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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价值取向的农业制度创新路径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6-17 共965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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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我国农业制度发展困境探究
  【第一章】基于生态文明的农业制度革新研究绪论
  【第二章】生态文明价值取向的概述
  【第三章】农业制度变迁及其生态文明价值取向的障碍
  【第四章】生态文明价值取向的农业制度创新路径
  【结论/参考文献】生态文明价值观下农业制度发展研究与参考文献

  第 4 章 生态文明价值取向的农业制度创新路径

  生态文明价值取向强调人与自然的平等地位,要求人类在开发自然时不再以人个体的需求为绝对的考量标准,而是要寻找到二者之间的平衡点,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生态文明价值取向决定了人们不再是以环境的破坏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增长,而是要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当前我国农业的发展面临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严重阻碍农业的健康生产与发展。为了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生态文明价值取向的农业制度创新。建国以来以土地为中心的一系列农业制度的调整,对我国农业经济和农业生态环境都产生了不同的影响。我国农业制度经过不断的调整,逐步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基于对建国以来农业制度变迁历程的认识,我们认识到现行的农业制度仍存在一定缺陷,成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阻碍。

  通过分析我国农业制度的发展变迁历程及其存在的障碍,我们认识到要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解决影响农业发展的制度障碍,以生态文明价值取向引导农业制度创新,通过理念和理论的指引,运用不同方法策略解决其运行的障碍,创新农业制度,最终达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4.1 生态文明价值取向的农业制度创新引导

  回顾我国农业制度的变迁过程,审视现在的农业制度,我们认识到农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生态文明价值取向的制度创新。由于农业制度在发展中存在各种障碍,导致人类在农业生产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未能正确的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创新农业制度要以生态文明价值取向理念和理论为引导,树立起生态文明、循环经济等理念,在创新农业制度的进程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树立起人与自然平等的理念,尊重自然、爱护自然,按客观规律改造自然。通过生态文明价值取向的引导,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最终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1.1 生态文明价值取向的农业制度创新理念引导。

  生态文明价值取向的农业制度创新要以生态文明观为理念引导,尤其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文明观,在制度创新中通过教育转变人们观念,重新确立人对自然的正确态度,树立起生态文明意识,实现农业发展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统一。在农业制度创新的过程中,要树立起生态文明的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是和谐统一的,自然界是客观的,它先与人和人的意识而存在,自然界有其运行的固有的客观的规律;人是自然界在长期的发展中的产物,人类活动要遵循自然界的运行规律,不能超越自然凌驾于自然之上。在我国的农业制度中,不论是农业土地制度、科技制度、经营制度还是农业财政制度,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和人类不合理的农业生产方式,在生产中忽视了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造成自然资源的浪费和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人的意识对人的行为具有指导作用,蔑视自然的态度必然会产生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农业制度的创新有必要进行理念引导,树立起生态文明观的理念,在实践中以生态文明观指引人类改造自然,改变粗放式生产对环境造成的破坏,以实现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及其可持续发展的统一。

  以生态文明价值取向理念引导农业制度创新,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转变人们观念,培养人们的生态文明意识。农民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在农业制度创新中,要加强对农民的生态文明观的教育,引导其树立起生态文明的意识,在进行农业生产中注意对生态环境的维护。提高公民的生态文明意识,通过定期举办相关课程,依靠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环保专家传授最新农业技术,宣传生态文明理念,使农民适应新的农业技术进行绿色生产,认识到良好的自然环境是农业可持续生产的基础和人类健康生活的前提,从而主动承担起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责任。通过开设学校,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以教育培养其生态文明观,提高其文化素养,转变对世界的认识,从而引导农民主动在生产中保护环境。除了对农民进行生态文明的教育,还要重视对学生进行生态文明观的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开设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课程,教授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知识,并引导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走进生活走进大自然,培养其爱护自然的习惯,从小树立起生态文明的意识。另外,还要对企业、消费者、政府等各类主体进行生态文明观的教育,提高其生态文明意识,以生态文明价值取向引领农业制度的创新。

  此外,还可广泛在农村进行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通过村务公开栏、农村广播等传播途径宣传生态文明理念,传播绿色农业生产技术,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果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先进事迹,通过其示范作用鼓励带动其他农户进行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公布农业生产中产生的环境污生态环境破坏的事例,以引起人们的危机意识,使人们感受农业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通过宣传教育,促进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从而以生态文明价值取向理念引导农业制度创新。

  4.1.2 生态文明价值取向的农业制度创新理论引导。

  生态文明价值取向下农业制度创新要以具体理论为引导,树立循环经济理论,同时借鉴低碳农业、都市农业等其他理论,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创新农业制度,要以农业循环经济理论为引导,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强调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农业自然资源总是有限的,而为了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增长必然要加大对资源的投入,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需求的无限性的冲突始终是影响农业发展的一对矛盾。农业生产长期以来采取粗放型的增长方式,使农业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情况严重。因此,要坚持生态文明价值取向,进行农业制度创新,必须以循环经济理论为引导,发转农业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改变了传统农业生产方式高投入低收益的状况,旨在最大限度提高农业自然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资源的消耗。循环经济通过发展高新技术来增加产出,循环利用自然资源,对农业生产废弃物再利用,降低农业生产废弃物对自然环境的污染,通过资源的循环利用从而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理论体现了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它强调对土壤耕地进行保护,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提高土地产出率,它强调节约农业水资源提高农业用水的利用率,它还强调维持农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循环经济理念注重对资源的循环利用、降低生产对环境污染,保护农村自然环境。生态文明价值取向下农业制度的创新要以循环经济理论为引导,发展循环经济。创新农业制度,遵循农业资源可循环的理念,在农业生产中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小农业生产对农村自然环境的污染,提高自然资源的循环利用率,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此外,生态文明价值取向下农业制度创新还可以借鉴低碳农业、都市农业的理论。通过借鉴低碳农业的理论,使农业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在农业生产中创新生产技术,关键是降低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投入,从而使温室气体排放率降低,保护大气环境,实现农业生态文明的进步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统一。

  通过发展都市农业,在城市或城郊等地科学布局农业生产,即为都市提供生活必须的农产品,增加就业,以高新技术促进农业发展进步,又有利于通过农业生产改善都市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为农业制度创新提供理论引导。

  4.2 生态文明价值取向下的农业制度创新路径

  生态文明价值取向的引导为我国农业制度创新提供了理论依据。通过生态文明观为理念引导,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树公民树立起生态文明的意识,使其认识到良好的自然环境是农业可持续生产的基础。通过循环经济等理论的引导,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以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回顾我国农业制度变迁的历程,审视当前的农业制度,我们认识到我国的农业制度还不完善。农业制度发展中面临的不同障碍,不论是农业土地制度、农业科技制度、农业经营制度还是农业财政制度都存在缺陷,不利于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制度创新除了要以生态文明价值取向的理论和理念为引导,还要以不同的路径创新农业制度,重点创新农业土地制度、农业科技制度、农业经营制度以及农业财政制度,通过生态文明价值取向的引领实现农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4.2.1 农业土地制度创新。

  生态文明价值取向中进行农业土地制度创新,基于农业土地产权制度中农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农业土地流转权存在的障碍,为了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土地制度创新要从如下两方面展开。

  4.2.1.1 创新农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产权制度由于存在农业土地所有权的界定不明晰,农业土地使用权的不稳定等障碍,不仅不利于实现农业的现代化,也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以生态文明价值观为指导,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创新农业土地产权制度,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土地制度创新首先要明晰农业土地所有权。由于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中的"集体"一词指代不明确,因此造成了农民追逐短期利益的生产方式,给农业生态环境带来破坏,不利于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界定乡镇、村委会还是村民小组谁为具体的农地所有权主体有不同的看法,本文倾向于把村一级作为农地所有权的主体。以村为单位作为农业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其优势。它规模适中,相较于乡镇和村民小组一级易于管理且节约成本。而且村一级的基层组织能够更直接管理本村的农地资源,对村级事务的管理更具有灵活性。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可以更好的维护农民在土地上的合法权益,规范乡镇或是村委会在土地流转或是征收中的行为。明晰的土地所有权主体可以带来安定感,从而促使农民对土地进行长效投资。村委作为所有权的主体还应该明确规定其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所有权主体应该对其区域内农地进行远景设计,依法管理,合理监督,确保农用土地的正常用途,对在土地上的非农用行为要严格监督。所有权主体还应切实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通过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从水土等资源保护的长远角度进行可持续生产。通过规范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推广使用高效的农业生产工具、兴修维护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水平。通过明确土地所有权主体并规定其权利和义务,引导农民形成长期的生产行为从而实现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土地制度创新还应稳定农业土地的使用权。虽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期限,但是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还是不稳定的。农民心中产生一种不踏实感,逐利性使农民在短期内为实现农地收益的最大化必将采取掠夺的方式进行农业生产,破坏农业生态环境。而"增人不增地"的政策使得人口的增加会带来土地资源的再分配,农村土地再次分配的频繁发生也影响了土地使用权的稳定性。农民依附于土地而存在,土地仍然是保障农民生存的重要资源。

  因此,要实现农民的长期生产就要稳定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权应该长期化,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土地承包期到期后继续承包的细节措施。通过长期的使用权稳定农民的心理,使农民采取科学的生产方式进行农业的可持续生产,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保护农业自然环境。

  只有通过明晰农业土地所有权主体,并规定其权利和义务,稳定农业土地的使用权,创新农业土地产权制度,才能引导农民从长远利益出发进行可持续生产,从而保证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4.2.1.2 规范农业土地流转权。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户的分散经营和土地的零碎化不利于实现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通过农业土地流转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就显得尤为重要。虽然农业土地流转带来的经济效益十分巨大,但是农业土地流转也存在一定缺陷和障碍导致农村生态问题。因此,进行农业制度的创新,要在生态文明价值取向下创新农业土地制度,规范农业土地流转权,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结合。

  农业土地制度创新要建立合理的农业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业土地畅通有序流转。首先要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集体土地的承包期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是有期限的,而土地作为农民生存保障的根本,土地的有限承包期使农民产生不安定感,因此难以产生长效性和持续性的生产行为,即很难投入过多精力保护农地环境也不利于土地流转。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其他行业,而不稳定的土地承包期限也使农民难产生安定感,农民宁愿荒置土地而不愿进行流转。因此,要促进农业土地的流转,维护农业生态环境,就要延长农业土地的承包期限,使土地可以长期承包同时并实现土地经营权的继承,以此促进土地流。在稳定的承包期下,通过农业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的农业经营,以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促使农民采用绿色环保的方式进行长效生产,保护农地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其次,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创新土地转让和租赁的市场,通过政府的有效监督和积极引导,使土地的使用权可以高效转让。

  农业土地制度创新要规范政府行为并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保证农业土地流转的畅通。首先,农业土地在流转中要规范政府的行为,防止农业用地变成非农业用地。在政绩观的指引下,有的乡镇为了完成工业发展指标而随意干涉土地流转,通过兴建工业园区而改变农业土地的用途,使农用地变成非农用地,给土地带来不可逆的影响。因此正常的农业土地流转要规范政府的行为,防止政府工作的错位,不能只顾政绩、眼前的经济效益而忽视长远的环境效益。政府要严格监管,坚决防止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政府要根据农村经济结构的特点和土地状况规划农地用途,确保适度的土地规模经营;严格遵守土地流转制度,防止改变土地性质的行为,确保其农用性质,促进农地的可持续利用。其次,政府还应更好的发挥服务职能,为农业土地流转中生态环境的保护创造更好的保障。政府要在农业土地流转前进行环境评估,在农业土地流转后进行环境监测,通过对环境的评估放弃对农业生态环境影响大的土地流转行为,在土地流转后产生的危害生态环境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调整,对违法使用农地的行为要依法处置。在农业土地流转中,政府要实施必要的农业补贴,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村劳动力在农业生产领域范围内变动转移,给农民以物质基础来保护生态环境。

  此外,农业土地流转还应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土地流转法律的规定有序进行,对违反土地流转法律的行为还应依法处理。

  通过创新农业土地制度,规范农业土地流转权,以多种途径解决农业土地流转中的环境问题,不仅能够实现农业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还能促进农业生产专业化和规模化,实现农业环境保护和经济增长的有效统一。

  4.2.2 农业科技制度创新。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业科技制度的创新,农业进步和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更离不开农业技术,因此,要在生态文明的价值取向下建立进行农业科技制度的创新,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要进行农业生态技术的创新。研发创新高新农业技术,通过关键的农业技术增加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使之成为适合大众的实用技术并推广使用,即要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又要有利于节能环保。要在农作物的丰收增产方面进行技术创新,研发培育优良作物品种,提高农作的产量。要改良创新农用机械设备和完善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在平原推广适宜的农机以进行规模化生产,开发适宜在山地丘陵等地带进行生产的农业机械工具,提高农业自然资源的利用率。整治农田水利基础工程,完善农业水利基础设施,治理江河水源,节约农业用水。

  要创新农业生产中对动植物疾病和作物害虫的预防控制技术,依据水土等自然条件创新耕种技术,研发清洁能源、生物技术,研发对作物和环境污染率低的农药,降低其毒害性。对农业生产中造成的生态环境的破坏,还要创新环境保护治理技术,治理受到污染破坏的水土植被和其他自然资源。通过增加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物质投入,结合农村多样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开发生态能源,创新农业生态技术,以实现劳动效率和环境保护的一致。实现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制度,还要加大研发力度。重点培育一批优质的农业科研创新机构,结合我国高校尤其是一批重点农业院校的学科和人才优势资源,联合涉农企业,开发农业技术项目。通过科研机构、企业、高校以及国家农业部门的有机联合对项目集中攻关,研发农业生产新技术和农业新品种。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组建创新团队,并通过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农业先进技术研发与创造的积极性。

  其次,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培养优秀人才。通过发展教育事业,积极培养农业科技创新人才,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掌握运用最新农业技术的能力。农业的进步和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都离不开高素质的劳动者和优秀的农业科技人员,人的进步离不开教育,因此,人才的培养储备和教育资源丰富就显得尤为重要。农业科技创新人员是技术进步的驱动力量,因此要依托科研院校培育高科技人才,同时加大教育投入,建立完善的农科人员培养体系,培养其创新力,使其掌握扎实的农业学科理论基础知识,为进行农业技术创新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对现有的各层次农业科研人员也要安排相应的在职培训,以更新其知识系统,使其适应农业生产不断发展的需要,并通过自身努力成为技术创新的能手。从事农业生产的是广大的农民,因此要提高农民的素质,更新农业生产思维,使其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用现代科学知识进行农业生产。绿色可持续的农业生产离不开先进的农业技术,要对农民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促使农民正确使用各种耕种技术、养殖技术、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提高其农业生产的水平和能力。

  最后,创新农业科技制度,还要注意技术的推广和示范。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示范给农民具体的使用操作方法,并大力推广。此外,还要注意科技的转化和吸收,使农民、企业吸收掌握相应的农业技术,并通过技术转化为实际的经济效益,从而实现生态效益,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

  4.2.3 农业经营制度创新。

  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制度。农业产业化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展优势主导产业,通过企业和农户的联合实现农业的产供销一体化,促进农业的发展进步。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制度,要坚持生态文明价值的取向,注重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并将产业化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降到最小,以实现经济生态效益的统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协调进步。

  农业经营制度创新型要求合理规划开发农业自然资源。农业产业化的规模经营需要投入大量生产要素,而自然资源和大自然的承载力总是有限的,无规划的不当开发不仅会造成资源的不必要浪费,甚至会使人类面临资源的永久枯竭,生产中人类不合理的利用自然资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也会严重威胁人的生存环境。

  因此,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要搞好自然资源的开发,合理规划。要充分探明所开发地域自然资源状况,确定资源的种类、性质、分布状况和其他因素,对适宜开发的自然资源分类排序,分清哪些是适合开发的哪些不适。结合市场需求、企业和农户的条件和开发区域的实际自然状况,在调查的基础上对资源的使用开发进行全面科学的规划,有计划的开发农业自然资源。如果随意盲目的开采将会造成资源的匮乏,污染农村环境,出现资源使用的失衡状况,严重影响农业的产业化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各方都应该树立起生态文明的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企业以营利为根本目的,农户也通过产业化经营获取收益,但是生态利益应位于经济利益之上。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虽然换取了经济的增长,但是生态的毁灭却是再多的财富都无法弥补的,所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开发自然资源应该把生态效益放在第一的位置。农业产业化的规模经营易产生环境污染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生态文明的价值取向,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不超越环境的更新和承载能力,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经营制度创新要做到因地制宜,发展主导产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便是发展优质主导产业,从而提高农业的规模经营效益。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自然条件各有差异,自然资源的分布也各有特点,有的地域资源自然资源充足而有的地方匮乏。发展主导产业要充分考虑到本区域的地理条件、常年的气候因素等自然状况,因地制宜的利用其中的优势资源发展优质高效的主导产业,以基地为依托发展龙头企业,使其成为本区域内具有竞争优势的专业产业。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受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制约,因地制宜的利用农业发展区域的优势自然资源发展主导产业也体现着对客观自然规律的尊重,是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有效选择。依托优势自然资源选择主导产业,发展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并进行产品的深加工,形成专业化的生产基地,对各产业进行科学合理的优化布局,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在尊重自然发展规律的前提下促进农业的产业化。

  农业经营制度创新还应创新社会服务体系,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健全社会服务体系,通过对农业生产整个过程中产供销提供服务,规范服务机构的行为,促进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在产业化过程中,政府还应发挥其服务职能,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对自然资源的开发要正确评估合理规划,有序引导农村主导产业的布局;在农村建立相应的环保监测机构,及时监测产业化的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规范易于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农药化肥的使用。通过宣传教育,法律政策、科技扶持、财政补贴等措施实现农业产业化的良性发展。

  4.2.4 农业财政制度创新。

  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需要财政的支撑,虽然国家一直在加大农业生产的投入,但是农业投入的增长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增长比例不高,在农业环境保护的投入也不充分,不利于农业的丰产增收和实现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

  农业财政制度创新要建立稳定的财政增长机制,落实对农业发展和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投入。要合理进行国民收入的分配,增加农业环保建设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国家和地方要制定好财政的整体预算,合理分配财政资金的使用,适当扩大生态建设支出的预算。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发挥财政对资源配置的作用,在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技术创新、农资补贴、农业环境补贴、新农村整体规划等方面加大国家财政的投入,并多方筹集资金拓宽资金来源,增强对农业环境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持力度。

  农业财政制度创新要完善财政支农政策,落实农业补贴。要对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采用生态环保农业技术的农户进行奖励性补贴,鼓励其进行生态文明的建设。要稳定增长农资补贴,引导农户选购农业新品种和低毒副作用农药。要对规模化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失进行适当的补贴,促使生产者采用保护生态的生产方式恢复自然资源。要通过财政补贴,有计划的退耕还林、退田还湖,植树造林,恢复生态环境。要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合理配置农业基础设施资源,增加对农田水利、农污治理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整治农田水利基础工程,完善农业水利基础设施,治理江河水源,节约农业用水。要建设农业废弃污染物的回收处理厂,降低农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在国家和地方制定的财政预算中有倾向性的增加财政投入以促进农业技术研发与创新,通过财政支持培育科技创新人员,增加科研经费,采取鼓励农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加大财政病虫害防治技术、生物技术等环境保护和经济循环增长技术的投入。通过资金的投入发展先进农业技术,支持发展生态农业和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提高农产品的科技竞争力,促进农业的生态可持续发展。

  此外,农业财政制度创新,政府应发挥对农业生态环境的监管作用。要通过财政投入建设环境的监测机构,及时监管整治农村企业环境污染破坏的行为,通过税收政策有针对性的控制对农村污染严重的企业,推动产业结构的朝着有利于生态建设的方向发展。农业发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主要依托国家财政,同时还要多渠道的筹集资金,借助金融机构、企业的投资,扩大农业投入资金来源,多方合力,共同推动农业环境保护和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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