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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发展的思考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7-20 共672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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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日照新市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发展探讨 
【导言  第一章】儿重社会音乐教育概述 
【2.1 - 2.3】日照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形式和内容 
【2.4】日照新市区学前儿童社会音乐教育调查 
【第三章】日照新市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第四章】对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发展的思考 
【结语/参考文献】市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事业建设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四章 对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发展的思考

  音乐作为一种符号,作为表达人们所思所想的载体之一,其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得到丰富和深刻,如今它不仅能够表现人的情感体验和思想情怀,具有一定的审美功能、教育功能和娱乐功能,而且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创造着巨额经济效益的产业,各种形式、规模的社会音乐培训机构层出不穷,遍布在社会市场当中,弥漫着浓郁的商业气息,完全背离了社会音乐教育存在的初衷。因此,对当前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现状和发展进行思考,寻求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以规范各社会音乐办学机构已成为当前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的首要任务。

  第一节 加强和完善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理论研究

  一、加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研究,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关于社会音乐教育的研究,是一个至今还在不断深化认识的理论课题,其中关于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理论研究,国内相关的研究专着还没有,相关的期刊文献也不是很多,主要有刘珊珊的《我国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存在问题及对策》,柳劲涛的《我国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陈燕的《长春市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现状调查研究》、相关的硕博论文主要有刘珊珊的《南京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现状调查》、罗静的《重庆市少年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现状及对策研究》、陶馨的《武汉地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调查研究》、杨晨的《儿童“乐器学习热”现象的社会成因及教育误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作为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补充,作为提升儿童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理应引起社会各界及音乐教育研究者和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作为音乐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同隶属于艺术教育的范畴,都是以艺术美为基本内容的审美教育,因此,笔者认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功能首先应该是审美功能。一方面,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它是一种情感教育,是让儿童在伴随着音乐“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这种特殊音乐教育情境中,在这种潜移默化地音乐教育过程中满足儿童个性发展的情感生活需求,丰富和升华学生的想象空间,让音乐和内在心灵产生共鸣,从而努力培养儿童健康的审美情趣;另一方面,作为美育的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也不同于其他学科的教育,它是一种人格素质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培养具有良好审美素质的儿童,而不纯粹是对儿童进行技能技巧知识的单一灌输。因此,只有树立正确的儿童社会音乐教育观念,全面、科学地认识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价值和功能,遵循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才能扎扎实实地做好和发展好儿童社会音乐艺术教育。

  二、研究儿童音乐教材,深化课程内容改革

  儿童社会音乐教材,作为儿童获得系统音乐知识,进行音乐学习的主要材料,作为音乐培训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它不仅为音乐教师的教学计划和课时记录提供了基本材料,也是学生更好地掌握音乐学习内容和学习音乐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材料。因此,加强对儿童音乐教材的科学研究,深化课程内容改革,力求基础性和适用性,做到适合社会需要、适应学生学习、符合音乐教育发展的特点。

  因此,一方面,社会音乐教育研究者和专业工作者应该积极加强对儿童社会音乐教材的研究,定期举行关于儿童社会音乐教材研究的研讨会,深入研究课程内容,切实编排出一套适合儿童生理、心理发展的,与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初衷相符合的音乐教材;另一方面,各音乐培训机构和钢琴培训教师应明确其自身职责,努力深入研究教材,多渠道浏览相关书籍,科学地规避各个版本教材中的不足,合理搭配,科学利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儿童自身的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实际状况,使教材的科学使用率达到最佳程度的有效发挥。

  第二节 重视和完善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培养机制

  一、提高社会相关部门对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发展的重视程度

  从宏观上看,国家和社会应该营造和逐渐完善更为宽松的良好环境,提出有助于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发展的政策和相关制度,促进儿童社会音乐培训机构的良性发展。本文结合目前日照新市区的儿童社会音乐培训机构现存状况,笔者作了以下设想:

  1、由于社会音乐教育和学校音乐教育的受教对象主要为儿童,其受教对象具有一致性。因此,可将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和学校音乐教育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等一道被列入相关的政策法规当中,加以明确规定和严格把关。笔者认为,儿童社会音乐教育所产生的巨大作用相比学校音乐教育有过之而无不及,相比学校音乐教育的阶段性和局限性,儿童社会音乐教育以其特有的启蒙性、基础性、灵活性和专业性理应成为提升儿童综合素质的主要有力途径,理应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2、努力完善儿童社会音乐教师的培训制度。由于目前日照新市区培训机构的任课教师70%为大学城内相关专业的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且多为兼职,对培训音乐教师的选择完全是儿童音乐教育培训机构的个人行为,其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各方面都有待考察。所以,为保证儿童的教育质量和长远发展,笔者认为,应该将儿童社会音乐培训机构的教师招聘列入正规的学校教育教师招聘当中,通过各种形式的招聘考试,对其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进行考察并合格后加以录用,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当前部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也能够保障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教学质量,为儿童综合素质的长远、健康发展负责。

  3、对儿童社会音乐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大。除了少数由国家和政府相关部门举办的社会音乐培训机构之外,目前大部分的社会音乐培训机构均为商业化的教育机构,资本的趋利性决定了这些教育机构必然以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为首要目标,因此必须加大对社会音乐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其以牟取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的的不当行为进行有效制约和法律规范,才能保证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市场的健康发展。例如,禁止进行虚假宣传,鼓吹与某某艺术院校师生合作,考级包过等;对部分培训机构的教师合同内容进行规范,拒绝霸王条款,切实保护部分教师的合法权益;加大政府对培训市场的宏观调控,拒绝随意要价等。

  二、充分发挥相关音乐院校的优势资源

  大学城作为日照众多高等院校的聚集地,其中不乏各种规模的音乐院校。他们不仅有着十分丰富的综合资源和雄厚的师资力量,为社会用人单位输送了大批优秀的音乐杰出人才,在社会中拥有良好的口碑和极高的知名度,而且在主办音乐活动、参与音乐节目制作以及音乐教学组织与管理等方面也表现突出,在市场经济中实属于“优质资源”.那么如何利用音乐院校的师资力量和品牌效应等独特资源,通过音乐院校所在的日照新市区开发出独具特色的社会音乐教育“产品”等,笔者认为:

  1、音乐院校应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积极采取措施深化教育改革。在发展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同时,加大对社会音乐教育这一巨大市场的研究和关注,开设“音乐经营”方面的选修课程。据调查,“目前只有中央音乐学院、中国戏曲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及上海、天津、沈阳等音乐艺术院校开设有”音乐经营“方面的选修课,并组建文化艺术管理专业院系。当社会音乐教育的市场发展到一定时期,就需要有相关的理论加以指导,有理论指导下的市场才是理性、稳定的市场。因此,建立音乐营销理论体系,培养音乐营销人才是社会音乐教育稳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高等音乐院校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

  2、山东省作为艺术大省,艺考生的人数年年增加,音乐艺术院校年年扩招,艺术毕业生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困境。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音乐培训等一批赋予时代气息的特色行业正逐渐发展起来,且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所以,相关音乐院校应该努力调整专业结构,以社会需要为出发点开设部分专业,关注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发展和普及,快速将自己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培养一批音乐市场管理者。

  这不仅能够增强毕业生的就业适应力,增加就业机会,也是我们高等音乐院校应尽的一份社会责任。

  第三节 加强儿童社会音乐教师的师资队伍建设

  着名的匈牙利音乐教育家柯达伊认为,“一个不好的音乐教师会影响到儿童对音乐的热爱,且这个影响是深远的,长达30年”,那么同理:一个优秀的音乐教师,被孩子所喜爱的音乐教师,对孩子的影响也是深远的,他可以让孩子们在音乐的海洋中畅游,享受音乐带来的欢乐,一生与音乐为伴。所以说,音乐教师任重而道远,尤其是从事于儿童社会音乐教育的教师们,如何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丰富自身的文化修养等都是我们不容忽视、必须重视的问题。

  一、加强儿童社会音乐培训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建设

  不管是学校的在职教师还是社会培训机构中的音乐教师,只要我们从成为教师的那一刻起,就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树立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能够做到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成为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授业者”和“解惑者”.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由于缺乏统一的教师招聘和资格审查,在教师基本职业道德方面了解较少,所以各个儿童社会音乐培训机构应该担此重任,对培训老师进行必要的上岗职业培训,规范其职业行为,提高其职业道德,加强教师的责任心,切实从根本上改变教师的工作态度,提高教师的工作质量。

  二、提高儿童社会音乐教师的专业素养,加强自身修养

  一个合格的音乐教师不仅要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和文化素养,还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具有较为全面的音乐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方面的素养。社会音乐培训机构中的教师多是以教授孩子学习乐器为主,所以除了教授给学生必要的演奏技巧以外,还应该向学生讲授相关的音乐知识,而不只是让孩子成为弹奏乐器的“机器”,毫无音乐性、趣味性可言。笔者以自己3年的培训机构代课经验为例,在开始的第一年钢琴教学中也只是向学生教授简单的弹奏技巧,但随着教学经验的不断积累和相关书籍的浏览以及学生的课堂反应,笔者逐渐认识到相关课堂知识的讲解对学生兴趣的重要作用,不仅可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量,而且还能大大提升学生的兴趣,因此笔者认为,各个教育培训机构应把切实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放在首位,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的自身修养。例如:

  1、可定期举行培训课程,聘请高等院校的专业人士和学术专家与培训教师进行学术交流。

  2、不仅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音乐实践活动,也可大力提倡、动员培训教师踊跃报名参加各种音乐活动,或组织培训教师和学生同台演出,这不仅可以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也从一定程度上为学生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大大提高了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和参加音乐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加深了学生和老师之间的感情。

  3、定期对培训教师进行一定的职业考试,内容涉及广泛,不仅涉及到音乐书籍和乐谱,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涉猎对相关学科,包括哲学、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方法等知识的了解,促使教师不断完善和提高自身教学能力,努力做到对每一个学生负责。

  4、培训教师要多调查、了解学生对音乐作品的喜爱需求,对作品进行删减与增补;或者选取部分网络流行的但内容积极向上的、学生喜欢的、有教育意义的音乐作品进行开发利用,将教材与课外资源进行整合教学,满足学生的兴趣需求。

  5、教师也要努力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积极参与各种专业团体举办的音乐培训或进修课程,尽可能多地涉猎专业书籍和影像资料、音乐着作等,理解作者思想,提升思想深度,加强自身魅力,要相信越是品格高尚、底蕴丰厚的老师越能给孩子们带来更多的艺术追求,越能更好地指导孩子的音乐学习和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建立。

  三、重视对儿童音乐教学法的理论研究和运用,提高教学质量

  当今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和学科知识的不断更新,要求我们在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之下,要不断地与时俱进,积极学习世界各国先进的音乐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了解各国着名的儿童音乐教育体系和优秀的教学方法,能够更好地把握当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趋势和科学动向,从而服务于我们自己的儿童音乐教育。

  据调查,日照新市区儿童社会音乐培训机构所采用、涉猎的教学方法主要有日本的雅马哈音乐教学法和铃木教学法等,但当被详细问到这些音乐教学法的教学理念和内容时,却没有人能回答上来,从而可以看出某些机构只是引用了其教学方法的“名字”,却没有引用教学法的理念和内容。现对以上教学方法进行简要阐述:

  1、雅马哈音乐教学体系。其教育内容主要是:(1)雅马哈音乐教育的教育对象涵盖幼儿到成人各个阶段,但主要是以儿童为主,其中对4-5岁成长期儿童的培训尤为重要。(2)雅马哈音乐教育采用适龄教育,运用集体授课形式培养综合音乐能力和创造能力,及团队意识和社会协作能力。(3)雅马哈音乐教育的学习内容主要是“听、唱、弹、读、创作”等实践内容,主张从聆听入手,注重模仿。

  (4)雅马哈音乐教育注重家长的作用,强调亲子同乐,共同参与课程,赋予家长参与学生学习过程中肩负督促、指导、培养良好习惯的重要责任。(5)雅马哈音乐教育体系的总目标是:发展每个人的音乐潜能,培养学生的作曲演奏和欣赏音乐的能力,帮助学生成为能与他人引起分享快乐的人。从而达到教育的最终目标:追求人的个性发展。

  2、铃木音乐教学法。其教育内容主要表现在:(1)主张“才能教育法”,铃木认为孩子的天赋、才能并不是遗传的,而是通过后天教育慢慢取得的。(2)主张“母语教育法”,以模仿、强化、重复为主要方式,以“集体教学”为主,强调教育越早越好,注重早期教育,以3岁为关键期。(3)重视老师的作用,认为老师的教学能力、个人品质等对儿童成长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老师的言行是孩子们最好的榜样。

  另外,雅马哈音乐教育体系和铃木音乐教学法作为日本着名的音乐教学方法,作为日本二战后引发的教育反思成果,在很多方面具有共性。例如:在教育思想方面,都重视母亲在教学中的作用,强调母亲的鼓励和课堂参与;在教育目标方面,都注重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发展,普及全面教育;在教学方式方面,主张集体教学和个人教学相结合;在教学方法方面,都主张聆听入手,以培养音乐兴趣为主等。

  反观新市区的儿童社会音乐教学课程,可以得出:(1)相对于雅马哈和铃木音乐教育严密的教学环节和活跃的学习氛围而言,新市区的儿童社会音乐培训机构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比较松散和混杂。(2)雅马哈音乐教育体系注重聆听,从“听”入手,建立听觉感受力,注重创造力的教学方法,对目前儿童社会音乐教育培训机构偏重音乐技能的传授提供了一种改革方式。(3)铃木音乐教学法从培养学生音乐兴趣入手,学习初期注重学生音乐感和音乐素材的积累,对键盘乐器的学习主要以培养音乐兴趣为主,养成良好的基本习惯,给目前新市区儿童社会音乐培训机构发展中忽视儿童音乐兴趣培养的教学方法以启发。(4)相比较于雅马哈音乐教育体系和铃木音乐教学法强调儿童早期音乐教育的重要性,认为儿童学习音乐的年龄在3-5岁最为合适,从而对日照新市区儿童开始接受社会音乐教育的主要年龄阶段在4-12岁的家长以思考。

  此外,还有着名的奥尔夫音乐教学法、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曼哈顿维尔音乐课程方案等等,都是世界着名的儿童音乐体系,对国外着名的儿童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体系的了解和学习,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和应用于我国的儿童音乐教育,促进我国儿童音乐教育的更好、更快发展。

  第四节 加强家长的责任意识,端正认识基础

  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行为习惯、思想态度等各方面都对孩子的成长产生重要的作用,因而,家长对儿童学习音乐的目的、态度等各方面也会对儿童学习音乐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鉴于此,家长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一、家长应该明确孩子学习音乐的目的

  作为家长首先应该明确让孩子学习音乐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希望达到什么样的结果,是为了让孩子通过音乐陶冶情操,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从而达到身心的健康发展;还是将孩子培养成为未来的钢琴家、演奏家或是教育家;还是只是因为“为学习一门乐器而学习”等等,种种的学习动机都可以让孩子走上学习音乐的道路,但究竟在这条音乐道路上能走多远,还终究要考虑到孩子的现实条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如果忽视了对孩子自身的发展要求及年龄特征和条件,一味地对孩子进行打压式或灌输式的音乐学习,恐怕只会“物极必反”,给孩子造成厌恶音乐的心理。

  二、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家庭音乐环境

  随着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改善,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越来越普遍,电影、电视、戏剧、广播等现代化的音乐视听传播媒介已逐渐进入了千家万户,这从一定程度上为孩子的家庭音乐教育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家长应该尽可能让孩子多欣赏一些健康优美的音乐;多给孩子创造机会进行乐器演奏,并及时地进行鼓励;家庭成员也可与孩子进行音乐演唱、演奏的合作等,为孩子学习音乐营造良好的音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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