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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制度的优化分析结论与参考文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2-21 共39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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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鉴定意见可靠性低的对策研究
【第2部分】司法鉴定意见问题探析绪论
【第3部分】鉴定意见可靠性问题概述
【第4部分】我国鉴定意见可靠性不足的表现与成因
【第5部分】提高我国鉴定意见可靠性的措施
【第6部分】 司法鉴定制度的优化分析结论与参考文献

  结 论

  鉴定意见属于我国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与其他种类的证据相比较而言,鉴定意见更具有科学性、专业性,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其被采信的几率更高。但是,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鉴定意见的可靠性并不高,最突出的表现就是重复鉴定现象。因为可靠性不足,鉴定意见常常受到各方的质疑,鉴定程序被一次次的重新启动,这样就使得涉及鉴定的问题愈发复杂,严重影响了法官的审查评断,也影响了司法程序的进度。同时,案件处理时间因此被拉长,导致当事人精神负担加重,进而使鉴定意见的公信力、司法公正、诉讼效率等问题进一步受到质疑,造成一种恶性循环,使司法鉴定的科学价值和诉讼价值都大打折扣。

  通过研究我国的司法鉴定制度,不难看出影响我国鉴定意见可靠性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包括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没有科学的形成过程,另一方面是没有有效的质证过程。从鉴定意见的形成过程来看,首先,鉴定过程的启动是不合理的。在刑事诉讼中,鉴定的启动权是完全掌握在公检法三机关手中,辩护方根本无权启动与自己的生命及人身自由密切相关的鉴定程序,控辩双方的地位存在严重的不平等;虽然在民事诉讼中赋予了双方当事人申请启动鉴定的权利,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尊重,但是仍未将启动权完全交到当事人手中。其次,鉴定人的资质比较低。在我国,相关规定表明,只要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五年或者是无学历者从事相关工作十年即可成为鉴定人。虽然实际上符合条件的人大有人在,但是专业知识扎实、专业经验丰富、能胜任鉴定人的工作的人却是屈指可数的。最后,鉴定过程缺乏专业性。在鉴定过程中没有一个统一的鉴定技术标准和明文要求的操作规程,所以整个鉴定过程显得很不规范。以上种种原因,都导致鉴定意见无法科学的形成。从鉴定意见的质证过程来看,我国现在对鉴定意见缺乏充分有效的质证过程。首先,对于证据的开示制度不够完备。不论是在刑事诉讼案件中还是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对于鉴定意见的告知和庭前的开示都不尽完备。其次,鉴定人出庭制度还有待改进。虽然新刑诉法和新民诉法中关于鉴定人出庭制度的规定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完善,但是关于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保护以及经济补偿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解决。最后,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确立,在提高鉴定意见可靠性方面,是起到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的。但遗憾的是由于缺乏具体详细的规定和相关的配套措施,这一制度并没有起到其应发挥的作用。

  上述原因都导致我国司法鉴定制度中的鉴定意见缺乏可靠性,使当事人以及社会大众对鉴定意见产生质疑。因此,要想提高鉴定意见的可靠性,就要参考借鉴、步步完善。首先,保证鉴定意见的科学形成:合理配置司法鉴定的启动权,赋予当事人和控辩双方平等的鉴定权利;加强鉴定人员的专业性,提高鉴定人的资格条件和职业道德并对其进行定期考核,保证鉴定人队伍的专业素质;完善法庭科学实验室制度,加快标准化步伐,制定统一的司法鉴定技术标准,规范鉴定操作规程,以使鉴定过程更加科学,同时,注意实验室的环境保持和仪器设备的保养及定期维护。

  此外,要对鉴定意见进行充分有效的质证:公开鉴定意见的产生过程,完善鉴定意见的开示制度;对出庭的鉴定人及其近亲属提供必要的人身安全保护并对鉴定人进行经济补偿,尽量减少鉴定人出庭的后顾之忧;明确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选任资格及其意见效力,明确规定其权利义务,同时建立并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

  由于知识的局限,作者仅从宏观的法律层面对提高我国鉴定意见的科学性作出了一些建议,而鉴定涉及各个领域,具体措施仍需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2012 年 8月 31 日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2012 年 3 月 14 日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及之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各部门出台的一系列相关的解释等都对我国的司法鉴定制度进行了较大程度的修改和完善,从中不难看出我国鉴定制度正在进一步走向科学合理,虽然其中仍有许多问题未有解决,相信今后的立法会保持这种日趋合理的趋势,赋予当事人更主动的司法鉴定权利。域外的相关制度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参考借鉴的地方,吸收利用其成熟完善之处,并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提高鉴定意见的可靠性,保证鉴定程序在法律的规制下科学的进行,才能使鉴定意见在诉讼过程中发挥出其本该发挥的最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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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 谢

  论文的写作即将结束,同时也意味着我的研究生生活即将结束,更意味着我学生生涯的结束。此时,心中百感交集,既有对校园的留恋,又有对社会的向往,既有对未来的憧憬,又有对未知的担忧。回想学生生活,收获颇多,回顾过去,只想感恩。

  感谢王老师对我毕业论文的悉心指导,从论文的选题到开题答辩,从资料的收集到文章的反复修改,王老师谨慎认真、一丝不苟的科研态度让我受益良多,让我在做好自己科研任务的同时,不忘认真对待工作和生活。

  感谢文法学院法学系的所有老师,感谢老师们对我们知识上的倾囊相授和生活中的迷津指点,感谢老师们让我学会一种质疑一切和全面分析的缜密的思维方式。

  感谢宿舍三位小伙伴两年多的陪伴,感谢你们在生活上对我的帮助和容忍,让我能够在快乐的环境里完成所有的课业任务,让我收获了友情,收获了回忆。

  感谢一直陪伴在我身边的沈飞同学,感谢你的耐心和包容,感谢你六年的不离不弃;感谢遥远的杨洋同学,感谢你尽职尽责的监督和诱人的奖励,感谢你给我的动力。

  感谢我的家人,感谢你们对我一直的关心的支持,感谢你们做我坚强的后盾,你们是我永远的动力。

  最后,感谢在我学习和生活上给予帮助的所有人,感谢出现在我生命中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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