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管理学论文 > 公共管理论文

网络治理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基本策略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7-02-23 共14629字

  第五章 网络治理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基本策略

  要解决当前的网络文化安全问题,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网络文化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的各项职能,健全网络文化安全监管体制,完善网络文化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高素质的网络文化安全人才管理队伍,提高网络文化安全技术,借鉴国外在网络文化安全治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在维护好网络文化安全的良性发展的同时,利用网络文化安全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进行占领,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加强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网络宣传,完善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机制,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流地位。

  第一节 发挥政府在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中的主导作用。

  一、建立健全网络文化安全监管体制。

  当前网络文化飞速发展,导致网络文化管理的复杂化、舆论的国际化、网络文化形式的多样化,这些都要求政府要放弃以往传统的管理观念和体制,顺应网络文化的变化发展,正视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创新网络文化安全的管理观念,依据我国当前网络文化安全的发展现状,制定相应的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网络文化安全监管体制,就要完善网络文化安全治理领导管理体制。依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网络文化安全的治理力度,明确各政府部门的分工职责,整合重复交叉的政府管理范围,完善网络文化安全管理的领导体制,提高网络文化安全管理效率,确保网络文化安全的良性发展。

  建立健全网络文化安全监管体制,就要有完善的网络文化安全管理法规进行支撑。完善的网络文化安全法律法规,可以明确管理政府在各个互联网领域内的管理范畴,针对各个领域内发生的网络文化安全问题,能够准确迅速的进行处理和判断,对打击网络犯罪等网络文化安全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和保障。

  建立健全网络文化安全监管体制,就要有专业的网络文化安全管理队伍。网络文化安全的管理离不开专业化高素质的人才,人才是解决网络文化安全问题,保证网络文化安全良性持续运行的根本保障。

  建立健全网络文化安全监管体制,不仅要重视政府的主导地位,同时也要重视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可以更好的辅助政府对网路文化安全的管理,减轻政府在网络文化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负担,弥补政府在网络文化安全管理中的不足,更好的反馈网络文化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建立健全网络文化安全监管体制,就要注重网络文化安全技术的开发。网络文化安全的提高,首先就要依赖技术手段。"技术在防范网络文化的偏向问题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政府应当加大网络文化安全技术的开发,从根本上预防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出现,抵御西方敌对势力的消极文化渗透和意识形态侵蚀。

  二、创新政府网络文化安全监管方式。

  政府要对网络文化安全进行合理全面的监管,就要抛弃传统陈旧的管理理念,顺应网络文化发展潮流,创新网络文化安全监管方式。政府应当将网络文化的规章覆盖到各个互联网领域,如基础资源管理、国家安全、电子商务、网络犯罪、未成年人上网保护、个人隐私、知识产权保护、垃圾邮件等。而针对不同的互联网领域,政府还可以根据各个领域的特点特征来细分出相应的监管体系。我国政府可以借鉴西方国家在此方面的管理经验,以美国的未成年人上网保护为例。美国自 1996 年以来,国会先后通过了《通信内容端正法》、《儿童在线保护法》和《儿童互联网保护法》等法律,对色情网站加以限制。根据《儿童互联网保护法》,美国公共图书馆必须给互联网计算机安装色情过滤系统,政府对建立网络过滤技术系统提供资金支持,以防止未成年人上网接触"淫秽、儿童色情和伤害未成年人的露骨描述",否则,图书馆将无法获得政府提供的技术补助资金。

  我国政府对互联网上传播的网络信息可以建立分级制信息评价体系,将不同的信息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便于政府监管。例如可以将网络信息分为三个等级:

  政务型信息、公益型信息和商务型信息。政务型信息又可以细分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党政机关的政务互动、民意的调查和评测、国家热点政务专题和新闻发布、政府突发事件的发布和应急管理、政府对人事任免和工作动态的发布、政府机关的日常政务公开等;公益型信息可以分为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和宣传、政府及社会各界发布的便民公益信息、生活咨询和服务查询、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健康向上的公益电子书和影视动画作品等;商业型信息则可以分为商品服务信息查询、国内外商品电子商务贸易、客户服务信息查询、招商投资指南和招标信息、商务在线资讯、教育培训和社区服务、生产安全教育与防护、商品质量检验检疫信息、消费者权益投诉与维护。细化的网络信息可以使政府在收集信息、分析、评价和监管过程中,更加快捷、容易、准确的获得自己需要的信息,也使政府在面对突发性网络文化安全问题上可以更加及时的进行处理。

  三、制定完善网络文化安全管理法规。

  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网络文化安全作为新国家安全观的内容之一,就要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完善网络文化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管理网络空间,规范网络行为,明确网络行为责任。

  (一)加强网络文化安全立法。

  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目标为我国加快法治化进程指明了前进方向,指出了具体路径。网络文化安全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内容还不健全,许多地方都存在着缺陷,这就为我国依法治理网络文化安全增加了难度。因此,要更好地治理网络文化安全,就要完善网络文化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制定网络文化安全的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就要依据我国当前网络文化安全发展的现状。当前,大量不良有害信息充斥着我国网络空间,以网络色情、谣言、赌博、暴力等有害信息为代表,这些有害信息不但对网民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同时也会诱使部分网民进行网络犯罪。因此,治理我国网络文化安全问题,遏制不良有害信息的传播迫在眉睫。网络文化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要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第一位。高质量、合理、有效的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维护我国网络文化安全,遏制不良有害信息流转,打击网络犯罪。

  当前我国已经出台《网络安全法》(草案),共七章六十八条,从保障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网络数据安全、保障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等多个方面对网络安全的维护进行了法律制定。它是我国第一部出台的网络空间安全立法,对维护我国网络文化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坚持依法治理网络文化安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它同全面深化改革相互促进、相互衔接,二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动力支持和制度保障。依法治国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它不是一项单一的工作,而是需要各项工作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因此,重视依法治理网络文化安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治理网络文化安全就要依法办网。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创新发展,为人们生活带来巨大变化的同时,也为企业和个人带来利益。当今我国网站类型层出不穷,网络服务商、网络产品开发商、网络设备提供商、教育机构、金融机构等各行各业都享有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技术等网络技术带来的巨大利益。

  这些利益会诱使不法企业或不良网络媒体利用网络技术窃取隐私信息,盗取他人文化成果,甚至大肆传播色情、暴力、赌博等不良有害信息,从而对个人和社会造成危害。因此,要求我国在建立完善的网络文化安全法律法规的同时,要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加强网络信息传播内容管理。完善网络信息服务,并且设立网站申请管理等相关管理条例,提升网络企业和网络媒体的法治观念,加强企业自律,建设清朗和谐的网络空间。

  其次,治理网络文化安全就要依法上网。互联网所具有的"虚拟性",导致人们在随心所欲浏览网络信息,进行网络交流,评论网络新闻的同时,也使人们的自律性遭到了削弱。正是因为网络不具有实名制,相互交流的双方无法面对面,个人信息不易被发现,所以导致了部分网民在网络上肆意抨击诽谤他人,宣泄个人不良情绪,甚至传播危害国家形象和意识形态的有关言论。这种行为危害了网络空间的正常秩序,应当设立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制止,情节严重者应受到相关的处罚。要使网民依法上网,除了完善法律法规之外,还应当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加强网民的网络文化安全意识培养,促进网络思想道德教育,宣传国家网络相关法律知识,从而提高网民的道德素养,强化网络法律意识,提高个人自律性,培养出"守法的网民".

  最后,治理网络文化安全就要依法管网。管理网络文化安全应当以法律法规为支撑,这样才能更好更有效的管理网络文化安全。治理网络文化安全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以法律为准则的管理下,才能使网络文化安全得到有效治理,构建网络空间有序秩序,维护我国网络主权。除此之外,要把握好我国互联网发展规律,将法治管理同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结合起来,延伸网络法律适用的范围,建立合理高效的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体系。

  (三)构建网络法律责权体系。

  "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从原始社会的狩猎工具,到当今快捷丰富的互联网技术,人类的每一次技术进步都推动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网络技术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突破个人生理障碍,促进了人们的自由全面发展。但人的自由不是绝对的,无限度的,它是相对的,有限的。人的自由与限制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在互联网空间也是一样,人们虽然摆脱了时空和生理的限制,但是人们的网络行为要受到法律的限制约束。在法律的限制规定下,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个人,都要明确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义务。权利和义务也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不存在没有义务的权利,也不存在没有权利的义务。

  当前我国政府部门对网络文化安全的治理存在着多头管理,职能交叉,责权不一等缺陷,这种缺陷导致行政管理部门分工不明确,网络文化安全无法得到及时治理,出现严重问题会产生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降低网络文化安全治理效率。我国政府应当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行政部门在网络文化安全治理的有关职能,协调统一,形成合力,提高效率。同时明确企业和个人在网络上的有关责任和义务,才能确保企业和个人的相关权利。

  四、建立高素质的网络文化安全人才管理队伍。

  拥有道德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人才管理队伍,是建设和管理我国网络文化安全的关键。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网络管理人才队伍,应完善人才培养,人才公平选拔,激励人才能力,保障人才权益,"努力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的良好环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网络文化安全建设管理事业。"中国在不断崛起的过程中,人才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关于做好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在不同场合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在 2014 年"两院院士"大会上,***强调,"知识就是力量,人才就是未来。我国要在科技创新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必须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必须大力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科技人才".

  完善网络文化安全建设管理当中人才的发现制度,提供培养机会,对人才流动进行合理配置,保障人才合法利益,激励人才参与投身到网络文化安全建设管理事业中来。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要建立专业化高素质的网络文化安全管理队伍,就要重视高校教育对网络文化安全人才的培养。支持高校设立网络文化安全的相关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鼓励高校加大对网络文化安全方面的研究投入,在校园当中宣传网络文化安全的重要性,引发高校学生对网络文化安全方面的兴趣。同时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在校园中宣传正确的网络文化道德观念和网络行为方式,从根本上提高网络文化安全建设人员的道德素质。高校除了在本校宣传的基础上推动学生对网络文化安全的重视,也可以采取校企合作的方式引起学生对网络文化安全的重视。当今我国网络文化产业发展迅速,网络文化企业队伍不断扩大,企业当中对网络文化安全管理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网络文化企业和高校进行合作来培养网络文化安全管理人才,使网络文化安全专业教育更具有实践性和针对性,更好的满足企业对网络文化安全管理人才的需求。

  不仅要提高高校和社会网络文化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同时也要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可以对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网络文化安全意识的培训,提高互联网运用水平,提升网络文化安全管理领导能力,发挥领导干部在网络文化安全管理上的引领作用。对公务人员的招聘、考核过程中,可以加大网络文化安全知识的比例,引起考生对网络文化安全的重视,充实网络文化安全管理队伍。

  第二节 发挥其他主体在治理网络文化安全中的重要作用。

  一、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作用。

  "行业自律反应了社会管理水平。"在网络治理理论中,多中心治理是网络治理运行的主要形式之一。因此,除了发挥政府在网络文化安全治理中的主导地位,以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为代表的其他网络文化安全治理方式也不能忽略。在网络文化安全问题上,我国的网络文化安全行业自律主要依靠于网络文化企业的行业力量。行业自律不仅可以降低网络文化企业的经营成本,推动网络文化相关信息的相互交流,同时也有利于网络文化安全法律法规的落实执行。我国于 2001年5月25日成立了第一个代表互联网行业力量的自治组织--中国互联网协会。

  该协会不仅包括网络运行商、设备制造商、服务提供商等网络硬件软件的相关企业,同时还包括了科研机构、教育机构、P2P 金融机构等其他方面的互联网从业者。中国互联网协会对我国的网络行业自律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推动了我国网络文化企业的发展,维护了我国网络文化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国网络文化产业同国际其他优秀企业的交流合作,对维护网络文化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国应进一步推动行业自律发展,对维护和支持其运行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打击违反行业自律管理条例对网络文化安全造成危害的不良企业,运用社会企业的力量来维护网络文化安全。

  除了行业自律外,同样不能忽视普通网民的力量。马克思曾经提到"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历史上的活动和思想都是'群众'的思想和活动。……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这体现了人民群众推动了历史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核心。

  网络文化的发展作为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的一部分,网民的力量在对维护网络文化安全的发展中应当得到肯定。网络的发展,使信息的传递更加快速,信息内容更加丰富,网民参与讨论更加自由。不止政府政策在网络文化的发展中变得更加透明,其他社会机构,如学校、警局、医院等机构的日常运行信息也受到了网民的关注。可以说,网络文化的发展,使公众们拥有更加充分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同时网络文化所具有的虚拟性和非实名制也使公众的安全得到了一定的保障,促进他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社会新闻的讨论中来。网络文化的传播信息量非常的庞大,这使政府对网络文化安全的监管存在一定的限制,无法全面地筛选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信息,阻止不良有害信息的传播,也有可能在出现网络文化安全问题时无法第一时间进行解决。这时就需要广大网民的力量。

  通过进行对广大网民网络文化安全意识的教育,宣传网络文化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引起网民们对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重视,从而培养网民对网络文化安全良性发展的责任感,准确地察觉到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出现,并且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网站进行举报,使得网络文化安全问题可以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

  二、加大网络文化安全技术的开发。

  网络文化作为一项依托于网络技术运应而生的文化,要使其保持良性健康的运转,维护网络文化安全的正常运行,就要加大网络文化安全技术开发。要独立自主地开发创新网络文化安全技术,丰富网络文化的服务类型,建设网络文化安全运行的基础设施,使网络文化安全同信息化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共同发展。

  对于网络文化安全技术的开发,首先要设立网络文化安全技术评价体系。网络文化安全是一个新兴的课题,对于网络文化安全的运行机制和评价标准还不完善。因此,我国应当借鉴西方先进网络文化安全技术评价体系,如美国的非赢利性组织RSAC(The Recreational SoftwareAdvisory Council)开发的RSACi系统和全球互联网协会所发布的 PICS(Platform for Internet Content Selection)。在借鉴西方网络文化安全技术评价体系的同时,也应当立足于本国互联网发展现状,吸收西方技术评价体系的优秀成果,融合我国网络文化安全的实际情况,从而建立出具有民族认同感的网络文化安全技术评价体系。

  其次,开发完善网络文化安全内容的检测与过滤技术。相比传统媒体对文化内容传播形式的单一,网络文化内容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合为一体的传播形式为我国的网络文化安全内容检测和过滤带来了困难。要从根本上遏制不良有害的网络文化内容传播,就需要建立高效、使用、完善、全面的网络文化安全检测和过滤技术。对当前传播的网络文化内容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得出指定范围内需要检测和过滤的网络文化内容,提高了网络文化内容的检测和过滤效率,从根本上阻断网络不良有害信息的传播,维护网络文化安全运转。

  最后,开发网络文化安全预警技术。网络文化安全预警技术,主要是通过对网络文化安全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监测,并且对网络文化传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测和预防。网络文化安全预警技术对网络文化安全问题具有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可以提高网络文化安全问题的处理效率,有利于网络文化安全的正常良性运转。网络文化安全预警技术主要内容有对网络文化热点的追踪、提取和分析,对网络不良有害信息的提前预判,对网络文化安全发展现状的统计、分析与评估,对网络文化的热点现象进行跟踪、评估和预判等。

  三、借鉴国外网络文化安全治理先进经验。

  美国是最早使用互联网的国家,10 年前美国的互联网普及率就已经达到了70%.随后互联网向欧洲、中东地区扩散,10 年前欧洲和中东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了 40%.在此基础之上,可以说西方国家的网络产业、网络文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都比较充分,他们对网络文化安全治理所采用的措施十分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除了西方国家,亚洲国家在互联网治理方面采取的措施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网络相关立法完善。

  前文曾提到美国是互联网法律最多的国家,对网络上的许多方面都进行了立法。美国的网络法律内容覆盖了基础网络资源管理、国家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网络犯罪、未成年人上网保护、个人隐私、知识产权保护、垃圾邮件等多个领域。

  不仅美国,英国也非常重视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英国先后制定了《防止滥用电脑法》、《数据保护权法》、《隐私和电子通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德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规范网络传播的法律--《多媒体法》,随后颁布了《电讯服务法》、《电讯服务数据保护法》、《数字签名法》,并且依据网络文化发展的需要修改完善了《刑法法典》、《危害青少年传播出版法》、《著作权法》、《治安条例法》等,明确的界定了什么样的信息为不良有害信息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德国还成立了专门的网络执法队伍,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和网络犯罪。俄罗斯在互联网立法方面也比较完善。俄罗斯先后通过了《俄联邦信息、信息技术与信息保护法》、《俄联邦广告法》、《俄联邦信息法》、《俄罗斯反极端活动法》、《博主法》、《保护儿童免受不良信息危害法》、《网站黑名单法》等多项法律,不仅维护了网络文化安全的正常运行,避免未成年人受到网络不良信息侵害,同时维护了网络知识产权,规范了网络媒体行为。印度对互联网的管理非常严厉,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是《信息技术法》,并且其他部分法律,如《刑法典》、《证据法》、《金融法》

  当中也有涉及网络管理的相关内容。根据《信息技术法》的规定,通信和信息技术部有查封网站和删除内容的权利,如果运行商不协助政府依法查封或删除某些内容,将会面临罚款,并且有可能获罪入狱,最高刑期可达 7 年。

  (二)管控机构设置完善。

  美国总统奥巴马为了更好的解决网络问题,先后成立了维护网络安全的管控机构"白宫网络安全办公室"、"全国通信与网络安全控制联合协调中心"以及"网络空间政策评估小组",将网络安全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促进多个部门协调应对网络安全威胁。联邦政府多个部门都会对网络自媒体上的内容进行监控,如网络论坛、留言板、社交网络等,同时鼓励民间网络组织和志愿团体维护网络秩序,并且提供一定的资助。澳大利亚设有"网络预警"部门,该部门主要是为国内民众提供网络信息过滤服务。"网络预警"部门不但负责审查网络信息,同时为众多家庭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监管侵害版权的下载行为。1996 年英国成立了"网络观察基金会",主要负责网络有害信息的治理工作,接受有害信息的投诉并对其进行评估,发现违法有害信息及时交于警方处理。除了国家专门的网络管理机构,英国从城市到社会的一些民间网络治理机构也拥有一定的网络管理权限,一旦发现本地区出现有害信息或网络违法行为,会建议网站删除。新加坡的网络服务供应商、内容供应商、政党组织、宗教团体和其他拥有政治、宗教内容的网站都必须对新加坡专门的网络管理机构--新加坡媒体发展局提交网站的申请许可证,并且政府有权要求供应商移除网站中宣扬色情、暴力、同性恋和种族歧视的言论。

  在借鉴国外网络文化治理先进经验的同时,应当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推动互联网领域的开发合作,实现各个国家之间的共赢发展,丰富网络文化合作内容,促进彼此之间网络文化上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在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的同时,也要注重维护本国的网络主权。

  (三)重视行业自律和公众参与。

  相比较于政府相关机构对网络的行政管理,社会监督不但降低了网络监管的成本,同时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也有利于网民的自律。美国拥有多个行业自律组织,这些行业自律组织对美国的网络文化安全保护和网络监督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例如"电脑伦理协会"和"互联网保健基金会"对行业内违法网络相关法律的行为都进行了界定,并且如果有企业违法自律组织规定,将会受到行业内的惩罚。不仅行业自律组织对行业内网络行为进行了规定,美国各大论坛和聊天室也对网络行为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条例。英国在1996年签订了《R3网络安全协议》,签订的双方为政府机构和主要的网络服务提供商。通过这份协议,英国成立了互联网监看基金会、互联网监看基金会的管理人员则是网络行业各方面的人士。基金会的成员企业要对自己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查,同时接受不良信息的投诉。如果基金会经过调查确定投诉信息为非法内容,则会通知相关网站将其删除,并依据实际情况移交执法机构进行处理。目前各国为了促进民众参与网络监督,先后创新发展了多个投诉举报形式,有网站投诉、电话投诉、邮件投诉等。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欧盟网络热线"."欧盟网络热线"不仅覆盖了 24 个欧盟国家,也吸引了美国、南非、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非欧盟国家的加入。覆盖了"欧盟网络热线"的国家,不仅实现了资源数据共享,同时通过公众的投诉举报,大大地加强了网络信息的监管,提高了处理网络不良有害信息的效率。

  四、提高网民网络信息素养。

  网民作为网络文化当中的行为主体,要维护我国网络文化安全,就要提高网民信息素养,规范其网络行为。

  首先,提高网民网络文化安全意识。网民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知识的多寡直接关系到其网络行为。高等学历的网民拥有较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网络文化安全更加重视,网络道德素养较高,其网络行为也更加的规范;低等学历的网络受到文化素养低的制约,并不能认识到网络文化安全的重要性,因此网络道德素养偏低,其网络行为也相对失范。当然,这个结论并不是绝对的。尽管如此,网民网络文化安全意识的增强,对提高网民网络信息素养也具有一定的重要性。一方面,应当加快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另一方面,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个手段进行网络文化安全知识教育,严厉打击网络犯罪行为形成警戒作用,使网民形成正确的网络文化安全意识。

  其次,增强网民社会责任感。"网络的虚拟性和非实名制使网民的自律性弱化。"这使网民维护网络文化安全的社会责任感遭到了削弱。维护我国网络文化安全,进一步规范引导网民网络行为,就要加强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宣传,提高网民网络道德素养,调动网民维护网络文化安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网民充分认识到权利和义务的同一性,增强网民的社会责任感,才可以充分提高网民的信息素养,更好的维护我国网络文化安全。

  第三节 利用网络文化安全占领意识形态话语权。

  一、创新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内容。

  意识形态是一个国家的灵魂,它不仅包括了本国的政治制度和统治思想,也包括了本国群众的道德信念和价值观念,是这个国家区别与其他国家的根本所在。保证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流地位,就是保护我国政治制度,人民的精神信念和道德价值观不受到外来意识形态的渗透和侵害,就是维护我国主权和国际独立地位,就是保证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可以持续稳定的发展。

  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流地位,不仅依靠传统手段,也要利用新兴网络文化形式,进一步的占领意识形态话语权。

  当今互联网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战略资源,网络空间是继陆地、海洋、天空、太空之后又一个新的战略空间。在网络空间内,由于时空限制被打破,信息传播方式的多样性和信息内容的海量性,都为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创造了条件。互联网已经成为了主要的意识形态争夺阵地,要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流地位,不仅要依法加强网络文化安全的监管,同时要充分发挥网络文化安全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内容的创新,扩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并且运用必要的手段推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

  创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内容,必须要坚守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阵地。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要内容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主体,包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爱国主义为代表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等内容。其中马克思主义思想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基础,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行动指南,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思想基础,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内容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当今西方文化霸权主义利用网络文化对我国意识形态进行渗透,传播其"普世"价值观念,我国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流地位受到威胁。所以,我国就更要坚守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阵地,利用马克思主义理念坚决抵抗西方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前苏联的解体和东欧剧变,就是他们没有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导致了社会主义政权的瓦解。前苏联和前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事例对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起到了警示作用。

  创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内容,必须要创新发展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是以我国历史和发展状况为依据而产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内容,赋予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内容的中国特色和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了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利用网络文化的开放性和信息多样性,不断地丰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体系,扩大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

  网络文化内容的多样化和通俗性,可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大众化。开设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传播媒体,以创新、新颖、简洁、易懂的方式和内容,使民众更好的、更容易的接收和理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同网络文字、图片、视频等结合起来,丰富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趣味性,拉近了理论与大众之间的距离,使人们更加容易和接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论。

  二、加强意识形态网络舆论引导。

  要加强政府对意识形态网络舆论的引导,就要坚持主动性原则。面对西方敌对势力意识形态对我国人民信仰的干扰,政府应当采取以攻为守,主动出击积极应对的策略。充分发挥政府的主体能动性,加大相关网站的建设力度,利用相关网站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各种信息,努力宣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内容,树立网络文化价值观念,扩大政府的正面影响,消除负面影响。尽管我国现在已经建成一批传播政府声音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内容的政府网站、新闻舆论网站,但依然存在不足。如张衍前学者所说:"在构建网上马克思主义转播阵地方面,我们确实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但也存在着覆盖范围不广、报道内容雷同等问题。"因此,政府应当加大相关网站建设的力度,丰富网络上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信息内容,扩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覆盖范围和影响力。

  要加强政府对意识形态网络舆论的引导,就要坚持快速性原则。网络文化的跨时空性和快捷性,要求政府要重视时间在意识形态话语权争夺和舆论制造方面的重要地位。任何一个突发性事件短时间内会传遍全球,报道声明稍有延迟,就会给片面虚假的报道提供了制造谣言的空间,错误的信息会先入网民头脑,引起一系列的不利舆论。所以,政府要引导网络舆论,就要注重及时性和效率性。把党和国家的政策主张、态度做法在第一时间发布到政府管理下的主流网站中,争取官方信息可以最早最快地传递给网民,缩小负面信息的传播空间,减少谣言和猜忌的产生。

  1海量性,使政府要对网上出现的信息内容、思想动态认真分析,区别对待。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应当同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要求结合起来,真实反应民众呼声的信息要给予高度的重视。在同网民进行交流和发布官方相关信息时,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表达,确使网民能够了解事实真相;有些网民言论当中会出现一些偏激的宣泄情绪的内容,对于这些内容应当给予关注,查清事实的原因,防止谣言在网络上的滋生。对于出现的谣言,要在谣言处于萌芽状态时就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平息,通过利用微博、贴吧、论坛等多种方式与网民进行平等对话、沟通交流,有效地疏导公众的负面情绪,通过准确公开的报道,将相关信息透明化,从而澄清事实,彻底平息谣言。错误虚假信息的出现,要求政府对其进行深入的调查,从而找寻事实真相,毕竟"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在确保弄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所发布信息,才会被网民们接受。

  三、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培育。

  马克思主义提出了坚持人的主体性、贯彻文化的意识形态性和倡导文化的科学性为主要内容的马克思主义文化观。而我国也对马克思主义文化观进行了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这种文化是以马克思主义文化观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思想与共产主义思想相统一的文化,并提出了文化发展的长期指导方针--"双百"方针。在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后,邓小平出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把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概括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明确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培育"四有"新人等一系列新思想,进一步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的与时俱进。以江泽民为核心的领导集体,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理论发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突出了文化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国家要独立,不仅在政治上、经济上要独立,思想文化上也要独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明确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确立表现了党的文化建设思想进一步提升,对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指明了具体的方向。而在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以"三个倡导"和"24"字为基本内涵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向个人的内化与落实,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其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在国家层面的价值追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社会管理与市场层面的价值追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体现了个人层面的价值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盖了国家意志、社会要求和个人愿望,是对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的继承和发展,对指导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的精髓,更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内容,巩固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主导地位,促进了社会的进步,推动了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在互联网发展的背景下,为了应对西方敌对势力从网络文化上进行的意识形态渗透,我国应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的指导下,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培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但可以掌握价值观念领域的话语权,扩大了主流价值观念的影响,而且还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提高了民族凝聚力。

  (一)创造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文化产品。

  网络文化产品是网络文化的物质表现形式,是传播网络文化的方式之一。我国网络文化产业目前发展势头强劲,对文化、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影响不断扩大。

  利用网络文化产品的发展优势,创造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产品。依据趣味性与教育性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结合的原则,自主创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核的网络文化产品。网络文化产品不仅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应当包含中国传统优秀文化成果,满足网民的精神需要。除了自主创新地开发创造网络文化产品,我们还可以深入挖掘网络资源,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之下,将网络资源传化成为网络文化产品。网络资源的挖掘可以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网民投身到网络文化产品的创造中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观念指导,引导网民开发具有先进优秀文化成果的相关网络资源,将网络资源进行优化整合,最终形成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网络文化产品。

  (二)建设网络传播平台,优化网络传播环境。

  ***在 2013 年全国思想工作会议上不仅指出了网络宣传思想工作具有重要地位,也强调了做好网络宣传思想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当今网络空间对意识形态话语权的争夺日益激烈,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流地位的任务十分严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要内容之一,推动其网络传播,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对占领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有着重要的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要建设互动性强的专题网络传播平台。建设综合的门户网站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传播,在传播内容上通过加入图片、视频、相关知识的分析,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内容具有趣味性,更容易被人们接受和吸收。除了单一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发布外,也要注重同网民之间的交流互动。围绕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对不同的网民群体制定相应的交流方式,调动网民参与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认同,从而达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的。

  ***的"四项原则"指出要"构建良好秩序".良好有序的环境有利于社会主义价值观念的培育和传播,混乱失衡的网络环境则会阻碍社会主义价值观念的弘扬。尽管当前我国网络环境总体上是安全有序的,但其中也充斥着不良有害信息流转、个人隐私权遭到侵犯、网络犯罪等消极现象。治理网络环境,维护网络安全已经成为了国家工作的重点。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优化我国网络环境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完善网络监管规范,对网络行为的失范进行约束;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管,开发网络信息检测和过滤技术,及时清理有害信息;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培养网民自律意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导向作用,提高网民对网络环境维护的责任感。

  四、 完善网络文化意识形态领域预警机制。

  互联网时代,在网络文化这个阵地中,意识形态话语权的争夺竞争十分激烈。

  要保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流地位,就要完善网络文化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机制。

  完善网络文化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机制,就是要系统地收集、分析、判断和反馈网络当中舆论情况的最新动态。网络言论的自由化,使政府可以更准确、更全面、更详细的接收到民意民声。根据这些民意民声,政府可以分析出事件的舆论导向,人们群众的思想看法,从而可以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政策。完善网络文化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机制,要充分发挥网民的主体性、能动性,尊重合理的详细的诉求,制定出符合人们群众利益的解决方案。同时,完善的网络文化意识形态领域预警机制,可以及时发现诽谤信息和谣言信息,正确的处理诽谤和谣言等虚假信息,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流地位。

相关标签:安全论文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