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管理学论文 > 公共管理论文

绿色社区建设中公众参与制约因素初探

来源:学术堂 作者:蒋超
发布于:2022-05-23 共11404字

摘 要

  绿色社区建设对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公众参与是绿色社区建设的动力,发挥了对绿色社区建设的促进、监督作用。但是,由于传统观念、参与方式、立法缺陷和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绿色社区建设中公众参与程度相对薄弱,存在参与渠道不畅、参与程度不深、参与形式单一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是培育社区居民公众参与意识、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和改革政府职能定位。

  关键字:公众参与;绿色社区;对策

Green community in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restraining factor--based on a survey of the some communities in Danyang City

Abstract

  To construct green community weighs heavily in the process of environmentprotec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ublic participation functions as momentumfor green community, promoting and supervising the construction. However, factorsas stereotyped thoughts, defects in laws impeding the construction, people aren’t veryinvolved to build green community.

  Besides, green community construction isn’t easily accessed by people, as theway and extend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are not varied. To fix these problems, cultivatepeople’s sense of participation, smooth the channel to involve in the building course,facilitate public legislation means and improve government functions all can makedifference for green community construction.

  Key words:Public participation; Green community; Countermeasure

目 录

  1.引言
   1.1 问题的提出
   1.2 问题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
  2.绿色社区建设中公众参与相关理论分析
   2.1 绿色社区建设中公众参与的概念界定
    2.1.1 绿色社区的概念
    2.1.2 公众参与的概念
   2.2 公众参与对绿色社区建设的作用分析
    2.2.1 公众参与是绿色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2.2 公众参与对绿色社区建设具有促进作用
    2.2.3 公众参与对绿色社区建设起到监督作用
  3.绿色社区建设中公众参与的制约因素
   3.1 公众参与意识
   3.2 公众参与方式
    3.2.1 公众参与形式
    3.2.2 公众参与渠道
   3.3 公众参与立法
   3.4 管理体制
    3.4.1 街道职能定位
    3.4.2 社区非正式组织
   3.5 政府职能定位
  4.加强和完善绿色社区建设中公众参与的对策和建议
   4.1 培育公民参与意识,提高主动性
    4.1.1 居民利益划归社区
    4.1.2 强化环境保护教育
   4.2 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改革参与方式
    4.2.1 强化建设社区各级管理队伍
    4.2.2 培植社区自治组织
    4.2.3 搭建网络 bbs 平台
   4.3 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
   4.4 建立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4.5 转变政府职能
    4.5.1 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
    4.5.2 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4.5.3 努力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结束语
  致谢
  参考文献

1.引言

  1.1 问题的提出

  当前不断膨胀的世界人口和迅速扩大的经济发展规模给环境带来了沉重的负担。随着上海世博会“零碳馆”低碳技术的运用,全世界都掀起了一股倡导“绿色生活”、“低碳生活”,转变原有的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社区居民生活水平的绿色风暴。绿色社区建设正是在“文明社区”的基础上,通过环境保护的“软”“硬”件建设,倡导绿色文明,引导社区居民正确的消费及生活观念,使居住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显着提高,创造出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区居民既是良好环境的受益者也是环保卫士的社会文明风尚。

  居民作为社区生活的主体,是改造社区、建设社区的主要动力。社区居民基于共同的利益和责任参与到绿色社区建设中,为绿色社区建设中的节能减排、绿化建设、垃圾分类等活动添砖加瓦,以期通过共同的努力来提高社区生活品质。同时,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可以促使与绿色社区建设相关的公共政策得到优化,能有效推动并监督公共政策的实施,达到建设绿色社区、和谐社区的要求。

  那么,当前绿色社区建设中公众参与现状如何?制约公众参与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如何破除这些因素并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是摆在社区工作者和研究部门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以丹阳市部分社区为研究对象,分析绿色社区建设公众参与状况,找出制约公众参与的主要因素,分析这些因素产生的原因,提出破除这些因素,推进公众参与,进一步促进绿色社区建设。

  1.2 问题研究现状

  本人在中国期刊网上以“绿色社区建设”、“公众参与”为检索词进行检索,收集了大量关于绿色社区建设公众参与的相关文献,研究涉及绿色社区建设公众参与制约因素、改善对策等方面,总的来说可以概括成几点:一是对绿色社区建设公众参与制约因素的研究。赵玉梅学者从公共政策、社区管理队伍的视角出发,对绿色社区建设中公众参与制约因素进行了分析。二是对策研究。陈向阳学者从消费层面、组织层面、制度层面等提出了促进绿色社区建设中公众参与的对策思路。葛俊杰、王仕、袁增伟、毕军四位学者则提出了一种公众参与的创新模式—社区环境圆桌会议,以促进绿色社区建设中的公众参与。

  1.3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访谈法,对丹阳市华甸社区、凤凰社区、万善园社区、练湖社区和云阳镇社区四个社区的居委会进行走访,并深入社区居民了解绿色社区建设的情况、社区公众参与的形式、渠道等。

绿色社区

2.绿色社区建设中公众参与相关理论分析

  2.1 绿色社区建设中公众参与的概念界定

  2.1.1 绿色社区的概念

  “社区”泛指聚集在一定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绿色社区是指具备了一定符合环保要求的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公众参与机制的社区。

  绿色社区的硬件建设包括绿色建筑、社区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节水、节能和新能源等设施。绿色社区的软件建设包括一个由政府各有关部门、民间环保组织、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组成的联席会;一支起骨干作用的绿色志愿者大队;一系列持续性的环保活动;一定比例的绿色家庭等。

  绿色社区是在文明社区的基础上,规范社区管理体制,自主建立社区环境保护体系与机制,以绿色生态为社区建设的宗旨,自管理到消费都始终坚持绿色环保理念,从而达到保护环境,促进社区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社区居民生活品质的目标。

  2.1.2 公众参与的概念

  所谓公众,即是政府为之服务的主体群众,其范围包括普通群众、非政府组织和民间团体等;公众参与是指社会群众、社会组织、单位或个人作为主体,在其权利义务范围内有目的的社会行动。公众参与原则亦称环境民主原则,是明确广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管理的权利并保障公众行使这种权利的基本原则。社区居民有权依法参与环境管理过程,有权参与环境决策与实施活动,有权知悉绿色社区建设预算和成本,有权监督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同时社区居民也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义务。就社区管理而言,公众参与提出了一种关于社区发展的新的思考方法:社区居民能够表明自己的想法,提出自我管理、自我帮助的理念,即社区居民通过影响那些有关居民日常生活、社区建设、社区环境等社会事务的决策过程来进行自我管理,成为社区建设的主动参与者而不仅仅是被动的接受者。公众参与有助于社区环境治理,有助于社区各项公共事务的管理,有助于政府更及时、更有效地回应居民的需要,有助于社区居民更好地实现自身利益。

  2.2 公众参与对绿色社区建设的作用分析

  2.2.1 公众参与是绿色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1 年,中宣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教育部联合印发了《2001-2005 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明确提出了开展绿色社区建设。绿色社区建设的要义之一就是培养和提高社区居民公众参与的意识,增强社区居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居民公众参与的能力,让环境保护变成每个公民的事情,使社区中的每个家庭、每个成员都参与到绿色社区的建设中来,从而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道德风尚。从这个意义上说,公众参与是绿色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是社会的“细胞”,而社区居民又是社区这个“细胞”中的核心,调动居民公众参与绿色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对于改善社区环境、创建和谐社区将发挥重要作用。

  2.2.2 公众参与对绿色社区建设具有促进作用

  社区居民既是绿色社区建设的主体和客体,也是最终受益者,社区居民可以就社区建设的决策、执行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让绿色社区建设切实满足居民的需求,以促进绿色社区建设的顺利进行。此外,社区建设中的各种企业组织、群众团体亦是社区公众参与的重要组织力量。这些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提供以及社区福利、社区经济等活动。因而必须加强对社区内各组织团体领导的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提高他们的绿色意识,调动他们参与绿色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让绿色社区建设工作得到他们的认同与支持,并与这些组织团体形成绿色共建关系,使其以各种形式对绿色社区建设予以支持和协助,使绿色社区建设辐射到社区的方方面面。

  2.2.3 公众参与对绿色社区建设起到监督作用

  社区居民是绿色社区建设的主体,绿色社区的建设归根结底是为了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因而绿色社区建设的成功与否不是以各种指数为基准,而是以社区居民对其的满意度为标杆,以促进绿色社区建设,营造“绿色生活”

  的环保风尚。一方面,公众参与可以对本社区绿色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以群体的力量遏制有悖于绿色社区建设的不良行为。另一方面,社区居民还可参与绿色社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定,监督有关部门的政策执行力度,确保绿色社区建设不走过场,能够切实满足居民的绿色需求。

3.绿色社区建设中公众参与的制约因素

  3.1 公众参与意识

  参与意识是指居住于某一社区的人,对社区及其邻里有一种心理上的认同与融合。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强烈的参与意识才能形成出强烈的参与行动。但是,目前我国居民的参与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众参与。2010 年本人在对丹阳市城镇部分社区基层组织的走访中了解到,根据以往的调查数据显示,社区居民总体中有14.2%的居民愿意参加绿色社区建设活动,其中有 49.1%的老年人愿意参与绿色社区建设,比中年人和青年人的参与意愿度高,而青年人的参与意愿最低。另外,有 61.1%的居民表示想参加绿色社区建设活动但没时间,这一部分居民主要是中年人和青年人,他们以工作为重心,将自身利益直接挂靠工作单位。在原有的经济体制下,单位成为个人的“温床”,为个人提供了“管生”、“管死”的各种福利保障,个人与社区从利益上来说长期绝缘,对社区没有归属感,就更谈不上“此社区属于我,我亦属于此社区”的社区情感。

  但随着社会经济方式的转变,随着“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社区居民的利益关系开始转入社区,但根植于人们心中的“单位情结”并不会转瞬即逝,观念上的桎梏还需要通过时间来淡化。深厚的“单位情结”加上社区居民长期以来养成的过于依赖政府决策的政治思想,导致社区居民缺乏主动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此外,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原来邻里之间相互扶持往来的居住模式被彻底打破,社区居民间缺少交流和沟通,各自“画地为牢”,将生活空间局限在自身的居住空间里,“相见不相识”的场面时有发生。

  在调查过程中,本人发现被调查社区中居民之间交往程度越疏离,居民的参与绿色社区建设的意愿就越低。国人心中根深蒂固的“家庭本位”的观念意识制约了人们与家庭以外成员的交流,影响了居民之间的交往,从而影响了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单位情结”、“政治附庸”和“家庭本位”的三重作用导致了居民参与意识淡薄的现状,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绿色社区建设中的公众参与。

  3.2 公众参与方式

  3.2.1 公众参与形式

  从对丹阳市城镇一些社区的调查数据可知,选择“换一种形式就参加”的居民占总体的 16.4%。据本人了解,丹阳市城镇社区中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为书画展、老年迪斯科和棋牌类比赛。在被调查社区中有近 5 成社区表示会定期举办象棋比赛,但举办形式、举办地点,甚至是比赛奖品都一成不变。这类活动形式单一,面对的参与对象比较集中,主要局限于老年群体,无法激发社区全体居民的参与热情。同时,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缺乏专业、具有创新性的社区工作者,缺乏新鲜血液的融入来改变关于社区工作的陈腐的观念。在这种情况下,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迫于上级的压力,为了完成任务,只能通过行政手段硬性规定居民参与。在这种强硬的行政手段下,社区居民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自然无法激起居民的参与兴致,使居民失去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3.2.2 公众参与渠道

  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社区事务的途径有限,在政治、经济、组织三方面的参与均未成熟。

  政治上,政府职能尚未完全转变,社区居委会还停留在政府的派出机构这一位置上,其群众自治管理的功能仍未实现;经济上,社区经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社区就业途径缺乏,社区工作尚未受到足够重视,缺乏专业性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组织上,社区公众参与中的非营利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及企业组织成长还不够成熟,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社区中志愿者人数少,组织不具规模,亦无法促进绿色社区建设。以丹阳市华甸社区下辖的华甸村的绿化建设为例,由于参与途径的局限和缺少有效的参与机制,社区居委会只是例行公事地将本村绿化带建设方案及河水治理方案等以告示的形式张贴或发放,没有让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绿化建设事务的决策过程中来,而仅停留在社区绿色建设事务的实施过程,不够深入。

  3.3 公众参与立法

  本人对丹阳市一些社区的居委会进行了走访并从中了解到,社区居委会的规章制度中并没有关于公众参与的明确规定,绿色社区建设过程中关于公众参与一项,居委会无制度可循,无法律可依。同时,社区部分居民表示并不知晓自己拥有参与绿色社区建设决策制定的权利,认为决策权是属于政府的,与居民无关。国家环境管理机制是我国有关环保的主要运行机制,政府作为主要推动力量对环境保护实行全面的执行、监督、预测、决策和管理。在这种体制下,社会中只有机关代表、人大代表、环境专家等专业人士能够以提案等形式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社区居民只能以写信上访的形式进行公众参与。另外,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前瞻性行为,采用的评价机制是预断性评价。这种预断性评价对于公众参与并未做出相应的反馈规定,这也不利于公众监督政府对意见的采纳、处理、实施情况。

  3.4 管理体制

  3.4.1 街道职能定位

  在建设新型服务型政府的大背景下,过去由政府承担的城市社区建设职能正在逐步向社区转移,街道、居委会承担了许多行政事务。街道办事处的组成人员是由政府任命的,居委会的组成人员是由街道办事处任命的,因此街道办事处便成了政府的派出机构,居委会又成了街道的派出机构,其行为模式自然也延续了政府的行事特征。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成为政府职能的延续者,忽视了绿色社区建设中居民参与的力量,片面追求形式主义,自然无法达到居民的期望值。本人对丹阳市练湖社区的部分居民进行走访调查后了解到,多数居民认为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是“高高在上”的政府下属机构,绿色社区建设全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依据政府的规划进行决策、决定,社区居民没有参与的权限。丹阳市华甸社区某王姓居民表示,自己曾就扩大社区绿化覆盖率一事向居委会提出书面建议,但材料上交后便如沉大海,至今没有得到正式答复。这种过于政府式的管理模式抑制了绿色社区建设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利于社区建设的良性发展。

  3.4.2 社区非正式组织

  非正式组织是指自发的、无意识的,行动无规律,仅以感情、习惯、喜爱、相互依赖来满足个人不同的心理需要的群体。社区建设中的非正式组织有别于正式组织,既包括社区内的群众自治组织、娱乐组织、健身团体等,也包括在本社区开展活动的社会上的非政府组织。由于长期受传统的全能主义和家庭本位主义的影响,居民的交往圈子狭窄,他们很少参加社团组织,而且很多社团也过于行政化。以丹阳市凤凰居委会社区为例,除了社区居委会成立的“退管工人之家”外,社区中没有其他正式组织或团体。该社区的居民多表示没有兴趣组织社团,或组织了也没有时间和精力投入。因此,在绿色社区建设中缺乏属于居民自己的组织,使得社区居民无法有组织地参与绿色社区建设的决策过程,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社区居民的公众参与。

  3.5 政府职能定位

  虽然国家全能主义逐渐被摒弃,但其对政府行为产生的深刻影响却是短时期内无法磨灭的。表面上政府将绿色社区建设的权力下放给了社区,但社区居民并不是承担责任的群体,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始终秉持着“大政府”的作风将社区建设职能收纳怀中,政府仍然是绿色社区建设的主要推动力量。政府忽略了绿色社区建设中居民拥有的主体力量,过分强调绿色社区建设中居民的受益性而非主体性,使居民草率地认为社区建设仅是政府的责任,居民没有义务和权力参与社区建设。因而,政府职能错位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绿色社区建设中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4.加强和完善绿色社区建设中公众参与的对策和建议

  4.1 培育公民参与意识,提高主动性

  4.1.1 居民利益划归社区

  利益是每个人思想、行为的背后的直接驱动力,直接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存在和发展。要使居民利益划归社区,首先应完善社区的福利保障制度。目前我国社保体制还并不健全,社区居民仍旧认为单位是他们利益关系的所在。因此,我们应改变先前陈旧的思想观念,将原本由单位提供的福利逐步转向社区,提高和完善社区的福利保障,降低居民对单位的依赖性,加强居民与社区的紧密结合,使居民福利社区化,进而实现居民利益社区化。其次应当培育社区居民 “我以社区为荣”的社区荣誉感。绿色社区建设可以建立各种激励机制,通过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促进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社区从各个角度满足居民的利益需要,当居民的利益能在社区中实现时,居民会更乐意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从而提高其公众参与的主动性。

  4.1.2 强化环境保护教育

  1972 年召开的首届“人类环境会议”推动了环境教育事业的发展,其 96 号文件建议中着重强调了进行环境教育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公众的环保知识水平和环保意识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基础条件。要创造这一基础条件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在社区内建立专门的环境保护宣传栏,定期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绿色社区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社区主要环境问题及其解决情况等;二是定期组织有关环境保护的讲座以及社区环境保护活动,通过社区内的图书馆向社区居民提供有关环境保护的书籍报刊,还可利用社区广播电台等形式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倡导社区居民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和责任,自觉参与到绿色社区建设的工作中来。

  4.2 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改革参与方式

  4.2.1 强化建设社区各级管理队伍

  在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工作的过程中,领导是关键。社区管理部门要遵循上级政府关于绿色社区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把具体的、可以由社会力量自主完成的工作交给社会和群众。廖晓义学者在《绿色社区指导手册》中提到:“志愿者队伍由社区里的环保热心人组成,他们是社区里的环保骨干力量,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种环保活动,并负有带头争做绿色家庭,以及带动其他家庭的责任。志愿者队伍的负责人,作为绿色社区联席会的成员,应主动参与社区的环境管理,并通过他们的工作,建立起居民对绿色社区的整体认同感,建立起亲密、和睦的邻里关系。”因此,社区必须建设一支由多方面人才组成的的绿色志愿者队伍,充分运用他们的智慧和才干实现绿色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其次是建设一支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社区单位和有能力与意愿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居民代表构成的工作队伍,在社区内形成自上而下,辐射社区各层各面的工作网络,保证事事有人管。最后是建设一支在绿色社区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老年队伍,充分运用老干部、老党员、老知识分子和老工人的思想觉悟和带头作用,发挥其在绿色社区建设工作中的积极影响。从以上三个方面实现由管理层到基层的全体动员,为绿色社区建设公众参与提供途径,提高社区居民参与水平。

  4.2.2 培植社区自治组织

  周蜀秦学者在《试论当前我国城市社区规划中的公众参与》一文中道:“由于城市社区本身是一格复杂的综合体,对其进行合理规划需要政府政策的引导,财政或税收的支持,更要强调社区内部个社会力量的自主意识,只有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大广度与深度,才能真正有效地解决现实存在的城市绿色社区的难题。”因此,我国城市绿色社区建设除了对社区各级管理队伍进行改革强化之外,还应该加强社区的自治管理能力,宣传与倡导社区居民在社区各项公共事务中的参与意识,从物质、精神等方面刺激、挖掘社区居民公众参与的潜力。还要培育各类社区志愿者组织,通过咨询活动、座谈会等形式帮助解决社区居民在绿色社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以确保绿色社区建设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多元化结构。

  4.2.3 搭建网络 bbs 平台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社区里的多数居民能将网络融入到现实生活中,其中年轻人是网络成员的主体。社区可为居民搭建一个网络平台,成立属于社区的网站,以网络的方式传递社区各种信息。这样即使是工作再忙的上班族,也能在闲暇之余浏览社区 bbs 论坛,了解绿色社区建设进程,对绿色社区建设进言献策。这样一来就形成了社区青年人一代通过网络平台为绿色社区建设提意见,而中老年一代则通过现实生活直接对绿色社区建设予以帮助和支持的局面,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社区居民对绿色社区建设的参与度。

  4.3 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

  要推动我国公众参与还需要相关法律制度为依托。为了使社区居民在参与绿色社区建设时发挥充分的作用,必须完善相应的法律和制度。在对社区普通居民以及学校学生的绿色社区知识和公众参与意识进行宣传和教育的同时,还应通过制度和法律的层面保障公众参与的权利能得以实现。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完善公众参与立法,丰富公众参与途径,最终实现社区公众对绿色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全面参与。

  4.4 建立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学者陈莹在《中国城市社区建设中的公众参与》一文中提到:“目前我国社区工作者素质偏低,缺乏专业训练,思想僵化,工作方法老化,不能激发居民公众参与的热情,因此建设专业队伍迫在眉睫。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的社区工作者,应以人为本,可以根据居民的个性化特征(即不同年龄、职业、教育程度的居民群体拥有不同的需求),提供不同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活动。”社区工作者如果能够以专业的职业素养策划提供多样化的社区活动,满足社区居民全方位的服务需求,就能增强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互动,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的满意度,进而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各项公共事务的参与意愿,提高绿色社区建设中公众参与的程度。

  4.5 转变政府职能

  4.5.1 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

  公民,是一切服务的对象和受益者,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应该落实到每个公民的身上。政府的权力是从公民的权利中派生出来的,政府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立场,保障公民正常行使自身的权利。社区居民自然是政府服务的对象。因此在绿色社区建设中,必须大力建设新型服务型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公民本位”意识,抛弃原有的“权力本位”,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落实到政府行为中去,使社区居民意识到自己在绿色社区建设中的主体性,切实满足居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需求,从而全面参与到社区建设的工作中来。

  4.5.2 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一个国家的公民政治参与程度,反映着这个国家的民主发展水平。社区政治性参与是指与国家政治事务或本社区权力运作有关的公共性参与。随着政府职能的逐渐转变和绿色社区建设的逐步深入,政府应当有选择地下放权力,将那些可以并应当由社会由社区居民主动承担的事情移交给社会或居民,由其自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而政府则对社会无法做好的事情进行干预。因此,要让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政治生活,政府必须积极主动地为其创造条件,以各种形式增强社区居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和理念,使社区居民摒弃一直以来的政治附庸意识,自觉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作为政治参与的一个重要方面,社区居民在绿色社区建设中的参与体现了居民对社区建设重视程度,有利于绿色社区建设的政策制定、政策优化和政策执行,进而促进了全面建设绿色社区工作。

  4.5.3 努力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2008 年 5 月开始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明确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强调公开政府信息须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三原则。但是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政府的信息公开仍然有待提高,政府与社会公众信息不对称、不平等的状态仍无法得到改善。信息公开透明这一要求主要针对的公民的知情权。知情权,又称为知的权利、知悉权、资讯权、信息权或了解权,知情权是政治民主化的一种必然要求,也是新型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本质上是公众参与的一种重要途径。如果没有信息公开,社区居民就不能了解政府的决策依据、决策时间、决策目标、决策预计成本和决策效果等信息,就很难对政府的决策进行有效评价和监督,更不用谈参与政府决策。信息公开透明,可以帮助社区居民了解政府行政行为,明确绿色社区建设决策,监督绿色社区建设执行,拓宽绿色社区建设思路,提高公众参与程度。

结束语

  绿色社区建设是社区管理的一种新的理念和模式,是实现城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绿色社区建设的目的是营造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行绿色消费,使得社区居民和生态双赢的生活环境。绿色社区建设是对环保工作社会化的创新,是对实现公众参与的“另辟蹊径”。目前,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绿色社区的建设工作也如火如荼地展开了。政府、社会和居民都应当立足当前,加快公众参与的步伐,整体推进我国绿色社区的建设工作。通过绿色社区的建设构建绿色文明,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致 谢

  历经近两个月的努力,我的毕业论文终于完成了,也标志着大四学业的结束,在此对所有帮助和关心过我的老师同学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祝福

  在本次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我得到了××老师的悉心指导和亲切关心,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老师在论文上的严格要求和对学生的认真细心使我受益匪浅,不仅在选题和结构把握方面给我了全面的指导,在诸多细节上也给我提了很多很好的建议,使我的论文能过顺利的完成。

  毕业论文的不仅是对大学四年所学知识的一个归纳和总结,也是自我创新的开始。

  在这期间,管理学院的很多老师和同学都给与了我莫大的支持和关心,他们对我的论文提出了很多可供参考的意见和建议。四年来他们教会了我很多,使我受益终生,在此表示深深的感谢

  没有他们的帮助和支持,就不会有我的这个成果,最后再次向他们表示我最诚挚的感谢

参考文献

  [1] 郭永龙, 武强. 绿色社区的理念及其创建. [J].环境保护, 2002,(9): 37-38.
  [2] 廖晓义. 绿色社区指导手册.[M]. 北京:同心出版社, 2002,1-38.
  [3] 汪大海,魏娜,郇建立.社区管理.[M]. 第二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366-381.
  [4] 何增科. 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1-15.
  [5] Philip R. Berke. The Evolution of Green Community Planning, Scholarship, And Practice. [J].外文文献数据库, 2008,Vol.74/No.4:393-407.
  [6] 贾文兵. 论城乡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J].山西建筑, 2009,35(19): 197-198.
  [7] 葛俊杰,王仕,袁增伟,毕军. 社区环境圆桌会议. [J].南京大学学报, 2007,43(4): 403-410.
  [8] 何燕宁.创建绿色社区,构建和谐社会-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有效途径. [J].内蒙古环境保护,2005,(6): 3-6.
  [9] 陈向阳. 公众参与机制与绿色社区创建. [J].山西建筑,2009,(7): 1-2.
  [10] 周爱萍,周胜.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创建绿色社区. [J].中外企业家,2007.(6): 53-55.
  [11] 陈莹. 中国城市社区建设中的公众参与. [J].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5):47-50.
  [12] 刘晋. 绿色社区下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 [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 2009,(12):231-232.
  [13] 周蜀秦. 试论当前我国城市社区规划中的公众参与. [J].现代城市研究, 2004,(6): 65-69.
  [14] 刘淑妍. 当前我国城市管理中公众参与的路径探索. [J].同济大学学报, 2009,20(3):85-92.
  [15] 潘晓,许青. 城市社区发展中的公众参与与社会和谐-对上海和洛杉矶的比较研究. [J].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6,6(2):39-45.
  [16] 曹党勋. 论立法民主下的公众参与. [J].法制与社会, 2009,(10): 9-10.
  [17] 蔡强. 社区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的微观过程研究. [J].求索, 2005,(10): 94-96.
  [18] 刘中起,吴娟. 中国公众参与城市社区规划:社区建设语境下的重大实践. [J].万方数据库.
  [19] 李春玲. 风景区的社区公众参与模式研究. [J].中国园林, 2005: 90-93.
  [20] 张林霞. 关于完善江西省“绿色社区”创建不断推进公众参与环保的思考与建议. [J].江西能源, 2008,(1):24-25.
  [21] 俞可平. 中国公民社会的制度环境.[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24-82.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