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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尔墨三项语言学理论的逻辑关系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4-20 共6510字
摘要

  美国着名语言学家菲尔墨(Charles J.Fillmore)的语言学理论可以分为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三个阶段: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格语法(Case Grammar)、70年代中后期提出的框架语义学(Frame Semantics)和80年代末兴起的构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这些理论基本分布于其14篇主要论文中[1].Fillmore提出的这三项理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分别代表了当代语言学研究的三个重要阶段:生成语法、认知语法和构式语法,对语言学的发展和走向起到了引导性作用[2].笔者试整合Fillmore的这三项理论,分析这三项语言学理论的内在逻辑。以这三项理论的内容为基础分析理论之间的共同点和逻辑关系,指出贯穿Fillmore这三项理论的一脉相承的隐线。

  一、形式思想

  格语法、框架语义学和构式语法这三项理论看似关联甚微,甚至分属不同的理论阵营,Fillmore本人也承认自己在语言观上从形式观到认知观的转变。但是,笔者认为,Fillmore的格语法、框架语义学和构式语法在理论上是一脉相承的:格语法在底层层次上以句中动词和名词的关系为研究角度,制定动词在语法上的格框架,分析句子的深层语义;框架语义学是语义理解的新视野,提供了意义理解上的整体框架,意义是核心,框架围绕意义形成;构式语法则是在句法、语义和语用三种分析结合的基础上,对词组或句子进行词语组合意义之外的理解,也是对句子和语言现象的形式化。三者既相互区别又层层递进,有其共同的思想基础。

  Fillmore师从美国语言学家诺姆·乔姆斯基,受乔姆斯基形式主义思想的影响甚深。追根溯源,Fillmore还受到语言学开山鼻祖洪堡特和索绪尔的思想影响,因而,Fillmore的语言学理论中,不管是格语法、框架语义学还是构式语法,都有形式主义思想的缩影。

  Fillmore的格语法是针对乔姆斯基为代表的生成语言学派过分强调形式忽视语义而提出来的,他主张将句法与语义紧密结合起来,以语义研究为基本出发点。他认为受语义驱动的深层结构比受句法形式驱动的深层结构在解释普遍性方面更为可行(杨成凯,1986),因此在F1968[3]中Fillmore正式提出“格语法”理论,用深层格标记来区分句子结构。

  通过格语法,Fillmore将“格”的概念引入到语法研究中来。“格”是屈折语(如俄语)中的语法概念,格语法的创新点正在于借用了屈折语中“格”的形式来定义句子中名词短语与动词之间的句法语义关系,相当于为抽象的句法关系发掘出了形式化的表层解释方式。

  Fillmore提出的语义格就是一种对复杂句法关系的形式化。看下面这几个句子:

  Fillmore就是通过上述这种形式化的归纳,将名词在句中的特性归纳为各种格,不管是哪一种语言,“He”、“他”还是“Он”,在句中都是施事格的角色,施事格和客体格等语义格都是一种体现句法语义关系的形式符号。

  “施事格”和“受事格”这些格形式,类似于索绪尔所提出的“能指”.“能指”是符号形式,格标记也是表示句中语义关系的符号形式,具体的句法语义内容便是句子的“所指”,一个能指可以表示多个所指,一个格标记也有多个具体表现形式。Fillmore提出语义格的概念,是为了更深层次地分析句法结构,从而摆脱传统语法只进行主语谓语等划分的成分分析方法。

  Fillmore“语义格”的地位由动词决定,却又反过来限制了动词在句中的准入。语义格的概念给每一个名词加上一个确定其和句中动词的关系的格标记,而每一个动词能够进入哪些语法结构,就取决于全句提供的特定的格配置,即“格框架”.如,以动词send(发送)为例,send能与名词或名词短语构成双宾结构,与不同的名词能够产生不同的语义关系,依据格语法就能给予“send”一个格框架---【动词+O+D+A】,这样不仅简单明了地阐释了send与各名词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也代表了动词“send”的准入框架。那么在词典中解释该动词的词条下,就可以用缩写字母标明其所属的“格框架”.这样一种形式化的标注,不仅有助于语言研究,还能为语言教学提供极大的便利。

  Fillmore的这种动词“格框架”思想也是洪堡特“有限的手段无限的运用(make infinite use of finite means)”语言思想的体现。所谓“有限的手段”不仅仅指语法规则,还可以指数量上可以确定的基本要素,比如说语义格,格框架等。动词可以由所属的格框架表示其具有的各种语法特性和能够生成的各种句式,从而以有限的形式表示了无限的使用方法。

  在框架语义学中,Fillmore提出“框架”形式。格框架是对句子底层语义结构及其相关场景的描写,每一个格框架都是一个高度概括的抽象场景,这是高度抽象得出的具体形式。但是在框架语义学中,框架不再指经验实体的场景,而是指概念结构,是一种形式化描写,而且框架语义学不追求语义角色的高度概括性,而是采用适度概括的原则,原来格语法中语义格的名称在框架语义学中转化成了情景化、具体化的、接近日常生活的名称(詹卫东,2003)。

  如果说“格框架”是动词使用的形式化,那么框架语义就是意义表现的形式化。由格语法到框架语义学,Fill-more的语言观也由生成观转为了认知观,其研究方法也由心智主义转到了经验主义。

  Fillmore在框架语义学中强调“框架”的作用,将每一个词所能关联到的意义框架形式化。如,“转交”这个词涉及到“转交人、转交物、转交对象”这三个基本框架元素以及其他一些外围框架元素,这些框架元素有自己一定的内涵和外延,“转交物”是可以移交、移动的物品,像“爱情、建筑物、水”这些词语一般不能进入这个框架意义,又如“接收人”可以是人或某机构。“转交”这个词的框架意义可以表示为图1的形式:

  通过这样的概括和提取,抽象的词语意义就可以用形式化的框架表示出来,再次实现了“有限形式”对“无限运用”的表示。“转交”的框架意义的明确,不仅可以全面理解“转交”这个词语的意义,也能通过这个框架生成无限的句子,如:

  在框架语义学的研究基础上,Fillmore创立了大型语言网络工程---FrameNet.在框架网络的研究过程中,Fillmore逐步转入构式语法的研究。他着重研究固化的习语,认为传统的结构式(如习语)是形式意义对应体,即构式,是语言的基本单位。

  Fillmore他们对某一语言现象进行句法、语义和语用三方面的综合研究,他们将习语认定为一个固定构式,以整体的意义来实现其句法功能(如Fillmore曾着文研究的“What's X doing Y?”构式)。他强调标记性研究,重视构式区别于其组成部分之和的意义,并以句式的整体形式意义来研究构式,这证明Fillmore在认知的语言观下研究构式时依然重视形式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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