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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息时代高校学生法治意识的现状与培育

来源:高教学刊 作者:陈春霞
发布于:2018-04-10 共4549字

      摘要:当代大学生处在“微”信息时代的舆论思潮、意识形态、价值取向多元化的浪潮中, 其法治意识的确立、法治信仰的培育、法治行为的规范是当下高校法律教育中的重要任务使命。结合“微”信息时代特殊的环境, 有的放矢地对当代大学生法治意识进行培养, “去其糟粕, 用其精华”地利用时代东风, 激浊扬清, 为构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国家民族, 培育、输送知法、信法、守法的大学生是现代高等教育最基本的职责。

  关键词:“微”信息; 大学生; 法治意识;

  大学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 是明日之社会精英和中流砥柱。正因如此, 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将会直接对法治社会、法治中国产生巨大的影响。当前的社会已进入“微”信息时代, 伴随着智能携带设备的普及和应用, 人人皆是媒体和焦点, 信息爆发式的增长和传播, 鱼龙混杂, 清浊难辨。在此背景下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一、法治意识的涵义及内容

  法治 (Rule of law) , 即法律主治, 系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 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 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方略[1]。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法律反映的是社会主体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并拥有最高权威, 能得到全面的认可、实施、遵守和贯彻。

  法治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其内涵包括两层含义:其一, 整个社会个体层面上, 法治意识是现代先进社会意识的一种重要体现, 具体体现在社会个体对法律的认知上的认可、内心的尊重、行为上的遵守、精神上的信仰。其二, 其次在国家社会层面, 法治意识是国家社会治理的一种先进方式, 是国家社会对法的价值、法律制度的构建、司法体系的运行等的正确的认知观、价值观的体现, 是民主国家实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基本动力[2]。

  二、“微”信息时代下大学生法治意识的现状

  “微”信息时代, 简称“微时代”, 即以微信、微博等传播媒介, 以短小精炼为传播特征的时代, 微时代的信息传播速度更快、更广, 其舆论力量亦更大、更强。研究学者们对“微信息”的最新定义是:“最小的独立的内容数据, 如一个简单的链接, 一篇网志, 一张图片、音频、视频, 一个关于作者、标题的元数据, E-mail的主题, RSS的内容列表等。”微信息即是微时代主要的传播形式和传播内容, 其特点是以现在先进的硬件设施和信息技术为媒介, 以个体表达、群体互动、立体网状传播为典型特征的短、频、快、广的传播方式。仅仅通过很少的文字, 甚至寥寥数语、一个表情符号、一段视频、一曲音频、等非常短小的信息, 可以实现情感沟通、传播交流信息, 并可能形成较大的舆论导向。Negroponte在《数字化生存》中指出:“信息技术的发展将变革人类的学习方式、工作方式、娱乐方式, 一句话, 人们的生存方式。”事实确实如此, 在很多事件上, 微信息时代下特殊的、强大的传播力量正在改变人们的思维、行为和生活方式[3]。

  “微”信息时代下人人均是“自媒体”, 即是短、频、快、广的微信息的接受者, 同时亦是微信息短、频、快、广的传播者。对于社交广泛、团体活动、思想活跃、缺乏社会经验的大学生来说, 更是“微”信息时代活跃分子, 日常的生活、娱乐、学习中处处皆见“微信息”, 大学生各方面的思想意识的树立也受到巨大的影响。然而“微”信息时代下, 大学生的法治意识似乎没有跟上“信息爆发”的快车, 其现状不容乐观。当前我国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具有以下特点:

  (一) 法律认知不足法治信仰缺失

  由于受中国数千年封建王权的统治的影响, 大多数社会公民, 亦包括当代大学生对新社会的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有错误或偏差, 他们或受封建思想的影响, 或受不良意图的舆论误导, 不少人认为法律是一种统治工具, 权力至上, 法律只是一种政治手段, 是政府为了实现对社会、民众统治的工具。而没有认识到法律存在的根本价值是为了维护社会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是为了实现国家和民族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对法律缺乏最基本的认知和信任, 对法律的信仰也就无从谈起。

  (二) 法律常识匮乏普遍近乎法盲

  法律的理论知识储备是法治意识形成的基石, 唯有一定的知法、懂法, 才能在思想意识层面形成法治的习惯性思维。随着我国法制体系构建的不断完善, 法律法规的不断丰富扩充, 整个社会包括大学生的法律认知和储备水平也应随之提高。而现状却甚为堪忧。当前教育体系和教育模式下, 大学生法律知识学习和培养的重要途径主要是课程学习, 非法学相关专业的大学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的基础课目前仅仅通过一门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受制于课程课时、教学模式、学习动力、学习兴趣等方面, 导致多数大学生对实际生活中常用的、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 (如劳动法、婚姻法、继承法、民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等) 的基础性的、常识性的认知存在严重缺乏。

  (三) 权责意识薄弱契约精神缺失

  随着法律构建的不断完善, 在当前“微”信息时代背景下, 大学生的权利意识日渐增强, 这是值得肯定的一面。然而大部分大学生不了解与权利相对的另一面应主动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导致“权利”和“责任”、“义务”的分离。这种思想意识的直接导致大学生日益重视自身利益, 在生活、工作等方面要求平等权利的期望越来越强烈, 但是责任和义务意识淡薄, 表现为“功利化”的思维模式, 自身诉求过度膨胀, 忽视自身在家庭、社会、民族、国家中应履行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若自身利益与他人、国家、社会相冲突时极有可能为私利而废“大义”。

  三、有效提高大学生法治意识的路径探索

  “微”信息对人、社会的渗入和影响也会越来越深刻。“微”信息在正常的教学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作为数字传媒的宠儿, 高校课程教学和学习应充分利用其新颖、便捷、迅速、广泛、灵活的信息传播特点, 激浊扬清, 有效提高大学生法治意识。

  (一) 正确引导认知确立法治信仰

  充分利用“微”信息时代的先进信息技术对大学生的法律认知进行正确引导, 树立其法治信仰。通过现代大学生对“微”信息的依赖性、粘附性, 结合法治培养的课程教学, 利用适宜的教学方案设计, 如案例分析、反转课堂、角色扮演等灵活方式, 在大学生初入大学的基础课程中的学习中, 能够确立法律的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认知。如在社会法律相关的教学模块中, 如民法、劳动法等方面重点在于培养大学生的平等意识、规则意识、契约意识、诚信意识等;在国家、政治相关的教学模块中, 如宪法、行政法等方面重点培养大学生的宪政意识、法治治国意识、法治政府意识;在刑法相关的教学模块中重点引导大学生认识到其法律的强制性、惩罚性、广泛性、严厉性, 在思想上确立法律的敬畏感。总之, 在思想上应摆正法律的价值认知, 既使大学生认识到法律至上、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一面, 也要认识到法律是个体得以自由、平等、幸福、和谐生活的必要保障的温情一面, 确立大学生的法治信仰。

  (二) 联动灵活培养普及法律常识

  充分利用“微”信息时代的媒体传播的便利性, 构建课内、课外的联动培养模式, 普及大学生法律常识。当前高校除了日常的课程教育之外, 还应充分利用“微”信息时代下的各种新兴媒体平台, 组织、引导学生进行法律法规常识性知识的积累, 与时俱进地关注最新法律、法规, 引导大学生积极对法律的思考和解读;利用“微”信息时代的便捷性、灵活性, 及时改进大学生关于法律教育教学的考核模式。传统的“一卷定终身”的应试模式的考核显然不能达到高校中法律教学的基本目的, 考核模式应灵活利用“微”信息的便捷性, 采用多层次、对角度、多方位的考核模式, 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 消除法律教育中“应试”的消极成分, 增加其“应用”的积极成分;结合社会发生的热点事件, “微”信息渠道快速传播的社会焦点等, 及时抓住机遇引导大学生在法律层面对事件进行再认知、法律剖析和模拟解决, 注重法律常识的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的有机结合, 学以致用。在实践中灵活教学, 既使大学生法律常识得以积累, 又可提升其对法律认知水平和情感粘度, 进一步夯实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和法治意识。

  (三) 加强权责意识培养契约精神

  充分利用“微”信息传播速度快, 模式新, 易接受的优势, 树立大学生权责统一的观念, 培养诚实守信的契约精神。一方面, 纠正普遍存在的“有权无责”的权责意识。大学生作为成年人, 即将进入社会工作岗位, 必须明白“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法律基本原则, 在行使权利时必须履行义务, 尊重他人权利。充分利用“微”信息优势, 积极宣扬体现社会责任的正能量事件, 如外卖小哥吴长海情急之下抛下外卖救电梯上摔下的婴儿, “地铁搭手哥”吴松在地铁上手脚并用默默稳住身旁残疾人的轮椅, 诸如此类, 积极培育大学生社会责任感, 汲取社会正能量。另一方面, 广泛树立“契约自由、契约平等、契约信守”的契约精神。社会生活正常有序运行, 其本质即是各种契约权利与契约义务的正常订立与履行的过程, 物质利益的往来, 有法律的契约, 行为生活的交往, 有精神的契约。充分利用“微”信息优势, 引导学生明辨是非, 如有效抵制各种网络诈骗、避免陷入恶性网贷, 建立牢固的“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的法律契约意识和诚实守信、负责善良的精神契约意识。

  (四) 营造法治环境学校家庭共育

  充分利用“微”信息传播范围广, 宣传模式新的特点, 营造校园法治软环境, 打造法治新文化氛围。首先, 高校应遵循依法治校的原则, 深入实践依法管理、依法治学、依法从教, 在学生赖以生活的校园环境中自上而下推行法治管理的理念, 塑造法治校园, 充分利用微信、微博、讲座、报刊、广播、社团活动等主题活动将法治理念融入校园大环境, 熏陶、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其次, 注重大学生家庭法治教育。高校中大学生来自全国各地, 学习期间基本在校, 由于地域限制、时间限制, 导致家庭教育似乎无“用武之地”。随着“微”信息时代, 智能通讯设备、网络社交群体、即时通信互动等设备、技术的普及, 可以实现家长与学生、家长与学校、家长与教师等密切联络和互动, 家庭与高校密切配合, 形成“合力”, 共同培育学生法治意识、法治精神, 形成良好的家庭法治环境。

  四、结束语

  法治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式, 要求整个国家以及社会生活均依法而治, 即管理国家、治理社会, 是凭靠法律这种公共权威, 这种普遍、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而不是靠任何人格权威, 不是靠掌权者的威严甚至特权, 不依个人意志为转移[4]。社会群体法治意识、法律信仰的构建非一蹴而就, 亦非一日之功。大学生学习法律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在其思想中注入法律、法治意识, 为了培养法治社会的知法、守法、信法的社会公民。当代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的中坚力量, 法治意识的培育任重而道远。“微”信息时代是社会发展趋势, 利用特殊的时代特点, 扬长避短, 激浊扬清, 在大学生的主流思想意识中建立法律至上的意识、平等公平意识、权利责任意识、契约程序意识等全面、广泛的法治意识, 是充分发挥大学生社会精英作用的前提, 是实现“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兴盛局势的保障, 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需。

  参考文献

  [1]***.***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 2014:156.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 2014-10-29.
  [3]喻国明.微内容的聚合与开发——未来媒体内容生产的技术关键[J].青年记者, 2006 (21) :41。
  [4]***.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5.
  [5]王倩.依法治国时代背景下的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研究[J].高教学刊, 2017 (11) :166-167.
  [6]王雅倩.“微时代”背景下高校辅导员网络舆情工作引导研究[J].高教学刊, 2016 (23) :224-225.
  [7]王瑞霞.高校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思政课堂教学改革研究[J].高教学刊, 2017 (11) :104-105.

 

原文出处:陈春霞.“微”信息视域下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J].高教学刊,2018(06):147-14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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