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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4-15 共899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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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新时期我国生态危机与生态文建设探究 
【第一章】当前中国建设生态文明的途径分析引言 
【第二章】生态危机概述 
【第三章】中国面临的生态危机 
【第四章】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  
【第五章】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路径 
【结论/参考文献】我国生态文明体系构建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4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

  解决生态危机,我国选择了走生态文明建设的道路,而要想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我们首先需要找到科学的理论作指导。我国一直以来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为指导思想,借鉴古今中外优秀的生态文明思想,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进行了理论发展。

  4.1 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批判的过程中,包含有丰富的生态思想,这为构建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提供了科学而坚实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研究的基本问题和建构思路,至少包括对生态系统本身、人类与自然界之间、社会与自然界之间的三大关系,以及对其矛盾和问题的思考和解决。研究这三个基本问题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对生态规律、生态价值和效益、生态公益和伦理三个层次的把握和综合认识。在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经济社会发展逐渐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的困境下,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涵盖的生态理论思想进行深刻剖析和提炼,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有着很大的帮助。

  4.1.1 人与自然是内在统一性的

  马克思、 恩格斯指出,人与自然是内在统一的,它们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首先,人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形成与发展一直依赖着自然环境的发展。恩格斯说:“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①。因此,人是自然之子,自然对于人来说具有先在性,人的身体以及意识都是从自然中生发起来的。其次,人本身就是自然存在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不是外来征服者,自然界也不是人的猎物,因此人不能以自然的统治者傲居,而应该站在是自然界中一个客观组成部分的位置,去认识自然与人的关系,它属于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再次,自然界对人生存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 人的身体。”

  因此,自然是人类生存发展的资源,自然界作为人类无机的身体,为人类提供得以生存的物质条件(如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活动场所)和创造源泉。

  人类与自然界具有统一性,无论人类承认与否,人永远无法真正割断与自然界的纽带。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而从事的生产实践活动,一方面来讲是对自然界在进行改造,另一方面来讲却同时也在改造着人类自身。在这个改造与被改造的过程中,不仅作为主体人的活动作用于自然界,同时作为客体的自然界也在反作用于人类,即将人类对自然界所造成的影响给予反馈。这种反馈不仅包括自然界提供给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资料,也包括成为一种异己的力量站在人类面前。

  因此,人类只有找到自己在自然界中的正确位置,才能互利共生、相互依存,实现协调统一的和谐关系。作为自然之子的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应该敬畏自然、尊重自然。当然,我们所说的敬畏自然不是远古蒙昧时期,人类对自然界的无知的敬畏,而是在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之后的尊重。人类同动物相比其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人具有主观能动性,人类可以把握自然规律去改造客观世界。但是如果人类由于主观意识膨胀,不加节制地向自然索取,不惜违背自然规律,那将必然受到自然的惩罚。

  4.1.2 实践是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既统一又对立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实践论抛弃了以往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观点,以生产实践为基础来阐述人与自然的关系,将自然界与人类社会联系到一起。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人类在自然界中进行实践活动,而人一开始的实践活动就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进行的,因此,人的实践活动是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对立统一的桥梁。具体而言:

  首先,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人类要想生存必须进行实践-劳动使人类从动物界脱离出来。劳动使人并不像动物那样仅仅是消极的适应自然界,还进行有目的改造自然活动。人在自然界上打下自己的意志烙印,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①由此可见,实践使人从自然界脱离出来,催生了主观能动性,使人除了具备自然属性之外具备了社会属性,即作为自然中的人,同时成为“社会中的人”.

  其次,实践是人存在的本质特征,从一开始就是社会地进行的。作为实践主体的人总是社会中的人,即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因此,人类作为“社会关系中的人”进行实践活动,通过对自然界的认识与改造,获取自身得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实践将自然界与人类社会联系到了一起。作为处在社会关系的人通过实践改造自然,使自然界体现出它的存在价值。同时,自然界通过源源不断地为人类实践提供物质交换,并对人类实践活动进行反馈,从而形成一个相互依存、彼此影响的整体。正由于人与自然、人类社会与自然界是一个对立统一的整体,人就不能以自我为中心的去进行生产实践活动,而应考虑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最后,人类社会与自然界通过人的实践活动而彼此联系,构成对立统一的关系。人类通过实践改造客观世界,以实现人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人的本质力量和能量都转化到客观对象上去,使自然界成为了人活动的产物,即“人化的自然”;同时人的实践又要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虽然人所具有的主观能动性可以进行有目的的改造自然的活动,但由于人本身来自自然界,他的灵魂和肉体都需要源源不断地从自然界中汲取滋养,因此,他的实践活动的性质和方式也必须遵循自然规律。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相互影响、彼此依存,因此在实践过程中人必须进行自觉的、合理的、有计划的与自然进行物质交换,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做到“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否则,人的实践活动必将产生不良的后果。

  4.1.3 自然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力的基础

  所谓自然生产力是指不需要人类付出劳动、无需人类加工就已经存在的。 如气候、水分、土壤、森林、矿藏等。它有两个层次,自然界的自然力和自然界的生产力。自然生产力作为自然力,它并不包括如地震、海啸等的自然破坏力。自然力是自然生产力的根源和基础,生产力是自然生产力的主体和核心。自然生产力主要具有两个特征,一是自发性、盲目性,二作为生态生产力具有生态系统的整体性。

  所谓社会生产力即生产力,是指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它包括三个基本构成要素,进行生产活动的主体劳动者、以生产工具为主的劳动资料以及引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对象。首先,自然生产力比社会生产力逻辑先在。人类是自然长期发展的产物,自然先与人存在,由人组成的社会也产生于自然之后,那么社会生产力的产生在自然生产力之后;其次,构成社会生产力的三要素均来自于自然界,因此自然生产力为社会生产力提供物质基础;最后,社会生产力是人在自然生产力的基础上通过劳动创造出来的,因此社会生产力具有自觉性、目的性,从事社会生产力创造的人具有主观能动性。

  自然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自然生产力人类赖以生存的前提条件,是社会生产力的基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受自然生产力的制约。马克思指出,劳动“首先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的过程”,而劳动过程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

  第二,社会生产力反作用于社会生产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自然生产力造成影响,例如科技的发展,创造出自然中本身不存在的物质,这个物质回归到大自然中,自然系统需要对其进行适应、消化。因此,人类在进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时,要考虑自然生产力的基础地位,否则社会生产力也将会受到制约。

  4.1.4 正确认识和利用自然规律是改造自然的前提

  规律是事物的本质的联系。自然规律是自然中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自然规律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自然规律早在人存在之前就已经存在,它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管人们能否认识到或承不承认,它都客观的存在着,比如万有引力定律,它在自然界中本身就存在,只是被一个叫牛顿的人发现了而已。

  自然规律的客观性并不意味着人在规律面前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而无所作为。人拥有主观能动性,人可以利用自己的身体或借用外在工具作用于客观世界,引起自然界的某些变化,并可以进行有目的性地引发、调节和控制自然界的实物、能量和信息过程,使各种客观规律共同发生作用,并使其结果的产生有利于人的变化或保持有利于人的稳定性。人类能够通过实践去不断认识自然规律,并可以改变规律发生的条件或形式,使事物朝着有利于自己的目标而发展,能够让自然规律为人类谋福利。

  人类能够认识、发现和利用规律,但不能任意改变、创造和消灭自然规律,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要受各种客观条件制约,人只能在自然规律的范围内进行实践,即人有受动性的一面。恩格斯早在 150 多年前就警示人们:“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①”因此,人类不应太过自负,盲目地乱用自己的实践能力。人类在生产实践当中,必须考虑自己行为可能带来的长期后果。

  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是实现生态平衡的关键,人类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要坚持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统一。首先,必须尊重自然规律,承认自然规律,人类只有对自然规律的不断认识的基础上,才能把握自然规律、利用自然规律。例如,科学就是对自然规律的发现和总结。其次,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对自然的改造,人的需求、目的正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因此,人们在其对自然改造的对象性活动中,建立了与自然的联系,使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不断地进行物质交换,形成动态平衡的状态,实现了规律性与目的性的统一。例如,技术在把握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创造出符合人类需求的实物。

  在正确认识和利用自然规律之后,还需将自然观与历史观统一起来再进行实践。因为人类除了具有自然属性之外还具有社会属性,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生存与发展,换言之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中进行实践,因此完善的社会制度对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尤为重要。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中一个相当重要的内容,就是从社会体制方面来研究人与自然的具体的历史的联系。他认为,社会关系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条件,它的状态直接影响且多方面规定着人与自然的关系。社会关系的和谐与否,必定引发人与自然关系的对抗或和谐,自工业革命以来尤为如此①。所以,消解生态危机需要置身于社会关系中去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就是通过建立合理的社会制度去实现。

  4.2 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的中国化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是在结合中国国情以及生态特点的基础上,由各届党中央集体领导,通过不断地探索和实践发展起来的。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的中国化,我们以改革开放为分界点,把它化为三个时期,分别为改革开放前中国生态理论的探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生态观念的变革,以及新时期党中央集体对生态文明思想的继承和发扬。

  4.2.1 改革开放前中国的生态理论的探索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改革开发之前,我国基于对生态问题的初步认识,在理论上经历了“向自然开展的自然观”、“片面的传统发展观”以及“单一的生态环境建设观”三个阶段,并在实践上进行了“植树造林、美化环境、保持水土、调控资源”等各方面的工作。由于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生态文明思想仍然处于一个萌芽状态,虽然在现在看来这些理论属于刚刚起步,但却对后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改革开放前,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如何发展经济、如何认识环境、如何利用资源等问题进行了探索和研究,在理论上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向自然开战的自然观。建国之初,我国百废待兴,当时的工作重点在于如何迅速地发展经济,使国民尽快富裕起来。因此,党的领导人毛泽东代表广大人民的意愿,提出了“向自然开展”的口号。毛泽东同志把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为人类既是自然的奴隶,也是自然的主人。人类具有主观能动性,应全力发挥这项优势“向地球开战、革地球的命”.它是以主客体关系的角度,强调了人只有掌握了自然的客观运动规律,就能成为自然的主人。这一论断在今天看来仍然是正确的。只是,片面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忽略自然的客观规律性,导致了 20 世纪 50 年代后期开展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政治运动。这些运动忽略了自然规律,导致了当时我国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这种强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斗争性而忽略统一性的思想,使得在当时人们无法意识到环境的保护问题。但在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问题仍属于局部状态的年代下,最重要的历史任务还是提高人民的物质生产水平,满足人们的基本生存物质需要,因此,这种自然观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第二阶段,片面的传统发展观。发展观是指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即发展的目的、发展的手段和发展的结果。传统的发展观是一种非理性的发展观,它一般具有两种非理性的思想倾向。一是非全面性。简单把经济增长作为经济发展的唯一指标。这种观念把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把资源和环境问题看成是经济发展的外部变量。我国建国初期以这种发展观做指导,完成了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产量的增长。二是非协调性。传统发展观是以以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为导向,在进行经济行为时重心在于能够带来预期经济效益的活动,而不考虑生态效益。功利主义的目的性非常强,资源、环境就是用来增长经济效益的;实用主义的价值判断,完全是以满足人类自身需要为标准,而忽视人类以外的自然和物种的利益。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实行的赶超型发展战略和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就是对自然持有的功利性和实用性态度,并且进行了片面以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

  第三阶段,单一的生态环境建设观。20 世纪 50 年代至改革开放前这一阶段内,我国仍然是农业发展在整个社会发展中占据主要地位。当时工业的发展还比较落后,主要是以重工业为主。工业发展造成的局部地区的污染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仅仅被看成工业职业病防护的卫生问题,还没有成为要治理的对象。国家对生态环境的建设也仅仅是以人居环境的治理和保护为主,采取的植树造林、兴修水利等一系列措施,是当时生态建设的主要内容。那时在国家机构中还没有设定专门的环保部门,仅仅是在卫生部门中设立几个临时的机构来完成环境卫生工作,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也是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出台的;环保法律不够健全,治理环境的经济手段和各类长效措施不到位。当时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是以行政命令和全民运动的形式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形式与内容均比较单一。

  4.2.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理论的演变

  自 1978 年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基础上,革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观念,经历了生态环境保护观-可持续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建设的逻辑发展过程,并在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的领导下,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与实践,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首先,生态环境保护思想的形成。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这期间的工业污染以及其他公害问题变得更为突出。为此,以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建设,通过理论探讨和深化,形成了生态环境保护思想。

  邓小平同志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生态环境理论中的核心思想,并在实践基础上提出了我国要完成社会主义事业,就必须走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和谐化道路。他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强调,控制人口的增长、优化人口素质,以此化解人口对资源以及环境造成的压力;合理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保护、开发、利用资源与节约并举;主张以法律制度保障生态环境建设;以科学技术推动生态环境建设。

  江泽民根据当时的生态环境状况,深刻阐明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和保护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新思路、新途径。江泽民讲到,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环境意识和环境质量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①他将保护环境等同于发展生产力,既表明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又指明了发展生产力的新方向,突出地体现了江泽民同志与时俱进和理论创新的较高境界。

  其次,将可持续发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1992 年联合国在环境与发展大会中对当今世界环境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并最终通过了《21 世纪议程》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②可持续发展观是对工业文明进行反思的成果,旨在既满足经济发展又可以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和环境,使代际内与代际间都能够得到永续的发展。此后,可持续发展计划成为各国政府在处理人口、资源及环境等问题时采取的行动指南。我国在 1992 年 8 月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并在党的十五大中进一步制定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在党的十六大中将可持续发展归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由此可见,我国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已经上升到一个新阶段。

  再次,提出了以统筹兼顾作为根本方法的科学发展观。一个国家选择什么发展观,就会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从而导致相应的发展结果。2007 年 10 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上报告中强调,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①科学发展观是理性的发展观,它是在对传统发展观的基础上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人的发展为核心,以整体性、综合性、协调性和全面性来考虑发展问题,转变了战胜自然、向自然索取、重物轻人的观念,是对传统发展观的片面、单一、不协调发展观的质的飞跃。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建设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现代化的结晶。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首次将生态文明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并于 2009 年 1月召开的中共中央会议中,再次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提出,这表明我国已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4.2.3 新时期党中央集体对生态文明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新时期,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的新的领导集体从十八大到十八届三中全会,不仅继承和发展了以往的生态思想,且体现出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继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2012 年 11 月党的十八大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将“生态文明”提升到更高的战略层面。在十八大报告中,我党首次用大篇幅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阐述,并于报告第八部分,专题论述“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在继十七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之后的又一次提升,体现了新时期我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此外,报告中强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做好四项工作:“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②并对各项内容进行具体阐述。由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拓展为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新格局。

  同时,报告特别强调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③。这标志着我党对当前生态环境日益恶劣情况的理性认识,在总结了世界发展规律和世界文明发展规律后,清晰地看到,我们已经进入了文明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生态文明。

  2013 年 11 月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在第一部分指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①在决议的第二大板块“分论”中,又专门论述“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再次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②此次会议继承十八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精神,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上进行了创新和具体阐述。

  ***总书记 2013 年 9 月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的演讲时讲到,我国环境问题具有明显的集中性、结构性、复杂性,只能开辟一条新的道路-不但要金山银山,还要绿水青山。宁肯要绿水青山,而不要金山银山。因为绿水青山便是金山银山。我们要为子孙后代留住绿水青山的美好家园。

  李克强总理强调:“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既要有‘走钢丝’的忧患意识,也要有‘登高峰’的必胜信心。”这需要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要不断增强生态意识、营造良好氛围,每个人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点点滴滴的保护行动就可以汇成蓬蓬勃勃的生态文明建设力量。”③“节能环保是对生产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涉及到理念的更新和利益的调整,因此,必须发挥体制机制这一杠杆的撬动作用,摆脱对传统发展路径的依赖。”这些讲话都表明国家领导人对我国目前生态环境现状的清醒认识,并表示我们要在保持必胜决心之下时刻存在忧患意识,目前我国生态危机仍不容乐观,形势与任务复杂,我们需要在政策的指引下,从自己身边的点滴做起,努力地将消除生态危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这项新的“革命”坚持到底。

  新一代领导集体不仅对我国的生态问题有清醒的认识,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新的战略高度,而且还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思路。十八大报告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④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再一次强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⑤其中,生态保护红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的提法属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的制度创新,决议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以经济的视角制定量化标准,对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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