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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就业难与延迟退休两者关系的途径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10-28 共4352字

  第五章 协调就业难与延迟退休两者关系的途径

  在对解决就业难与推行延迟退休两者冲突的必备条件有了全面的分析后,本章具体介绍协调两者关系的具体途径,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改革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实现养老人人平等,保证养老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要有积极的就业政策来完善当前我国就业所遇到的问题。利用宏观经济政策,增加就业岗位;采用弹性退休制度最大程度减少延迟退休对就业的冲击。

  第一节 改革完善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与企业养老金两者差距十分明显,同时由于转轨导致巨大的潜在养老金缺口,所以养老保险的均等化与可持续是目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只有完善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的改革,让人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利,社会更加趋于稳定,才能为解决延迟退休与就业之间的矛盾提供条件。

  一、加强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

  (一) 要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一方面要在养老制度、养老待遇、缴费比例等方面采取统一的标准,灵活转换,取消养老保险"多轨制",继续深化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均等化,进一步完善省级养老保险的统筹,统一全国各类人群的养老保险,逐步推行全国基础养老金统筹。

  在不同养老保险人群并轨运行之前以及真正实现全国基础养老金统筹之前,要完善各类养老保险之间的关系转移和衔接。广大企业职工反对推迟退休年龄的理由之一,他们认为现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是造成财政压力、社会保障资金缺口的一个重要原因,破除养老金的"双轨制"是施行"退休年龄延迟"政策的一个重要前提,否则在不公平的制度下,人们很难接受。

  (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保险的参保人局限于本地户籍人口。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名义上没有户籍限制,而且最近已经明确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跨地区转移接续,但实际上流动就业人员参保依然处于不利的地位。所以,要加快消除养老保障户籍身份不平等的步伐。

  (三)完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我国养老保险的覆盖面逐步扩大完整,才能有效保障老年人口的生活水平。即使退休也能保证其应有的生活水平。特别是我国农村的养老待遇,是未来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村老年人的保障标准。这就需要政府加大财政扶助力度,提高基础养老金,让更多的农村老人"老有所依",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不仅会带来社会的和谐,也会实现城乡人口的有序流动,缓解城市压力,增加创业机会,提升就业量,刺激消费。

  二、保持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一)加快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目的,是在全国各地区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本统一,并解决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及其权益保障问题;同时,可以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基金调剂范围,逐步改变各地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与结余不均衡的状况,提高基金承受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国家也可探索划拨国有资产、开征各种税收等方式,拓宽社保资金的筹资渠道(二)实现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

  我国社会保障的构成形式单一,已不能满足我国社会保障健康发展的需求。在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从以下几点探索建立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首先,发展企业年金,调动企业积极性,建立企业年金制,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使其成为社会保障的重要基础之一。其次,个人养老储蓄,个人养老保险的创新发展,也是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只有不断丰富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构成,才能保障个人日后的养老水平。

  (三)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职工按本人工资总额的 8%缴费,并计入个人账户,在退休时可以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按规定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在 2005 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提出改进养老金计发办法,强化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 1 年发给 1%.这些政策规定都有利于职工个人多缴多得。

  (四)养老基金的积累年限比较长,时间一般长达 30-40 年,如果只是将储存的货币放到银行,不能随物价的上涨而增值或者是低于通货膨胀率,则投保人当前所储存的货币就在贬值,等老了退休以后其损失的收入也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很难起到保障基本生活的作用。这对基金的投资回报率提出了一个高的要求,逐渐开放养老基金投资方向的限制,实现保值增值的手段,也有利于资本市场发展。

  但要对社保基金实施更加严格的安全监管,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探索社会直接监督的可行模式,使社保基金真正在阳光下运行,达到收益和风险的统一。

  第二节 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

  就业是民生之本,目前我国又处于体制改革的深化期和社会转型期,就业矛盾突出。而推行延迟退休政策会对就业造成更大的冲击,为了缓解两者的矛盾,就需要我们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就业环境。实现了充分就业的综合性政策,才能减少推行延迟退休对就业造成的负面效应。

  一、科学构建高等教育体系结构,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人才。

  构建科学的高校教育体系,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人才。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应是开放的、多元化的办学机制。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应为国家培养出多方面、多层次的新型人才。一方面,既要有前沿科技型人才,也要有基础性学科领域的"高专尖"人才,同时,经济社会领域研究人才和各种专业型人才是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根本推动力。只有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才能为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储备,反之国家的发展也推动高等教育长效机制的建立。另一方面,高等教育与劳动力需求市场密切联动,高校对学科结构的设置应更加合理。应根据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关系进行新的制度设计和安排,灵活设定专业方向,满足市场需要,提供更好的高素质就业者,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人才资源的利用率。

  二、推行就业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衔接,增加就业岗位。

  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过程中,可以把就业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有效地衔接,即发展经济又带动更多就业岗位的增加,使其处于一个良性互动的状况。第一,大力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第二,大力引导和鼓励创业,以带动就业岗位的增加;第三,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问题、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军队退役人员的就业问题;第四,就劳动力供给方面而言主要是对劳动力的质量及数量进行控制。一方面,要根据新形势下市场对劳动力的实际需求,提高劳动者自身的素质,改变固有的就业观念,做好就业公共服务工作,为供需双方提供更好的平台,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服务,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另一方面控制劳动力的供给的数量,防止其恶性膨胀。

  三、运用各项经济调节政策促进就业。

  政府同时可运用税收、金融、产业等各项经济调节政策促进就业。一是通过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对雇用失业人员的企业或自谋职业的个人给予工资或就业补贴,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二是通过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开展就业援助行动,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或求职援助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三是直接创造就业岗位,如开办公共工程项目、服务项目或社区服务项目,以安排长期失业者临时就业;四是扶持失业者创办微型企业,实现自我就业。健全政府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和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

  第三节 采用弹性退休制度。

  现行的退休年龄制度事实上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我们一方面老龄人口的增加,劳动年龄人口在减少,人口红利逐步消失的趋势已经比较明显,另一方面就业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因此需要对现行的退休制度有所改革,推行延迟退休。但是退休年龄的改革涉及的范围很广,考虑各方面的政策,而缓解矛盾的办法就是采取弹性退休制度。

  一、实行弹性退休待遇激励制度。

  推行弹性退休有必要把退休后的待遇与退休年龄两者关联起来。制定明晰的激励机制,可操作的执行办法,再结合劳动者自身的客观条件,形成对个人和社会互惠的结果。例如,在 2016 年开始凡是提前于法定年龄退休的人员,提前一年减发 2.5%,两年减发 5%,三年减发 7.5%.以每年递增的形式提高惩罚力度,尽可能的降低提前退休的数量。同时给予延迟退休的人员一定能够的奖励。延迟退休一年的增发 3%,两年的增发 6%,三年的增发 12%.以一个自然年为增发单位,愿意采取延迟退休的大部分是技能、身体、待遇原本就条件不错的人员。他们原来的岗位收入就比较高。每年 3%的增加幅度,对他们来说还是比较有吸引力的。

  只有我们的激励优越性明显的时候,有意愿延迟退休的人员才会倾向做出延迟较长时间退休的决定。他们收入的增加,才能有助于实现他们度过一个有质量的晚年生活。在弹性退休政策实施的时候一定不能一刀切或者凭借个人意愿随意决定退休年龄,否则有可能造成政策实行的混乱和效率的低下,要区分不同的人群,分行业进行操作。确保政策实施的有序和高效。

  二、根据不同行业人群实施弹性退休政策原则。

  实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就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如果劳动者是从事体力劳动或者简单的劳动,应考虑其年龄问题可以正常退休,退出工作岗位以此进行休息。

  如果对于一些高素质、高技术性的人才或者一些高校的科研人才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延迟退休,适当延长其退休的年龄。中国已经逐渐过了靠人口红利来发展社会的时期,更多的应该依靠高素质的人力资源、高科技资源来发展我们国家,促进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对于这一部分人群来说,可以适当的延迟其退休的年龄,不仅可以再充分利用这些人力资源发挥更多的作用,也可以继续发挥其带头、引领的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更多拥有智力资本和工作经验的劳动者延长在工作岗位上的时间,将智力成果尽快转化为物质成果,并且可以大大节省劳动者新老更替带来的时间成本,从而实现经济的稳步发展。

  三、配套制度的相应调整。

  只有打造出适合老年人就业的社会环境,才能顺畅的实现老年人的就业。增加收入,提高生活质量。而且要建立一些与老年人就业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让社会意识到老年人就业的重要性。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政府要加强开展各种适合老年人的职业技能再培训,帮助老年人在这个科技高速发展的社会,不落后与社会的发展步伐,顺利找到并且适应的新岗位。另一方面针对拥有丰富经验及专业技能的老年人,也可以尝试采取一些适当的创业帮助政策,让他们重新定位自己,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总而言之,老年人的再就业需要规范且宽容的社会,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让老年人再次踏上工作之路时充满归属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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