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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行业发展展望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5-08 共260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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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我国P2P行业风险的原因探析
    【第一章  第二章】国内P2P发展概况
    【第三章】与国外P2P行业发展的对比
    【第四章】国内P2P问题平台分析
    【第五章】如何选择安全的P2P平台
    【第六章】P2P行业发展展望
    【结论/参考文献】我国P2P平台安全问题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六章 P2P 行业发展展望

  本文作者认为缺少监管的不规范市场最终会扼杀互联网创新产品,这是一个劣币驱逐良币的过程。没有监管的 P2P,最大的问题就是在于信用不透明带来的道德问题,从目前国内 P2P 运营来看,从未公开任何形式的资产质量报告,即使坏账率也都是自己对外公布,严重缺乏公信力,所以出现了本文介绍的乱象频出,跑路欺诈的 P2P 市场。在《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后,整个 P2P 行业的调整,优胜劣汰已箭在弦上,对于 P2P 行业来说是个走上合规之路的调整时机。本章节从政府监管方向以及 P2P 行业发展展望两个角度来对其行业发展趋势进行预判。

  6.1 政府监管方向

  6.1.1 政策动态

  2014 年 3 月 26 日,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该专委会由央行下属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并发起,该委员会成员有银行、券商、综合性金融集团、互联网公司、支付清算、P2P 借贷平台等多个领域的 75 家机构,l 同年 4 月 3 日,央行牵头组建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由央行条法司牵头负责筹建,目的是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自律管理。

  同年 4 月 21 日,银监会明确提出 P2P 网贷平台的"四条红线",一是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同年 6 月底,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在第一届新金融联盟峰会提出,对 P2P和众筹融资的监管,基本底线应该是纯信息平台。对投资人保护的重要方法是小额分散投资。同时提到了建立民间征信公司的重要性。

  在 2014 年 8 月 2 日举行的 2014 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圆桌会议中,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部副主任杨晓军表示,互联网技术需要满足金融机构对金融服务的创新支持,抓住对互联网金融"变与不变","怕与不怕"的两个认识,在鼓励创新的前提下加强监管并提出对于 P2P 的监管要有明定位,不碰钱,有门槛,重透明和强自律五个方面的原则。

  2015 年 7 月 18 日央行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6.1.2 监管方向预判。

  从上述政府监管动态来看,P2P 行业快速繁荣与风险频发加速监管落地,从监管动态观察,P2P 网贷的监管定位可能是信息服务平台和小额投融资。目前国内对于 P2P 平台针对性的监管制度尚未出台,市场准入没有特殊要求,行业仍处於监管套利阶段,监管风险是 P2P 行业发展的重要风险因素。

  下面从资本金要求、风控、第三方托管等 8 个方面进行监管方向的预判:

  6.2 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展望

  2015 年预计将成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年,P2P、众筹、征信等领域的监管都将慢慢落地,中国未来 P2P 行业发展将逐步进入稳定健康的发展阶段,我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趋势:

  6.2.1 监管正式出台,行业发展进入正轨

  P2P 行业在经历了多年的野蛮生长滞后,从 2014 年开始渐渐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随着银监会组织架构的调整,P2P 行业也拥有了直接领导的部门-普惠金融部。2015 年 7 月 18 日央行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承认了 P2P 和合法地位,认为 P2P 网贷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渠道之一,明确了监管的要求: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再次明确将网络借贷的监管部门划为银监会。其中《意见》中指出"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也表明了 P2P 网贷平台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投资人的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投资人资金与 P2P 平台资金分账管理。此条意见名为"存管"实为"托管",金融机构承担着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功能。前期,P2P 行业多家平台寻找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商谈资金托管业务无果,原因在于多数传统机构金融对该行业持观望态度,此次《意见》的出台无疑是给 P2P 行业一剂强心针,P2P 行业资金银行托管合作业务将逐步展开,不规范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资金托管方式也将逐步离开 P2P 网贷市场,使得行业发展更加规范化。更值得一提的是,P2P 明确被定为信息中介,只能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服务,多年乱象丛生的市场最终将走向合规的路线。

  6.2.2 征信系统建设稳步发展

  2015 年 1 月 5 日,央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 8 家机构在 6 个月内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开展的准备工作。这也标志着在6 个月后,等经过央行最后审核通过后将向这 8 家公司依法颁发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这是民间征信公司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迈进的有利一步。这 8 家机构分别是腾讯征信有限公司(腾讯),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阿里集团),深圳前海征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集团),中诚征信有限公司,鹏元征信有限公司,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和中智诚征信有限公司。

  从目前征信的渠道信息来源来看,我国能够提供个人征信信息的渠道主要为央行征信中心及其下属的上海资信公司,并且央行征信中心一般只能允许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查询,而其他非金融机构无法获取相关信息。8 家民间征信公司的建立是对现有央行和政府背景征信公司的有利补充。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如何充分利用个人网络交易数据对现有征信体系进行补充和验证是大家目前研究的主要课题。2015 年 1 月 28 日,阿里巴巴蚂蚁金服集团旗下征信机构"芝麻信用"正式推出中国首个个人信用评分系统,已经在部分支付宝用户中进行公开测试,是中国征信体系建设中重大的里程碑事件。

  随着上述民间征信机构牌照的正式发放,未来征信体系将不断完善,P2P 平台的风控手段也将更加丰富。

  6.2.3 P2P 平台将开拓更多的资产类别

  P2P 平台不会限于信贷资产,目前已经有平台拓展到票据、房贷、车贷、供应链金融等业务,未来将拓展到更多的金融资产类别,并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将 P2P 市场容量不断扩大。尤其是与供应链金融相结合尤其突出,原因在于 P2P 的核心竞争力在资产端,只有与规模大、风险可控的资产端对接才是安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去年以来,已经构建支付场景并且形成可控闭环的产业 O2O 平台,综合电商平台,大型供应链体系都成为 P2P 积极对接的优质资产,供应链或者电商平台提供风险控制和融资需求,成功与 P2P 对接。房地产、汽车、大宗商品平台或产业链,由于其天然的巨大市场规模成为 P2P 的目标优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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