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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学论文(优秀范文8篇)

时间:2020-02-21 来源:未知 作者:婷婷 本文字数:26841字
  语法学是研究语言的结构法则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语法研究的种类与理论可作不同的分类。就时限可分为历时语法学和共时语法学;就社会目的可分为规范语法学和描写语法学;就教育目的可分为研究语法学和教学语法学;就方法可分为传统语法学、结构主义语法学、转换一生成语法学、系统功能语法学等;就范围可分为普遍语法学和语别语法学。下面是语法学论文8篇,欢迎借鉴参考。
 
语法学论文第一篇:语法化的五个研究内容探析
 
  摘要:自Meillet(1912)提出语法化的概念以来,语法化的研究受到了广泛的关注。本文从以下五个方面梳理语法化研究:1)单向性之争的实质;2)单向性的反例——去语法化;3)(去)语法化与频率之间的关系;4)(去)语法化的动因和机制的重新思考;5)语料库方法在(去)语法化研究中的应用等,以期为未来语法化研究提供些许帮助。研究发现,作为语法化研究前沿的量化研究应关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将临界环境形式化,进而确定某个语言项的临界频率;二是如何将(去)语法化的机制和动因形式化。
 
  关键词:语法化; 去语法化; 临界频率; 机制; 语料库;
 
  Research frontier of Grammaticalization
 
  Wu Junhui Shen Fen
 
  1. 引言
 
  “语法化”这一术语最早可以追溯到法国语言学家Meillet(1912:130-148)的定义,即“从自主词到语法词的演变”。在Kury覥owicz(1965:55-71)的经典定义中,语法化指的是语素使用范围的扩大,即从实义词到语法词的演变,或从较少语法功能到更多语法功能的演变。去语法化则相反,表示从语法词到实义词或从较多语法功能向较少语法功能的演变。由于语法化的本质属性单向性蕴含在语法化的定义之中,去语法化对单向性提出了挑战。据此,本研究拟对语法化和去语法化研究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梳理。
 
  2. 单向性之争
 
  20多年前,Lehmann(1995)曾断言单向性不存在反例。随后,Newmeyer(1998:226)在“解构语法化”一章例举了大量的单向性的反例驳斥单向性的有效性,甚至宣称“根本就没有语法化这样的东西”。自此,单向性遭到形式学派历史句法学家的质疑。对单向性的批评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单向性存在不少例外。Harris&Campbell(1995:338)提出“尽管语法化的强烈倾向是朝着一个方向,但它并不是严格意义上单向的”。Newmeyer(1998)认为语法化是经验性的假设,任意升格用法就足以反驳单向性。Janda(2001)收集了大量所谓的单向性反例,证明这一现象并不罕见。
 
  2)语法化演变不能称之为理论。语法化理论只是解释语法化及其相关演变的多余的阐释(Newmeyer 1998;Joseph 2001)。Fischer(2000)指出,尽管许多语言学家认同单向性是一个从实义到虚化的连续的过程,但他认为这或多或少是偶然的共现现象。Campbell(2001)主张语法化本身没有独立的地位。
 
  3)从逻辑上否定单向性存在的理据。Lass(2000)认为单向性蕴含一个完全孤立的史前状态,与“均变论”相悖。
 
  4)单向性蕴含于语法化的定义之中,也就是说单向性与语法化是同义反复,因而不是经性的论断(Campbell 2001;Janda 2001)。
 
  Haspelmath(1999),Traugott(2001),Heine(2003)等功能学派句法学家则极力维护单向性,他们针对形式学派的批评给予以下回应。
 
  1)语法化是单向的。Haspelmath(1999)列举了语法化的实例证明语法化的不可逆性。Heine(2003)认为语法化假设本质上是单向的过程,且进一步指出单向性的反例不多,直至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完全逆语法化”的实例。
 
  2)语法化究竟是不是一个理论,从来都不是一个问题。Heine(2003)和Haspelmath(2004)都认为语法化是用来描述语法化及其相关问题以便更好地理解语言使用。因此,对研究语法化的学者来说,他们的工作是否需要上升到理论的高度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3)单向性的反例并不会对语法化理论构成严重威胁。Traugott(2001)尽管承认单向性存在一些反例,但她指出语法化是一个强烈趋势的假设。因此语法化假设不能为单向性的反例驳倒。Haspelmath(2004:23)同样认为这些反例并不会对语法化造成严重威胁,甚至提出“只要没有人证明去语法化与语法化一样普遍,那么单向性的普遍性就不会受到挑战”。
 
  4)单向性和均变论二者其实并不冲突。Lass(2000)提出所有语法项都来源于词汇项的观点没有遵循单向性假设,因为很有可能某些成分如指示词或疑问代词等从未经历语法化过程,却一直保持其原来的词性。更重要的是,由于语言已存在数万年,而我们对它的起源几乎一无所知。因此,完全不必担心历时普遍性对史前的影响(Haspelmath 2004)。
 
  5)语法化理论未涵盖的语法演变的影响因素是未来研究的方向。Heine(2003)指出目前的语法化研究的最新阶段是词缀,还需进行比较研究以全面地揭示这些影响因素的本质。
 
  6)关于语法化演变是否有其独特之处存在分歧。Traugott(2001)提出语法化不是一个独特的现象,而是包含语义演变、形态句法演变、语音演变的跨语言反复出现的语言演变的子集。Heine(2003)则认为语法化可以被定义为一个独特的过程,会导致新语法形式的兴起和发展。
 
  尽管形式学派和功能学派对单向性从不同方面进行了争论,但追本溯源,单向性之争的实质是功能学派和形式学派关于语言演变的争论。首先,功能学派坚持趋势是语法化的原则。从“单向性强势说”(所有语言形式起源于词汇项)到“单向性弱势说”(单向性是一种可观察到的趋势)体现的是一种典型的归纳法。相反的是,形式学派主张普遍语法为语言习得确定了参数,其原则是精确、离散而又固定的,因此是一种典型的演绎法。其次,功能学派认为语言的处理过程发生在交际的情景中。而形式学派将语言事实简化为书面形式的语言,从而忽略了语言在使用中的变体形式,也就是说忽略了语言形式所在的语言环境。最后,功能学派认为语言发生在交际环境中。语言的功能与其形式有关,且语言的功能不能直接从语言的形式中通过观察得到,必须借助人的心智从具体的情境中进行推理。形式学派则将语言视为言者的语言能力,这种语言能力能反映母语人士的心理(Fischer 2007)。总之,形式学派的语言演变观不能解释语言在使用时的多样性和渐变性,却能将语法演变尤其句法层面的演变形式化。而功能学派能够解释语言演变的动因。从这个维度看,功能学派和形式学派并不完全对立,而是互为补充(Norde2009)。
 
  3. 单向性的反例———去语法化
 
  3.1 对去语法化的态度
 
  如前所述,单向性被认为是语法化理论的基本原则和语言演变的内在约束。因此,单向性的合格反例是去语法化的表现。事实上,去语法化的实例早在新语法学派时期就被证实了。随着单向性反例的不断发掘,去语法化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学者们对去语法化态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去语法化的实例较少,因此不足以挑战语法化理论。Heine,Hünnemeyer&Claudi(1991)认为去语法化现象从统计学上看是微不足道的。Traugott(2001)进一步指出语法化存在反例,语法化假设是一个强烈的趋势。Hopper&Traugott(2003)承认语法化反例的存在,但由于它们频率较低因而不能挑战单向性的有效性。
 
  2)尽管去语法化的实例不多,但应独立于语法化进行研究。Van der Auwera(2002)认为应该研究去语法化,因为它不是偶然的例外。Norde(2009)指出从去语法化概念提出以来,去语法化已经从一种“不存在的现象”发展为一种公认的“独立的演变”。
 
  3)情态动词的去情态化是否属于去语法化存在争议。Wills(2007)认为情态动词的去情态化是否属于去语法化有待证明。Norde(2009)、Traugott(2001)明确指出英语情态动词need和dare的去情态化不属于去语法化。邵斌和王文斌(2012)认为must的名词用法属于去语法化。
 
  3.2 去语法化的界定
 
  过去二十多年,去语法化研究深入发展。一些学者从以下几方面对去语法化进行了界定。
 
  1)去语法化的斜坡与语法化的斜坡相反(cline of grammaticality)(Hopper&Traugott 2003:7)。Willis(2007)指出去语法化是沿着“词缀>附着语>独立成分”这样的斜坡向右进行重新分析,经历了从语法成分(介词、代词、冠词等)到更多词汇成分(名词、动词、形容词)的范畴进行重新分析。Norde(2009;2012)、Viti(2015)均认为去语法化是沿着语法化斜坡从右到左进行演变。
 
  2)去语法化可分为三种类型。Willis(2007)将去语法化的类型分为四类:去屈折化、去语法性、去情态化和词汇化,接着指出词汇化不属于去语法化,而去情态化是否属于去语法化有待商榷。不同的是,Norde(2009)将去语法化现象分成了三类:去语法性、去屈折性和去黏合性。
 
  3.3 去语法化的特点
 
  自Haspelmath(2004)以来,学者们主要讨论去语法化的渐变性和可逆性。
 
  1)去语法化具有渐变性。Bo觟rjars&Vincent(2011)指出正如语法化演变具有渐变性,去语法化演变也是渐变的。因此若想证明去语法化,除非能证明有一段时期只存在功能形式,且有证据表明其词汇形式是由功能形式发展而来。
 
  2)去语法化具有两种类型的可逆性。第一种是词源可逆性,指已经历语法化的语言形式返回到其演变的早期阶段的过程(Haspelmath(2004)称之为token reversal Askedal(2008)称其为etymological reversal)。第二种是范畴可逆性,指与语法化方向相反的演变(Haspelmath(2004)称其为type reversal;Askedal(2008)则称之为category reversal),如从“词缀或附着词>独立成分”的演变。但Haspelmath和Askedal进一步指出第一种可逆性不会发生或很有可能不会发生,因此没有研究意义。Norde(2012)同样认为所有的去语法化实例都属于第二种,坚持去语法化总是范畴可逆的。
 
  尽管去语法化很难界定,但学者们大体上已达成共识。从语法斜坡看,去语法化是从语法项到词汇项或从较多语法功能到较少语法功能的演变。从语法化类型来看,去屈折性、去语法性、去黏合性都属于去语法化,而情态动词的去情态化是否属于去语法化还需后续的实证研究来证明。从其特点看,去语法化演变具有渐变性和可逆性。
 
  4.(去)语法化与频率
 
  4.1 语法化环境
 
  语法化和语言环境存在相互依赖性。若想弄清楚(去)语法化与频率之间的关系,首先应该了解什么是语法化环境。Heine(2003),Traugott(2003)明确指出语法化是特定构式在语言环境中演变的过程。这里的语言环境指的是语言项历时发展过程中所在的环境。彭睿(2008),Diewald(2002),Heine(2002)对语法化环境进行系统地研究,他们主张:
 
  1)语法化环境具有连续性特征。Diewald(2002)认为语法化项经历从“非典型环境”到“孤立环境”三个阶段,而Heine(2002)则认为语法化演变是从“初始环境”到“习用化环境”四个连续阶段,但更强调“习用化环境”。彭睿(2008)综合以上二人的观点,认为存在四种连续环境。前三种环境与Diewald的观点一致,但坚持“孤立环境”后有一个“习用化环境”。
 
  图1 Heine四阶段与Diewald三阶段   
 
  2)临界环境为语法化项演变提供了场所,且临界环境中产生的歧义是临界环境的区别性特征(Diewald 2002;Heine 2002;彭睿2008)。
 
  4.2 频率与(去)语法化的关系
 
  提到频率与语法化的关系,似乎是老生常谈,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证研究都曾大量探讨,主要观点如下:
 
  1)高频率是语法化的前提条件。Bybee(2003)、Hopper&Traugott(2003)均主张高频率可以作为判断语法化的依据。Heine&Kuteva(2007:38-39)指出,高频率不过是语法化的附带现象。
 
  2)低频率有可能导致语法化。Fortson(2003)指出频率高和频率低的形式都可能经历语法化。Heine&Kuteva(2007)同样认为发生语法化演变的词项的频率未必是最高的。
 
  3)应打破传统只靠笼统的频率判断语法化是否发生的惯例。Hoffmann(2004)提出一个语言单位的频率只有和相关的语言现象比较才有意义。彭睿(2011:15)提出了临界频率假设,进而解决了低频率为什么有可能导致语法化的问题,即“相当厚度的临界频率如果达到一定的共时强度,语法化就会发生”。
 
  这给未来的实证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传统的研究大多考虑笼统的频率,也就是临界频率和非临界频率的总和。由于高的频率未必会引起(去)语法化,若想揭示某个构式的(去)语法化的频率,首先就必须对该构式所处的临界环境和非典型环境进行界定,才能有效区分临界频率和非临界频率。因此,如何将临界环境形式化以及如何在量化研究中获取临界频率是未来研究的难点所在。
 
  5.(去)语法化的动因和机制
 
  语法化和去语法化是语言演变的重要类型。虽然(去)语法化研究可分为共时研究和历时研究,但它本质上是历时的(Heine 2003)。Fischer(2007)更是强调历时语言学家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揭示语言演变背后的机制。回顾以往研究,学者们确实对(去)语法化演变的动因和机制做了大量的研究。其中,对动因和机制的研究可分为两类。一种是把动因和机制混为一谈;另一种则将动因视为引起语法化的因素,而机制是揭示语法演变的规律。笔者赞成第二种观点。
 
  如前所述,沿着语法性斜坡从左至右的演变(从实义词到功能词或从较少语法功能到较多语法功能)是语法化演变,反之,则是去语法化演变。因此,有理由推断语法化和去语法化演变是出于相同的动因和机制却导致相反的结果。鉴于此,笔者将集中讨论(去)语法化的动因和机制。
 
  5.1 动因
 
  动因可分为语言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大类。其中,内部因素包括频率、隐喻、转喻、语法化环境和语言系统等,而外部因素主要指语言接触。
 
  5.1.1 内部因素
 
  1)频率是语法化的主要动因。Bybee(2003)提及频率不仅是语法化的结果,也是引起语法化的主要动因。
 
  2)隐喻被认为是语义演变的重要动因。隐喻主要遵循类推原则,涉及源域与目标域之间的映射(Hopper&Traugott 2003;Traugott&Dasher2002)。
 
  3)转喻为语义演变奠定了基础。Traugott(1988)、Traugott&K觟nig(1991)认为转喻为语义变化提供了丰富的解释。Barcelona(2000)提出转喻可能对语言和认知产生的作用比隐喻更为基础。
 
  4)语言环境能够影响语法化。彭睿(2008)提出语法化的连续环境可以直接诱发语法化,而且特定成分的语义及其形态句法特征能诱发歧解,进而产生目标义。Viti(2015)同样认为特定的语言项的构式类型能诱发去语法化。其研究表明经历语法化的语言形式通常是具有抽象意义或语法功能的封闭词类。
 
  5)语言系统内部与语法化的发生存在联系。Viti(2015)表明大部分去语法化的实例发生在屈折语中,黏合语中语素更容易识别,因而屈折语的语素更容易独立。而在孤立语中,语素和词项之间的共同之处使得词素更为独立。
 
  5.1.2 外部因素
 
  语言演变大多都是由语言接触引起的。Thomason(2003)指出只有当个人的语言创新被他人使用时才有可能成为历史语言学研究的语料,因此尤其要注意区分一个言语社区中的语言创新的传播和方言借词(borrowing)的传播。
 
  5.2 机制
 
  纵观历史,重新分析和类推被公认为是(去)语法化的机制(Hopper&Traugott 2003;Norde2009;Willis 2007)。此外,笔者还将讨论与频率因素相关的重复机制(repetition),以及主观化、象似性、泛化、和谐和吸收等机制。
 
  1)重新分析与类推是(去)语法化的普遍机制。重新分析被视作形态句法演变的重要因素。Meillet(1912)认为重新分析是语法演变的唯一动因。Hopper&Traugott(2003)主张出现在组合关系中的转喻是重新分析的主要动机。Kiparsky(1992)开始关注类推在语法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Hopper&Traugott(2003)提出跨域的隐喻类推是语法化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Willis(2007)承认去语法化与语法化一样涉及重新分析和类推机制,但认为在去语法化过程中类推机制可能先发生。Norde(2009)同样认为去语法化与语法化涉及重新分析和类推机制。
 
  2)重复机制是语法化最基本的机制。Bybee(2003)提出重复机制既鼓励创新表达,又能增强形态句法的固化,是语法化过程中的普遍现象。
 
  3)主观性在语义演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衡量标准取决于语言项所在的语言环境。Traugot(1989)认为主观性使得语义演变倾向于言者的主观信仰或对命题的态度。Traugott的研究表明认识意义中的主观认识是由较少的主观认识发展而来。Traugott&Dasher(2002:98)指出“最常见的表达本身既不是主观的,也不是客观的;相反,是整个话语及其语言环境决定了其主观性的程度”。
 
  4)象似性与语法化有着紧密的关系。象似性研究可分为共时和历时两种维度。共时研究的任务是揭示形式与意义或功能之间的关系,而历时研究主要发掘象似性在语言演变尤其是语法形式的演变中的作用。McMahon(1994)主张象似性和语法化发生在不同的阶段。Fischer(2000)坚持象似性在语法化过程中的重要性,认为它甚至可能会违反单向性假设。
 
  5)泛化与类推极为相似,但功能不一样。泛化指的是语境导致原来的形式失去部分语义,主要出现在语法化的早期和中期阶段。和谐、吸收主要出现在语法化过程的后期(Bybee,Perkins&Pagliuca 1994)。
 
  基于前面讨论的语法化连续环境理论,笔者将(去)语法化机制在语法化连续环境的时间线图示如下:
 
  根据上述分析,重新分析机制最早始于初始环境,主要在临界环境中发挥作用。类推与象似性机制贯穿整个语法化过程。重复以及主观化机制虽在各环境都有发生,笔者认为从临界环境开始后才发挥大的作用。泛化机制在初始环境和临界环境的效用更大,接着在隔离环境零星出现。而和谐和吸收机制主要在语法化过程的晚期出现,也就是说在临界环境中部分出现。
 
 
  图2 语法化机制在语法化连续环境中的时间线   
 
  6. 语料库方法的应用
 
  当前国外语法化研究重视理论研究和个案研究,同时强调语料库技术支持的跨语言对比分析和演变机制的研究(杨国萍、向明友2018)。研究人员可以通过不同的检索方式,得到原始频率(raw frequency)、标准频率(normalized frequency)、搭配(collocation)、类连接(colligation)等一手数据,甚至还可以得到语言项在不同年龄、性别、阶层、语域和文体中的分布情况,以此来研究语言演变的动因和机制。接下来笔者将以情态动词为例,回顾语料库技术在情态动词的(去)语法化研究中的应用。过往研究表明基于语料库的情态动词(去)语法化研究主要从以下三个维度开展。
 
  一是情态动词的演变方向。Beths(1999)发现dare在古英语里由半主要动词演变为情态动词,再到现代英语中实义动词和半情态动词两种用法共存,他认为这是对单向性的挑战。Taeymans(2004)认为尽管dare从情态动词到实义动词的演变,以及情态动词need到半情态动词need to的演变看似违反单向性,但不能断定它们都属于去语法化演变。
 
  二是情态动词的频率变化。Smith(2003)、Leech et al.(2009)、Leech(2011)、Leech(2013)通过不同语料库的对比,考察全部情态动词或一组情态动词在英式和美式两种语言变体以及不同文本类型中的分布规律。Biber(2004)、Daugs(2017)研究了所有情态动词和半情态动词在不同文本类型中的历时变化趋势。Close&Aarts(2010)、Bowie,Wallis&Aarts(2013)则侧重考察情态动词在口语体文本中的变化趋势。对比之前的书面体的研究,他们认为情态动词频率的下降趋势在口语体文本表现更为突出。Millar(2009)利用专门语料库(TIME)研究情态动词的频率,强调历时演变中体裁差异的重要性。
 
  三是情态意义的文体分布。Mitchell(2003)、Yae(2015)选定情态动词研究其情态意义在不同书面语文本中的变化发展。Close&Aarts(2010)、Bowie et al.(2013)则研究情态意义在不同口语体文本中的分布规律。
 
  之前的研究表明,情态动词跨语域呈现不同的分布特点。主要情态动词如may,must,shall等的使用频率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大幅下降,而have to,have got to等临界情态动词的频率有上升的趋势。这种趋势在口语体文本中尤为明显。Leech(2013)将这个现象归因于语法化和口语化两个过程的结合。由此可见,语料库作为一种方法为(去)语法化的共时研究和历时研究提供了支撑。
 
  7. 结论
 
  本研究通过回顾文献,指出单向性之争的实质乃形式与功能两大学派关于语言演变的争论,而单向性的反例是去语法化的外在表现。尽管学者们对(去)语法化和频率作了大量论述,但事实上能够确定(去)语法化演变的频率并非笼统的频率,而是临界频率。因此,未来的研究可从语言项所在的句法环境着手,从而得到对(去)语法化真正有影响的临界频率。虽然已有不少(去)语法化研究运用语料库技术,但大部分研究仅限于描述演变方向、频率变化及其在不同文本类型中的表现等。而将语料库技术应用于语言项的(去)语法化的动因和机制的研究十分匮乏,因此如何利用语料库将语言项的(去)语法化的动因和机制形式化是未来研究的另一个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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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学论文第二篇:语言各层面创新形式的界限
 
  摘要:语言特区中的语言创新,除了句法创新之外,还包括词法、词汇语义、音系和文字等层面的创新。所有的创新形式都具有各自的限度,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律。具体来说,句法创新无法突破普遍语法,一定能够在其内部得到解释;词法创新无法突破词法框架,所有词都可于其中获得定位;词汇语义创新无法突破知识本体,必须位于其概念关系架构之中;音系创新无法突破音位组配规则,只能选择规则允许的音节;文字创新无法突破造字法则,均需以有限的几种造字方法为依据。各种规则法则构建出了系统网络,而语言创新只能发生在网络中的空缺位置上,是有规律、有限度、可预测的。
 
  关键词:语言特区; 普遍语法; 词法框架; 知识本体; 音位组配; 造字法; 空缺;
 
  The Limits of Language Innovation in Special Linguistic Zones
 
  Dong Sicong Huang Chu-Ren
 
  The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Peking University Research Centre on Chinese Linguistics Department of Chinese & Bilingual Studies,The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Center for Chinese Linguistics,Peking University
 
  Abstract:Language innovations not only of syntax,but also of morphology,lexical semantics,phonology and the writing system,have their limits and must obey the relevant rules in Special Linguistic Zones. Specifically,syntactic innovations cannot violate the Universal Grammar,where all the expressions could get explained;morphological innovations cannot violate the morphological framework,in which all neologisms could be located;lexical semantic innovations cannot violate the ontology,whose conceptual structure will accommodate all the new meanings;phonological innovations cannot violate the phonotactic rules,which license all the possible syllables;innovations of the writing system cannot violate the principles of character formation,on the basis of which all the new characters are made. Language innovations can only take place in the gaps generated by various rules and principles,hence are regulated,limited and predictable.
 
  1. 引言
 
  语言特区(Special Linguistic Zone)是指有条件地突破常规语言规则约束的语言运用特定领域,主要包括诗歌文体、标题口号和网络三大类型(徐杰、覃业位,2015)。这一概念的提出,对语言研究存在许多方面的重要意义,其中包括以下两项贡献。第一,许多看似无关的语言现象,都可以在同一个框架内得到统一的解释。关于诗歌、歌词、标题、口号和网络中的特殊语言现象,均有学者进行过探讨,也提出过独到的见解,却并未从宏观的角度捕捉到它们内在的共性与关联并进行整合提升。基于语言特区理论,我们便有可能构建一个覆盖面更广、解释力更强的研究框架。第二,语言特区理论可以非常好地展示出相关现象所具有的辩证属性。语言特区这一概念借自行政特区、经济特区。一方面,特区就是有特权的区域,其内部允许存在异于主体地区的条规;另一方面,特区所拥有的特殊权力依旧是受到法律和道德所约束的。同样,语言特区中的创新也存在相应的底线。
 
  作为首次系统阐述语言特区概念的重要文献,徐杰、覃业位(2015)发表之后获得了学术界的积极响应。1在这一理论框架下,研究者们集中探讨了不同语言特区中具体的句法创新现象,以及这些创新形式的限度。这无疑为后续的相关研究开了一个好头,与此同时,也带出了一个值得探究的课题:除了句法之外,语言其他层面在语言特区中的创新形式有着怎么样的表现。毕竟,语言特区里面的标新立异,不仅涉及句法,甚至句法创新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前文提到,具有强解释力的语言特区理论可以覆盖更广的范围。我们认为理论的覆盖面应该从多个维度去衡量,既在于它能够囊括不同的语言运用领域,还在于它适用于语言的若干子系统。从该角度出发,本文将基于语言特区理论,对语言各层面的创新形式进行考察,具体来说是对诸多突破创新的限度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个统一的解释方案。
 
  2. 语言各层面创新形式的界限所在
 
  人们在交际时可能表达的内容是无限的,然而我们的大脑却是一个有限的实体,不可能装下无限的知识。人类之所以能够“以有涯生无涯”,得益于利用有限语言规则对有限语言材料进行的多层次组合加工。我们所掌握的规则和材料的确都是有限的,但是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却可以提供出无穷多的可能。这些可能使得人们可以在不同的语言特区中创造出之前从未出现过的大量形式。然而,在集合论中,无穷集合不等于全集。比如自然数的数量是无限的,但它并不代表所有的数。同理,虽然我们有相当大的自由在语言特区中突破常规语言规则的约束,创造出无穷多的全新形式,但这些形式的总和也只是理论上所有可能形式的一部分而已。尽管人们在创作全新形式时可能会认为自己无拘无束,可以天马行空,然而一直都有看不见的力量在束缚着他们,为创新画下了边界:句子再新异也不能突破普遍语法,新词再特别也必须符合词法框架,词义再稀奇也无法跳离知识本体,语音再出格也只能遵照组配规则,文字再独特也难以摆脱造字法则。
 
  语言创新并非创造出全新的规则,不然语言中的规则数也将趋于无限,从而让人无法掌握。其本质是在语言能力所允准的范围内所做出的新选择,因此语言特区中的语言突破和创新是有规律,有限度的(徐杰、覃业位,2015)。这种受约束的自由体现在语言诸多子系统的创新形式中。下面我们将分别考察句法、词法、词汇语义、音系和文字2层面的相关情况,并刻画出它们的限度所在。
 
  2.1 句法创新的限度
 
  关于语言特区中句法创新的限度,研究者们已经有了一个基本的共识,就是创新形式不可以突破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UG),它们必须能在原则与参数的理论框架下得到解释(参看徐杰、覃业位,2015;刘颖,2016;覃业位,2016;高玚,2017;罗堃,2017)。换句话说,能够被突破的只是参数化了的个别句法规则,而普遍语法就是句法创新的限度所在。当然,不同类型的语言特区在对句法形式的允准方面肯定存在差异,比如一些可以出现在诗歌中的语句未必能够成为标题,但它们的底线是一致的,或者说它们的底线是存在公约数的。方才提及的研究文献均对一些具体个案进行过这方面的分析。下面我们再通过一个新近流行的网络语言现象,有针对性地展示一下普遍语法对句法创新的限制。
 
  从2018年初开始,一个能产性很高的句式在中国的网络交际中兴起:“X了解一下”。该句式源自“游泳健身了解一下”,是推销人员在派发健身机构传单时的用语,后因用其言外之意笑话明星身形发胖而走红,现多用来让人关注某些新奇特别的事物或人物,而并不一定意含暗示。通常情况下,我们似乎可以将相关句子分析为受事主语句。如例(1)(2)中,“最时髦的春款”和“一组大佬级的word操作”都是“了解”的对象。然而,对于该句式在网络中的有些用例,我们却很难再做类似的分析。例(3)~(5)中,X无论是出现在“了解一下”之前,还是把它置于其后,句子都不符合常规句法。因为“了解”作为一个体宾动词,只可以带上体词性的成分充当它的对象,而例(3)~(5)里面的X均非体词性成分。要想提高它们的可接受度,则需要在X后面添加“的事/的情况”。
 
  (1)最时髦的春款了解一下(新浪微博,20180324)
 
  (2)一组大佬级的word操作了解一下(新浪微博,20180321)
 
  (3)能和小凯互动了解一下(新浪微博,20180321)
 
  (4)我哥腿长182了解一下(新浪微博,20180321)
 
  (5)还可以切换各国女朋友了解一下(新浪微博,20180321)
 
  上述句法创新仅仅是该现象所涉及创新中比较明显的一个。实际上,即便X是毫无争议的体词性成分,这一句式的可接受度仍然存在问题。我们通过CCL语料库的检索(检索时间2018年3月22日),得到了533笔包含“了解一下”的结果,可是其中没有一个用例是单纯的“对象+了解一下”句式。而且,对象出现在“了解一下”之前的用法总共不到10例,全部都是有条件限制的:要么施事必须出现,如“晁庄吃水的事儿我再了解一下”;要么使用把字句,如“还是先把情况了解一下”;要么使用连谓结构,如“有点事儿想了解一下”。由此可见,“X了解一下”这个句式本身就是对常规句法的一个突破,至少也是一个非常不自然的用法。至于它的源头“游泳健身了解一下”,可能本身就是语言特区的产物,不但具有明显的叫卖口号性质,而且两个呈[2+2]韵律形式的四字串组合,符合标题口号“韵律亲和”的特征(罗堃,2017:37),甚至理解为两个短句的组合也无不可:先用“游泳健身”鲜明地点出宣传信息涉及的核心内容,引人注意,再用“了解一下”提出请求。
 
  该句式的两个创新点,一是使用接受度低的“X了解一下”,一是使用非体词性成分与“了解”搭配,都可以在普遍语法中得到解释。首先,这个句式不合格或者不自然,我们认为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为它只能用作祈使句,但意为获取信息的“了解”动作性不强,很难独自表达命令、请求的含义;二是因为充当话题的成分一般是有定的(叶蜚声、徐通锵,2010:151),即X应该是说话人认为交际双方都可以确定所指的实体,因此很多成分,特别是新兴用法中的X,不具备成为话题的条件。但我们可以明确的一点是,该句式的结构是没问题的。换句话说,尽管网民创造出了“X了解一下”这一不合格的句子,但背后依然是借助了汉语语法现有的结构机制:汉语本来就有一组动词的基本句式要求一个非受事话题(Huang,1989)。如“这篇文章,我过目了”“你想当官,我无能为力”里面充当话题的成分必须出现,而且只能出现在谓语之前。也就是说,网民可能只是把“了解”套用在这个原先只限于少数动词的句式上罢了。3其次,关于非体词性成分可以和“了解”进行搭配,一个可能的解释是由于“了解一下”的非字面义用法在网络中高频使用,令其发生了组块式的词汇化演变,内部理据减弱。在这些句子中,“了解”已经不再以一个独立词的身份发挥作用,自然它对非体词性成分的要求也不必遵守。“了解一下”作为一个整体,功能已经趋近句末语气词,只是起一个引起注意的作用。因此,例(3)~(5)的创新用法依然可以在普遍语法中得到说明:词汇化了的“了解一下”充当标句词短语CP的中心语C,而X作为屈折词短语IP充当位于C左侧的补足语。可见,“X了解一下”所涉及的两项句法创新,都无法突破普遍语法这一界限。
 
  2.2 词法创新的限度
 
  相比起句法,语言特区中新词的表现更加明显,也更加丰富,尤其在网络语言中。词汇的创新,可以从词法和词义两个角度进行观察。词法主要涉及词语的结构或形式,其中关于屈折形式的为构形,其他为构词。表1是词法的详细框架及相应实例。4从理论上讲,语言中的每一个词都可以归入这一系统。由此我们可以推断,语言中如果有新词产生,自然也能在该框架中找到其对应的位置,无论新词是诞生于主流的语言生活,还是诞生在语言特区之中。因此,在语言特区里面,词法创新的限度就是词法框架。
 
  表1:词法框架     
  近年来五花八门的新词,可能有的会令人一头雾水,甚至让人感叹“居然词还可以这么造!”然而这些新词在结构上带给人们的新奇观感,并不是由于它们突破了语言中的词法框架,而仅仅是因为它们突破了构形构词规则的一些常规运用方式而已:要么是将规则用在了非常规的材料上,要么是启用了规则中一些不常见的机制,又或者是借用了其他语言中的规则或材料。接下来我们以一些新词为例,看看它们在词法上是如何既自由又受限的。
 
  1)谐音新词
 
  汉语的网络世界中,存在相当多利用谐音方式来构造的新词。虽然它们各有特色,但都可以被归进词法框架中的音译词一类,即用A语码来译写B语码的读音。根据A、B语码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用汉语来译写外语词。这也是最常见的音译词。与主流语言使用所不同的是,语言特区的这类音译词所译写的外语词汇往往代表简单常见的概念,本无必要借用,其产生多与特定的事件或文化有关,如“图样图森破”(too young,too simple),“闹太套”(not at all),“切克闹”(check it out),“黑喂狗”(here we go)。第二类是用共同语来译写方言或带方言口音的共同语,如“蓝瘦香菇”(难受、想哭),“虾米”(什么),“稀饭”(喜欢),“酱紫”(这样子),“布吉岛”(不知道)。第三类更加特别,可视为用语言特区的语码来译写主流语言生活的语码,即A、B语码属于同一种语言的不同领域,属于广义的音译词,如“杯具”(悲剧),“斑竹”(版主),“大虾”(大侠),“围脖”(微博),“河蟹”(和谐)。上述大多数音译新词都是采用音译兼意译的方式,在译写的过程中会额外附加一些含义,类似常规语言中的“黑客”(hacker)和“俱乐部”(club)。比如以“杯具”译“悲剧”,水杯的含义也会附着其上,为该词增添滑稽意味。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音译词仍然为单纯词,只包含一个语素,单独一个“杯”或单独一个“具”,表达不了“悲剧”的意思。可见,这些新词的新意,主要来自音译规则作用对象范围的扩大。
 
  2)非常规缩略
 
  还有一类现象同样来自将已有规则运用于非常规的材料之上。人们对于缩略词可谓司空见惯,但有些新产生的缩略词却总会让第一眼见到的人摸不着头脑,例如“何弃疗”(为何放弃治疗),“城会玩”(你们城里人真会玩),“乡话多”(你们乡下人话真多),“语死早”(语文老师死得早),“蛋白质”(笨蛋白痴神经质),“白骨精”(白领骨干精英),“十动然拒”(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他)。我们认为这主要是两个原因造成的:一是缩略前的形式不如常规缩略语那样书面、正式,常为口语表达;二是有些缩略后的成分由于有意为之,与已经存在的词汇同形。尽管如此,其背后的限度依然是词法框架。
 
  3)三音节并列式
 
  汉语拥有很多并列式的复合词,其中一部分由若干表示性质的单音节形容词构成。由于现代汉语词汇有双音节化的倾向,所以常见的都是“鲜艳、美丽、优良”等双音节词,但这并不表示并列式复合词的构成机制不允许三音节词的存在。根据周芍(2013),汉语中早就存在“真善美、短平快、高精尖、高大全”这类三音节形容词并列式。所以,虽然“高富帅、白富美、穷矮矬、土肥圆”这类描述人物特征的词语能让人耳目一新,但也统统是基于已有的框架构造出来的。
 
  4)词缀借用
 
  词缀能产性强,因此具有新意的词缀很容易在语言特区中扩散。由于汉语词缀较少(徐杰,2012),因此人们为了标新立异,就可能会从外语借来一些成分充当词缀。比如,借自日语的“控”具有名词性类词缀的功能,在网络中广泛高频使用,意为“极度喜欢……的人”,如“微博控、萝莉控、团购控、养生控”(覃业位,2016:§3.3)。更有意思的是,缺乏屈折形式的汉语还可以借来屈折词缀使用,比如网络上随处可见的“期待ing、上班ing”便是把英语的进行体后缀加在了汉语之上。同样,这些外来词缀的新意也只是在于带来了新的语素,以及汉语没有但其他语言中早已存在的词法规则,均在限度之内。
 
  不仅汉语如此,英语中的新词也是既自由又受限,都可归入词法框架。比如,ELI5(Explain Like I.m 5),表示让对方将说话者当成5岁的孩子一样,用更加平实易懂的话语解释某个问题,属缩略词;Cyberslacking,由cyber(网络)和slack(偷懒)组合,指上班期间用工作单位的电脑和网络进行私人活动,属复合词;Badassery,由badass(恶棍)添加名词后缀-ery,表示恶棍的行为,或某些令人难以置信的惊人之举,属派生词。无论形式多么新颖,所用皆为既有的构形构词规则。
 
  2.3 词汇语义创新的限度
 
  与前述句法、词法,以及后文将讨论的音系、文字所不同的是,词汇语义似乎最能带给人无法约束的印象。我们可以有条理、有层次地将语言其他层面的大致系统刻画出来,比如在语言研究和教学中常会见到某种语言的句法法则、词法框架、语音系统和文字体系,可是一个语言的词义仿佛难以捉摸、难以形式化、难以得出带有条条框框的总体面貌。因此,人们在语言特区里可能创造出一个具有什么意义的词,好像缺乏一个确凿可感的背景依据,自然也缺乏一种相应的限制力量。不过借助信息科学、词汇语义学关于知识本体(ontology)的新研究成果,我们依然能够找出戴在词义创新头上的紧箍咒。
 
  知识本体是用来描述一个系统内部知识体系的架构,可以视作一个有组织结构的库藏,既包括基础的、原子的概念,也包括依据规则推导出的复杂概念(Fellbaum,2007;黄居仁、李逸薇,2013)。利用知识本体的两个基本构件,概念和关系(Prévot et al.,2010),我们便有可能编织出一个庞大的知识网络。常被称为“语言知识本体”的词汇网络(WordNet)基于同义词集(synset)充当的概念节点,借助上下位、正反义等十数种关系便可构建个别语言的完整概念架构(黄居仁、李逸薇,2013)。根据Pease&Fellbaum(2010),研究者甚至能够创建一个不依赖自然语言,利用一阶逻辑规则和数百种关系组成的纯形式的知识本体,比如“建议上层共享知识本体”(Suggested Upper Merged Ontology;SUMO,Niles&Pease,2001)。虽然目前SUMO所含的均为一般、抽象的上层概念,但通过如陆勤等(2013)利用SUMO等上层知识本体的“自下而上”及“自上而下”的方法,我们在理论上可以为具体语言构建一个纯形式的完整概念架构。
 
  黄居仁、李逸薇(2013)指出,任何语言都有其内涵的知识本体,所有讲该语言的人,都不自觉地在使用这个隐含的约定俗成系统。Fellbaum(2007)还认为我们可以将知识本体视为人类语言词库的过滤器,只有它认可了的概念才有可能词汇化。5因此我们认为,知识本体就是一个语言的语言特区中词汇语义创新的限度。具体来说,某个词汇项目可以出现,首先它所指称的概念在共享的、一般的知识本体中必须能够得以表述,也即新词的词义必须能被不同语言的使用者所理解;与此同时,此概念在特定语言的知识本体内并未实现为词。某个词被创造出来时,便处于该语言的知识本体系统之中,与其他已经词汇化的概念依靠若干语义关系相联系,并以此为人们所掌握。例如,我们在新浪微博检索到若干格式为“有X”的新词,如“有聊、有辜、有稽、有奈”,分别表示“言谈行动有意义而使人喜欢、有罪、有根据、对人或事有办法”。这些词的意思明白易懂,因为它们就是依据对应的旧词“无聊、无辜、无稽、无奈”造出来的。在知识本体中,我们只需在相应“无X”词义结构的基础上,加一个反义的关系,便可为这些创新形式定位。此外,一些语言事实也可以说明这一点。作为一种用于特定环境中的临时交际工具,皮钦语(pidgin)的词汇量非常有限,很多概念只能利用已知词汇来迂回曲折地表达,如有皮钦语把胡子称为grass belong face(属于脸的草),把头发叫作grass belong head(属于头的草)(叶蜚声、徐通锵,2010:235;Rowe&Levine,2016:202)。这表明,对于胡子和头发这些概念,皮钦语使用者是能够在共享的知识本体中为其定义的,当然也能意识到自己使用的皮钦语中存在这样一些词汇的空缺。为了表达此类概念,他们只能依赖皮钦语的知识本体系统,借助草、头、脸等相关的概念节点来达到目的。实际上,这些概念能够理解、已经定位,这时的皮钦语已经拥有将其词汇化的能力了,而最后的实现则可能由克里奥耳语(creole)来完成。皮钦语一旦被作为母语习得便会成为规整有序的克里奥耳语,这一过程中词汇量将扩大,之前靠迂回曲折表达的概念很多都会词汇化。此外,鲁国尧(2005)的一个亲身经历也反映出类似机制。他回忆有次在国外访学时,想指称那张发给演讲听众的印有演讲内容的纸时,叫不出名字直着急。可见,相关概念和所指事物在脑中都清晰存在,只是汉语并未将其词汇化。后来,他为这个事物起名“备阅录”,来对应英语中已经存在的handout。而据其分析,“备阅录”正是受到了汉语中已经词汇化的“备忘录”触发而类推所得。事实上,前述现象在具体语言知识本体的形成中十分常见。语言通常会基于已有的知识结构,将新的概念置于一个相似的范畴之内,而非创建一个全新的范畴。这样可以避免对已经建立起来的语言知识本体进行修改,因为修改就意味着要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同一时间让所有该语言使用者都改变观念。比如,整个汉字意符的系统表现出来的就是一个知识分类的体系(黄居仁等,2010),而根据《说文解字》的释义,很多汉字都能反映出对已有范畴的依赖:“驴”释为“似马”,表示这种动物非马;“莹”释为“一曰石之次玉者”,“琇”释为“石之次玉者”,都明确表示它们似玉而非玉。另外,许多时代较近的词语也是如此,如“斑马”不是马,“企鹅”不是鹅,“海豹”不是豹,“蜗牛”不是牛,“长颈鹿”也不是鹿。相似的现象还包括台湾地区的德路固语/太鲁阁语(Truku)将所有大型动物都归为鹿的次类(Huang et al.,2018),以及很多汉语方言将雾、露、霜等不涉及可感知的向下运动的自然现象与雨、雪、雹等降水现象视为一类,都可用“下/降/落”等包含向下意义的动词来描述(董思聪,2018;Dong et al.,2019;Huang&Dong,2019)。总之,语言特区中所有被接受的新词意义,都可在共享的知识本体中得到表述,也都可在具体语言的知识本体中依靠语义关系获得理解。语言中的词库并不能完全反映可能概念的库藏(Pease&Fellbaum,2010),所谓词汇语义创新,无非就是将未词汇化的概念词汇化而已。
 
  2.4 音系创新的限度
 
  语言特区的语言载体以书面文字为主,音系方面的创新似乎缺乏生长的土壤。不过,人们还是能够从至少三个方面来实现该层面的标新立异。第一,利用文字对现有词汇进行新的注音,如“偶”(我)、“表”(不要)、“阔以”(可以)、“介个”(这个)、“口耐”(可爱)、“神马”(什么)。第二,直接使用外语成分,如high(兴奋)、KO(击倒)、bug(电脑程序故障)、style(风格)。第三,使用罗马字标注汉语读音,多为无汉字字形的拟声词,如duang、biang、chua、pia、piu、biu、kia、hia、mua;也包括少量非常规语气词,如lia(“新朋友马上要来lia”)、bia(“今天太阳太好了bia”);以及标注方言或方言口音的情况,如“感jio”(感觉)、“xio宝贝”(小宝贝)。在我们看来,一个语言中的音系创新,除了源自外语、方言等其他系统的情况之外,其余创新形式都以这一语言的音位组配规则(phonotactic rule)作为它们的限度:必须按照该语言的音节结构模式构建音节,且音节中不同位置能够出现的音位亦有相应限制。比如,普通话的一个音节由声母、韵头、韵腹、韵尾和声调5个位置构成,其中声母为可有成分,可以是除了/?/之外的所有普通话辅音;韵头为可有成分,只能是/i、u、y/之一;韵腹为必有成分,可为任何普通话元音;韵尾为可有成分,只能是/i、u、n、?/之一;声调为必有成分,包含4个调位(叶蜚声、徐通锵,2010:74-75)。在普通话中出现的音系创新都必须遵守这些规则。
 
  上述不涉及外来语码的音系创新例子中,利用文字对已有词汇标注新读音的一类,所使用的均为现有的、合法的音节,毫无疑问满足音位组配规则。至于使用罗马字标注无字形词语读音的情况,只要我们稍加分析,可以发现它们同样没有突破上述列举的普通话音位组配规则这一限度。根据Duanmu(2007:48-49),在考虑音位组配限制的情况下,不算声调和卷舌元音,普通话存在1900个理论上的音节,远远多于实际存在的400个左右。这些理论上有可能实现的音节,就是创新形式无法突破的范围。6前文列举的那些拟声词和语气词,无一例外都位于这一范围里面。更直观地表达,这些音节虽然新颖,但它们的声母(d、b、ch、p、k、h、m、l)和韵母(uang、iang、ua、ia、iou)全都是普通话音系里面的常规成分,只不过它们的组合方式不符合常规而已。一个类似的例子可以说明某些音节具备实现的可能。音系取自北京方言的普通话,并没有cei这个音节,但它完全可能实现,因为北京话就存在一个表示把东西打碎的动词cèi。英语中同样存在用可能的音节造出新词的现象。在需要用新意加深印象的商标命名方面就有大量例子,比如Bic(笔品牌)、Xerox(办公设备品牌)、Kodak(胶片品牌)、Glaxo(医药品牌)、Spam(午餐肉品牌)(Fromkin et al.,2011:262),均符合英语的音位组配规则。
 
  2.5 文字创新的限度
 
  正如前文所述,语言特区的语言载体以书面文字为主,自然文字的运用可能会产生许多新的方式,例如汉语使用者可能会将文字拆开分别用不同字表示,如“不矢口道月半了几斤”(不知道胖了几斤);英语使用者可以将词语的所有字母大写表示大声喊叫,如“Great briefing this afternoon on the start of our Southern Border WALL!”(今天下午非常好的简报会,关于开建我们南方的边!境!墙!)(特朗普个人推特,20180329)。不过,这些现象都只是利用了已有的文字。有时,人们的创新行为可能会给文字系统增添新的成员。使用表音文字的语言,由于字符不表示意义,仅用于记音,比较缺乏创造新字的动力,因此案例较少。近年颇为知名的一个英语新字母?,于2013年被一位澳大利亚餐馆业主造出,用来标记高频使用的定冠词the。7很明显,该字母由已有的字母T和h组成,构造方式类似字母W的两字连写,而且在塞尔维亚的西里尔字母中已经存在一个几乎一样的字符,所以绝非凭空杜撰,而是有依有据。作为意音文字的汉字在这方面的表现更为活跃,但同样存在创新的限度:必须遵守有限的几条造字法则。
 
  新造汉字从来源看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近年创造的全新字形,一是对旧有字形的重新赋意,大致对应张晶晶(2011)的“新造字”和“新用字”。8我们认为两者没有本质差异,因为后一种情况的新用法与原字的构造理据无甚关联,亦可视为重新创造,所以对它们不作区分。基于邵敬敏(2016:48-49),现代汉字的造字法主要包括传统“六书”中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以及后起的切音合形、省形等方法。表2的具体用例说明,近年来语言特区中形态各异、充满创意的新造汉字,背后所依赖的统统是这一有限的框架,甚至只是框架中的少数几条法则。
 
  表2:新字所用的造字法     
 
  3. 余论
 
  本文通过对语言多个层面的考察,为语言特区中创新形式的限度实现了基本的定位。在句法方面,只要符合普遍语法的规定,一些参数设定、论元结构、特征要求等方面的规则可以有灵活的处理;词法方面,在词法框架的范围之内,构形构词规则的一些常规运用方式皆允许突破;在词汇语义方面,凡是知识本体认可了的概念,均有潜能被实现为词汇形式;在音系方面,音位组配规则是创新形式无法跨越的界限;文字方面,基本的造字法则一直在限制着人们对新字的创制。各方面都体现出来的既自由又受限的特点,印证了徐杰、覃业位(2015)的观点,即语言特区中创新的本质就是在语言能力所允准的范围内所作出的新选择。
 
  实际上,这一理念与语言学中的空缺(gap)概念可以结合起来理解。据Crystal(2008:205),空缺指的是在语言关系模式中的某个位置上,本来可能存在但并未出现的语言单位。其中,文献中常见术语词汇空缺(lexical gap)和词型空缺(morphological gap)在具体语言中的外延,基本上与词汇语义和词法方面创新形式的限度相吻合。有鉴于此,一方面我们可以把语言特区中诸多层面的创新限度看作相应层面的空缺,而创新就是在语句空缺、词型空缺、词汇空缺、音节空缺和文字空缺中填空的过程;另一方面,在不同层面上,分别有哪些成分可以成为空缺,它们为什么有资格成为空缺,它们在实现的可能性及方式上是否存在差异等等问题,可以在我们对不同创新形式限度的论述基础上进行深一步的探讨。总而言之,语言能力允许人们在诸多领域实现创新、进行新选择、填补空格,但却只能在它划定的范围内、指定的位置上,按照相应的机制进行创造,所以语言特区中的创新形式是有规律、有限度、可预测的。
 
  本文指出的若干语言创新限度只是一个初步的界定,或者说是一个比较宽的范围。从我们对音系和文字方面的讨论中就可以发现,语言特区中音系创新的限度应该比音位组配规则所允许的范围更窄,文字创新也仅仅涉及造字的部分法则。因此,未来的一个研究课题就是为创新形式能够出现的范围予以进一步的精确定位。这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第一,对语言的各个子系统进行更全面细致的观察分析,探讨在我们论及的若干子系统中,是否可能将目前的限定框架进一步缩小,以及在本文并未论及的篇章话语、句子语义等方面,存在什么样的创新,分别有着怎样的限制。第二,对语言特区所包含的具体语言运用领域进行更深的挖掘,比如语言的不同子系统在诗歌、标题、网络等不同领域的创新表现和所受约束具有哪些异同,作为语言特区的运用领域是否还可依据语言表现进行次类的划分,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的同类型领域。例如,黄居仁、刘洪超(2017)研究了汉语的字母词(Mandarin Alphabetical Word;MAW),如“K金”“KTV”等,发现字母词中字母的读音出现了相当多不符合汉语音系的音位,这不仅违反了音位自主理论,也不符合外来新音位必须经过音系调整特征才能进入语言音系的规律。该现象表明,一方面我们在音系创新方面还有一些非常特别的问题需要解决;另一方面,网络语言这一语言特区也许还能分出一个小类:由于移动设备上网的普及,其相对狭小的键入空间以及交流中对迅速传递信息的追求,使得移动上网具备了一些与使用个人电脑等早期上网方式不同的显着特征,比如大量使用可以违反音位自主理论的字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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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截至2019年5月,仅在“中国知网”的统计数据里就已有27项学术着作引证了该文章。
  2文字通常被视作语言符号的符号,且语言不一定具有相应的文字,所以它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语言子系统。但由于文字的创新属于语言特区,特别是汉语语言特区中的常见现象,而且其表现符合语言特区理论的阐述,因此本文也将其纳入讨论范围。
  3很多“X了解一下”中的X严格来说并非典型受事,比如“游泳健身了解一下”只是让人去了解某机构在游泳健身方面的设施、活动、价格等情况,即“(关于)游泳健身(的相关情况),了解一下”。“游泳健身”只是充当句子信息所关涉的话题,而非受事。这与非受事话题句的表现相似,如“(对于)你想当官(的事),我无能为力”“(关于)这件事,你做主”。
  4该表主要依据汉语的词法结构编排,同时也考虑到英语的相关情况。不同语言的构形构词法可能在该表的基础上会有所增减,但对于某具体语言而言,总是存在一个词法结构的固定框架。另外,词汇成分包括词和固定短语(成语、惯用语、谚语等)。本文所论述的词法框架只是针对词而言的。
  5根据董秀芳(2006),词汇化(lexicalization)具有多种含义,除了可指汉语学界熟知的从非词的单位变为词的过程,还可以指将概念转化为词的过程。
  6根据Duanmu(2007)的研究,部分音节的缺失是由某些系统性的限制所导致的,并非偶然。因此,普通话音系创新的范围可能比仅由音位组配规则划定的范围还要窄。
  7新闻《What ??One man's quest for a symbol solution》,网址https://www.theage.com.au/technology/what-th-onemans-quest-for-a-symbol-solution-20130705-2pgd8.html(查阅日期:2018-03-29)
  8由于在电脑输入法中加入全新字符需要一定的技术能力和精力投入,所以前者基本上限于以图片的方式表现,数量和传播度均不及后者。至于张晶晶(2011)提到的一类重新使用生僻字的情况,如“嘂”“氼”等,对文字系统没有实质改变,不可能突破限度,本文不拟讨论。
语法学论文(优秀范文8篇)
第一篇:语法化的五个研究内容探析 第二篇:语言各层面创新形式的界限
第三篇:共变条件构式的构式义及构件分析 第四篇:语体语法的基本理念与基本机制
第五篇:格语法产生原因与主要作用分析 第六篇:分布形态学和最简方案的三个主要区别
第七篇:汉语截省句的性质、成因及解读 第八篇:句末助词与后续语冷热的关系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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