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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建设的基本途径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6-06 共1047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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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中国小微企业发展困境探析 
【绪论】小微公司发展影响因素探究绪论 
【第一章】小微企业发展的演变历程与特点分析 
【第二章】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现状与问题及成因分析 
【第三章】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建设的基本途径
【参考文献】国内小微企业成长的促进方法研究参考文献


  三、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基本途径

  (一)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国际经验

  从 20 世纪 50 年代起,世界各主要经济体就开始了对小微企业的关注。进入 21世纪,各主要经济体对有着庞大的吸纳就业大军魔力的小微企业关注与日俱增,纷纷出台各项措施以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1、欧美国家小微企业发展措施

  欧美国家在充分认识到小微企业巨大作用的基础上,尽可能的为小微企业创造有力的发展环境,其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欧洲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与关注基本都是在欧盟框架下进行的。欧盟制定了较多的法律和政策措施对小微企业进行支持,包括 2000 年 6 月,通过的《中小企业宪章》,2008 年 12 月出台《小企业法案》等法律法规。德国也制定了一系列法案,从反限制竞争、改革小企业结构、减轻小企业负担等方面立定法律,从而达到规范小微企业产业竞争秩序,引导小微企业建立合理的企业规模与进行技术创新,从各个方面营造企业创业好的环境。

  第二,设立专门的政府管理部门与多层次的小微企业组织管理机构。小微企业的有序发展需要相关机构的管理与组织。20 世纪 30 年代初意大利就在国家工商劳动部下设立了小微企业相应的管理部门,包括小企业中央委员会、小企业管理机构,同时各地方通过或成立促进小企业发育成长的机构,或成立促进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机构,或成立促进小企业商品和劳务出口的机构等与小微企业发展配套的种类齐全的各小企业组织,为小微企业发展护驾保航。英国政府设立中小管理机构 540 家,成立村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67 个,它们统一在中小企业管理局的管辖下负责协调政府部门间的中小企业政策,研究小微企业平衡发展问题以及组织和安排全国小企业培训。

  第三,通过各种方式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欧盟委员会建立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以及小企业信息通讯技术投资担保,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

  西班牙则由政府出面,成立官方信贷协会,协会与民间私人银行签署中小企业贷款优惠协议,包括提供给相应中小企业 5 至 7 年的长期优惠贷款,允许还款期限适当延长 1 至 2 年等优惠议项。瑞典则也通过政府出面,成立国有创业基金,吸纳市场风投基金,共同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美国成立在小企业管理局设立投资公司,负责为小企业提供贷款优惠和相关担保。智利制定“小工业投资融资”计划,向小微企业提供信贷资金。

  第四,通过财税优惠政策予以支持。德国是对小微企业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的典型。从 1984 年起,德国政府就制定了针对各小微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政策尤其倾向于创业阶段的小企业和偏僻落后地区的新建小微企业。对于落后地区的新建小微企业,政府准许营业税免交 5 年。1998 之后的 7 年间,德国政府面向中小企业总计免税 150 亿欧元。2003 年,德国《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提出一系列减免中小企业营业税的规定,结合中下企业年销售额、营业额和利润进行阶梯免税。

  第五,建立或推动成立各种服务支持体系。为解决中小企业创办、融资以及发展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德国政府出面为中小企业设立了专门的网站以及热线电话,各小企业可以就相关问题咨询联邦经济部的专家。与此同时,政府利用民间广大的行业协会,搜集相关信息,建立中小企业信息情报中心,各小微企业均可共享相关信息。美国在全美建立了 900 多小企业发展中心,由退休专家、职业技术人员、专业管理人员等组成,通过免费或合同收费等方式为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和指导。同时小企业管理局还积极牵线搭桥,将商会、贸易协会、大专院校和成人教育小组引荐给小企业,为小企业提供技术、营销、决策、执行等于一体的管理知识方面的培训,这些措施为其国内小企业人才的培养创造了条件。智利通过设立技术支持基金的方式来帮助小微企业将新技术应用到实际生产中。巴西在全国设立 788 公益性质的小微支持服务站点,为各地小微企业提供培训,介绍中介等有针对性的服务,帮助小微提高企业自身核心竞争力。

  2、亚非国家小微企业发展措施

  小微经济在亚非国家同样也很重要,各国对其发展也十分关注,为促进其发展,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第一,设立专门行政管理机构或公共团体。日本是一个特别注重对企业领导的国家。为领导国内小微企业发展,其设立了具有各种职能的审议会。审议会负责把关中小企业的政策,引导经营领域调整与现代化改革。同时经济产业省都设立中小企业厅。地方建立了一批官民合营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网络。以色列通过设立中小企业局和地方小企业发展中心(SBDCs),为其国内小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印度则是设立微、小工业部,专门负责小企业立法、制定行业标准和小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并下设国家小产业公司(NSIC),实施定制项目和工程,培育与扶助小工业产业发展。南非重视国内外贸类小微企业的发展,通过 9 省设立的小企业发展局,为这些小微企业提供资金与技术支持。

  第二,建立多层次政策性金融机构,完善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促进融资。日本在该方面做得比较突出。政府主导设立了 5 家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包括 3 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与 2 家事业团。同时政府允许民间地方小金融机构如互助银行立足地方,为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韩国成立了韩国中小企业银行,重点为为扩大生产线购置生产设备以及开展研发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同时也注重企业信用担保建设,建立了由全国性的韩国信用担保基金及韩国技术信用担保基金和 14 个以培育本地区中小企业为目标的地方性担保基金组成的信用担保体系。其中政府建立的“中小企业创业振兴基金”和“中小企业共济事业基金”,以借款的形式向指定银行提供资金,指定银行以借款利率加不超过 1.5 个百分点的利率向中小银行提供贷款。印度设立印度小产业银行,贷款向小企业倾斜。同时还建立多种风险基金,利用市场的力量支持小微金融。埃及借助于市场的力量,启动中小企业板证劵市场,建立小企业直接融资市场。

  第三,法律保障,政策支持。为促进国内中小企业发展,日本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内容涉及小企业基本法、经营革新支援、破产保护等方面,这些法律措施促进了小企业结构调整与发展环境优化。韩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较为严重,其在融资方面颁布了较多法律,未解决融资问题,政府颁布了《中小企业银行法》,进入新世纪,为更好促进国内中小企业发展,陆续颁布了《中小企业系列化促进法》、《创业支援法》、《风险企业扶持特别法》、《中小企业技术创促进新法》等,这些也对提升韩国经济竞争实力,走出亚洲金融危机提供了法律支持。菲律宾通过《中小企业基本法》、《乡镇微型企业法案》等为小企业发展服务。南非通过科技部向其国内中小企业实行技术转移,帮助小企业发展。

  3、世界主要经济体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成功经验小结

  世界主要经济体根据各国国情,为促进本国小微企业的发展,采取了形形色色的措施。相比较,欧美发达国家比亚非国家小微经济发展更为繁荣,各方面的体系与政策也相对成熟,具有一定的启发。综合来看,各国政府在小微企业发展上形成了共识--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关键是怎么样去扶持。通过前文的分析,我们发现世界主要国家在扶持本国小微企业发展主要从下几个角度展开:立法政策保障、专门机构管理、融资担保、教育培训与人才培养、社会化服务。

  (二)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基本途径

  依据国际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经验分析,国际上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主要由政府从外部进行干预扶持,涉及到立法保障、设置专门管理机构、为小微企业开辟融资渠道以及建立信用担保、教育培训与人才培养、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面。而我国小微企业有自身的特点,必然要体现自身的改善体系。针对前文中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借鉴世界主要经济体国家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本人认为我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基本途径是构建一个外部和内部联动的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综合体系,外部主要建立基于完善的政府政策支持与服务体系之上的以建成自主创业和小微企业孵化中心为目的的社会化支持服务体系和以建成小额信贷银行为目的的“小微金融”支持与服务体系来把小微企业“扶上马,送一程”,内部主要是建立基于经营者“充电”基础上的企业学习及管理体系以强化自身素质,通过外部与内部的统一来解决小微企业内外部发展问题。小微企业借助外部政策、社会服务、融资等环境的建设与其自身内部管理的改进与完善,一定能越发快速的成长壮大。

  同时也想说明,我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构想是建立在政府能够真正的由一个指挥者变成一位服务者,同时我国明确建立了小微企业的专门统计制度,对小微企业的各方面统计能够按照新颁布的分类标准独立出来,而不是统一混在中小企业的统计中。再者小微企业在寄期望于政府帮助的同时也要自我强身健体等条件的基础上的。

  1、构建综合扶持体系,协调外部影响因素

  小微企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相对处于弱势,要促进其发展,首先需要进行外部建设,为其建造一个良好的综合扶持体系,克服其外部因素的影响。这个综合扶持体系包括 “社会化支持与服务体系”、“小微金融支持与服务体系”以及“政府政策支持与服务体系”三个子系统。而在这三个子系统中,前两个系统都是建立在第三个系统的正常运行的基础上的。即小微企业各方面服务体系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政策引导与支持。同时这一体系中的社会化支持与服务体系在实际操作中,是以创业发展为基调的小微企业孵化中心作为运作支柱与平台小微金融支持与服务体系在日常操作中是以小额信贷公司为平台来运作的。

  综合来看,本文认为我国小微企业发展外部环境建设即外部综合扶持体系的建设框架可如下图 4-1.

  (1)社会化支持与服务体系的建立

  从前文小微企业的影响因素分析中可以看出,小微企业的发展深受其社会环境的影响,包括社会创业氛围、企业教育培训、企业咨询指导、信息共享以及技术支持等方面。为克服这些影响,需建立一个包含教育培训体系、咨询辅导体系、信息共享体系以及技术支持体系于一体的小微企业的社会化支持与服务的体系。对于这一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本文的构想如下:

  首先,应该建立小微企业孵化中心机构。这一机构最好是能够比较集中,所以政府能够发起引导建立,负责其日常管理是比较理想的。同时这一机构应具有政策性和公益性。所谓政策性,是指这一机构是政府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系列政策的指导下拨款建立的。所谓公益性,是指这一机构是政府面向社会所有小微企业和自主创业人士,为扶持他们创业和企业成立、成长而设立的,主要是为其提供咨询、辅导、技术支持、信息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是一个非盈利的公共服务机构。根据前文分析的我国在创业培训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结合国际主要经济体成功经验,本文认为这一机构的职责应包括以下几点:第一,负责宣传有关自主创业思想,组织开展创业的培训与指导,以此增强全民创业意识。与各大高校、就业机构联合,宣传创业思想,纠正大学生偏爱国企、央企、公务员的就业观,鼓励学生立志创业,到中西部城市干事业,到乡镇小微企业去施展自己的才华;第二,具体负责面向整个社会的自主创业、小微企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包括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支持、活动开展、后续跟进等等;第三,开展创业咨询与辅导,指导自主创业者撰写创业计划书,并协助其进行创业项目可行性分析;第四,接受小微企业委托,帮助小微企业进行经营管理诊断或推介相关专业机构,帮助小微企业找出发展中的障碍,并提出可行性建议;第五,接受小额担保机构或贷款公司的委托,聘请高校教师、学生或协会或专业技术人员,对申请项目贷款进行评审,组织如高校专业教师或学生对需要贷款的小微企业贷款用途使用进行跟踪,并检查其经营管理情况等(让大学生参与进来可以使大学生的理论能运用到实践中,帮助大学生创业);第六,管理和运作“创业基金”,包括社会创业基金与高校大学生创业基金等,成立创业评审委员,负责创业项目评审到落实反馈的全套检查机制,避免创业基金的流失,促进创业的成功;第七,建立和维护有关促进自主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沟通与经验交流的统一平台--专门的官方网站。

  其次,围绕小微企业孵化中心,建立一个自主创业和小微企业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的共享的统一平台--专门的网站。这个网站必须坚持三点:一是该网站由孵化中心建设,具有权威性。二是该网站信息及时且内容全面,包括政策信息、行业信息、培训信息、技术信息等。三是该网站完全面向社会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放在网站上的相关报告、课程、信息等,任何自主创业者和小微企业都可以免费查阅与学习。

  再次,充分利用好各类社会团体及中介的力量,建立教育培训、咨询辅导以及技术支持体系。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各类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参与到扶助与支持自主创业与小微企业发展的大潮中来。而社会团体包括各地小微企业协会、各地工商联、各地商会、就业培训指导中心等和中介机构等应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或优势,适时举办一些活动,或聘请高校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或聘请资深退休企业人员进行企业经营管理实践,或组织相关行业调查,提供权威行业报告等等,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小微企业孵化中心应发挥桥梁作用,通过举办相关培训、讲座活动,促进自主创业者和小微企业与这些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的联系。

  最后还须建立一个公共的小微企业技术服务平台,提高小微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这需要政府制定政策,引导、激励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小微企业孵化中心负责引荐中介或社会机构给小微企业,尽最大可能建立科学与技术相结合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一条龙”服务,营造有利于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环境。

  (2)小微金融支持与服务体系的建立

  基于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融资问题严峻,我们有必要建立小微金融支持与服务体系。这一支持与服务体系应该具有政策性、商业性、民间性等多重特征。政策性,是指这一体系是在政府政策的引导和规范下运行的。商业性,是指这一体系完全按照市场经济中金融活动的市场化和商业化模式运作。民间性,是指这一体系在运行过程中会充分调动民间闲置资金,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目前我国小微企业该方面体系的建设主要涉及到两个子体系建设:资金融通体系与征信担保体系。结合我国小微企业在这一方面的现状,并借鉴世界主要经济体在该方面的经验,对于这一体系的建立,本文有如下建议:

  首先,必须建立专门的小额信贷公司,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小微企业或自主创业者。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在发展中相对处于弱势,对其融资必须有一个专门的通道。鉴于国外在该方面的经验,本文认为我国可以建立专门服务于小微企业或自主创业者在创业或经营过程中资金融通的公司,即小额信贷公司。这种小额信贷公司作为小微金融支持与服务体系在现实中的主要运作和操作平台,必须不同于一般的金融机构或银行,至少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第一,它的建立必须通过政府政策引导,受政府金融机构监督与管理,合法运营,专门为自主创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等小微企业在创业和自主经营过程中资金融通服务与信用采集。

  第二,其股东可以为多种形式的自然人。对于小额贷款公司,不限定其出资人,资金来源可以很广泛,集全社会闲置资金。可以是政府财政注入以及为支持小微企业和自主创业者所设立的专项补助基金也,可以是商业银行获得的政策性信贷资金,也可以是民间个人与民营企业或海内外注资,让民间“地下钱庄”合法化,发挥民间资本作用。总的原则是广泛利用各个主体,集社会闲置资金,帮助小微企业或自主创业者。

  第三,其对小微企业或自主创业者提供的贷款额度一定要小到可以控制风险的程度,资金额度不能太高。不同地区、行业和产业创办小微企业的最低资金额度具有差异性,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具体标准应由各地的小额贷款公司和各地金融监管部门,按照“必需且最低”和“保证贷款资金安全”的原则来决定。总体我们也可以参照我国新出台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的相关数据来度量。

  第四,这种公司贷款利率不应设置太高,但也不能太低。小额贷款公司集政策性、扶助性与商业性于一体。我国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具有一定的政策性资金注入,需要这样的公司帮扶小微企业解决资金难题,同时其他主体将资金注入这些公司需要赢利。所以贷款利率的设定需经过严格考究。

  其次,小额信贷公司在结合区域小微企业实际情况的前提下不断研发推出更多形式的融资产品,实现小微企业融资方式的创新。

  再次,各地小额信贷公司可以发挥信用平台作用,协助小微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小额信贷公司根据国家相关信用担保制度,采集前来借贷的小微企业相关信用信息,对自主创业项目进行考察,逐渐建立区域小微企业或自主创业者档案信息,对于长期合作的企业或个人,纳为会员,当这些会员贷款金额较大时,小额信贷公司可以做“担保”,协助小微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同时也可收取部分佣金。

  最后,各地小额信贷公司与人民银行、工商联等政府征信系统合作,公共征信系统与私营征信系统建设同时进行,建立全面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并实现全国“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联网合作。目前我国主要的征信系统建设主要是以政府部门公共征集为主,私营征信系统尚未充分发展与利用。而基于我国小微企业群体广泛,政府在该方面往往会力不从心,那么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私营征信系统如本文的小额信贷公司来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实现公共征信系统和私营征信系统建设同时进行。同时,需要人民银行获准与政府联手牵头共同推动,建立一个由政府各对口部门,如工商局、税务局、海关等相关部门与民间私营征信机构联合组成企业信用信息协调中心,缔造一个网络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相关信用信息共享。

  (3)政府政策支持与服务体系的建立

  从前文的分析中我们了解到我国小微企业的发展政策支持与服务体系存在严重的问题,其中最为棘手的问题是就是政策不全面,落实难。而政府政策支持与服务体系的建立是整个外部扶持体系的基础,是其他两个支持体系实施的必要条件,为了建立好这一支持与服务体系,首先,政府必须转变观念,转变职能,由一个管理者和领导者转变为一个服务者,尽可能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根据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并借鉴世界经济发达且小微企业管理规范的国家制定和实施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而政策的制定必须满足以下几点:

  首先政策的出台要科学,并能严格落实。为了保证政策的科学性与执行的有效性,本文认为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如建立小微企业参与决策机制,明文规定小微企业有权利参与政策制定,在制定有关经济政策或制度时,必须广泛听取小微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代表的意见。为保障政策制度的有效落实,可以建立政策后评估机制和申诉机制,这样可以避免政策只是限于“纸上谈兵”,得不到落实。

  其次政策要一体化,形成一套体系,并不断完善。出台的相关政策应当涵盖小微企业所涉及的所有领域,包括支持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规划,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政策、各项财政专项补助基金政策,小微企业工商管理政策法规,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政策法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政策法规,乡镇小微企业土地抵押或转让流转政策法规、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法规等等。同时注意政策体系的适用性,不断修订与完善。政府可以采取系统梳理已出台的小微企业相关政策,吸纳各个地方创新性的举措和借鉴国外好的经验,从而来完善目前的政策体系。

  最后政府应该积极宣传相关政策,让小微企业主了解并利用好这些政策。在这方面本文建议政府应建立一个权威的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并邀请专家解读。各地方政府配合中央,及时向地方小微企业宣传相关政策并提供相关服务。

  2、构建良好的学习体系,强化小微企业自身素质

  人自强才能自立,企业也如此。一个总是依赖于补贴与社会政府扶助的企业,是永远不可能成长壮大的,更不可能成为未来经济增长中的翘首。小微企业的发展,不能完全依赖外部支持与帮助。特别是在我国,小微企业要真正要发展,本人认为除了依靠政策支持外还必须发挥小微企业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进行自身内部改革或建设,强身健体,找准定位,把握时机,持续发展壮大。

  产权明确性是我国小微企业与生俱来的特点,经营决策权高度集中于小微企业主或经营者手中,小微企业朝什么方向发展,怎么发展,业主也就是经营者的个人偏好和素质包括冒险意识、管理知识、经营能力等直接决定着小微企业的发展。所以本人以为小微企业的自身建设与改革的前提是小微企业主自身有强烈的愿望将企业做大或说希望创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企业。也基于小微企业的产权明确性,其自身内部建设的基础也就是业主或经营者自身积极“充电”,转变经营思想,在这一基础上再进行企业内部的建设,以良好的企业基础迎接市场挑战,抓住发展机遇。

  (1)坚持学习,转变小微企业经营思想

  小微企业业主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小微企业的生存。或者出于个人价值的实现或者出于建百年企业的憧憬,随着小微企业的发展,业主必须坚持不断学习,掌握最新的管理理念,更新管理思想,重视企业人力资源、发展战略、激励创新机制等的建设,实现企业科学化管理。同时要不断吸纳新的市场信息,提高风险管理意识,保持灵敏的市场嗅觉,瞄准时机,带领企业迈出新的台阶。企业主可以通过主动参加一些小微企业协会、创业培训、小微企业博览会等方式,学习与交流好的管理经验,提高自身管理能力。

  (2)人力资源建设,积蓄小微企业发展动力

  人才资源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而小微企业人力资源制度缺失,人力资源建设的空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其人才引进与发展,这直接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首先经营者要意识到人力资源建设的重要性。在企业内部制定完善的人力资源制度,内容涉及到人力资源各大模块,从规划到员工关系,各个方面都应有相应的制度规定。在人力资源建设上,为节约成本,区域内的企业可以联合起来,试着建立一个行业内人力资源管理共享平台,交流与分享各自资源优势和优秀的管理经验。

  其次,把好关口招适合的人,不惜一切留有用的人,投入资源育有才的人。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念,丢弃家族式的任人唯亲,多渠道引进人才,并注重人才培养。

  为避免人才流失或留住人才,本文觉得企业可以从其前期着手尽可能地避免这一问题。在招聘人员时,花尽可能充裕的时间去了解应聘者,找合适的人才做合适的事,不要唯文凭唯空谈。有时学历高的人才不太好招,小微企业可以从企业附近的或周边的一些技术职校招录合适的人员。经过培养,这批人员必定能长久为公司所用。

  挑选潜力员工,重点培养,储备企业人才梯级。

  总的来说小微企业在人力资源建设上要坚持有制度丢弃不科学管理、合理选人引进人才、舍得培养造就人才等措施并举,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

  (3)对接市场,树立小微企业发展新方向

  从前文的分析中我们看到我国小微企业集中分布于零售业、农林牧渔等服务类行业以及加工行业,发展方式基本都是单打独斗,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节约成本,但同时由于缺乏协作,容易造成信息、技术、管理以及用人观念等的圈定,阻碍小微企业的成长壮大。小微企业要想获得发展,必须改变单打独斗的发展战略。

  对于该采用何种发展战略,本文的建议是联盟战略,即联合有共同目标的企业,相互合作,共同成长的行动。小微企业规模较小,各方面条件有限,通过联合其他具有共同需求的企业,大家相互共享资源,各取所需,持续发展。这种联盟形式可以多样,具体操作中可以有以下一些方式:

  第一,加工型的小微企业可以采取以大企业为依托,谋求与大企业合作的发展战略,从而获得自身发展。加工型小微企业通过做大企业生产流程上的一个不可或缺“小螺丝”,获得生存的空间。

  第二,高新技术型的小微企业可通过“技术联盟”,与科研院校单位结盟,攻克项目难题,共享成果转化与规模化生产切实提高自身产业的科技含量,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合理。

  第三,一般小微企业可以采取集群联盟。由于小微企业有着对等的经营实力,同一区域的微型企业在行业分布上往往具有集中性,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共同的利益,比较容易形成战略联盟关系。区域内的小微企业通过或契约联盟或会员形式的联盟,共享信息、技术、甚至销售渠道。在目前欧债危机和世界经济继续下行的恶劣环境中,这种方式可以让小微企业 “抱团取暖”,得以生存。

  (4)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创造小微企业发展新动力创业诞生新的小企业,而持久创新成就大企业,创业和创新结合在一起才能走出根本的道路来。小微企业不乏创新力,但由于缺乏健全创新的激励机制以及没有承担风险的财务基础和缺失创新人才等原因,往往不能持久创新。小微企业在同质化竞争中要想脱颖而出,就必须通过技术创新取胜,而技术创新除了需要人才和资金外,还需要健全的激励创新机制支撑,对于我国家族式的小微企业尤其如此。

  3、小结: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综合体系

  本文结合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现状与问题,借鉴国际成功经验,认为我国小微企业要获得发展不仅需要建立一个包括政府政策支持与扶持、社会化支持与服务以及小微金融支持与服务综合的外部支持与服务体系,同时还需要小微企业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包括小微业主充电,科学管理和企业人力资源、发展战略以及创新激励机制等内部建设。基于这一思路,本文提出了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综合体系,如下图 4-2.

  外部通过以政府为主导的政策支持,建立提供教育培训、咨询辅导以及信息和技术支持的小微企业孵化中心,完善小微企业资金融通体系、征信担保体系,成立小额信贷公司,克服小微企业发展的外部阻碍因素,为小微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外围发展环境,将小微企业扶上“马背”,同时送一程。内部通过小微企业主不断学习,自我素质与管理能力提高,推进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创新激励等方面的建设,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快速发展。在内外部环境和谐的基础上,小微企业一定能克服目前发展面临的困境,更快更强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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