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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流转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4-17 共448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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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广西现代农业发展中农地流转困境探析
  【第一章】广西现代农业农地流转问题探究导论
  【第二章】农地流转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第三章】广西现代农业建设过程中农地流转的现状
  【第四章】广西农地流转的调查分析
  【第五章】广西农地流转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第六章】广西农地流转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现代农业农地资源合理流转研究参考文献
  
   
  2 农地流转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2.1.1 现代农业

  现代农业的内涵许多研究者都给出定义,各有侧重。一种强调农业的“三高”即高效率、高收益、高科技。现代农业,就是现代科学技术以及应用水平、现代工业技术及其装备水平,现代管理技术及其管理水平,现代农产品技工技术及其加工水平、现代农产品流通技术及其营销水平为基础的产供销相结合、贸工农一体化的、高效率与高效益的科技创新产业,它既包涵有高水平的综合生产能力,诸如现代科技、现代装备、集约化,可持续发展等特征,又包涵现代制度、诸如现代管理,专业化、社会化、商品化、标准化等特征的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产业体系。一种侧重农业功能的拓展和多样化,改变传统农业生产的作用,附带农业观光与农业休闲等多样化的农业形态,体现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多样性。现代农业是包括了生产资料工业、食品加工业等第二产业和交通运输、技术和信息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内容,相对于传统农业,现代农业正在向观赏、休闲、美化等方向扩延,假日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旅游农业等新型农业形态也迅速发展成为与产品生产农业并驾齐驱的重要产业。

  笔者认为,现代农业是相对于传统农业而言,对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多种农业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包括生产、加工、消费、科研、服务,综合运用多种先进技术,以生产、加工、包装、流通等为主,利用现代的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现代的科学技术改造农业 ,现代的产业体系武装农业,现代的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现代的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现代的新型农民来发展农业,实现农业产供销、农工商多部门协作综合发展的农业产业经营体系。

  2.1.2 土地产权

  产权,主要内涵源于西方学者的定义,着名的是科斯关于产权的定义,他指出产权是经济当事人拥有的权利,产权的所有者拥有他以特定的方式行事的权利。一个所有者期望共同体能阻止其他人对他的行动的干扰,假定在他的权利界定中这些行动是不受禁止的。土地产权是指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出租权、转让权、抵押权等权能组成的,在建立在土地所有权基础,以使用权为核心的一切关于土地财产权利的总和。
  
  2.1.3 农地流转

  农地流转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农地流转既包括土地用途不变情况下的使用权变更,也包括土地用途变更而实现的农地流转,即将农用地流转为非农业用地。狭义的农地流转仅指的是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体制下,保证在不改变土地的用途,不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保留承包权(除转让外)和转移经营权(使用权),即仅仅是经营主体的改变,转入方享有收益权,但处置权受到一定的限制。本研究中农地流转主要指的是狭义的农地流转,是指现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的前提下,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农户对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转让或流通,即享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农户将部分或全部承包的土地以特定的形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转移给其他农民或者经营主体。

  2.2 理论基础

  2.2.1 产权理论

  产权一词,着名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给予的解释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利。产权关系最本质意义就是财产的所有权。产权是包括财产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受益权和处置权,对于土地资源而言的财产权毫无疑问的就是土地的所有权,而为了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土地的所有权中分离出了土地的使用权,在两权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分而出现土地的其他权能,包括占有权、收益权以及处置权。

  产权经典理论来自于科斯的现代产权理论,科斯提出了以交易成本为核心的科斯定理,指出产权的经济功能,进而在制度上实现资源配置的有效。科斯定理指出:

  当交易成本等于零时,产权的初始配置不影响效率,进而得出,市场交易主体之间会出现障碍而影响到交易的实现。产权的核心是通过对资源的配置实现,目的在于对实现产权的收益。作为一个组权权束,所有权和使用权在产权中得到分离,进而分离出其他权能。

  对于土地权益而言,笔者认为,对于完整的土地产权而言,农地流转是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使用权的转移交易,取得公平的转移交易应该是以合理的市场价值为基础的农地流转补偿(地租等)机制。

  2.2.2 制度变迁理论

  农地流转的实现是对现行家庭联产土地承包制度的一次大胆创新实践,利用制度变迁理论,可以对农地流转给予理论上的解释支持。诺斯研究指出西方经济增长主要源于西方制度的完善,而不仅仅是资本的原始积累、科学技术的革新或者规模经济的实现,制度变迁为这些因素的发挥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而这其中最大的功臣是西方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济制度。诺斯同时指出制度同市场交易的商品一样,享受着供给与需求的双重待遇。制度所带来的效益接收者是制度的重要需求主体,政府理所应当是制度的主要供给载体。从经济学角度说,供给需求的辩证关系同样可以解释制度的变迁。现有制度获得维持的条件显而易见是制度的需求与制度的供给处于均衡的位置。当制度的需求与制度的供给处于不平衡的位置时,会导致对新制度的需求加强,出现制度的变迁现象。简单地说,从需求角度来看,新的制度如果可以比旧的制度带来更多的效益,可以实现比旧制度更多的利益机会,新制度的需求便会应运而生。从供给角度来看,新的制度能否有效供给取决于制度供给的社会成本和收益以及供给主体的个别成本与收益。

  新的制度有效供给是源于新制度的实施带来的预期收益可以大于旧制度变革牺牲的成本,这样新的制度才可以有效供给。

  制度变迁理论运用到农地流转方面,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度导致了耕地细碎化的问题,无法有效实现农业的规模效益,阻碍了现代农业的有效发展,因此就会产生新的土地承包制度即农地流转制度的强烈需求就会产生。为此,制度变迁理论为进行农地制度变迁提供了理论依据,为实现农地流转提供了可行性和紧迫性依据。为此实行农地使用权流转,可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实现农业产业收益的最大化。

  2.2.3 农业规模经济理论

  威廉·配第最早提出了农业规模经济理论的雏形。他指出了“报酬递减”的粗略模型被认为是农业规模经济理论的最早雏形。法国的杜尔阁,最先相对完整地论述了报酬递减规律,他利用生产函数的概念,投资和劳动力两大生产要素为着手点研究提出了报酬递减的变化规律。

  农业规模经济包括两大类,以比例规模经济为一类,以及非比例规模经济为一类。比例规模经济的背景下,如果各种生产要素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是按一定比例相应增加的,一种情况是产出的变化率小于(或等于或大于)投入的变化率时出现规模不经济,当产出的变化率等于或大于投入的变化率时出现规模经济。在非比例规模经济的情况下,也会出现三种情况:一种是当农业生产的固定投入没有发生变化、农业生产的可变投入增加时产生的规模经济;一种是当农业生产的固定投入增加但农业生产技术条件没有发生变化时产生的规模经济,即外部规模经济;一种是当农业生产的固定投入增加并伴随农业生产技术革新时产生规模经济,通常这是农业规模经济的主要形式,实现生产成本降低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双赢。结合农地流转的经济行为,农业规模经济理论可以解释农地的顺利流转一方面可以实现农业生产固定投入的合理增加,即土地生产要素的简单物理相加;另一方面为大规模生产运用更科学的生产技术,尤其耕作技术、生产技术提供条件支持,从而实现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现实表现。

  2.2.4 地租理论

  早在农业经济时代,就有地租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占有土地的最大目的是为了生存与发展而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而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得的收益便产生了地租。威廉·配第最早提出地租理论,认为地租是在土地上进行农业生产活动的人所进行农业生产获得的剩余收入,由于自然生产条件和耕作技术的差异以及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状况不一,所对应的地租也不同,即产生了级差地租。斯密认为,地租应该是作为经营主体应当付出的“代价”,是产品价格超过补偿预付资本和平均利润的部分。马克思认为,土地所有者无情剥削土地生产者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对社会关系的反映。笔者认为,地租是土地使用者为获得土地使用权,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而担负的土地市场价格,而土地的肥沃程度、所处自然条件的优劣,耕作技术和劳动力投入状况以及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等共同决定了土地的市场价格。

  农户农地流转应当在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下,体现农地交易者理性选择的交易行为。地租理论运用到农民农地流转经济行为上,要实现农地的顺利流转,需要有合理的农地流转价格,即地租,保证失地农户的合法收益,才可以实现农地的顺利流转。

  2.2.5 农地流转市场理论

  农地流转市场的良好运行离不开健全和完善的农地流转市场制度。农地流转市场与一般商品市场有所不同,土地的交易与实物的交易截然不同,而是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的转移。在现有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的制度下,应该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因此必须在透明完善的农地流转市场交易制度、管理制度以及相关健全的农村土地法律法规的监督制约下加以严格规范,才可以保证农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农地流转市场管理制度以及平台的建立,促进农地流转市场有序高效的发展,充分保证农地流转市场对农地资源发挥着优化合理配置的功能,进而确保实现农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顺利实现农地流转,保证农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
  
  2.2.6 农户行为理论

  以舒尔茨为代表的学者研究农户的人力资本,提出在传统农业中的农民是充满智慧的,农民同样可以追求市场利润的最大化,同样对市场价格比较敏感,从而调整自己的经济行为,获得有效的资源配置效率,所以在传统农业中,有效的资源配置效率是一直存在的。同时指出农民没有储蓄意愿的重要原因是他们没有有效的投资机会。

  从理性经济行为方面看,以西蒙为代表的经济学家给出了研究成果,他从有限理性以及效用理性两个角度给予了解释。有限理性的前提下,人们在决策时更多的追求是令自己满意的方案,而不是简单的最优解。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农户在发生土地流转的经济行为,是综合考量自身的条件,以追求最大化的利益为目的,从而决定了参与农地流转,并选择农地流转的方式以及参与的程度。

  从社会学角度,以蔡亚诺夫为代表的学者研究了农户的经济行为,提出满足家庭日常消费的需要是农户生产的直接目的,农民对市场的利润理论等没有太多的兴趣,认为农户并不是单纯追求市场利润的最大值。

  2.3 本章小结

  本章对相关概念进行了综述和定义,重点论述了农地流转的定义,农地流转的实质就是在保证农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在不改变农地用途的前提下,对农地使用权的转移。结合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农业规模经济理论、地租理论、农地流转市场理论、农户行为理论对农地流转给予了理论方面的解释,进而保证农地流转得到合理的理论框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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