Global Union)是里海大学最大和最活跃的学生组织之一,由美国学生、国际学生以及行政管理人员共同发起组建,其中包括50个以上的学生俱乐部和学生联盟,目的在于扩大学生国际化视野,增强学生的全球意识和文化理解。该组织由负责学校国际推广事务的行政管理人员担任主管,并通过学生推选的主席、秘书和副主席组织相关事务,行政教职人员与学生骨干经常交流与联系,管理教师还会为学生提供一些赞助,举办国际教育、文化和社会问题的活动。

  总之,学校给予学生组织大力支持,教师充分相信学生,学生有自行管理的意识,因而学生能够很好地分享参与治理的权力。学生参与大学治理,一方面,活跃了大学的学生管理体制,大学能够为学生提供切实需求的教学与服务,另一方面,丰富了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的经历,也是锻炼学生综合能力的有效途径,从而更好地实现现代大学多样化育人的责任。

  五、本章小结
  
  有学者提出,美国大学拥有成熟的治理理论与实践经验,共同治理成为美国高等教育推向全球的一种极有价值的理念1.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分析,很明显,里海大学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是董事会、校长及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在内部治理中,里海大学呈现了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特点。董事会依法行使决策和监管大学事务的权力。

  董事会定下里海大学基础和长期的发展目标,董事会成员并不参与大学日常事务的运作,不干涉学术行为,只是负责监督这所大学运行是否坚守教育信念和原则,遵守大学宗旨和目标,并致力于满足当今或未来社会的需求和人类的利益,同时满足学生的需要。校长及副校长的行政权力相当集中,在董事会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贵制,执行董事会决策,整合教学、科研和服务事务,为里海的教师和学生创设优越的的学习和生活氛围,提升里海大学的声誉。教师是知识的拥有者,在学术自由和教授治学的传统下,当然享有学术自治的权力,权力的运行主要表现在教师个体的咨询和建议,以及教师集体的监督和协商决策上。除了当然享有的权力之外,教师在选举管理者和学校教育政策等方面也有充分的话语权。学生同样是里海大学最核心的利益群体之一,里海大学鼓励学生参与大学的内部治理,学生的权力主要包括学校管理事务的参与权以及在校学习和生活的自我管理权。学生的积极参与给大学治理增添了新的活动和动力,同时有益于教育目标的实现。总之,教师和学生分享大学内部治理的权力,搭建大学内部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治理的制度构架,是学术民主、决策民主的重要体现,是提升学术品质的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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