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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1-30 共447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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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H企业集团纳税情况的改善研究
【第2部分】集团公司税收筹划分析绪论
【第3部分】H集团税制环境及纳税情况介绍
【第4部分】H集团税务筹划方案设计
【第5部分】 企业税收筹划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第6部分】集团企业税收计划研究参考文献与致谢

  4 企业税收筹划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4.1 企业税收筹划可能存在的风险

  H 集团是一个谋求经济利益的团体,而任何谋求经济利益的管理活动都存在着风险,H 集团的税收筹划工作作为其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然也不例外。从本文 H 集团的全部税务筹划方案设计来看,风险是存在的,所以应该加强对风险的关注,对税收筹划方案风险的控制程度直接影响着 H 集团的税收筹划效果。H 集团只有加强风险意识,利用内部控制的原理分析税收筹划的环境、评估税收筹划面临的风险、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控制风险以及及时有效的和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与监督,才能尽量降低税务筹划给 H 集团带来的风险和损失,才能达到 H 集团税务筹划的最理想目标。

  4.1.1 政策环境风险

  从宏观角度分析,H 集团的税收筹划主要存在着政策不稳定、法律不完善以及 H 集团与税务机关权责不对等三方面的风险。

  4.1.1.1 我国现在的税收筹划政策不稳定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税法政策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而修正和完善,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一项税收筹划从最初的选择到设计和实施,都要经历一个分析筹划的过程,如果 H 集团在税收筹划实施的过程中发生了1不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例如在 3.2.1 委托代销方式税务筹划的方案设计中,收取手续费方式和视同买断的方式所缴纳的税额和税种不同的规定。在通过收取手续费进行销售的方式中,受托方将销售清单开给委托方之后,委托方根据销售清单进行缴纳增值税,而受托方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则需要缴纳营业税;在通过视同买断的方式进行销售的过程中,依然是受托方将销售清单开给委托方之后,委托方根据销售清单缴纳增值税,受托方由于能够自主定价不再是提供服务的一方,商品在受托方的手中得到了增值,因此受托方就需要缴纳增值税。虽然视同销售具有普通销售的特点,但本质上它依然是代销。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的商品之后,并没有承担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商品出现什么问题或是卖不出去之后仍然可以退给委托方,所以委托方只能在收到代销清单是才能确认销售收入,受托方也是将商品卖出去之后才能确认销售收入。一旦税收政策进行变化为视同销售方式参考收取手续费方式进行纳税,那我们的筹划方案设计的就完全没有意义了,一次,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考虑我国税收筹划政策不稳定而带来的风险。

  4.1.1.2 其次,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由于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还不太健全,除了税法之外还存在着各种规章制度。这些行政规章往往不够明确,口径和税法不太一致,甚至有些规定是和税收法律存在不一致的地方。H 集团倘若以这些地方性规章制度为基础设计税务筹划的方案,那么就有可能因为错误的理解税法的愿意而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同时一些税收制度只对有关基本事件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对具体的税收条款并没有详细的规定,无法涵盖所有的事项,这就会使得税收执法存在一定的主观性,也会给纳税人带来信息风险。

  例如在 3.3.2 的坏账损失税务筹划方案设计中,本文是通过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进行税务筹划方案设计的,本文提取了 3‰的坏账准备率。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对于发生在哪个会计年度并没有明确的限制,也就是并没有禁止对本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但是《企业会计制度》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就有明确的限制,明确禁止对本会计年对内发生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也就是说税法的规定要比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相对宽泛。在 3.3.2 的方案设计中我们采取的是企业会计制度更为严格规定,然而一旦按税法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就有可能面临着因违反《企业会计制度》导致的筹划失败的风险。

  4.1.1.3H 集团和税务机关的权责不对等尽管 H 集团和税务机关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是由于税务机关和 H 集团所处的位置不同,两者的权利和义务完全不同,税务机关掌握着主动权。因此,如果 H 集团的主管税务机关认为 H 集团的税务筹划方案违反了税法的相关规定,那么 H 集团就可能面临着损失。

  我们在 H 集团的税收筹划方案设计时,有个别方案就存在着这种权责不对等的风险,我国税法规定的具体边界非常模糊,我们很难进行把握,甚至有些概念的陈述就非常容易让人产生歧义,比如说税务筹划和避税就很难区分开来,在加上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在制定的时候本来就不那么严格,故意留有了一定的灵活空间,这也就是说,在这些灵活的空间内,H 集团的主管税务部门可以有弹性的对待 H 集团。以上客观的事实就有可使 H集团的主管税务机关严格或者宽松的监督审查 H 集团。基于以上陈述即使 H 集团设计的是合理合法的税务筹划方案,也有可能因为主管税务机关的严格监督而是该税务筹划的方案走向失败,严重的还有可能被定性为偷税、避税而遭到主管税务机关的罚款警告等,这样不仅没有实现税务筹划减轻 H 集团税务负担的目的,相反确使 H 集团的负担更加严重,让 H 集团承担了税务筹划失败的风险。

  4.1.2 企业经营风险

  H 集团的税收筹划涉及到企业经营的全过程,从微观方面进行考虑,H 集团在筹划过程中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也存在税收筹划风险。H 集团的企业经营风险主要体现在方案考虑不全面、筹划基础不牢固以及忽视非税收成本等方面。

  4.1.2.1 税务筹划方案不全面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社会在日新月异的变化着,如果 H 集团不能及时的随着经济的变化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其筹划方案缺乏预见性,那么 H集团的经营就不能及时应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这样以来 H 集团不仅不会达不到自己预想的目标,甚至还会蒙受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4.1.2.2 税务筹划基础不牢固H 集团的税务筹划者对本公司的了解有一定的缺陷性,也可以说是局限性,不能完全的了解 H 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导致了做税务筹划的基础很不牢固。税务筹划这种经济行为拥有很高的技术性和综合性。要想使税务筹划的方案达到预期的目的,就需要有专门的税务筹划人员就行设计。税务筹划在我国起步的较晚,目前,全面掌握税务筹划相关知识,又拥有较强的实务应用能力的的专业性人才也不多见。笔者只是一名税务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能力有限,可能在对 H 集团进行税务筹划时,忽略重点,而偏及某项税赋,给 H 集团带来更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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