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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总工会推出的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4-05-29 共1170字
论文标题

  工会领导干部每年须参加两次以上法律知识学习,五年内职工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率达90%以上。普陀区总工会日前推出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明确6 项量化目标,全面提升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打造工会普法阵

    地近几年来,普陀区总工会将履行维权基本职能与职工普法工作同步推进,工会法宣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园(社) 区,因地制宜分类建立了职工法宣阵地。区总工会在企业聚集、一线职工相对集中的系统、街道(镇)、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建立职工法宣基地,依托区、街镇现有的 9 个工会教育培训中心和园区工会“一校三室”即培训学校、阅览室、谈心室、活动室,开展覆盖式普法。长寿社区总工会还成立了一支由工资协商指导员、劳动关系协调员、法律援助指导员组成的法宣志愿者队伍,合力推进普法工作。在基层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公企业建立了法宣园地,主要通过创评活动,开展“品牌式”普法。如该区工会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作为深化普法工作的品牌活动全面推开,形成了以“企业为点、区域为圈、行业为链”的创建模式,得到了全国总工会的肯定。对规模较小的单位,建立职工法宣角,利用网络载体,开展互动式普法。如世博期间,普陀“青工 e 坊”开展了“世博网上行”活动,组织职工学习世博知识、法律知识,网上相关发贴、转贴达 3500 余条。

  因材施教推进普法

    普陀区总工会明确了农民工、工会干部、职工代表等3 类重点法宣对象,累计培训职工3 0 余万人次,其中进城务工青年近 10 万人次;接受培训的工会干部达2 万余人次。该区有近10 万农民工,区总工会将其列为普法和维权的重点对象,每年坚持开展送法律、送岗位等“十送”活动;自编《进城务工青年读本》和光盘,还以全国人大代表、农民工典型朱雪芹命名建立工作室,工会法宣工作向农民工群体渗透。普法工作有力推进了工会维权机制建设,职工的权益得到了较好的维护。在金融危机期间,该区各级工会劳动争议调委会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指引,形成了劳动争议调处“无缝衔接机制”,为职工撑起了“保护伞”,也为企业拉起了“安全网”。与此同时,区总工会发挥源头参与作用,通过工会界市人大代表提案等途径,推进了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出台,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立法。

  明确法宣量化目标
    为营造依法治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良好氛围,该区总工会日前制订了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根据规定,工会领导干部每年参加两次以上法律知识学习,新任工会主席任职一年内要 100%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法律知识学习,其他工会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法律知识培训;集体协商指导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员在任职期内至少参加一次法律知识培训;每年要有不少于 20%的职工参加法制宣传学习,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五年内全区职工参加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率达 90%以上;集体协商代表、职工代表每年参加法制宣传学习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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