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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偏斜运动中的自由意识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3-24 共605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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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马克思自我意识理论的扩展研究 
【第一章】马克思的《博士论文》文本解读绪论 
【第二章】自我意识的生成语境 
【第三章】原子偏斜运动中的自由意识 
【第四章】意识自由的多重规定性 
【第五章】意识自由的能动性及其实现 
【第六章】意识自由与客观现实的矛盾 
【结束语/参考文献】自我意识的自由向度张力分析结束语与参考文献


  3原子偏斜运动中的自由意识

  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主要围绕分析比较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与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之异同而展开。面对当时学术界“大家一致认为,伊壁鸠鲁的物理学是从德谟克利特那儿抄袭来的”1的主流观点,马克思在“没有任何可供参考的前人的着作”2的情况下,引证了大量材料来区别两者,并认为把两者的自然哲学等同起来是困难的。因为两人在关于人类知识的真理性和可靠性的判断上、在科学活动和实践中所表现出的行为上、在表现思想同存在的关系上、在对具体的物理现象的解释方式上都是相反的,更别说相同了。这些是两人在各自自然哲学之观点上的一般差别,两人观点的具体差别则表现在原子的运动、原子的质、和对原子所做的区分上。而在所有这些差别中,原子的偏斜运动却是最根本的区别两者的因素。下面具体分析有原子偏斜运动而衍生出的排斥、偶然性、原子偏斜的原因、感性知觉与自由意识的关系。

  3.1原子排斥与自由意识

  如果仅仅有偏斜运动,那么原子只能停留在形式上,作为一个没有任何现实意义的抽象个别性而存在。于是,需要引出了原子的第三种运动--排斥。“伊壁鸠鲁认为原子在虚空中有三种运动。一种运动是直线式的下落;另一种运动起因于原子偏离直线;第三种运动是由于许多原子的互相排斥而引起的。”3在我看来,原子的排斥运动有两种:一种是由原子偏斜运动引起的,即单个原子对其相对定在--直线的排斥;另一种,即伊壁鸠鲁所提到的原子运动中的第三种--众多原子间的排斥运动--也是德谟克利特所承认的原子运动中的一种。由于德谟克利特在排斥中只注意到了物质性方面,所以只赋予原子运动以物质性,即只看到了现象界原子之间的排斥。我们这里主要探讨由于原子偏斜运动引起的排斥运动。

  在原子的排斥中存在着两个特点:

  其一,原子对定在(直线)的排斥。原子对定在的排斥是对自己形式独立性的标榜,是对其束缚因子的挣脱与抗争。这里面其实暗含了两层意思,首先原子意识到了自己,意识到了自己的状态;其次,原子意识到自己的不自由,进而开始排斥直线,以争取自身的自由。如果原子没有发现自我,不排斥直线,而在直线中作着无休止的下落运动,就无所谓自由不自由,因为它没有自我意识。但是,现在原子作了排斥直线这一运动,意味着它意识到了自己不自由的状态,所以它作出了为自由而战的举动--排斥。在以原子喻指人的自我意识的《博士论文》中,我们可以把原子对定在的排斥理解为意识自由本身的分离与回归。

  其二,原子对其他原子的排斥。原子对直线中其他原子的排斥是原子对自己个别性的标榜,意指我与你不同,是对自身物质上的规定。那么,原子为什么要排斥直线中的其他原子呢?因为在原子排斥直线(定在)之前,原子的自我意识尚处于未苏醒的状态。此时的直线规约着原子,作为原子的定在而存在。反过来,我们可以说原子自我意识的基础是直线。在原子发现自身之后,便表现出标榜自己特别性的举动--排斥直线中的其他原子(自我意识)。原子在与其他原子的排斥和相撞中,更清楚的认识自己。

  另外,我们自然会想到一个问题,即原子与原子排斥与碰撞的后果是什么。

  我认为原子排斥产生了两个结果:

  第一,在原子于排斥中产生的结果中,完善了原子的概念。“在原子的排斥中,表现在直线下落中的原子的物质性和表现在偏斜中的原子的形式规定,都综合地结合起来了……在排斥中,原子概念实现了”1.排斥使原子的物质性和形式性规定在现实中结合起来,使原子实现了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成为完整的实实在在的原子。只有形式而无内容或者只有内容而无形式不,都不能成其为完整的原子,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第二,对原子意识自由的揭示被运用到人的自我意识和自由的解释中。

  在以原子指代自我意识的原子世界中,马克思用原子间的排斥与碰撞来描述抽象的、个别的自我意识。原子要成为自己的客体,就必须排斥直线中的其它原子,打破自身的相对定在。这种理解,被马克思运用到对人的自我意识的揭示中,“所以一个人,只有当他与之发生关系的他物不是一个不同于他的存在,相反,这个他物本身即使还不是精神,也是一个个别的人时,这个人才不再是自然的产物。但是,要使作为人的人成为他自己的唯一现实的客体,他就必须在他自身中打破他的相对的定在,即欲望的力量和纯粹自然的力量。排斥是自我意识的最初形式”1.在这里,马克思看到了人作为社会中的“原子”,所受到的来自于自身“欲望的力量”和“纯粹自然的力量”的自身定在的束缚。人只有打破这一局限性的定在,才能实现从纯粹的自然存在向社会性存在转变,成为现实而具体的人。并在相互的交往中,政治上通过确立契约,生活里通过友谊来约束一些原始欲望与力量,使人们相互间的生存更为和谐、生动。

  3.2原子运动偶然性中的自由意识

  在如何看待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观点上,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持相反的观点。前者偏爱必然性,后者偏爱偶然性。德谟克利特认为“在有限的自然里,必然性……表现为决定论。而相对的必然性只能从实在的可能性中推演出来”2.这就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德谟克利特的一生都勤奋的致力于钻研学问,不辞辛苦斥巨资的外出旅行。最终成就了见多识广,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全才式的他。对确定因的极致追求,使他走向了极端,为了自己的双眼不被感性蒙蔽,他弄瞎了自己的双眼。

  由于对必然性的青睐,德谟克利特坦率的表达:“我发现一个新的因果联系比获得波斯国的王位还要高兴!”1伊壁鸠鲁则不以为然,他认为“被某些人当作万物主宰的必然性,并不存在……应该承认偶然”2.在他来,“偶然是一种只具有可能性价值的现实性,而抽象的可能性则正是实在的可能性的反面……实在的可能性力求证明它的客体的必然性和现实性;而抽象的可能性涉及的……是作出说明的主体”3.也就是说,实在的可能性与必然性相联系;抽象的可能性则与偶然性相联系。因为对偶然性的坚持,伊壁鸠鲁在对物理现象的解释上持一种兼容并包的态度。在他看来“所有的意见都可能是对的,他坚持可能的东西”4,甚至“对那种从实在的可能性出发的、为理智所规定的、因而带有片面性的解释方法,也加以驳斥”5.所以,伊壁鸠鲁乐观的认为,作为主体的人并非必然的要在必然性中生活,甚至有控制必然的可能性,因为到处都有通向自由的路,就看作为主体的个体愿不愿意走了。

  德谟克利特认为一切事物的产生皆由必然使然,人们虚构出偶然性这个“幻影”,是为了掩盖自己的无知,“这正是他们自己束手无策的表现,因为偶然和强有力的思维是敌对的”6.德谟克利特否认偶然,认为偶然是人为自己的无知所找的借口,因为一切都在必然之中,无可改变。

  马克思赞同伊壁鸠鲁用以反对必然性之偶然性观点的提出,不赞成德谟克利特对必然决定论的坚持,认为在客观世界中不单有必然,而且有偶然的存在。如果只有必然,一切都将存在于枷锁之中,人将不能成其为人,就像只在直线中运动的原子不是真正的原子;如果只有偶然,那么一切将流于意见,陷入不可知论。

  应此我们应该正确的对待必然和偶然:承认必然,接受偶然。

  在原子世界中,作为受必然性支配而作直线下落运动的原子是奴性的原子,它们就像柏拉图之洞穴比喻中的那些被束缚住手脚的囚犯一样,盲目的接受必然,而不知真相。而原子偏斜运动就像偶然挣脱枷锁的那个人一样表现出对必然命运的抵抗,发现真实的世界和自己。这样,偶然性通过偏斜这一原子脱离直线的运动表现出来。原子运动中,由于受重力的作用而作的直线下落运动是一种必然。

  原子以自己的偏斜运动挣脱了命运的必然,从而证明了偶然性的存在,为意识自由的获得提供了可能。通过原子偏斜运动所表现出的偶然性之存在为原子的自由自主运动提供了充分的证明。偶然作为关键性的一环,很好的实现了从必然到自由的过渡。

  同时,马克思很敏锐的觉察出一个问题,那就是由于忽略了一切可能的东西都具有抽象可能性这一特点,所以存在的偶然被伊壁鸠鲁简单的转化为思维的偶然了。这也是下一章中要进行的马克思对伊壁鸠鲁的批判。

  纵观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可以发现,关于意识自由的发现和阐释主要从原子偏斜运动入手而展开的。文中以原子偏斜运动为载体,进而分析了原子的抽象个别性,并由此使得偶然性得以证明,意识自由得以彰显。意识自由作为一种非定在中的自由,也是一种具有抽象可能性的东西。抽象可能性作为意识自由的存在方式,很好的实现了由原子自由向意识自由转移。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以原子类比人的自我意识,实现了原子自由向人的意识自由的过渡。

  3.3自由:原子偏斜运动的根源

  原子以偏斜运动来确证自己的自由本质,“如果原子没有偏斜就不会互相碰撞,那么用偏斜来论证自由就是多余的”1.在德谟克利特看来,原子受重力作用而做的直线下落运动是命运、是必然,伊壁鸠鲁则在德谟克利特的原子沿直线下落运动之余,设定了原子的小小偏离--原子偏斜运动,这一设定实际上为偶然性的存在提供了机遇。偶然是对必然和命运的反抗,是对自由的争取。原子只有通过偏斜脱离自己的相对定在,才能挣脱命运的必然,进而获得自由。然而,原子偏斜运动的原因是什么呢?

  学者们都承认原子偏斜运动体现了自由,但是究竟怎样体现自由的却少有人解释。黄浩给出的理由是,因为原子的偏斜运动是自我偏斜1.“自我”一词赋予原子以自主性,原子的运动只有是自我运动,受自我掌控,原子的偏斜是自我偏斜,原子的自由才算实现。而在直线运动中原子不是自由的,因为原子在直线中仅仅作为一个点存在着,没有自己的独立个别性。原子丧失自己的个别性是指,原子的直线运动否定了原子的个别性,直线运动不是原子存在的表现,相反,原子的存在是以一个运动着的点来表现直线,最终,原子在运动中所划出的直线成了原子的规定。作为被规定的存在,原子根本无自由可言。所以原子必须通过偏斜运动来表现自己对定在的挣脱,进而实现自己概念上的纯粹形式和自身的自由。

  马克思对西塞罗等人质疑伊壁鸠鲁没有给出原子偏斜运动的原因提出了驳斥,“首先,西塞罗所要求的物理的原因会把原子的偏斜拖回到决定论的范围里去,而偏斜正是应该超出这种决定论的。其次,在原子中未出现偏斜的规定之前,原子根本还没有完成”2.他具体分析说,西塞罗等人对原子偏斜运动的理解是肤浅和混乱的。他们之所以会出现认为原子偏斜有时候用来说明排斥有时候说明自由的这种混乱,是因为他们对原子偏斜运动的理解过于简单化,即从空间的角度来看,原子仅仅呈现为空间中运动着的一个点。只有卢克莱修真正的理解伊壁鸠鲁,他说如果运动者能够自我掌控自己的偏斜,这时就体现了自由,因为这是对潜在决定论的突破。只有当决定论这一对立面存在时,自由才得以显现。也就是说,原子偏斜运动是自发、自主的,是自因使然。所以,原子在自己的相对定在--直线运动中发生自我偏斜,就是对自由的很好说明。

  《博士论文》中,马克思以原子喻指人的自我意识,那么,原子的自由即代指人的意识自由。在马克思看来,原子因自由而偏斜,因为原子偏斜是本能,是自因。排斥并努力挣脱那些所谓的必然,自由自主的进行自我决定,这正是有自我意识的人对自由的表达和践行。移情移景,我们可以说,在人的意识自由的实现过程中,人的自主性是关键。于是,原子偏斜运动就成了自由个体的原型。对人的自由精神的关注,正是马克思关注古希腊哲学的用意所在。

  此时,我们不禁会问,到底原子是因偏斜而自由,还是因自由而偏斜呢?两者似乎陷入了循环论证的僵局。如果必须说出谁是谁的原因的话,我认为可以用自由是原子之本性来解释。因为如果说原子因偏斜而自由,那么我们自然会追问原子为什么偏斜,就又回到对偏斜的原因追问上了。拒绝对原子偏斜给与物理因的解释,使得我们自然想到赋予原子偏斜以自因。所以,追根溯源,用自由是原子之本性来解释偏斜比较合适。

  3.4伊壁鸠鲁原子论中的自由辩证法

  马克思认为,德谟克利特之所以没有意识到原子自身的内部矛盾,是因为他仅从现象界的角度来看待原子之差别,即只看见了实体的原子,而忽略了作为本质的原子。伊壁鸠鲁却赋予原子以形式和物质的辩证规定。马克思运用辩证法对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原子论进行比较分析,是他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创造性继承和发挥。也正是通过对辩证法的运用,马克思才发现了伊壁鸠鲁不同于德谟克利特的地方。马克思《博士论文》中对辩证法的运用,主要表现在对伊壁鸠鲁原子观点的分析上:

  第一,辩证分析原子的三种运动。马克思指出,原子在从直线运动到偏斜运动再到排斥运动的过程中,经历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正、反、合式的回归。直线运动中的原子只有质料而无形式,即只体现了原子的物质规定,偏斜运动中的原子却实现了对原子的形式规定,在排斥运动中,原子的物质与形式规定实现了很好的统一。这样,原子的概念就有了物质与形式的双重规定,成为完整的原子。马克思正是通过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运用,颠覆了当时人们普遍认为的伊壁鸠鲁的原子运动学说是对德谟克利特原子说的荒谬篡改的思想。

  第二,辩证分析原子的“质”.“原子概念中所包含的存在与本质、物质与形式之间的矛盾,表现在单个原子本身内,因为单个的原子具有了质;由于有了质,原子就同它的概念相背离,但同时又在它自己的结构中获得完成;于是从具有质的原子的排斥及其与排斥相联系的聚集中,就产生出现象世界;在这种从本质世界到现象世界的过渡里,原子概念中的矛盾显然达到自己的最尖锐的实现”1.马克思运用辩证的眼光,敏锐的看到了伊壁鸠鲁对原子“质”的辩证规定。“质”是原子从概念过渡到实体的关键环节,获得了质的原子,才成为完整意义上的原子。此时的原子,在相互的排斥与冲撞中创造出多彩的世界,很好的实现了原子从本质世界向现象世界的过渡。在如果没有质,原子无法实现自身,更无法实现从本质世界向现象世界的过渡。

  第三,辩证比较作为“始基”的原子和作为“元素”的原子之区别。马克思说“伊壁鸠鲁……把本原和元素加以区别,前者是指通过理智可以认识的原子,它们不占有任何空间……第二类,它们是从前一种原子中产生的,但又被看作物体的基本粒子”2.“始基”作为万物存在之基础,是物体(物质)之本原,指的是本体论层面的物之原型,是原子的形式规定;“元素”作为构成物体(物质)的基本粒子,指的是现象界层面的具体的原子,是原子的物质规定。“始基”和“元素”不是作为两种原子而存在,而是对同一原子不同侧面的规定。马克思敏锐的看到了伊壁鸠鲁对原子所作的辩证规定。《博士论文》深深地打上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烙印。作为非黑格尔的那一方面,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也提出了批判。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也表达了了对黑格尔辩证法的不满,尤其是黑格尔在面对宗教现实时,表现出的妥协性。

  马克思尖锐的指出这种妥协性背后最深刻的根源“在于他的原则本身不充分或者哲学家对于自己的原则没有充分的理解”3.这种清醒的批判意识,也表明了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辩证继承--接受其合理之处,摒弃其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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