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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对捐赠行为的激励作用的效应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9-21 共63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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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慈善捐赠中所得税问题研究
【第2部分】慈善事业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分析绪论
【第3部分】慈善捐赠的相关理论
【第4部分】我国现有的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5部分】慈善捐赠税收优惠的国际比较
【第6部分】 税收优惠政策对捐赠行为的激励作用的效应分析
【第7部分】完善我国对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8部分】慈善捐赠优惠税收制度探析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 5 章 税收优惠政策对捐赠行为的激励作用的效应分析

  5.1 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对捐赠行为的效应分析

  国际上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评价主要是基于税收的收入效应和价格效应,本论文选择从慈善捐赠的税收价格效应的角度分析我国现有的慈善捐赠政策对现实的慈善捐赠之间的激励作用。

  本章节主要从税收的价格效应这个角度分析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对捐赠行为的效应分析,用税收价格衡量优惠政策,而用价格弹性衡量税收优惠政策的效应。

  5.1.1 概念的界定

  “慈善捐赠的税收价格”(下文简称“税收价格”)是指捐赠者每捐出一元钱所实际指出的成本,由于存在着慈善捐赠的税前扣除,税额抵免等政策,税收价格在一般在 0-1 之间。税收价格越接近零,说明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越大,越接近于 1,说明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越小。

  一般来说,税收价格=1-(公司所得税税率)(1-(不可扣除捐赠额/捐赠总额))6我国税法规定,直接捐赠即捐赠者直接对受赠者的捐赠而非通过公益机构的捐赠额不可以在税前扣除。所以在我国,不可扣除捐赠额=Max{总捐赠额-通过非公益机构捐赠额-会计利润×12%, 0}+非通过公益机构捐赠额通过此公式可得到,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越低,那么捐赠税收价格越高,捐赠数额就会减少;相反,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越高,捐赠的税收价格越低,从而捐赠数额越多。税法对捐赠的优惠政策越多,或者税法对捐赠扣除的规定越严格,则带来更大比例的不可扣除额,从而带来更高的税收价格,捐赠数额就越少;相反,税收优惠政策越多,或者对捐赠扣除的规定越宽松,税收价格就越低,从而带来更多的捐赠额。“慈善捐赠的税收价格弹性”(下文简称“税收价格弹性”)是指税收价格每变动一个百分比引起的捐赠额数额的变动百分比。

  捐赠的税收价格弹性=捐赠额的变化/税收价格的变化

    研究税收价格弹性的意义在于:如果慈善捐赠的税收价格弹性小于-1,则表明捐赠额对税收价格是富有弹性的,政府对于捐赠人的税收减免政策,将会带来更多的社会捐赠额,对于慈善捐赠的激励也就越有效。反之,如果税收价格弹性小于 1,则说明则表明捐赠额对于税收价格不富有弹性,也就是说政府对于捐赠人的税收减免对社会的捐赠额影响有限。

  5.1.2 数据的取得

  本文的数据来源,是在综合《公益时报》和历年《慈善捐助报告》的慈善捐赠排行榜的基础上得到近四年 100 名的公司“捐赠额”,“会计利润”(也称“利润总额”)来源于公司对外公布的财务报表。为了数据的可比性,笔者将港澳台资企业合并为外资企业,即将捐赠方分为三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榜单上的民营企业有一些为家族企业,未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不能通过公开的信息取得,例如福建三安、世纪金源等。外资企业可获得的财务数据比较少,只有有些在香港的上市才能获得,比如真维斯,周大福,在香港或在国外上市的公司的会计利润会涉及外汇折算的问题。此外,大多数外资企业在中国建立的是分公司,分公司的数据不容易获得,而总部的利润总额与中国的捐赠额在税收上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外资企业并不是本论文考察的重点,所以本文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还包括一部分大型的民营企业。

  综合以上的因素,考虑到数据可获得性,选取的样本均为上市公司,包括上交所,深交所,还包括一些在香港和美国上市的公司。在上海和深圳上市的公司公布的财务数据均为人民币,所以不存在折算的问题,但在香港和美国上市的公司,有些公司的年报币种为港币或者美元,为了数据之间的可比性,笔者均按照当年会计期末的最后一天,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公布的中间折算价格进行汇率折算成人民币。

  5.1.3 数据的处理

  由于本文的目的是需要计算出税收价格及价格弹性,所以通过对 2010 年-2013 年的数据进行汇总,通过简单计算便可以得到。首先列出企业的名字和捐赠额,会计利润,税前可扣除限额,不可扣除捐赠额。其中税前可扣除限额=会计利润×12%,不可扣除捐赠额=Max{总捐赠额-通过非公益机构捐赠额-会计利润×12%, 0}+非通过公益机构捐赠额。由于企业对外年报以及《报告》中都为对企业的捐赠额进行是否通过公益机构的捐赠,所以本文假设企业的捐赠额都是通过公益机构捐赠的。由于直接捐赠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可以得知实际的税收价格会比本文计算出的税收价格更高。从表 5.1 可以看出我国 2013年企业的捐赠情况,本文选取了 26 家公司,捐赠额 118 亿,占 2013 年总捐赠额的 12%,样本的企业都适用 25%的企业所得税率。经过测算,得出,样本的税收价格为 0.8674,加权平均扣除率为 0.008349.

  其中税收价格=1-25%(1-555328/1182419.63)=0.8674

    同理,笔者选取了 2012 年 38 家捐赠额排名的公司,38 家公司捐赠总额为26 亿元,占 2012 年企业捐赠总额 474 亿元 5.5%,计算出这 38 家样本捐赠企业的税收价格为 0.7666,具体见附表 1.选取了 2011 年排名靠前的 62 家捐赠企业,这 64 家企业的捐赠额为 39.4 亿元,占 2011 年企业捐赠总额 486 亿元的7.49%,计算得出这 64 家的捐赠企业的税收价格为 0.7587,具体请见附表 2.最后,选取了三年前 2010 年上市公司捐赠排行榜排名前 100 名的公司,这 102 家公司的捐赠总额为 51.47 亿元,占当年企业捐赠总额 589 亿元的 8.74%,通过搜集当年的利润总额的数据,见附表 3,计算出当年的税收价格为 0.7771 可以看出,2013 年比之前三年的税收价格都要高许多,这主要是由于 2013 年排名第一的捐赠企业海航集团的一笔 80 亿的股权捐赠,大大超出了当年的扣除限额,从而带动当年整体的税收价格升高了。

  笔者还对 2010 年至 2011 年的捐赠企业进行比较,挑选出均出现在这两年捐赠榜单上的企业,分析这两年的捐赠额变化,会计利润变化,不可扣除捐赠额的变化以及税收价格的变化,通过计算捐赠额变化的百分比和税收价格变化的百分比,计算出税收价格弹性。表 5.2 列出了在 2010 年和 2011 年均发生捐赠行为的36 家企业,这 36 家企业在 2010 年的捐赠额为 24.43 亿元,而当年对应的税收价格为 0.7514,同样的这 36 家企业在 2011 年的捐赠额为 24.85 亿元,当年对应的税收价格为 0.7507.这一现象与之前的税收价格与捐赠额成反比的理论是吻合的。进一步计算出 2010 年到 2011 年捐赠额的变化百分比为 1.74%,而税收价格的变化百分比为-0.09%,以前者除以后者便可以计算出 2010 年至 2011 年这 36 家企业的总体价格弹性为-19.4045,即税收价格的 1%的变动,便能引起捐赠额 19.4045%的变动。

    其中税收价格弹性=捐赠额变化百分比/税收价格变化百分比=1.74%/(-0.09%)=-19.4045

  5.1.4 对数据的解释

  可以看出,近四年的税收价格从 2013 年的 0.8674 到 2010 年的 0.7771 都是属于 0-1 之间。可以理解为,比如 2013 年,企业每捐赠一元钱,付出了 0.8674的成本,而剩余的 0.1326 是由政府通过让渡税收利益付出的成本。这本身就是一个政府利益和企业利益的权衡问题,也是政府收益和社会利益的权衡问题。在26 家样本公司中,有 3 家的捐赠额是超出会计利润 12%的扣除限额的,一方面说明企业对捐赠的热情很高,一方面也说明 12%的扣除率可能还有上调的空间,但如果提高扣除率,政府将损失更多的收益,这也是需要一个综合考虑的问题。但这 26 家公司中,平均的扣除率为 0.8349%,远远小于 12%,说明大多数企业还是很好地知晓并运用了这个税收政策,将捐赠额控制在了 12%的范围内。

  在 2012 年的 38 家样本捐赠企业中,其中有五家存在着当年不可扣除额,分别是山东兖州太阳纸业、河北钢铁、中兴通讯、东风汽车和中国铝业。其中山东兖州太阳纸业、河北钢铁、东风汽车是因为捐赠额超过了会计利润的 12%,所以存在着不扣除的捐赠额,而中兴通讯和中国铝业是因为当年的会计利润为负,所以捐赠额在当年均不能扣除。

  在 2011 年的 62 家样本捐赠企业中,只有一家企业存在着当年不可扣除的捐赠额,四川宏达由于当年会计利润为负,而导致当年的捐赠额 687.5 均不能全额扣除。剩下的 61 家企业发生的捐赠额均能在当年扣除,所以 2011 年的税收价格为近四年来最低,为 0.7507,非常接近 0.75.在不考虑直接捐赠的情况下,说明当年的捐赠企业比较科学地运用了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 2010 年的上市公司捐赠表格中,选取的样本捐赠总额为 37.2 亿元占 2010年捐赠总额 1032 亿元的 3.6%,这是因为考虑到财务数据的可获得性,只选择了上市公司为样本,而在总体的捐赠中,民营企业一直是最主要的力量,而其中许多的民营企业并未上市。例如朱氏家族 2010 年捐赠了 4.2 亿元,大连万达集团捐赠了 4.18 万元,但由于利润总额的不可获得,其中朱氏家族是因为没有上市,而大连万达由于最近才在香港上市,能够获得的最早的数据是2011 年,所以2010年的数据也是不可获得的,于是这两家捐赠额较大的企业都没有选入样本。在选取的 102 家上市公司中,得出的税收价格为 0.7771,其中有四家存在着当年不可扣除的捐赠额。其中中国泛海控股、安泰集团、湖北华发实业是由于捐赠额超出了会计利润 12%的扣除限额,而四川宏达则是由于会计利润为负,所发生的捐赠额无法在税前扣除。可以看出,四川宏达在 2010 和 2011 年连续两年都是由于会计利润为负导致捐赠额不能扣除,一方面说明了该企业对慈善事情的热情,另一方面也看出了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这部分企业并没有特殊的政策进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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