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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与特殊儿童交往的伦理意义、问题及原则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08-28 共3476字
论文摘要

  一、特殊教育教师与特殊儿童交往的伦理意义

  (一) 有利于了解特殊儿童的基本情况,促进特殊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掌握特殊儿童的基本情况是特殊儿童预防、诊断和评估、教育训练工作开展的前提条件,一般来讲,特殊教育教师可以通过向家长咨询、医学和心理诊断等方式获取特殊儿童的基本资料。但是,要想对特殊儿童有科学客观的评价,仅凭家长描述和一些医学、心理学的诊断是不够的。因为家长的描述较具主观性,出于一些个人原因,还会有意隐瞒一些事实; 医学和心理学的诊断也不足以判定特殊儿童的身心缺陷,而且,一些学者对心理学测验还存在一些争议。所以,最理想的方法,就是在询问家长、医学和心理诊断的同时,与特殊儿童多多接触,通过交往,通过观察获取最有说服力的材料,进而对他们进行判断和评价,开展相应的特殊教育工作。

  (二) 有利于特殊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尽快融入社会

  特殊教育教师是特殊儿童成长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影响人物,他们与特殊儿童朝夕相处,在特殊儿童的教育训练和康复治疗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国家制定的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特殊教育的理念也是通过他们传递给特殊儿童。

  因此,特殊教育教师是特殊儿童心目中最具权威的人物,他们与特殊儿童交往,能使特殊儿童获得安全感、信任感,促进特殊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特殊儿童通过与教师的交往,在他们的指导下,能够学习到一些交往的技巧和原则,有利于发展特殊儿童的社会性,为融入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特殊教育教师与特殊儿童交往时存在的伦理问题

  (一) 态度问题

  特殊教育教师是特殊儿童预防、诊断和评估、教育训练方面的专业人士,在与特殊儿童交往时属于强势的一方,因此,有些特殊教育教师在交往时容易出现较强的主观意识和个人判断,给特殊儿童形成的感觉或是高高在上、不可接近;或是冷漠忽视,与己无关。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特殊教育教师没有从心底为特殊儿童着想,没有接纳他们。特殊教育教师要有对特殊儿童接纳的态度,只有先接纳他们,才能去亲近他们,才能建立起交往关系。

  (二) 沟通问题

  能否实现有效的沟通,表达和传递信息的方式很重要。

  从发布信息的指向来讲有两种: 一是“你向信息”,其信息指向的对象是特殊儿童,是指特殊教育教师在与特殊儿童沟通时总是基于个人过强的主观意识,忽略对方的感受,不留余地地批评,结果造成特殊儿童的不悦。二是“我向信息”,其信息指向的对象是特殊教育教师,即他们所说的都是自己对特殊儿童行为的感觉以及特殊儿童行为对他们的实质影响等。

  “你向信息”是特殊教育教师与特殊儿童沟通时存在的主要障碍,由于过于从个人的角度出发,特殊教育教师通常的表达方式为责备、命令、嘲讽、说教等,例如“你不可以这样做! ”“你最好安静,否则……”实际上,多数特殊教育教师并不是有心责备、命令、嘲讽特殊儿童,其强烈的言辞背后隐藏着对特殊儿童的关心、指导和期望,只是没能站在特殊儿童的角度,用特殊儿童能接受的语言来表达。正如上面所列举的“你最好安静,否则……”这句话表面看是警告、控制性质的语言,实际上是为了表达提醒的含义: “你不可以这样做! ”

  是命令、指责性质的语言,实际上是为了指导特殊儿童; “你不说,我就告诉你家长! ”是恐吓、威胁性质的语言,实际上是特殊教育教师想了解某些情况; “你这样做对吗?”是质问、说教性质的语言,实际上是特殊教育教师想帮助特殊儿童。

  特殊教育教师在与特殊儿童沟通时应该恰当地选择传递信息的方式,多传达“我向信息”,如“我认为……”“我知道……”。“我向信息”是将责任置于问题的归属者———特殊教育教师的内心,所以这样的信息又称“责任”信息。“我向信息”比“你向信息”更能够有效地面对特殊儿童,会产生良好的沟通效应; 具有促使特殊儿童由衷愿意改变行为的高度可能性; 合理表达对特殊儿童的否定评价; 不伤害特殊儿童的感情。

  三、特殊教育教师与特殊儿童交往的伦理原则

  特殊教育教师与特殊儿童交往要有同理心。同理心(Emphacy) 是指站在对方的角度、立场去感知和体验对方的感受、信念和态度,并能有效地将这些感知和体验传递给对方,使对方感到被理解和尊重,从而产生温暖感和舒畅的满足感,这种感受可以诱发出彼此充满体谅和关心爱护的交往氛围,但是,同理心不等于同情心。在与特殊儿童的交往中,特殊儿童更需要的是得到教师的同感,而不是同情和怜悯,因此,特殊教育教师应从特殊儿童的角度出发,真正地蹲下来体味特殊儿童的心理需求和感受。所以,特殊教育教师在与特殊儿童交往时,应该遵守以下伦理原则:

  (一) 真诚、尊重与接纳

  真诚、尊重与接纳是对特殊教育教师交往态度的要求。

  首先,特殊教育教师要用真诚唤起特殊儿童的信任感。真诚是真实、可靠、诚实的同义词,特殊教育教师要努力提高自己表达真诚的能力,如在恰当的地点和时间,用恰当的方式承认自己不是一个完美无瑕的人; 能向特殊儿童表达真诚的自我体验; 让特殊儿童感受到特殊教育教师的自信与自我接纳; 等等。其次,特殊教育教师要用尊重与接纳的态度促进特殊儿童的个性发展,只有树立对特殊儿童尊重与接纳的意识,才会发生有效能的交往,才会帮助特殊儿童形成良好的心理品质。

  1. 尊重与接纳特殊儿童要学会平视。学会平视特殊儿童实际上就是要学会“换位”,平等地对待特殊儿童,即学会蹲下来接近,当特殊教育教师能用特殊儿童的思维去看问题时,就会取得他们的信任。特殊教育教师的要求也就容易转化为特殊儿童的需要,特殊教育的影响会更深远。

  2. 尊重与接纳特殊儿童要学会赏识。任何儿童都需要赏识和夸赞,特殊儿童身上也有闪光点,他们更需要成人的肯定。肯定特殊儿童的优点和成绩是尊重特殊儿童的体现,通过肯定和夸赞,特殊儿童会获得心理上的满足,从而帮助他们增强自信。

  3. 尊重与接纳特殊儿童要学会宽容。宽容是一种美德,也是特殊教育教师良好职业素养的体现。特殊教育教师要想与特殊儿童建立良好的交往关系,就要具有一颗宽容之心。特殊儿童也许没有普通儿童聪明伶俐,但是特殊儿童也有自己的可爱之处,特殊教育教师要善于发现,用真诚的态度去接纳他们。

  (二) 风趣、委婉与沉默

  风趣、委婉与沉默是对特殊教育教师交往语言的要求。

  语言风趣能体现出特殊教育教师的智慧、教养,是特殊教育教师道德上的优越的表现。风趣的语言能拉近与特殊儿童的距离,能放松特殊儿童的紧张情绪,有利于交往的顺利进行。在与特殊儿童的交往中,还可以寓教育、批评于幽默之中,具有易为人所接受的感化作用。

  沉默对特殊儿童来讲是一种有效的批评方式,当特殊儿童不配合特殊教育教师的工作或出现一些不良行为时,在反复劝说仍不能有效制止的情况下,沉默是最好的解决方式,沉默能表示出特殊教育教师的自信心和力量感,并能引起特殊儿童的有意注意,引导正确注意的方向。

  另外,特殊教育教师还要有批评和表扬特殊儿童的技巧。在批评特殊儿童时,要找到合适的切入话题,伺机说明批评的理由,有时“直截了当”往往会造成特殊儿童的对立;要提出明确中肯的批评,不要使用绝对性的或者侮辱人格的语言; 在提出批评后,一定要给对方时间,请对方做出解释,即使是反驳性的话,也要让对方说完; 在对方认可批评的事实之后,请对方提出如何改进的方法; 在与对方讨论如何改进的方法后,总结对方所承诺的行动。在表扬特殊儿童时注意是表扬行为而不是人格,即评价事而不评价人; 表扬不能廉价或过度; 不要以人比人。

  (三) 微笑、抚触与保持距离

  微笑、抚触与保持距离是对特殊教育教师交往的肢体语言的要求。笑容是一种令人感觉愉快的面部表情,世界各民族普遍认同微笑是最基本的笑容或常规表情,它可以缩短特殊教育教师与特殊儿童之间的心理距离,使特殊儿童产生信任感,容易被特殊儿童接受,为深入沟通与交往创造温馨和谐的氛围。

  抚触对特殊儿童有重要作用,医学界有“皮肤是感觉器官,也是情商器官、社交器官”的说法。一些特殊儿童,如孤独症儿童、脑瘫儿童,通过抚触可以减少压力荷尔蒙水平,缓解紧张情绪。通过抚触,特殊儿童在精细动作(包括口部运动) 机能上的表现明显提高,四肢肌肉张力过低的情况大为缓解。所以,特殊教育教师在与特殊儿童交往时要适当运用抚触策略,促进其康复和发展。

  特殊教育教师在与特殊儿童交往时应注重伦理诉求,这不仅是特殊教育教师胜任工作的前提条件,也是提升个人职业幸福感的重要保证。特殊教育教师在与特殊儿童交往中遵守伦理原则,构建公正、人性、合理的特殊教育伦理学体系,有利于自身的职业发展,更有利于特殊儿童的成长。

  参考文献:
  [1]樊 浩. 教育的伦理本性和伦理前提[J]. 教育研究,2004(1) .
  [2]彭 湃. 教育伦理学若干基本问题探析[J]. 教育理论与实践,2004(3) .
  [3]孙美丽. 伦理研究: 特殊教育研究与发展的又一路径[J].南京特教学院学报,20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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