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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我国公共政策舆论传播的对策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5-24 共52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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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公共政策与舆论传播的关系探究 
【第一章】公共政策的舆论传播方式探析绪论 
【第二章】舆论传播与公共政策相关理论概述 
【3.1  3.2】宜黄女拆迁事件与临川区“5·26”爆炸案 
【3.3 - 3.5】抚州临川二中“9·14”杀师案 
【第四章】改善我国公共政策舆论传播的对策 
【结语/参考文献】公共政策的舆论引导形式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 4 章 改善我国公共政策舆论传播方式的对策

  当前,舆论传播方式影响着舆论力量的方向,对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都有着越来越大的影响,而舆论监督本就是公共政策监督的重要手段,不当的舆论传播甚至会使得公共政策终结阶段提前到来。可见,舆论传播影响着公共政策的全过程。对于公共政策的主体来说,善于使用舆论传播的武器,可以让公共政策全过程更加科学,也更加容易被公众接受。改善我国公共政策舆论传播方式,可以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方面进行尝试。

  4.1 宏观层面:构建舆论传播的总体布局

  4.1.1 推行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1、推行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必要性

  公共政策从制定到执行到监督到终结,每个阶段都应该透明公开,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如果公共政策的任何一个环节存在“暗箱”状态,无论政策是否科学民主,都会受到公众的质疑。只有做到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受众者在信息方面的对等,公众才能对该公共政策有全面的了解、客观的评价和真实的表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第 9 至 15 条对行政机关公开信息的方式、程序都有具体规定。①信息公开制度是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全过程的前提条件。信息公开制度本质就是利用舆论传播方式,主动引导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各个环节,确保公共政策能够及时、妥善地被公众接纳,以便公共政策能够得到顺利的执行。在大数据时代,信息爆炸常常让公众丧失了对信息的判断和甄别,这时,公共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进行信息公开的舆论传播平台就成为了公众的首选。可以说,舆论传播方式让信息公开变得及时有效,信息公开让舆论传播方式变得更加具有公信力。由此可见,我国在构建公共政策舆论传播的总体布局,其核心就是坚持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要充分利用舆论传播方式,尤其是注重借助现代传媒工具和网络及时公开信息。一旦信息公开制度成为常态,谣言、谎言自然无处藏身。

  2、推行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的具体举措

  第一,公共政策在制定过程中,就应当主动公开内容,利用舆论传播方式造势,宣传公共政策的优点,以及面对当前的政策执行环境需要公众参与和支持的地方在哪里。在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的基础上,引导公众关心、理解公共政策的出台,为公共政策制定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第二,在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选择适当的平台公开执行的情况,欢迎公众进行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引发公众的认同感,让参与变得更有效。

  第三,在公共政策的评估过程中,增加公众与评估人员的互动。在公共政策的评估过程中充分参考公众的意见,及时调整和修正不适用的公共政策。

  第四,在公共政策的终结后,将公共政策的执行效果和反馈情况向公众公开。

  4.1.2 完善听证制度

  1、完善听证制度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的听证制度分立法听证和行政听证。行政听证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意在加大公共政策过程的透明度,让公民在听证过程中能够充分了解政策的内容、表达自己的意愿,减少公共政策过程中误会和冲突,是一种有效的舆论传播方式。

  完善听证制度的具体举措第一,扩大听证内容范围。目前,我国的听证制度主要集中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需要把公共政策的各个阶段都纳入听证范围,把人民群众真正吸纳到公共政策的全过程,让信息在传递过程中不产生误解。

  第二,要对听证的程序进行完善。完善听证程序有利于增加听证制度的透明度。听证会召开之前要先公布召开时间,要对听证会结果进行公开,有能力的,还可以直播听证会情况。

  第三,规范听证代表。听证代表代表的是社情民意,对其选择应该慎重、认真。听证代表选择随意性增大会导致公众对公共政策出台的合理性产生怀疑。

  所以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办法规范听证代表的选择。

  第四,落实听证结果。每次听证会结束后,不但要公开听证会结果,还有确保该结果能够在公共政策中得以体现。

  4.1.3 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1、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没有系统的新闻法部门。与舆论传播相关的法律法规散见在宪法和普通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文件、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行政公文、广电总局部门规章、广电总局规范性文件、广电总局发布的通报和禁令、文化部部门规章、新闻出版总署部门规章、新闻出版总署规范性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规章、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规范性文件、最高院和最高检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中。据粗略统计,涉及舆论传播的法律条文的法律法规有 686 件。①虽然,舆论传播的立法思路意见明确和清晰,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多在传统的新闻传播方面起到规范作用,对网络舆论传播的约束很少。在没有一个系统、全面的部门法对舆论传播进行规范,依然会存在一些煽动性、炒作性、断章取义的新闻掩盖事情本质。尤其是网络上,各种谎言、谣言、假新闻混淆着大众的视线,所以要尽快加强网络舆论传播的立法,对扰乱公共政策合理性的煽动性、虚假性信息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举措第一,修正、完善现有法律法规。舆论传播管理的 685 件法律法规中,有重复交叉和互相矛盾的地方,需要尽快修正;一些在实际操作中常遇到,但是法律法规中界定模糊的地方,需要尽快出台更为细致的分类和规定;那些早期起到作用,但已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状况的法律法规条文,需要尽快删除。

  第二,制定专项法律法规。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信息化发展不断展露出新形势,面对日益复杂的舆情表达环境,可以为网络舆论传播管理制定专项法规,加强对其管理。专项法规要对规范网络舆论传播进行规范,也要对网络舆情表达进行保障。专项法规的出台,既要保障网络舆论的环境的纯洁性,也要保障公民能够通过网络舆情表达合理地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合法、有序地监督公共政策的执行。

  4.2 中观层面:建立舆论传播的长效机制

  4.2.1 坚持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言人制度[17]是针对社会关注的、与公众利益相关问题提供的一种接受公众公开咨询、质询和问责的制定安排,是一种相对稳定、相对规范的舆论传播方式。①新闻发言人制度可以在短时间内用最快的速度向广大公众传达公共政策的相关信息,是公众了解公共政策最便捷、最及时、最有效的舆论传播方式。公共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借助新闻发言人制度与公众沟通,为公众提供信息,获得公众的支持,引导社会舆论的方向,避免与公众之间的冲突。简而言之,新闻发言人制度就是政府通过议程设置对社会舆论进行控制。

  通过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发布一些经过审定的、权威的信息引导公众关注公共政策制定者或执行者需要他们关注的事情,忽略公共政策制定者或执行者需要他们忽略的事情;通过发布信息的先后顺序来引导公众对这些问题的关注程度,协调公共政策主体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矛盾。

  坚持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公共政策信息公开的一种方式,体现的是政府的开放形象。开放的政府形象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公众对政府的勤政、效能、廉洁等具体评价,有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美誉度。

  4.2.2 做好突发事件舆论应对

  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突发事件。有突发事件,必然会涉及舆论处置,需要党政部门在第一时间启动舆论传播应急机制,做好突发事件的舆论应对工作。

  面对突发事件,舆情就是战场。任何公共政策的危机处置不能与舆论引导推介。虽然突发事件中,事件是第一性的,舆论是第二性的,但是舆论处置不好,是会引发次生灾害。在本文中举过的“宜黄女拆迁事件”变得难以收场完全是由于突发事件舆论处置不当引发的舆论导向次生灾害。

  由公共政策执行引发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党政部门要立刻组织有实力的、有公信力的传媒,或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发布通稿,第一时间将公众关心的事实公布出来。根据突发事件的进展和处置情况,及时发布新的消息动态。

  突发事件的舆论应对要注重第一次发布信息。第一次信息发布要做到六个要点:时间、地点、主体、肯定事件的发生、事件的简单经过、事件的现状。

  事件刚发生后的信息发布要快、准确,内容可以不长,但切忌去解释原因,因为事件刚刚发生,原因大多还在调查中,此时给出的原因很难服众。突发事件舆论应对后期的信息发布主要要围绕事件的原因、事件的处置来进行的。这是公众在事件发生后比较关心的内容。

  一起突发事件发生后,完全不产生负面舆论是不可能的,但是重要的是如何把握时机,抓住、抓准舆论传播方式,通过源源不断的、正面的、可控的信息去占领舆论传播的各种渠道,牵引公众的关注点,让公众忽略产生负面影响的那些舆论。简而言之,借用正面的信息覆盖负面的信息是做好突发事件舆论应对的重中之重。

  4.2.3 建设和管理好互联网

  互联网的发展超出了人们的想象--这是一个网络世界,谁都离不开它。

  从政治上讲,人们到网上去了;从社会上讲,民众到网上去了;从新闻上讲,受众到网上去了;从商业上讲,用户到网上去了;从现代传媒将,粉丝到网上去了。建立舆论应对的长效机制,不建设、管理好网络空间是不行的。

  在舆论传播方式中,纸媒和网媒经过了二十多年的演变已经到了水乳交融的地步。举个例子,1997 年,人民日报和人民网还是“只有我(人民日报),没有你(人民网)”,2007 年,它们的关系是“你是你(人民网),我是我(人民日报)”,到今天,已经是“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的互生关系。大数据时代下,报网、台网融合是前途、是方向、是不二选择。

  公众通过网络影响公共政策的案例也不胜枚举。前文中已经提到过,网络信息量繁杂庞大,网络舆论表达不限时空,成为了公众表达民意和参与公共政策的重要途径。管理好互联网,建设好的网络舆情表达平台,为公民设置有效的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执行的网络渠道,不仅可以减少公共政策朱特收集网络舆论的成本,也体现了公共政策主体对通过网络传播舆论这种方式尊重。最重要的是,在规范性的专门性的网络舆论平台收集到的舆情信息是真实、客观反映除网民对公共利益的诉求,有利于制定、修正公共政策。2014 年 3 月起,抚州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在“中国抚州网”开展了长达半年之久的“网络听诉问政”活动。每个月由一位市领导带着几个部门的一把手在“中国抚州网”上与网民在线交流,征询并寻求广大网民的意见与建议,将网民反映的、言之有物的问题进行梳理立项,并形成一个项目责任表,定期把这些问题解决的情况信息通过媒体反映出来。这项活动赢得了抚州市民的一片叫好。

  4.2.4 加强舆论传播队伍的建设

  舆论传播在公共政策领域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既能在公众中广泛传播政策主体的意图,也能对政策主体起到一个监督作用。只有确保通过舆论传播方式出来的信息是准确客观,通过舆论传播方式表达的民意是科学民主的,对公共政策过程的影响才会有积极意义,因此要加强舆论传播队伍的建设十分必要。加强舆论传播队伍的建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要培养舆论传播队伍的社会责任意识。任何一个公共政策从制定到终结都会被三种力量所影响,一是法律力量,二是道德力量,三是舆论力量。

  道德是一种软规范,法律又是滞后性的,这二者都经常是在过错发生之后才可以予以制裁的,舆论力量则不然。舆论传播方式能够把控好渐次增大的舆论压力的走向,运用得当就可以制止可能会发生的越轨行为[18],因此舆论传播人有着重要的社会责任。

  第二,要培养舆论传播队伍的职业道德。舆论传递者的职业道德体现在明确理想与担当的重要,能够准确找到“可”与“不可”的界限。通过职业道德来防止舆论传播者出于某种私利误导社会舆论,防止舆论传播者在公共政策过程中的非正常传播行为。

  4.3 微观层面:把握舆论传播的重要环节

  4.3.1 争取议程设置的主动权

  舆论传播方式让公共政策在公众的视野里变得更加透明。公众不再是处于被动选择公共政策的议程的状态。因此,公共政策主体应当更加重视舆论传播中的议程设置功能,做到先入为主,掌握主动权和话语权。掌握主动权,公共政策主体就能够把公众的关注点放在主体需要的地方。掌握话语权,能够在公共政策有分歧时取得多数人的理解与支持。

  4.3.2 包装公共政策议程

  包装公共政策议程的具体表现为,变“政策”为“新闻”.公共政策主体在公共政策发布或执行之初,可以召开会议或开展重要的活动,把每一个重要议程提炼出新闻点,根据需要策划传播形式。通过合适的舆论传播契机和舆论传播方式,向公众介绍政策和公众,引导舆论走势。目前,我国包装公共政策议程最成功的模式是每年的全国“两会”媒体报道。

  4.3.3 舆论传播“假动作”

  把一些敏感、容易产生争议的信息先通过“据说”、“盛传”等小道方式散布到社会上,试探一下这些信息会不会爆发争议。如果有争议,争议的焦点在哪里,怎么应对,对原有信息的发布是否需要进行调整?通过舆论传播“假动作”可以及时对公共政策进行调整,有效地减少公共政策过程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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