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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大学生就业环境中问题的对策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2-09 共746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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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大学生就业环境的分析研究
【第2部分】大学毕业生就业环境研究引言
【第3部分】大学生就业环境内涵分析
【第4部分】大学生就业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5部分】 解决大学生就业环境中问题的对策
【第6部分】大学生就业环境探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四章:解决大学生就业环境中问题的对策

  一、基于文化环境中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传统文化

  1、学校创建良好的亚文化

  学校文化是在学校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是一所学校特有的标志,学校文化是学校内全体师生共同践行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和行业规范等的总和,是一种团体意识和精神氛围。学校文化能够深刻又持久熏染着每一位师生员工,具有激励、凝聚、陶冶、约束、协调等直接或潜移默化的导向功能。学校文化的创建对转变大学生的就业观念至关重要,另外,学校是帮助大学生形成正确价值观的重要场所,学校有责任也有义务对大学生的就业观指引正确的导向,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帮助学生正确认识传统文化,避免传统文化的误解对大学生就业带来的影响。

  2、媒体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媒体的舆论功能在当今社会不可小觑,正能量的舆论能使全社会形成一股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负能量的舆论可以使全社会形成错误导向,所以充分利用媒体的舆论作用应该成为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传统文化的重要手段之一。媒体应该多关注大学生群体,认识到传统文化对当今大学生带来的负面影响,多宣传正确的文化,可以请专家讲解传统文化的精髓并做正确的释义,帮助全社会尤其是大学生群体形成积极向上的就业态度,用正确的文化舆论引导大学生正确的就业观。

  (二)用人单位要树立正确的用人观

  1、合理借鉴西方用人观

  西方文化思想中凝聚着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思想,例如人本主义思想强调人的价值,给今天的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带来了积极的启示。他们应该在招聘人员时重视每一位求职者的个人能力和工作态度,而不是求职者所处的社会阶级或是性别和外貌等,更不应该盲目的追求高学历和好院校的毕业生,这对于建立良好的雇佣关系非常重要。然而我国的文化思想在当前市场经济时代背景下受到强烈的西方文化冲击。例如,西方文化中的拜金主义、唯利是图等消极方面对用人单位招募人才产生了严重的滞碍作用,所以我们要抵制西方腐朽思想的侵蚀。

  首先,电视或网络媒体应该宣传西方积极、良好的文化思想,应扩宽宣传正确西方文化思想的渠道。其次,政府应通过相关政策调整用人观,对于那些吸纳毕业生人数多的中小微型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帮助这些企业做强做大。最后,用人单位本身要认识到中西用人观的差异,正确学习西方积极文化,排除消极文化的干扰。同时正确理解中国传统文化,吸收其精髓之处,从而形成正确导向的用人观和人才观。

  2、建立民主、公平的用人观

  首先,选人渠道上要放宽视角。上文我们已分析过当前很多用人单位存在“家天下”思想,这种思想不利于外来人员的进驻,并且对大学生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现象,用人单位应该给予每一位求职者公平竞争的机会,而不是具有甄别性、排他性的选人渠道。其次,用人导向上要公正透明。透明的用人导向关键在于走出“潜规则”和“钱规则”的怪圈,这种导向滋生了大学生就业观的不良恶习,并且不利于用人单位的长久发展。用人单位在用人导向上应该公正、透明,给德才兼备者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形成风清气正、公道正派的用人导向。最后,评价标准上要把握重点。一位求职者是否能够胜任某种职位不应该以他的学历、有无工作经验、毕业院校等为硬性评价标准,而应该注重他的个人工作能力、态度、品行和素养等方面,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基于政策环境问题的对策

  通过前文对大学生就业政策政策环境的分析我们发现我国的大学生就业政策和政策仍存在许多不足。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看待这些不足,将这些不足之处视为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环境未来发展的潜力。一下针对,政策和政策环境中的不足笔者提出一些解决的对策。

  (一)完善大学生就业政策

  完善大学生就业政策我们应该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在横向上使所有大学生就业政策之间相互协调统一;另一方面,在纵向上探索适合当前和未来社会发展的大学生就业政策。

  1、完善大学生户籍政策

  “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政策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65]

  《决定》一方面逐步放松城乡之间的户籍限制,使得农村人口可以向城市流动,同时也基于移居城市的农民享受与城市市民一样的福利待遇。另一方面也保障了大城市市民的基本利益。《决定》并没有将大城市对农民开放,而是有条件的对农民开放,这很大一定程度上考虑到外来人口大量的涌入城市会给本地市民带来影响。

  2、明确政策中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政策缺乏明确的责任分配导致,会导致政策虽有但无人问津的结果。因此,我们应该将已有政策进行责任分配。将已有就业政策中的每项条款都落实到具体的执行部门上。首先,中央应对就业政策中相关主体进行明确的责任划分,使各相关部门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其次,中央政府严格督促地方政府将各项政策逐步落实。地方政府也应将政策分别落实到每个地方部门,并对地方部门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最后,每个地方政府部门应将政策落实到高校、大学生、用人单位以及就业服务机构等主体身上。

  明确责任是政策得到落实的前提,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重要保证。一方面可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任务,使各部门在工作中有明确的工作任务。

  两一方面也便于政府监督和惩处各相关部门,有效促进公平就业。对那些不履行责任的相关部门,政府应当及时予以惩处并勒令其实施。

  3、政策制定工作统一指挥

  为了使大学生就业政策更加针对大学生就业活动中所出现的实际问题,国务院应当明确大学生就业政策的主要制定部门,其他部门应当配合该部门,并积极落实该部门所指定的政策。

  大学生就业问题属于教育问题,因此国务院应当赋予教育部负责研究和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责任和权力。一方面大学生就业问题可以反映出当前教育所出现的问题,通过研究和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同时反思和解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二)积极落实大学生就业政策

  1、政府必须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

  已有政策无法实施很大一定原因是因为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当前的大学生很少有能知道其在未来的就业过程中能够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这需要地方政府督促各高校和对学生宣传宣传工作。两一方面,政府必须对学校的宣传工作增加监督力度。必须保证每一名毕业生在毕业之后都能了解其大学生就业环境所享受到的一切优惠政策。

  2、督促并帮助高校进行专业机构调整

  大学生人力资源的结构性失衡是我国当前大学生就业市场的重要特征,也是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关键所在。要想解决该问题,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政府督促并帮助高校进行人才结构调整。

  首先,各地方政府应和当地各大高校和人才市场联合成立市场调查委员会,专门负责调查就业市场中人力资源的供需状况。政府充当主导者地位,负有监督的责任。高校和人才市场分别充当调查员的责任,负有调查和研究的责任。每一年市场调查委员会应对当前人才市场进行调查,分别分析出高校不同专业、不同学科的毕业生在这一年中的就业状况,并将这些状况及时反馈给各大高校,使它们了解到当前市场的供需状况,便于对本校的专业结构进行调整。其次,政府必须要监督各大高校自身专业调整的工作。各大高校应该对那些市场需求量不高的专业做出适当的调整。例如,停止对这些专业的扩招工作、为这些专业的毕业生开始通识性课程或者给这些专业的在校生重现选择专业的机会等。另外,高校对本科生的培养方式也应做出调整。在新生入学头两年主要开设公共基础课,在后两年再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所学的专业。

  3、开展和完善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教育学生是高校义不容辞的使命,帮助学生选择未来的职业是高校的责任和义务。首先,各大高校必须要重视对学生的就业指导课程。各高校应该和企业合作,共同为学生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学校应该聘请由经验的职业规划教师教授本校学生如何进行职业规划,应该与当地知名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就业实践课程,让学生亲身到工作中认识职业、学习从事该职业缩影具备的能力。另外,政府也应为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搭桥铺路。政府为那些给大学生提供实习岗位的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促使企业积极主动的吸纳毕业生。

  三、基于就业市场环境中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积极的进行人才结构调整

  1、国家教育结构的调整

  大学生结构性失衡很大原因是违背了教育的发展应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规律。设立什么样的学校,开设什么样的专业,各级各类学校与各种专业之间的比例如何,都要受到一定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所制约。[66]因此,教育结构调整对人才结构的调整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就我国人力资源供需结构的现状来看,中级人才在就业市场中供不应求。这是因为我们国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国家具有 13 亿人口,是人力资本大国。为了能够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优势,我们国家在产业结构上的发展重心必然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尽管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国家的产业结构会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换,但在庞大的剩余劳动力完全转移之前,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主导地位是不会改变的。同时,在劳动密集型产业结构内部,也会有从初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越来越高级化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化的趋势。[67]

  这种产业结构特征决定了社会所需求的人才规格势必是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同时还能够熟练掌握一定的操作技能的实用性人才。而培养这些实用性人才完全可以通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来实现。

  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当前一直不受到人们的重视。由于“学而优则仕”思想的主导,学生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之后,普遍选择去普通高中为将来上大学做准备,并且他们以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为耻辱。这使得人们更加的不重视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因此,要想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首先必须要扭转人们的思想观念。

  2、高校专业结构的调整

  (1)高校应严格把握教育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规律

  对于教育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规律高校不仅应在教育理论层面认真研究和发展,同时还应在实践层面严格遵守。社会的发展不论是在政治、经济、文化、人口和科技等方面都会对教育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高等教育在自身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必须要认识到社会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适时是对社会的发展现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高校适当的调整自身的专业和学科的设置,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集中精力和财力重点发展社会需求的专业和学科,提高这些学科的办学条件和教师的素质。同时,高校应积极应对社会的人才结构调整,在大学继续进行扩招的同时对社会需求量不大的专业进行缩招,以免因为扩招而刺激人才结构的失衡。高校还应进一步完善自身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应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办好让党和国家、公民满意的教育。

  (2)高校科学定位自身的教育性质

  我们可以将高校分为研究型大学和专业型大学两种类型。研究型大学主要是以培养在未来能够从事科研工作的人才。专业性大学主要培养不但有过硬的理论基础知识,同时还能够熟悉某项技能操作的实用性人才。当前大学生就业环境的中需求比重最大的是实用性人才,研究型人才需求的比重很小。因此,大学在办学是首先必须要明确定位自身的办学目的。

  就我国当前所有高等学校来看,除 985 大学和少数的 211 类的大学由于自身具有办研究型大学的能力之外,其他的大学大多数都是属于专业型大学。有能力办研究性大学的高校应继续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加深研究的深度、提高自身的科研水平为社会培养出优秀的科学家和人文学家。

  大多数的大学属于专业性大学,这些大学是社会最迫切需求的大学。它们必须要重新认识自身的办学性质,把握自身的办学价值所在。它们应把办学的重点应集中在加强培养学生掌握所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和熟悉掌握专业应用能力。这些大学在教育目的上应为社会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各种实用性人才。他们应该抓住这一办学目的,不断的完善自身重点学科和专业的建设,重点建设学校优势学科的教学配套设施,激励学生学习专业知识。只有这样,高校才能不断的增强学校自身的办学实力,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同时改变当前的人力资源供需结构失衡的现状,从而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二)政府主导完善大学生就业服务机制

  1、高校为大学生就业拓展渠道与提供优质服务

  (1)加强高校与企业的合作

  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是高校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有效的途径。建立校企合作的关系是一种双赢的关系。一方面,学校可以提高自身的升学率,缓解就业压力。

  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保证优秀人才源源不断的流入。因此,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双方应积极寻求合作。

  首先,学校应积极拓展合作的对象。学校拓展与企业合作的对象与提高学校自身的就业率是成正比的。与学校合作的企业越多,学校将毕业生输出的途径就越多,从而学校的升学率也就越高。因此,学校应通过各种途径与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为毕业生的就业打好坚实的基础。

  其次,学校应积极为企业推荐毕业生。学校应与企事业单位保持经常沟通,将其急需的人才在保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积极向合作企业推荐。同时学校也应根据与其合作企业的整体现状适当的调整教育教学方法以适应市场所需。

  最后,在校企合作中学校应维护学生的权益。在校企合作的关系中,学校与企业都是平等的主体。因此,学校一旦发现企业出现了有损于学校和本校学生利益的现象。必须要坚决维护学校和学生的自身利益。

  (2)加强高校对学生的职业指导工作

  就学校的教育目的看,学校的办学的根本目的是将学生培养成社会所需的人才。因此,学校有责任、有义务教授学生专业知识,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帮助学生确立自己的职业理想,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学校能否完成其根本教育目的必须要由社会来检验,其中毕业生能否成功就业就是一条重要的评判标准。为了提高学生在未来成功就业的机会,学校有责任、有义务为学生的成功就业提供帮助。

  职业指导工作应分成三个阶段来进行。首先是职业定位阶段。这是整个职业指导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非常关键的阶段。因为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找到自己未来的职业目标。如果不能帮助学生找到自己的职业目标,那么后续工作也就无从谈起。这一阶段主要在入学的第一年进行。因为,在这一年学校所开设的课程主要是公共基础课和少量的学位基础课,学生的学习负担很轻,加之学生刚入学充满了新鲜感。在这一阶段,学校的职业指导工作应在不同院系和不同专业之间分批或同时进行。指导教师应从每个学生的性格、兴趣、专业和理想等多方面角度找到学生在未来所适合的职业目标。这个职业目标可能是多个,因此职业指导教师应把每一个职业的现状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向学生做详细介绍并由学生自己选择。

  第二阶段是职业规划阶段。学校的就业指导工作在职业定位阶段结束后进行职业规划工作。这一阶段主要在学生在校的第二、三年期间进行。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谱写自己的职业蓝图。首先在学生的职业目标确定后,职业指导教师应告知学生为了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都应学习哪些知识和技能(包括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和非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应该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学生所能利用的实践场所和人脉。第二,帮助学生做职业规划。好的职业规划是学生谋求理想职业成功的前提。指导教师应教会学生如何撰写职业规划书,并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不断的完善职业规划书。同时,指导教师应经常鼓励学生坚持自己的职业目标,督促学生遵守自己的职业规划,不断地为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去努力。

  第三阶段是就业指导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成功从学校走向职场。这一阶段主要在学生在校期间的第四年进行。这一年是学生到校外实习和就业的年份,也是检验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果的年份。因此,职业指导教师应为学生提供积极的帮助。首先,指导教师应教育学生在实习岗位或就业岗位上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鼓励学生进入工作岗位后要努力工作。其次,指导教师应教授学生如何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合同。就业合同是学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指导教师应该教授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的正当程序以及在限定就业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指导教师必须要向学生强调的就业协议与就业合同的关系,防止用人单位用就业协议代替就业合同而导致的欺诈行为。最后,指导教师还应教会学生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毕业生在社会上出现了用人单位危害自身利益的行为或工作岗位上出现了法律纠纷,毕业生应通过法律的途径保护自己。

  四、基于用人环境中问题的对策

  解决就歧视最有效的对策就是通过法律的手段予以解决。首先,必须要不断完善《反就业歧视法》。我国虽然已经于 2008 年 1 月 1 日开始施行了《反就业歧视法》,但是其法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就业促进法》并没有明确就业歧视的定义,也没有规定认定就业歧视的标准,劳动部门在认定是否存在就业歧视问题时,难以取得相关的证据,所作出的结论一旦面临行政诉讼,将有无法举证的难题[68]。《反就业歧视法》是维护我国劳动者最有利武器,因此全国人大必须要认真调查和研究法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不断的加以完善。只有这样再面对就业歧视的法律纠纷时才能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其次,全国地方政府和就业服务机构必须要认真贯彻《反就业歧视法》的精神,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反就业歧视”机制。各地方政府必须对当地的用人单位做好宣传工作,是个用人单位认识到就业歧视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同时,地方政府应联合当地的就业服务部门开设就业歧视监督部门,负责接收劳动者的举报和监管当地用人单位的人员招聘。就业歧视监督部门应联合当地媒体对那些违法的用人单位予以曝光和处罚。第三,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应做到公平、公开和公正。首先,用人单位应通过网络、报纸或电视等媒体将其招聘信息对外公开。其次,在招聘条件中不得设立具有就业歧视性的条件,保证大多数求职者都有求职机会。第三,对符合条件的求职者们提供公平的竞争平台。最后,向社会公布最后被录用的求职者。

  第四,各大高校应积极抵制用人单位的就业歧视。首先,高校应在就业指导课程中认真教授学生如何通过《反就业歧视法》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其次,高校之间应联合起来共同抵制用人单位的就业歧视。通过断绝与用人单位合作的方式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第五,毕业生本人应具备法律意识,对社会上出现的一切危害自身利益的事情知道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帮助。

  法律是解决问题最有效、最直接也最简单的方法。相信通过以上种种措施,在大学生就业环境中所出现的就业歧视问题一定能得到有效的制止。在大学生就业环境中杜绝的就业歧视现象,是塑造公平的大学生就业环境的前提,也是教育公平得以实现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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