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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铁行业现状及税收负担实证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6-11-17 共622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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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钢铁行业的税收负担问题探讨
【第一章】钢铁企业税负现状研究引言
【第二章】税收负担理论分析及衡量方法
【第三章】 中国钢铁行业现状及税收负担实证分析
【第四章】上市钢铁企业税收负担实证分析
【第五章】钢铁行业税收负担优化建议
【参考文献】钢铁行业税收负担危机研究参考文献
  3 中国钢铁行业现状及税收负担实证分析
  
  3.1 中国钢铁行业发展状况
  
  3.1.1 中国钢铁行业整体发展现状
  
  钢铁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核心基础产业,钢铁行业的繁荣与否是体现国家综合国力强盛与否的重要因素,其发展水平对各行各业都有重要影响。随着中国经济的长时期的高速发展以及部分钢铁行业已具备全球化视野,中国钢铁行业发展已取得重大成就。
  
  我国是钢铁生产和消费大国,粗钢产量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尤其在进入 21 世纪以后,我国钢铁产业发展迅速。2011 年,我国钢铁行业生产水平保持较快增长,粗钢产量累计达到 6.8388 亿吨,比上年增长 7.3%;钢材累计产量达到 8.8258 亿吨,比上年增长 9.9%.2012 年 1-8 月,全国粗钢产量 48157 万吨,钢材产量 62770 万吨。
  
  同时钢铁行业抓住品种不足,需求旺盛契机,优化完善钢材品种和质量,当前中国各行业所需的钢材产品已基本能够得到满足。同时我国钢铁行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对外投资力度,与外国企业展开战略合作,出口钢材产品日益丰富,实现了由钢材净进口国到净出口国的转变。
  
  然而近年来,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钢铁行业市场供求关系已经发生转变,原材料价格的上涨更是直接导致企业成本增加,行业的利润率水平急剧下降,同时由于钢铁企业普遍规模较大,市场的需求不足造成大量产能过剩。此外,钢铁行业的产业链链条已逐步开始优化,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产能落后的企业正逐步淘汰,但是生产方式转变速度仍旧过慢,依旧以依靠压低生产成本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2011年发布的钢铁行业“十二五”规划中,已经确立的钢铁行业的未来发展目标。到 2015年力争达到以下要求,即钢铁行业的产业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产能落后的企业基本淘汰或重组,产业集中度继续提高,结合各地自身优势形成较合理的产品结构供给布局,最终达到各个产品品种均能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基本实现钢铁行业生产方式转变。同时重视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及加强“三废”的循环利用,一些企业能够在国际市场具有较强号召力,巩固中国钢铁行业在国际市场地位。
  
  3.1.2 中国钢铁行业发展的特点
  
  2012 年以来,欧债危机仍旧具有重大影响,全球经济复苏缓慢,中国经济增速明显回落,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这些因素均造成钢铁市场走势疲软,进入了一个低速增长的时代。现阶段钢铁行业呈现出以下与以往不同的特点:
  
  (1)从供给层面看,世界钢铁协会数据显示,2013 年 1 月,60 多个主要产钢国的总产量达到 1.25 亿吨,同比增长仅为 0.8%,当月粗钢产能利用率也从 2012 年 12 月的 73.2%降至 71.2%,同比下降了 5.5 个百分点。2012 年,全球共生产粗钢 15.478 亿吨,连续 3 年创历史新高,但同比增速仅为 1.2%,且全球钢铁产能利用率总体维持在 78.8%,低于 2011 年的 80.7%④,这说明包括中国在内,全球钢铁行业均存在产能过剩现象。
  
  (2)从需求层面看,为应对 2008 年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国内采取了 4 万亿经济刺激政策,前期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提前透支了钢铁的消费。1995 年至 2002 年,年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已至 12%,到 2003 年至 2011 年,年均增速已达到 25%,上升势头明显,需求难以匹配大规模的产能扩张。根据国际钢铁协会(WSA)发布的钢材表观消费量指标,中国 2011 年表观消费量为 6.24 亿吨,同比增长率达到 6.2%,而2012 年表观消费量为 6.39 亿吨,同比增长率仅为 2.5%,下降了 3.7 个百分点。
  
  (3)从进出口层面看,2012 年钢铁出口量虽然超过预期值,但是仍存在不少隐患,尤其是出现贸易品种出现两极分化情况,低端产品以出口为主,而高端产品以进口为主。2012 年,我国出口钢材同比增长 9.8%,高于同期国内外贸出口增速,进口钢材同比下降 14.3%.当前,国内供给水平日渐提高,钢铁加工和出口贸易企业只能通过加大出口力度,减少进口水平,来达到消化剩余产能的问题,但随着国外经济形势出现恶化,国内外价格差距逐渐缩小,且各国为保护自身产业发展贸易保护盛行,全年出口形势不容乐观。
  
  (4)钢产量接近峰值。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钢行业取得了巨大发展,尤其在进入21 世纪之后,在信息化、国际化等方面都取得了卓越成就。2008 金融危机以后,中国采取的 4 万亿财政刺激政策,对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产生巨大影响,尤其带动钢铁行业高速发展,使得钢铁行业的发展规模和产量达到了绝对量级水平,基本已处于“S”
  
  型生长曲线的弧顶区域。但当前中国仍处于发展中国家水平,工业化、城市化建设仍处于持续发展阶段,钢产量的需求仍会增长,但由于现阶段钢铁行业产量基数过大,增速会较前期出现大幅降低,使得增长曲线接近平滑,整体进入“S”型生长曲线的弧顶区域。
  
  3.2 中国钢铁行业的税收制度概况
  
  3.2.1 现行钢铁行业涉及的税种和税率
  
  当前,钢铁行业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等。
  
  (1)增值税:是钢铁行业税收结构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计税基础包括钢铁企业的销售、进口货物的增值额以及应提供钢材加工劳务而取得的加工费等。当前,钢铁行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17%.
  
  (2)营业税:钢铁行业中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出售不动产、产品交通运输⑤以及仓储交接等环节,钢铁行业出售不动产按应税收入的 5%计征营业税,而仓储和交接环节的营业税分别按 5%和 3%计征营业税。
  
  (3)企业所得税:主要针对钢铁行业扣除主营业务成本、相关费用以及各种税费后的实际利润额征收的税种,目前我国内外资钢铁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均为 25%,但对于一些节能减排企业和研发高新技术企业有适当的税收优惠。
  
  (4)资源税:资源税的作用主要用于保护环境,防止资源过度开采。有的钢铁行业涉及到自主开采铁矿石用于生产,或者收购独立矿山开采的铁矿石进行后续加工,这类企业需要交纳相应的资源税。当前,我国资源税仍属于从量计征,税额幅度为黑色金属矿原矿 2.00 元/吨-30.00 元/吨,有色金属矿原矿 0.40 元/吨-30.00 元/吨。2012年,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锡矿石等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的通知》文件。其中,铁矿、锡矿、钼矿、菱镁矿、滑石和硼矿 6 种矿产资源的适用税率标准全面上调,铁矿石由减按规定税率的 60%征收调整为减按规定税率的 80%征收,新政策已从 2012年 2 月 1 日正式开始实施。
  
  除了上述主要税种外,钢铁行业还涉及一些小税种,如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等。
  
  3.2.2 现行钢铁行业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
  
  近年来,我国对钢铁行业的税收优惠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钢铁产品的关税政策调整;二是增值税固定资产允许抵扣且调整了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三是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
  
  (1)钢铁产品关税政策
  
  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出口关税的通知》中,明文规定从 2008 年12 月 1 日起,将正式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或特别出口关税,这其中包含了钢材产品线中的大部分产品,如冷热轧板材、钢丝、合金钢等。关税的取消将大大减少这些钢材的成本,从而降低钢材出口价格,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此外,国务院在发布《2013 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指出为了保证进出口贸易健康发展,维持国际贸易收支平衡,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我国将对进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对 780 多种进口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同时,在保持出口税率总体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税目的适用税率进行了调整,其中有四个地方涉及到钢铁行业产品。
  
  (2)增值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涉及到再生资源回收与资源利用的增值税政策进行了调整。该通知规定,从 2009 年开始,由废旧物资发票金额的 10%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改为按取得的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加大了购进废旧物资或再生资源的增值税抵扣力度。该政策能有效提高再生资源的利用率水平,促进钢铁行业重视提高再生资源循环回收使用水平,对我国节能减排、提高环境质量有明显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资源利用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政策。规定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对于再生水、特定建材产品、污水处理劳务等免征增值税。其中,再生水是指将工业排水、生活污水等水源回收加工并重复利用的水资源,而特定建材产品则是指其中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 30%的建材产品。该优惠政策与上一条优惠政策相辅相成,鼓励企业多采用资源回收重复利用技术。
  
  2011 年 11 月 21 日,为响应我国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该政策中规定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或热力免征增值税。
  
  在《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我国增值税出现了较大程度改革,增值税转型正式开始。转型的重点问题集中在固定资产镜像税额抵扣问题上,规定从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能够凭票抵扣。同时,对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固定资产的购进年份以及是否处于增值税转型试点地区,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对于拥有大量固定资产,需要高额固定资产投资的钢铁行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特别好的利好消息。
  
  (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08 年发布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于能够合理使用资源,生产国家所鼓励生产的产品而取得的收入,在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能够减计总收入的 90%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另外,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所得税等企业所得税优惠,都能促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竞争力。
  
  3.3 钢铁行业税收负担状况
    
  3.3.1 钢铁行业整体税负情况
  
  钢铁行业作为我国的基础型支柱行业,其税制已经历多次改革和完善。随着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和 2009 年我国增值税转型正式启动,钢铁行业所承担的增值税实际税负大幅下降,进而使得钢铁行业税收占钢铁行业 GDP 比重,即钢铁行业实际整体税负出现下降。本节主要针对钢铁行业 2007 年到 2010 年的税收数据进行分析,主要运用钢铁行业税收占钢铁行业产值的比重来衡量钢铁行业税负状况。具体数据如下表 3.1 所示。
  
  通过分析上表可以看出,2007 年至 2010 年,钢铁行业税收占全国税收比重和钢铁行业税收负担水平均呈下降走势,钢铁行业税收占全国税收比重均低于钢铁行业GDP 占全国 GDP 比重,且有越拉越大的趋势。2007 年,我国钢铁行业税收负担较高,达到 15.02%.2008 年,钢铁行业 GDP 增长了将近 30.6%,而税收总额仅仅增长了14%,钢铁行业的税收负担率下降至 13.18%,这主要是因为 2008 年开始我国开始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取消的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直接导致钢铁行业的税收负担下降。从 2009 年开始,由于国际金融风暴的影响,钢铁行业整体发展状况不佳,钢铁行业 GDP 增幅较小,导致实际纳税额没有出现增加,且从 2009 年 1 月 1 日开始,增值税正式由收入型转变为消费型,由于钢铁行业有大量固定资产,该项税制改革使得钢铁行业获得巨额进项抵扣,从而税收总额急剧下降,呈现负增长趋势,钢铁行业的税收负担率下降明显。
  
  3.3.2 钢铁行业各税种税负情况
  
  从下表 3.2 可以看出,钢铁行业涉及的税种较多。我国目前针对钢铁企业收缴的税种达 11 种以上。从下表可以看出,钢铁行业各税种占钢铁行业 GDP 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国内增值税占钢铁行业 GDP 的比重从 2007 年的 5.139%下降到 2010年的 2.149%,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比重也在逐渐下降,分别从 2007 年的 1.319%和0.134%下降到 2010 年的 0.221%和 0.139%.这既有国家宏观减税政策因素,也有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导致的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利润下滑的影响。
  
  进一步分析钢铁行业中主要涉及的税种,如下表 3.3 所示,其主要税种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2007 年和 2008 年两项税种合计几乎达到 90%,2009 年和 2010 年略有下降,但两项合计仍旧达到了 80%以上。结合表 3.1,可以看出在 2008 年钢铁行业GDP 迅速增长而内资企业所得税占比却出现大幅度下降,其原因是 2008 年实施的新所得税法将企业所得税税率由 33%调至 25%,同时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纳税义务人,1业的竞争力。
  
  3.4 钢铁行业税负水平跨行业比较
    
  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仅从钢铁行业本身来判断其税收负担是否过重过于片面,因此我们采取与各不同行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横向比较,并分析出现的结果。钢铁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涉及的税种除消费税外基本一致,而由于制造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税负结构必然以增值税为主,这与第三产业以营业税、所得税为主还在区别。
  
  本文选取了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中的采矿业、建筑业,第三产业中的交通运输业、信息计算机也、金融业和房地产业作为主要对比对象,分析这些行业的整体税收负担水平,从而得出钢铁行业税负水平与全国各行业相比是否过重。
  
  通过上表 3.4 可以看出,农林牧渔业,也就是第一产业,由于享有国家免税政策,其实际税负水平非常低。与钢铁行业同属第二产业的采矿业、建筑业中,采矿业由于涉及到资源税,其税收负担较重,建筑业与钢铁行业同属于国家基础行业,其平均税负水平也差不多。在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业的平均税负水平要低于钢铁行业,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信息计算机业的税负水平则与钢铁行业相近,而金融业和房地产业作为国家的重点税源,其税负水平则处于较高层面。
  
  由此可以看出,一些基础行业如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钢铁行业等,其实际税负水平相较于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业等并不高,平均处于 9%-13%之间,主要原因是这些企业均以流转税为税负主体,存在税负转嫁等因素,另外也体现了国家对基础产业的重视程度和政策倾向。
  
  3.5 钢铁行业税负转嫁研究

        正如上文所述,钢铁行业是一个以流转税特别是增值税为主的行业,这就必然涉及到税负转嫁问题。钢铁行业是否能将税收负担转移到增值税下一环节,这取决于钢铁行业的需求弹性及当前的税制设计情况。增值税链条的完整程度、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大环境都有可能对最终的税收归宿产生影响。
  
  税负转嫁问题为了研究钢铁行业税负转嫁问题,我们将钢铁行业的总体税收负担及其行业平均利润率⑧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利用平均利润率的变化是否与钢铁行业总体税收负担保持一致来大致表示钢铁行业的税负最终归宿情况,对比情况见下图 3.1.
  
  通过上图 3.1 可以看出,钢铁行业的税收负担水平呈现逐年下降趋势,然而平均利润率却并没有随着税收负担水平降低出现逐渐上升趋势,2008 年出现大幅度利润下滑后,其余几年利润率均保持在 3%左右。这说明钢铁行业的利润率水平并没有随着税收负担水平的下降而出现上升情况,即是说钢铁行业的税负并没有完全转嫁到购买钢铁企业产品的购买者手中,大部分流转税额由钢铁行业自身承担。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三点:首先,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钢铁行业的供求关系发生改变,由当初的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市场竞争加剧,而矿石价格、人力资源成本的上升导致钢铁行业成本迅速增加,利润率因而较低,表现在 2008 年利润率水平下降将近一半;其次,中国钢铁行业长期以来存在产能过剩问题,存在大量的重复建设,导致市场产品同质化,卖方市场供给弹性明显不足,大部分税负并不能转嫁给钢铁行业消费者;最后,钢铁市场的下一环节消费者大部分为建筑业企业或房地产企业,然而这些企业则以缴纳营业税为主,增值税链条在此出现断裂,大量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从而提高了最终产品成本,进而影响整个行业的利润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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