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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少年李某某强奸案反思其成因与对策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3-31 共4770字
论文标题

  幸运少年为什么走上这条路

  少年李某某因强奸获罪的案情已尘埃落定。关于他为什么犯罪———网上也有非常多的分析与精辟的见解。我也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值得解剖的个案,尤其是对于孩子的教育问题。因为,李某某显现的问题在当今社会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代表之一:家庭完整。与许多留守儿童、离异家庭相比,李某某有着非常爱他的爸爸、妈妈。而且,他的父母一直守护在他的身边、陪伴他成长。这理应是最理想的家庭教育模式。然而,类似于这样的完整家庭养育的孩子出现违法犯罪的并非李某某这一孤立的个案。

  代表之二:衣食充足。与许多贫困家庭不同,贫困,常常让有爱心的父母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不得不离开年幼的孩子去打工,不能满足孩子最基本的生活或学习需求,甚至因家庭的贫困,一些天赋极优秀的孩子不能接受良好的教育而成为社会栋梁之材,相反,他们放弃学业后去做最简单的打工养家,流于平庸。与他们相比,李某某不知自己有多幸运。

  代表之三:教育丰富。有关李某某的成长经历我们看到:4岁参与中国申奥活动(可受到爱国教育),从小跟着父亲唱红歌(可受到正面影响———他父亲的话),4岁学钢琴并达到获奖水平(艺术熏陶修养),8岁习书法并练到获奖水平(书法可让人凝神静气,也可起到修养作用),10岁练冰球并参加多项比赛,其小到中学的读书学校都是重点学校(属于优质教育),此外,他从小在父母的带领下结交许多朋友,他的社会性发展也很好(以至强奸都与别人合伙实施)。如果说德、智、体、美、群全面发展的话(一般“德”是抽象的,而且我们教育中也常以“爱国”、“关心集体”为主要评估点,就此而言,李某某也算具备了),其他4 项都是具体的, 那么,5分教育,他至少已经占了4 分以上。

    所以,他的父母一定不明白:我们给了他这么好的成长环境,他为什么会出现违法直至犯罪的心理问题?其实,对于这一困惑,极需答案的不仅仅是他的父母。

    是谁害了他

    我从网上看到许多人对李某某犯罪原因分析时都指出了这点:是他父母对他的溺爱害了他!对此我完全赞同。问题在于:溺爱怎么能抵消从小学到中学、12年、至少十几位重点学校专业教育家的教育?溺爱怎么能抵消4 岁就开始的文艺熏陶? 书法修养? 体育练就?他的心理问题源于什么?出现在他人生的什么环节或时间呢?简单地解释:李某某的心理问题主要源于“性格”出了问题;发生时间是在他12岁之前,尤其是6 岁之前。性格,在心理学上有许多的论述,若以关键词介绍,即后天形成的、终身的、社会行为方式。理解性格,最好的比喻是言语。

  人生下来时都不会说话,言语是后天形成。但是,后天的不同年龄其言语学习发展有明显的差别。一般6 岁前的言语俗称母语,一旦学会终身不忘。

  尽管18 岁之后、30 岁之后、50 岁之后我们仍可学言语 ,但终身性越来越弱 ,学完了不用就忘记。因此,6岁前的母语不会轻易忘记,同理,也不会轻易被改变、被消失。性格亦同。这一比喻告诉我们:性格教育必须从6 岁前就要有意进行培养。

  其次,社会行为方式不同于人的许多行为,如智力行为更多地取决于先天禀赋和后天系统的教育开发;气质行为更多地取决于他的高级神经活动类型;而性格则取决于孩子与身边人的互动,即社会性的发展。

  社会性的发展基于情感、言语。当一个孩子有充分的爱,他自然就会有良好的言语发展与社会性发展。但是,情感、言语、社会性仍不能决定人的性格。决定人的性格的培养取决于父母几方面的有意而为:

  一是6 岁前对他说不。 在孩子刚会说话、表现执意、哭闹时,父母要有意地对他说“不行”。这一时间就在人的2 至 3 岁。 找个他任性的事情,狠下心来,看着他,让他哭个痛快。以无声静观让孩子知道:哭闹没有任何用处。这是让他知道你的态度:你不能想干啥就干啥,我说不行,你闹就没用!这是有意培养孩子的克制性。

  二是在6 岁前有意对他进行延迟满足。 方法是有意带他去商店,看完一个玩具不要当天买回,要让他知道:这玩具的钱相当于家庭什么样的开支。若要买需要等爹妈上班挣钱,需要家里节省开支,计划后才能买回。延迟满足就是有意地培养孩子的耐性。

  三是在6 岁之前对他进行诱惑训练。 方法是给他两天的零嘴食物让他自己决定怎么吃,并在他克制后奖励,在他缺乏克制后匮乏,让他知道,面对诱惑要先自我权衡利弊,然后克制自我,这样才有更多的利益。

  为了明天必须克制今天的欲望满足。心理学的研究还有很多的方法。性格培养主要发生于6 岁之前,主要由父母实施。

  如果这一阶段没有对他说不,恐怕他大了以后就会遇到法律对他说不;如果他没有被延迟满足,他大了以后就会随欲望而动;如果他没有经过诱惑训练,他长大后就会不计后果,肆意妄为。

  李某某恰恰缺乏的就是这几项基本的家庭教育,缺少了这几点“决定终身的性格培养”。而且,基础的性格培养一旦错过,人的性格缺陷也就形成。这种形成如同母语一般,不可退回,不可逆转。这就是他为什么在上次违法行为被劳教后行为方式并没有改变、没有消失的原因;半年后他又一次重演肆意行为。在此补充一个观点:李某某的少年劳教与他第二次犯罪没有因果关系;相反,他性格培养的缺陷与他的犯罪行为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大家会问:如果发现自己的孩子已经有了这种性格缺陷怎么办?乐观地说,18岁之前、21岁之前,父母和外界的“有意而为”可能还有“一些改变的希望”,但是,如果到成年———回答是不容乐观,要做好长期准备。矫正人格的缺陷如同治疗生理上的慢性疾病,去根较难。需要医生的治疗、但更重要的是:需要病人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

  为此,笔者希望以此案的分析给相类似的家庭和父母一个提醒,对于孩子的教育,仅有爱还不够。如同健康需要养生知识一样;教育孩子也需要了解人的知识,了解犯罪心理问题的由来。

  改变孩子的行为必须先改变大人的行为

    由于我的专业是研究犯罪心理问题,所以,我对家庭教育的看法其角度也较为特别。

  在大量的相关研究后我得出一个最简单的结论,即犯罪预防要从未成年人做起,而对未成年人的工作则须从家长们做起。家庭教育是一门学问,需要智慧和技巧。但在家庭教育中,等父母有经验时,孩子已经长大,教育的机会已经错过。所以,家庭教育的理念极为重要。

  第一,人的心理发展有顺序性,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滞后反应。

  任何生命都是过程,任何过程都有开始,生命发展是轨迹式,人的命运取决于早期。人的成长大致有3 个时期,即 1 至 6 岁,6 至 12 岁,12 至 18 岁。 12 至 18 岁时人已经进入青春期,其独立意识与逆反心态就决定了这一时期已经不是家庭教育的优势时期,所以,家教的最佳时期是12 岁之前,即依恋期。

  在依恋期中,1至6 岁又最为关键。 由于人的心理发展具有逻辑的进程,所以,人在成年时出现的许多心理问题往往源于未成年时。发生在2007 年美国大学校园的一起枪击案,枪手赵承熙的犯罪心理就属于在未成年时期(8岁)因移民而造成了心理创伤,这种心理创伤导致他在23 岁无故杀人。 如果我们能够了解:人在幼年最重要的需要之一是安全感,对一个幼小的孩子来说,熟悉的环境,亲切的伙伴比富有的房屋和汽车更容易让孩子形成阳光与健康的心理时,父母就不应该以自己的意志去生活。这一案例告诉我们,父母要了解孩子的心理,否则,父母的一切努力都会成为泡影。

  第二,未成年人是被动的弱者,他的弱小和被动都决定他的一切是成人造成。

  客观地讲,抚养人对被抚养者具有生命的决定权,物质的提供权,照顾的程度权,个性的决定权。如果替孩子问一问大人:“我”(孩子)是怎么来的?就可发现,“我的胃口是喂出来的,我的脾气是带出来的,我的观念是唠叨来的,我的残忍是孤弱无助熬出来的;我的无耻是百般迁就溺出来的……即使孩子出走、自杀、犯罪,看似孩子的选择,却都是父母行为的反应或结果。譬如,自杀就是因为父母的过分宠爱给孩子形成的错误判断———既然你如此爱我,现在我的要求再不合理你也要答应我,否则我就用死来回应你。

  结果孩子不知,生命只有一次,逝不可复。这一错误是谁造成的?仍是父母,父母应该在孩子3 至 5 岁时就应该找机会给孩子一次明确的态度展示:如果你做得不对,我就不爱你! ———这需要相关的知识与操作的技巧。

  第三,家庭抚养不仅仅是物质的,更重要的是心理抚养。

  曾有一位父亲,自己勤奋努力地挣下了万贯家财,却突然发现十多年就长大了的儿子已经变得不可理喻,沉溺网络……无奈之下,他找到一位少年问题专家,居然拍出十万元说:你帮我教育好我的儿子,我就给你十万元!

  笔者当时曾撰文告诉这位父亲,你错了,教育孩子是你父亲不可推缷的责任,更何况对人的心理教育是从情感开始的,而最基本的情感就是亲情。

  如果没有亲情就不可能形成人的基本情感反应,没有正常情感反应,一个人又如何会被教化?

  所以,给孩子挣钱的时间不如自己陪伴孩子的时间;给孩子存钱的努力不如教给孩子做人做事的努力;找奶妈带孩子不如自己辛苦带孩子。这是家庭教育很重要的理念,即抚养与情感,情感与教育息息相关。

  第四,人性教育比智力教育更重要,性格才真正决定命运。

  在现代家庭教育中,很多家长在浮躁与欲望的社会背景下越来越偏重于孩子的智力发展,似乎孩子的分数和所读的重点学校就决定孩子的起跑线,决定孩子的一生。这是家庭教育认识中一种严重的偏差。智力、分数、学历虽然重要,但是,纵观人类历史,绝大多数的成功者、被人们敬佩与记住的人,一定是有人类最基本的情感的人,他们有责任感,有同情心,有博爱,他们能自制,能付出,能够与人合作。而责任、自制、合作、付出等均为人的性格,不属于智力的范畴。

  第二次世界战时,一位集中营幸存的中学校长曾写信给所有老师,提出一个请求,这也是所有家长应该听到的话:“请帮助我们的学生成为具有人性的人,你们的努力绝不可以制造出学识渊博的怪物,多才多艺的心理变态狂,成绩优良却杀人不眨眼。读、写、算只有在能使我们的孩子具有人性的时候才具有重要性。 ”

  第五,家庭教育中对子女的爱护其前提是尊重,家长要知道儿童和生命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由于孩子的弱小,由于孩子需要引导,也就造成了一些家长的认识误区,他们认为自己有权替孩子作决定,自己有权决定孩子的全部生活。

  甚至将自己的理想强加在孩子头上,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孩子心中。如一些从来不懂电脑和网络的成年人,居然极力呼吁在孩子面前消灭网络。

  这种家庭教育背景下或这种成年人身边的孩子,虽然衣食无忧却不快乐,许多孩子虽获得高学历却以自杀了却一切。每当此时,痛不欲生的父母都会问道:“这是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一个从小没有感受快乐的人,怎么会有健康阳光的心态?一个从小没有被亲人或社会善待过的人,怎么会温情地善待别人?一个从未体验过被尊重的感觉的孩子,怎么会有自尊而自制?又怎么会尊重别人的权利和生命?即使我们成年人给予他们生命、给予他们成长中所需的物资……“

  被给予者”仍有独立的人格,他们仍需要被尊重,需要平等地商量、理解和沟通。包括成年人在为未成年人的立法中都应坚持这一理念。

  所以,未成年人的问题取决于成年社会的努力程度。

  第六,改变孩子行为须先改变大人的行为。

  笔者认为,家庭教育的首要工作是“如何对家长们进行教育”,如何让父母了解孩子的成长心理过程,如何在孩子出现问题时大人们能够有意识地主动发现自己的问题,先调整自己。能做到这几点,家庭教育才具有真正的价值。

  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个男孩在接触网络后略有些“成瘾”,先后用作业本写了数本“网络日记”(或称网络小说), 但此事被家长发现 , 爱孩子的家长责骂误入歧途的孩子,烧掉其网络日记并明确表示出严厉的制止态度,孩子也答应不再去网络。但这之后他仍然出现了一次“身不由己”,又去了网吧,尽管他此次“食言”后,家长并没有马上责骂他,可他在第二天竟选择了自杀。伤心的家长不明白为什么在没有责骂的情况下孩子仍然自杀?

  其实,他如果不烧掉孩子的网络日记,他如果能认真地读一下孩子的网络日记,他早就可以发现孩子存在着沮丧与自卑等心理问题,可是,他没有这样做。

  所以,改变孩子的行为必须先改变大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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