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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现状和财税政策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2-24 共6881字

  第 2 章 湖南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现状和财税政策分析

  2.1 湖南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现状和环境分析

  2.1.1 湖南省新能源产业的基本概念

  新能源产业是指包括新能源技术和产品的科研、实验、推广、应用及其生产、经营活动,它是将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等非传统能源实现产业化的一种高新技术产业。目前较为通用的新能源产业分类方法是按照其形成和来源进行分类,主要有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核能、地热能等产业。新能源产业的特征主要有:(1)具有资源消耗低、清洁程度高、潜在市场大、带动能力强、综合效益好等优势;(2)新能源产业是技术含量极高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产业;(3)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新能源产业的"高风险、高投入、高壁垒"特质决定了其发展需要政策大力扶持。

  湖南省新能源主要有风能、太阳能、核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具有湖南特色的智能电网。具体而言:(1)风能产业方面,湖南以风能装备制造为重点,加快风能开发利用,打造风电装备制造及应用产业链;(2)太阳能方面,湖南现阶段着重发展光伏和太阳能热发电两大产业链;(3)核能方面,湖南现已加速核电资源的开发和应用,重点实施一批核电站建设项目,带动核电用泵、阀、电缆、输变电装备、仪器仪表等装备制造产业,打造核能应用及辅助装备制造产业链;(4)生物质能方面,湖南重点发展生物质燃料和发电产业,带动气化炉具、锅炉、发电设备等生物质能源利用设备制造业发展,打造生物质应用及装备制造产业链;(5)地热能方面,根据本省中低温传导型地热能的特征,湖南重点发展地源热泵机组制造、建筑地热供暖应用,扩大地热能的应用,打造地热能应用及装备制造产业链;(6)智能电网方面,目前湖南把发展重点放在智能电网设备及并网服务业,打造智能电网装备制造及应用产业链。

  2.1.2 湖南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现状

  目前,湖南省将"创新引领,高端发展,政策引导,示范带动"作为发展思路,以新能源装备高端制造带动新能源开发应用,力争形成以风能、太阳能为核心,核能、生物质能、地热能为重点,智能电网为支撑的产业体系,努力把新能源产业培育成为湖南新的支柱产业和经济增长极。但总体而言,现阶段湖南省的新能源产业处于成长期,整体上仍属于跟踪、引进和应用阶段,市场规模不大,智能电网等基础设施和设备建设落后,市场环境仍需大力优化。

  2.1.2.1 风能

  根据《湖南风能资源评价报告》计算,湖南省境内 10 米高度处风能资源总储量约为 5720 万千瓦,技术可开发量约为 100 万千瓦。中南院 2012 年编制《湖南省风电规划报告》,提出湖南省 14 个市州共规划风电场场址范围总面积约为 6395平方千米,规划总装机容量为 1.59 万兆瓦。全省建成和在建风电场装机容量 48.5万千瓦,另有 160 万千瓦风电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湖南自主研发的兆瓦级永磁同步风力发电机变流系统等设备已进入世界先进行列。省内重点企业有:以湘电集团、南车时代为代表的整机生产企业,以时代新材、中南传动为代表的零部件生产企业;省内示范风力发电场有:郴州仰天湖、邵阳南山。

  2.1.2.2 太阳能

  气象观测数据表明,湖南热量较丰富,辐射较强,气温较高,年辐射总量在3396-4468 MJ/m2之间,是同纬度中太阳能比较充分的省份,年太阳能总储量约为1.25 万亿千瓦左右,约占全国总储量的 1.7%,开发利用潜力巨大。至 2010 年底,全省太阳能光伏及相关产业已突破百亿元,形成 200 兆瓦生产能力,在全国取得一席之地。目前建成和在建 30 个太阳能发电项目,装机容量 15.8 万千瓦。太阳能光伏电池装备占全国市场份额近 85%.省内光伏制造及应用领域的重点企业有中电科技四十八所、益阳晶鑫、神州光电等;光热发电装备制造领域的重点企业有湘电集团、华南光电等。
  
  2.1.2.3 核能

  湖南省核能矿产资源相对丰富,储量在全国名列前茅,品位较高,并具有一定的开采、冶炼能力。湖南先后建立了七一二、七一一、七一五、七一六4个铀矿厂以及承担建设任务的核工业二十五公司和天然铀提炼厂二七二厂。国家核工业系统有多所高校和研究所设在湖南,省内有核系统企业20多家,核工业从业人数近3万人,是我国第四大核技术强省。湖南省核电辅助装备制造重点企业主要有湘电长沙水泵、衡阳特变、衡阳钢管等。中核集团桃花江核电站正在建设中;小墨山核电厂选址已经确定,可行性报告正待批复。

  2.1.2.4 生物质能
  
  湖南有着巨大的生物质能储量,根据2011年的湖南统计公报的相关数据估算,湖南一年生物质能开发潜能高达约9718.83万吨标准煤,大致相当于2010年湖南全年的煤耗量;可发电2858.36亿度,是2010年湖南年发电量的2.4倍[25].2007年,由湖北凯迪电力投资5亿元兴建的湖南省首个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岳阳凯迪生物质能发电厂在岳阳市屈原管理区破土动工;2012年4月,湖南中宏基新能源公司年产100万吨生物质燃油项目落户株洲县,将年产l00万吨l00%的甲醇燃油;2012年5月,由湖南中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亿元的生物柴油蓖麻油原料与加工项目在永州市双牌开工。目前,全省建成和在建11个生物质能发电厂,装机容量31.2万千瓦[26].省内重点企业主要有迅达集团、金山实业、三木能源等。

  2.1.2.5 地热能

  地热能的直接利用发展十分迅速,现已广泛应用于工业加工、农业温室、农电灌溉、水产养殖、畜禽饲养、民用采暖和空调、洗浴、医疗、土壤加温等各个方面。但是,湖南省内的地热资源属于中低温传导型,地热资源主要用于非电直接利用,如供暖、制冷、水产养殖、旅游疗养等,在其他方面的应用不多,所以地热发电的前景不容乐观[27].省内有以凌天科技为代表的重点企业。

  2.1.2.6 智能电网

  智能电网作为具有湖南特色的新能源,已被提升至战略高度,是推动湖南省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数据表明,2009年7月底湖南发电装机中容量达2643万千瓦,同比增加192万千瓦,增幅达7.83%.荆门至长沙1000千瓦交流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全长344.6千米,其中湖南段线路长174千米,工程在2012年建成投产,这是第一条输电入湘的世界级电力高速公路,它将完全改变长沙电网的网架结构,全面提升湖南智能电网建设水平[28].省内有以衡阳特变、时代电气、长高集团、威盛集团为代表的大批重点企业。

  2.1.3 湖南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第一,新能源资源储量丰富,可开发程度较高

  根据统计资料估算,湖南省境内10米高度处风能资源总储量约为5720万千瓦,技术可开发量为95万千瓦。湖南省气象局提供的资料表明,年平均温度在16~18℃之间,年日照时数为1300~1800 h,年辐射总量在3396~4468 MJ/m2之间,年太阳能总储量约为1.25万亿千瓦左右,约占全国总储量的1.7%,是同纬度中太阳能比较充分的省份,具有非常大的开发利用潜力。湖南省核能矿产资源相对丰富,全省已探明铀矿储量2.6万吨,居全国前三位,品位较高,并具有一定的开采、冶炼能力。湖南作为农业大省,森林资源较丰富,气候条件适宜,具有发展生物质能的良好物质基础。据估算,湖南2011年生物质能开发潜能高达约9718.83万吨标准煤,可发电2858.36亿度。

  第二,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多层次的市场研发主体

  湖南受教育水平、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和科教科研水平在全国均处于中等水平,劳动力整体素质较高、人力资本相对较好。湖南现有 115 所高等学校,排名全国第 5;共有在校学生人数排名全国第 8.湖南科教人才优势突出,科教综合实力、科技人员总量居全国前列。"十一五"期间全省共获国家科技奖励 106 项,2011 年取得各类科技成果 800 多项,21 项重大科技成果获国家科技奖励,按推荐单位连续 6 年排全国前 5 位。

  目前,国内主要发电集团包括中核总、中广核、华能、华电、大唐、国电、中电投和华润电力等都在湖南投资开发了电力项目,一大批民营企业也积极在省内开发和建设新能源项目。整体而言,湖南有大量龙头企业在国内的影响力持续增强,企业开发新能源产业的积极性较好,参与度较高,市场开发潜力较大。

  第三,较完整的产业体系,良好的产业配套基础

  湖南基本拥有新能源产业的主要子行业,如风电装备制造及应用、太阳能光伏及光热发电、智能电网、核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这些行业在中国新能源领域发展较早,速度较快,具备一定的生产经营与技术研发积累,产品广销国内外。涌现出了一批在国内有较强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产业规模逐渐扩大,产业链不断完善。

  现阶段湖南省已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9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9个;中南大学、南华大学等院校新能源技术研究实力较强,人才队伍、学科设置渐趋完备。现已培育形成了湘电集团、南车时代、南车电机、中电科技四十八所、衡阳特变等一批核心骨干企业。风电装备、光伏利用领域研发制造技术和特种变压器制造技术居国内领先水平,核电循环泵等市场占有率逐步扩大。

  2.1.4 湖南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第一,产业结构不够合理,产业链有待延伸

  湖南的能源结构以煤为主,高碳特征明显,而新能源在湖南能源结构中所占比重很少,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较落后。目前,湖南新能源产业主要集中在设备制造领域,上下游配套开发不完善,新能源设备本地利用率较低。以风电为例,湖南省主要从事风电设备制造,已经具有一定规模,但是全省风电装机容量仍较小。从全国形势看,也存在类似问题,如太阳能电池,我国产量占全球总量近1/3,2008年我国光伏系统安装量为40兆瓦,仅占全球总量的0.73%,上下游生产情况形成鲜明对比。而德国当年的光伏系统安装量是1500兆瓦,在全球总量中的占比达27.27%;西班牙的安装量更是达到2511兆瓦,在全球总量中的比例高达45.65%.

  此外,在关注各种新能源发展的同时,对新能源与传统能源之间的联系及关系认识还不够,未能形成产业链效应。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形成并不断延伸新能源产业链已成为湖南当前发展新能源产业的主要任务之一。

  第二,核心技术亟待突破,技术产业化转化能力较低

  在新能源领域,部分产业出口依存度较高,生产模式以加工制造为主、自主技术拥有率较低,导致湖南省新能源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较弱,产品生产成本较高、市场竞争力较低。新能源产业技术水平偏低,核心技术多依赖国外,导致新能源产业的产业化、商品化和技术化转化能力程度低,科研产品转化后难以形成规模化的扩张,产品附加价值低,缺乏市场竞争力[29].同时,由于技术的原因,一部分新能源产品的性能和质量都欠稳定,加大了新能源在湖南的推广和利用的难度。如何引进国外成熟技术,并消化吸收国产化、技术应用高效化正成为新能源发展的当务之急。

  第三,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政策支持体系不健全

  湖南虽然制定了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划,但缺乏与之相对应的健全的政策及法律支持体系。现有的政策比较零散,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和协调性,难以实现预期的政策效果,这必然对湖南省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消极影响。缺乏政策实施的法律依据,各项政策就可能得不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同时会缺乏前后政策的连贯性以及煤炭、石油、天然气、水电、新能源等各种能源协调发展的一致性等。湖南应充分评估新能源产业和项目的合理回报率,在各方面给予优惠和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灵活运用价格、财政、税收、金融、产业、人才等政策手段,为各项新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2 现行湖南省新能源产业的财税政策

  新能源产业近年来才升级成为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其发展历程相对较短,受到专项政策扶持时间不长,现阶段出台的相关文件主要有《湖南省新能源产业振兴实施规划(2010-2020 年)》、《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等。目前湖南省内发展新能源产业的财税政策主要有:

  2.2.1 财政补贴

  (1)建立省级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存量调整、增量增加"的原则,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2010 年,安排专项资金 3000 万元,以后视财力逐步增加,同时,每年从省级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节能专项资金、信息产业专项资金中按不低于 15%的比例安排资金,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上述资金重点支持符合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新能源开发应用、装备制造领域和省政府规定的其他新能源开发应用领域的产业发展。

  (2)专项资金支持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从省级科技专项资金、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对新能源研发具有一定规模且研发成果转化效果较好的项目予以支持。对新能源领域新建的国家和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中心给予重点支持。

  (3)各地方政府对新能源产业的投入。《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加大投入,支持本地区新能源产业发展。例如,永州东安县近年来出资 4000 万元支持当地光伏产业园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2.2.2 政府采购

  湖南省把符合国家标准的新能源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对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推行政府采购首购制度和新能源产品优先采购评审制度。在政府采购中,优先支持采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内重点行业和企业提供的新能源技术工程;支持在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中应用省内地源热泵技术、光伏发电系统及太阳能照明设备;支持公共交通系统采用省内企业生产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在 2011 年公布的"湖南省第一批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清单"中,共有 16 项产品入围。

  2.2.3 税收政策

  1.税收优惠

  第一,所得税方面。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新能源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新能源产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除按规定 100%扣除,另可加计扣除 50%;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进行摊销。新能源产业企业1优惠目录》的投资经营所得按规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从项目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 1-3 年免征,第 4-6 年减半征收。企业在同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事技术转让业务的所得,500 万元以内的部分实行免征;超过部分减半征收。

  第二,增值税方面。以煤矸石、煤泥、石煤等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燃料中用量比例超过 60%),以及风力发电形成的电力,增值税按国家规定实行即征即退 50%;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燃料中用量比例超过 80%),增值税按国家规定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新能源产业企业进口用于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机器、设备和材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第三,关税方面。新能源产业企业因生产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特高压输变电设备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加速折旧

  对符合规定的新能源产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办法,但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原折旧年限的 60%.

  2.3 支持湖南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存在问题

  近年来,湖南省新能源产业在政府各项政策的支持下获得了较好的发展:产业集群不断壮大,各条产业链逐渐完善,已有部分企业发展成为行业的龙头企业,个别项目和产品在国内市场上占有较大份额。新能源产业企业的赢利能力增强,在研发阶段内取得了较大突破,市场竞争力日益提升,经济效益日渐凸显。但湖南省新能源产业的财税政策仍然存在较多问题,主要有:

  1.财税政策结构欠合理,具体新能源产业的财税政策较少第一,目前湖南为支持本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出台的相关财税政策,主要集中在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两种方式上,财政投资涉及较少,投资力度不大,缺乏系统、合理的投资政策,没有制定相应的投资标准;税收政策方面,当前对新能源产业主要推行的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直接减税层面的较多,税收激励的方式使用较少。第二,财税政策支持对象较少涉及中小企业和个人,对研发机构的支持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湖南对新能源产业的各项支持主要针对新能源产业和龙头企业,但没有制定相关政策刺激个人对新能源产品的购买,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也不足。在研发阶段虽然制定了相关财税政策,但"数量"和"质量"都有待加强。第三,省内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的财税政策总体数量较少,对各项具体产业制定的财税政策更是有限,没有兼顾到不同产业的"特性",现有财税政策普遍落后于各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

  2.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总体不大,对产业发展的贡献度不高现阶段湖南对新能源产业的支持多依赖于国家对各项新能源产业的补贴、投资和税收减免,政府对新能源产业投入的金额较少、政策较单一,远远低于省内蓬勃发展的新能源企业的实际需求,尤其是研发阶段的资金缺口和个别新能源产业产品的市场化难题。政府采购方面,缺乏对新能源产业产品采购的具体规定,采购数量不多,金额不大,对新能源产业的扶持作用不明显。

  3.财税政策落实情况有待加强,缺乏有力的执行和监管目前出台的财税政策多为大体规划,没有进一步细化到部门执行和监管。以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为例,该项资金的详细使用方法、具体支持对象等规定没有进行部署和公布,也没有指定机构对其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另一方面,省内各市对本地新能源产业的支持水平高低不一,对国家和省政府制定的各项财税政策的执行力度也不一致,各地区、部门没有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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