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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军转干部安置的现状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7-02-07 共2920字
  第三章 沈阳市军转干部安置的现状
  
  根据 2001 年中央政府颁布施行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十五年来沈阳市共接收安置了约 1 万名军转干部,这些军转干部被分别安置在沈阳市的九大城区以及周边县市,其中以和平区和皇姑区为主,有效的减轻了辽宁省军转干部安置的压力。
  
  沈阳市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的同时,积极探索符合沈阳地区实际情况的军转干部的安置政策,不断加大对转业军人的培训开发力度,努力为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为沈阳社会的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军转安置的主要政策
  
  (一)计划分配安置政策
  
  沈阳市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从实际情况出发,对符合计划安置的军转干部采用公开、透明的考核办法,并制定了沈阳市军转干部计划分配政策实施的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
  
  利用政府网络等新媒体手段,将政府针对军转干部的安置办法、考试标准、录用准则、考试成绩等信息予以公开,并且对接收单位录取军转干部进行必要的新闻报道。在安置的过程中,由政府出面,邀请相关的监督和监察部门对军转干部安置就业的过程进行记录和监督,使政府实施的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整个过程暴露在阳光之下,不留死角。
  
  2.分级责任原则
  
  针对安置到市直部门的军转干部,接收单位需要调查军转干部的实际情况,并且本着对军转干部负责和对接收单位负责的态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岗位职责说明书,使其明确其工作岗位。对安置到县一级的军转干部,当地党委、政府需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安置其工作岗位,并且在指定单位暂时不定岗位,根据军转干部本人的能力安排其胜任的工作,这样可以激发军转干部工作的热情。
  
  3.权益保障原则
  
  军转干部分配到接收单位,需要当地政府和机关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军转干部的职位和薪资待遇符合其工作岗位。军转部门及时联系军转干部,了解其实际情况,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二)自主择业安置政策
  
  沈阳市根据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的实际情况,在推动和加强城市社会规划和基层工作网络的基础上,以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1.设立工作机构
  
  沈阳市在 2001 年成立了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而且这个管理中心在编制上属于处级单位,可见沈阳政府对军转干部安置问题的重视;在 2010 年,由沈阳市政府牵头颁布了《沈阳市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意见》,在文件中规定了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主体是街道办事处(乡镇)。而且街道办事处有权限增设专门管理服务机构、招聘专职人员负责军转干部的管理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
  
  为保障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管理服务部门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完善管理部门的管理制度,针对军转干部个人制度相应的党员组织生活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等。管理服务部门通过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确保管理服务人员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
  
  3.促进就业创业
  
  以市场为导向,依托沈阳市人才信息网,为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提供相应的就业信息,并且主动联系需要招聘的企业等用人单位,优先推荐军转干部就业。
  
  根据沈阳市的人才招聘情况,积极的举办以军转干部为主要受众群体的特殊招聘会,扩大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的范围,推动其就业。积极的对军转干部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掌握必要的创业技能,并且不定期的对军转干部的创业进行指导,使其更快的融入创业队伍之中。
  
  二、军转安置情况
  
  (一)安置方式
  
  1.计划分配
  
  2010 年之后,国家放宽了对军转干部的安置条件,并且全国各地经济发展的差异性逐步的显现,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和北上广深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军转干部转业到经济发展好的地区。随着经济的发展,沈阳作为东北核心的城市,也吸引了大量的军转干部。尤其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后,沈阳市的军转干部安置人数迅速增长。在 2010 年前,沈阳市军转干部安置人数不足全省安置人数的三分之一,但是 2010-2015 年,符合到沈阳市安置条件的几乎占到全省的二分之一。
  
  从总体上看,自 2010 年以来的六年间,安置到沈阳市的军转干部中,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人数一直占据很大比重,而选择自主择业的人数却呈现下降趋势。
  
  2010 年以前,选择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高达 26%,而 2010 年以后,由于国家提高公务员的待遇水平,使得计划分配的方式更加具有吸引力,大多数的军转干部选择了计划分配的方式,这也导致了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所占比例降至 10%.
  
  2.自主择业
  
  现代军转干部安置制度的重要创新就是增添了自主择业的安置方式,改变了过去军转干部安置“一刀切”的做法,这种方式的实施从制度上为那些有能力自主创业的军转干部提供了较好的制度保障。但由于自主择业的标准较高,只有营以上的军队转业干部,通过本人的转业申请,并且还要通过师级以上单位的批准,才可以选择自主择业。因为条件限制,把一大部分具有创业意识的军转干部阻挡在了自主择业的分配制度之外,而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由于年龄相对比较高,喜欢安稳的生活,并且缺乏创业激情,这也客观的导致了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就业去向的选择
  
  1.编制就业
  
  2010 年至 2015 年,沈阳市共计划分配安置 3558 名军转干部,其中有 3160人被安置到党政机关,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人数只有 398 人,连续多年没有军转干部被安置到企业。从安置岗位来看,大部分军转干部对公务员岗位情有独钟。因为公务员不仅给人体面的荣誉,而且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在所有行业中并不低。沈阳市每年通过考试将大量军转干部安置到党政机关,这样也有利于军转干部的安置就业。
  
  2.城区就业
  
  从安置地区看,3558 人中的 2868 人安置到市内五区(和平区、皇姑区、沈河区、大东区、于洪区),占 80.6% ,690 人安置到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 ,因此主城区成为军转干部安置的主要集中区。
  
  (三)职级定岗的依据
  
  1.年龄
  
  根据军转干部的年龄调查,笔者发现沈阳市军转干部转业的平均年龄为 38岁,40 岁以下的军转干部占安置人数的 65%.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的平均年龄在35 岁,而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由于受到安置政策的限制,他们的平均年龄达到了 43 岁,这也导致自主转业的军转干部缺乏创业的精神。
  
  2.学历
  
  根据笔者对军转干部的学历调查发现,沈阳市军转干部 70%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凭,而且他们在部队上又经历了多年的军事训练,这无形的增加了军转干部在转业后职业选择上的优势。所以,军转干部这一群体是一批十分值得开发利用甚至重用的宝贵资源,地方政府应该关心培养,而不是当作累赘。
  
  3.职级
  
  军队干部分为行政干部和技术干部。技术干部按照不同技术级别对应相应的行政干部级别。比如行政军官的师团级对应技术军官的 7、8、9 级。
  
  师团职与技术高级军官直接对应了县级党政机关的最高领导,势必会影响当地的干部晋升调整的公平性。而且针对师团职、技术高级军转干部来说,如果分配到县级地区,基本都降半级使用,因此师团级和技术高级军转干部宁愿选择自主择业也不愿意通过计划安置的方式到基层工作。
  
  本章小结:本章总结了沈阳市在军转干部安置方面制定的一些政策措施尽管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在具体操作方面却存在着一定局限性。而且,随着城市经济发展,安置地区不均衡与自主择业和计划安置比例失衡现象越发严重,这也导致安置工作出现问题,在以下章节做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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