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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变文中的孝道思想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8-05 共1126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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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敦煌变文中的儒佛道教化思想探析
【绪言】敦煌变文中的多样教化思想研究绪言
【第一章】敦煌变文产生的背景及原因
【2.1】敦煌变文中的孝道思想
【2.2】敦煌变文中的忠君思想
【2.3】敦煌变文中的节烈思想
【3.1】敦煌变文中的业报轮回
【3.2】敦煌变文中的地狱审判
【4.1】敦煌变文中的修仙成道观念
【4.2】敦煌变文中的符箓神功
【5.1】敦煌变文中教化思想的特点
【5.2】敦煌变文中教化理论的意义
【结语/参考文献】敦煌变文中蕴含的教化思想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二、敦煌变文中的儒家教化思想

  敦煌深受中原文化影响,当地的汉族居民又多从中原地区移居而来,对家乡有着强烈的思慕之情。在中国,佛教的传播之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韩愈在《论佛骨表》中批判“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①,导致“齐民逃赋役,高士着幽禅。官吏不之制,纷纷听其然;耕桑日失吏,朝署时遗贤。”

  陈寅恪先生认为韩愈“排斥佛老,匡救政俗之弊害  呵诋释迦,申明夷夏之大防。”③儒学和道教是佛教在民间传播的最大阻力,虽然统治者有时重道,有时崇佛,但有时也会佞佛毁道或者佞道灭佛,而“独尊儒术”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国策被一以贯之地执行。尽管唐五代时期盛行三教论衡之说,但与佛教、道教相比,儒家学说作为社会主流思想仍然占据统治地位。钱钟书先生在《管锥编》中有言:

  三家势成鼎足,其中之一家遂得如武涉说韩信所谓:“足下右投则汉王胜,左投则项王胜。”然儒往往兼攻二氏;而二氏未尝合力攻儒者,则因儒为国家典学,自恃根深基固,名正言顺,二氏亦知其不可动摇也。④儒学的地位尊贵不可摇动,佛教无法与之抗衡,只能转过头来顺应中华传统文化,吸收融合儒家思想,进而有“援儒入佛”的观念产生。已发掘的敦煌文书大体上都能反映出中原的儒家思想,作为讲唱表演底本的变文表现得尤为突出。

  (一)敦煌变文中的孝道思想

  孝道作为中国固有的思想,在殷商时期的甲骨文中就有“孝”字,《尔雅·释训》对“孝”的解释为“善父母为孝”⑤,善待父母就是孝顺。《说文解字》云:“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⑥儒家将《孝经》作为讲授孝道的经典,可以看出其对孝道的重视,“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⑦的观念影响了后世对孝的实践方式。历代帝王对于孝道的推崇更是不遗余力,汉代皇帝的谥号几乎皆以“孝”为名,二十四史中多有为孝子列传者。“不孝”更是大罪,不仅会受到道德和舆论的谴责,而且将之归入“十恶不赦”之列。

  中国古代对孝道的推崇,在世界其他国家的历史上,再也找不到类似的例证。

  正因为历朝历代对孝道的推行已然渗入了文化底蕴,因此民间常有“百善孝为先”的观念。

  “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①,儒家认为行孝是培养德行的根本,教育、教化都是由孝产生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②依照儒家所提倡的孝道思想,为人子女应该侍奉父母,这种奉养不是流于形式的为父母提供饭食,替父母做事,更重要的是子女要自内心地爱敬父母,对父母抱持和颜悦色的态度,即孔子所说的“色难”;为人子女要顺从父母的意志,开枝散叶传宗接代,保证宗族香火传承;除此之外,子女还应爱惜父母赐予的身体发肤,并通过建功立业来为父母增光,达到光耀门楣的目的。儒家致力于恢复王道教化,建立稳定的社会等级制度,不同身份等级的人适用于不同的权利和义务。这种等级区别在“行孝”中也有所体现,《孝经》中对于不同身份等级的人,也有不同的孝道要求,共分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共五孝。孝的地位尊崇,而违背孝道则是大罪,孔子有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③中国古代文化一向“视死如生”,死亡被视为生命的延续,人死之后还要继续享受生前所有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④孝道思想亦是如此,父母去世并不意味着子女行孝的终结。“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子女对父母要“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⑥即父母在世时,要按照礼的要求对待他们;父母去世后,要按照礼的要求埋葬、祭奠他们。

  发源于印度的佛教,在汉代传入中国之后便受到中国传统思想的排斥,特别是来自“孝道”方面的压力。僧侣们看破红尘,弃家修行,被认为是置祖先、父母、妻儿于不顾,破坏了儒家倡导的传统伦理关系。“斩却三千烦恼丝”的剃度仪式则直接伤害了父母赐予的身体发肤,被认为是弃孝道于不顾的行为。

  因此,佛教自入华以来便饱受诟病。现存最早的佛教论着《牟子理惑论》在讨论佛教教义与中国伦理时,首先解释的便是孝的问题:书中驳斥了道教提出的“三破论”(佛教入国则国破、入家则家破、入身则身破)。这充分表明了时人对佛教的怀疑,在这种压力之下,佛教为适应中国的风俗民情,解决诸如出家导致的赡养义务和“后继无人”等问题,便逐渐与中国传统融合,产生了不全然等同于印度佛教的孝道观念。

  1.《父母恩重经讲经文》中所呈现的孝道思想

  敦煌文书中发掘的《父母恩重经讲经文》共有两篇:伯二四一八号和藏于北京图书馆的河字十二号,题目为编者拟补。《大藏经》有后汉僧人安世高所译的《佛说父母恩难报经》,与以上两篇所引经文殊异。考证敦煌写本伯三九一九号载有《佛说父母恩重经》一种,与这两种讲经文所引经文相同,应是后者的残卷。另外敦煌曲子词《十恩德》、《十种缘》、《孝顺乐》亦皆为演绎经之作,可见该经在当时曾广泛流传。但由于它未被收入《大藏经》,所以后世却流传未广。

  伯二四一八和河字十二号《父母恩重经讲经文》皆脱胎于《佛说父母恩难报经》,盖以借佛教之孝道思想基于报恩之一念,详细叙述父母养育子女的深恩大德,劝告世人行孝报恩。其中详述了父母的十大恩德:

  第一,怀胎守护恩。母亲怀胎后,十月之内坐卧不安、不思饮食;身为女性抛却爱美的天性懒于梳妆,只求保息腹中子。随着胎儿逐渐长大,母体所受的负荷也越来越重,“慈母自从怀任(妊),忧恼千般,或坐或行,如擎重担。所吃饮食,滋味都无。”

  第二,临产受苦恩。母亲十月怀胎,时间相当漫长,而在诞下子女则更为不易,不但要承受很多苦痛,还将会有性命之虞,“孩子未降,母忧性命逡巡,及至生来,血流洒地  只怕身命参差,急手看其好恶。”

  第三,哺乳养育恩。孩子出生后不能进食需要母亲哺乳,而乳汁是由母亲的血肉变化而来。孩子年幼全靠父母保护,抱持养育不离于怀抱,母亲为此可能还要受到公婆叔伯的嗔怪,“一伴喂孩儿,伏(服)仕(侍)又依时节。伯叔及翁婆,由(犹)更嫌痴拙。”

  第四,推干就湿恩。幼儿夜间往往尿床,母亲将孩子抱到干处,自己却在尿湿的床铺上睡觉,只求孩子能安稳睡觉,“回干就湿为常事,三载辛勤情不已。”

  第五,洗濯不净恩。孩子便溺无时无知,作为母亲常常要给孩子洗涤尿布和被褥,种种辛劳令母亲容颜憔悴,“洗浣岂论朝与暮,驱驰何惮热兼寒。”

  第六,百般忧虑恩。婴儿长成幼童,虽然不再需要母亲哺乳抱持,但是母亲却时时牵挂孩子,担心孩子安全,“临河傍井,常忧漂溺之虞;弄狗捻刀,每虑啮伤之苦。”

  第七,成长教示恩。孩子渐渐长大父母要操心孩子的教育,要让儿子读书识字,教女儿学习针线女工、歌舞技艺,“女男渐长成人子,父娘亲训示。台(抬)举还徒(图)立得身,招交(教)只要修仁义。”

  第八,远行忆念恩。子女外出或出嫁,父母仍然为孩子牵肠挂肚,“儿行千里,母行千里,儿行万里,母行万里。”

  第九,母不说恩。父母不求回报,只求付出,将孩子抚养长大。他们承受的痛苦也不为人知,“受如此苦辛,不曾于一个人前,说养育恩德。”

  第十,母不忘恩。有道是“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父母对子女的关怀之心没有止境,特别是儿女生病,做父母的心急如焚,食不下咽,到处延医问药、求神拜佛,只求孩子早日康复,“经道男女有病,父母亦病,子若病除,父母方差。”

  体现在《父母恩重经讲经文》中的,绝不是身处统治阶层的贵族、富豪和士大夫的生活,而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平民大众的日常生活,文中详细描述了那些每天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艰难维持生计的市井草民的生活和情感,而在当时的中国,绝大多数人都过着这样的生活。这些平凡真实的内容触动人们的心弦,语言通俗直白。文中对父母从怀胎、生育、养育、教育等过程有细致入微地描绘,使听者能够理解为人父母的不易,深受感动,从而激发人们对父母的孝顺之心。父母养育子女不易,若子女不孝,对父母来说是最大的打击,“长遣慈亲血泪垂,每令骨肉怀愁戚。”变文末尾告诫世人,莫学愚人,要孝顺父母,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文中还提到有一罪人生前不孝父母,其死后坠入火坑地狱,头上有铁轮盘旋,日日受苦永无止境,“过去九十一劫,有一罪人不孝父母,常行五逆,死后当堕火坑地狱,头上长有铁轮盘旋。不惟顶上。直为罪根深重,都缘不孝二亲。”①这两篇《父母恩重经讲经文》中不仅详述父母将子女抚育成人所经历的艰辛过程以及父母对子女之爱,而且也强调不孝父母者必受惩罚。佛教中有“五逆罪”,即“五种极逆于理的罪恶,即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之血,破和合之僧。这是五种极端恶劣的行为,任犯一种,即堕无间地狱,故又名无间业。”②“杀父弑母”在中国古代一直被视为重罪,属“十恶不赦”,在佛教中也被认为是极恶劣的行为,犯罪者会坠入无间地狱(阿鼻地狱)永不超生。

  2.《舜子变》中所呈现的孝道思想

  舜者,古代之明君孝子也,乃是儒家最为推崇的圣王,世人所敬仰之孝子,其孝顺与圣德昭昭然于天下。《尚书》有云:

  帝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巽朕位?”岳曰:“否德忝帝位。”曰:“明明扬侧陋。”师锡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

  帝曰:“俞!予闻,如何?”岳曰:“瞽子,父顽,母嚣,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帝曰:“我其试哉!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

  厘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帝曰:“钦哉!”③尧帝向四岳询问是否有合适的继承人,四岳推荐了舜,并介绍了他的家庭情况。

  为了进一步考察其品行,尧帝便将两个女儿嫁给舜。学界普遍认为《尚书》是舜传说最早见于典籍的记载,并成为了后世铺演舜孝故事的雏形。

  作为儒家鼻祖的孔子对舜更是赞赏有加,“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④在孔子看来,舜是仁人圣君的代表,修齐治平在其身上得到了完美的诠释,舜帝成为儒家道德理想的人格化身。与孔子一样,孟子也是“言必称尧舜”;而与孔子不同的是,孟子更多的是强调舜为人子的形象,推崇其至孝顺亲的个人品德:

  孟子曰:“天下大悦而将归己,视天下悦而归己犹草芥也,惟舜为然。

  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舜尽事亲之道,而瞽瞍厎豫,瞽瞍厎豫而天下化,瞽瞍厎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此之谓大孝。”①《史记》中关于舜的记载沿袭了《尚书》及《孟子》等书的内容,但在细节方面较二书详细,如舜的家族渊源、家庭成员变化、居住地、发迹地、娶妻经过、尧对舜的考验、父亲和弟弟对舜陷害的过程及舜的政绩表现等等都有较多描述。

  舜的传说和事迹不仅为儒家典籍共相赞扬,尤为千古以来世人所同表共赞,元代郭居敬辑录的《全相二十四孝诗选》,其中名列第一的“孝感动天”即是讲舜的故事。②舜子孝亲是中国古代孝子故事中最负盛名的,也是后世孝子故事母题的一大来源,变文内容梗概如下:

  尧帝统治时期,有个孝子名舜,为母亲乐登夫人守孝三年:

  舜有亲阿娘在堂,乐登夫人便是。乐登夫人染疾在床,三年不岂(起),夫人……命终。舜子三年池(持)孝,淡眼(服)十日寡体。③父亲瞽叟要另娶新妇,征求舜子的意见,舜子表示会将后母视如亲母:

  苦嗽(瞽叟)唤言舜子:“我舜子小(少)失却阿娘,家里无人主领;阿耶(爷)取(娶)一个计(继)阿娘来,我子心里何似?”舜子抄手启阿耶(爷):“阿耶(爷)若取得计阿娘来,也共亲阿娘无二!”④瞽叟再娶后前往辽阳经商让舜子看家,三年不归,舜子在家常常一边弹琴,一边想念父亲,不久接到瞽叟的来信说不久即能返家,后母心肠歹毒,要趁机陷害舜子,于是后母假意唤舜子上树摘桃,自己在树下用刺破脚底施苦肉计。瞽叟回家后,后母污蔑舜子趁自己上树摘桃,在树下埋刺。舜子被后母诬告,面对父亲的责骂,仍恪守孝道不愿分辩,变文有云:

  瞽叟唤言舜子:“阿耶(爷)暂到辽阳,遣子勾当家事,缘甚于家不孝?阿娘上树摘桃,树下多埋恶刺,刺他两脚成疮,这个是阿谁不是?”

  舜子心自知之,恐伤母情;舜子与招伏罪过,又恐带累阿娘。“己身是儿,千重万过,一任阿耶鞭耻(笞)。”①瞽叟不明真相责打舜子,感得帝释天②化为老人,为舜子治伤:

  瞽叟打舜子,感得百鸟自鸣,慈乌洒血不止。舜子是孝顺之男,上界帝释知委,化一老人,便往下界,来至方便与舜,犹如不打相似。③恶毒的后母与父亲瞽叟设计要害舜子,假意令舜子上房修仓,父亲和后母、小弟放火烧房,舜子有天神庇佑,化险为夷:

  舜子才得上仓舍,西南角便有火起。第一火把是阿得(后)娘,续得瞽叟第二,第三不是别人,是小弟象儿。……舜子恐大命不存,权把二个笠子为凭,腾空飞下仓舍。舜子是有道君王,感得地神拥起,逐(遂)不烧,毫毛不损。④后母一计不成,又生毒计,骗舜子淘井,企图落井下石,帝释天化作黄龙,挖通井底将舜子引到邻居井中,变文有云:

  舜闻涛(淘)井,心里知之,便脱衣裳,井边跪拜,入井涛(淘)泥。……瞽叟便即与大石填塞。……帝释变作一黄龙,引舜通穴往东家井出。⑤邻居老妇将舜子从井中救出,让他不要回家而是到生母坟上,乐登夫人显灵指引舜子到历山耕种,变文有云:

  老母便知是舜,牵挽出之……报舜云:“汝莫归家,但取你亲阿娘坟墓去,必合见阿娘现身。”……舜即寻觅阿娘墓。见阿娘真身,悲啼血。

  阿娘报言舜子:“儿莫归家,儿大未尽,但取西南角历山,躬耕必富贵。”⑥舜子按照母亲的指引来到历山,上天被他的孝行感动,自有动物助其耕种:

  舜取母语,相别行至山中,见百余倾(顷)空田;心中哽噎。种子犁牛,无处取之。天知至孝,自有群猪与嘴耕地开垄,百鸟衔子抛田,天雨浇溉。其岁天下不熟,舜自独丰,得数百石谷来。①舜子思念家乡,路遇一商人,向其打探家中情况,商人告诉他,舜子走后,父亲瞽叟失明,后母顽愚,小弟痴癫,生活困顿。舜子返乡在集市上卖米,见后母卖柴换米,后母没有认出舜子,舜子几次卖米给后母都装做忘记收钱。瞽叟疑心卖米的少年就是舜子,一家人在集市相认:(舜子)心欲思乡,拟报父母之恩。……至市之次,见后母负薪,诣市易米。值舜籴(粜)于市,舜识之,便粜与之。舜得母钱,佯忘安着米囊中而去。如是非一。……妻牵叟诣市,还见粜米少年……叟耳识其声音曰:“正似吾舜子声乎?”舜曰:“是也。”便即前抱父头,失声大哭。

  舜子拭其父泪,与舌舔之,两目即明。母亦聪慧,常复能言。市人见之,无不悲叹。②舜子治好了父亲的眼睛,后母也恢复正常能开口说话。瞽叟心生悔过要在邻里亲眷面前杀死后母,舜子不计前嫌阻止父亲,后母痛改前非,一家人团圆。舜子的孝行广为流传,尧帝听说后,将自己的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舜子,并让位给舜,变文有云:

  瞽叟湆(泣)吾之孝(子),不自斟量,便集邻里亲眷,将刀以杀后母。

  舜子叉手启大人:“若杀却阿娘者,舜元(原)无孝道,大人思之。”邻里悲哀,天下未门(闻)此事。父放母命以后,一心一肚快活,天下传名。

  尧帝闻之,妻以二女……卸位与舜帝。③舜子的孝行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尊父敬母。舜子的生母乐登夫人病逝,舜子服丧三年;父亲瞽叟要另娶后妻,舜子不仅未有反对,而且侍奉后母亦如亲母;父亲外出经商,舜子在家时时牵挂。第二,含冤受屈。后母与瞽叟设下毒计欲将舜子除之而后快,舜子经历摘桃、修仓和淘井三次陷害大难不死却对父母没有丝毫不敬,反而为其掩过。第三,不计前嫌。舜子逃到历山耕种十载后返乡得知父亲瞽叟失明,后母顽愚,小弟痴傻,舜子不计前嫌先是暗中接济父母,后又令家人恢复正常;父亲瞽叟醒悟要“将刀以杀后母”,舜子又出面阻止。舜子的孝行不仅感化了痴顽恶毒的父母,也使一家人得以团圆。恪守孝道的舜也善有善报 尧帝听闻舜的事迹,妻以二女让位于舜。故事中的舜子在遭受继母和父亲接二连三的陷害之后,没有任何的反抗行为。在儒家传统伦理关系中,尊长拥有绝对的权威,卑幼无条件的服从才符合孝道的规范。即是尊长有不当的行为,也要“为亲者讳”;而对于尊长的责罚,应以顺从的态度接受,即所谓“小杖则受,大杖则走”.“受”是因为尊长具有绝对的权威,卑幼无所谓对错都要接受;“走”

  并不是躲避责罚,而是避免身体受到过度伤害,导致尊长内心不安,甚至陷尊长于不义。变文的末尾附录《白岁诗》、《历帝记》中与舜有关的内容以及经学家孔安国的注释,强化了内容的可信度。文中出现的“孝感动天”、“帝释”、“五毒嗔心”等佛教用语及因果报应等思想,在原有儒家教化中加入了佛教的成分,其故事情节以彰显孝行及验证“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等民间传统思想为主,在《史记》既有的故事框架中另辟蹊径,为舜子故事注入了一股新生动力。

  唐代举国称扬孝道,此由唐太宗御注《孝经》并颁行全国,即可看出其以孝治国的意图。因此,唐代推行孝道教化更是普遍而深入。舜子故事的演变有着漫长而又广阔的时空跨度,最终形成今日所见的敦煌本《舜子变》,既有对过去传说的继承,也有自己的创新。《尚书》和《史记》对舜的记载多偏重于他的政治才华,而“孝”只是代表其具备了继承帝位的品格。而敦煌本《舜子变》则将舜的形象塑造为“平民孝子”,偏重于“孝悌”的铺陈,舜的政治形象逐渐简化。这虽与史书中舜的形象有些许差异,但都离不开“孝道”的母题,而这与中国传统的儒家伦理道德、统治者“以孝治天下”及僧侣劝人行善的善报等有关。推测《舜子变》应是佛教僧侣在中国社会风气及统治者的孝道政策影响之下创作,并配合政府政策宣传“孝”的功能的讲唱类文学作品;又或者是政府积极推行“孝道”政策下的产物;而这都使得《舜子变》中的舜子肩负着“教孝”的使命和功能。

  3.《董永变文》中所呈现的孝道思想

  董永行孝之故事,乃家喻户晓的传说,其流传既早且广,而感人之事迹透过艺术之表现与文学之刻画,更深烙于每一个中国人内心深处,成为国人行孝之表率,孝顺之楷模,其影响世道人心,可谓至深至远。而敦煌写本《董永变文》发现以来,董永行孝之故事于中国俗文学史上,则更显其地位重要。史书是否真有董永其人,历来学者有不同见解。持肯定观点的学者大多认为“董永”的原型就是东汉高昌壮侯董忠的曾孙董永,《汉书》记载该“董永”于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年(公元 26 年)五月绍封,被封于千乘之地;而这些内容与后世探讨董永故事源于汉代及董永为千乘人等基本架构相符合。但也有学者认为此董忠之曾孙“董永”家世良好,不可能发生董永故事中的贫困现象,认为真正的“董永”另有其人。董永故事目前所知最早的记载是东汉桓帝时山东嘉祥县武梁祠的石刻画像“董永行孝图”,如下:

  画像石中董永父坐在独轮车上,董永在前回首望父,上题:“董永千乘人”,这与后世流传的卖身葬父的情节不同;天上有生有双翼的女子应为下凡的天女,画面右侧有一爬树的小儿,可能为董永的儿子董仲。虽然画像石所表现的内容有限,但反映董永行孝的故事在汉朝时期就已普遍流传。

  曹植的《灵芝篇》中也有关于董永的记载:“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责(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①文中描述董永家贫,靠借债帮佣供养父亲;董永无力偿还,上天感其孝道,派神女为其织布还债。

  干宝《搜神记》中董永故事的内容概要为:董永为千乘人,自幼与父亲相依为命。董永下地耕作时,常用小车载着父亲方便照料。父亲去世后,家贫无以为葬,董永卖身葬父。三年守孝之后,董永前往主人家,路上遇一女子,女子自愿做董永妻子。主人心善不愿董永为奴,表示可以让其妻子织一百疋布抵偿。结果董永妻在十日之内就完成了约定的数目。其后,董永妻告诉董永自己是天上的织女,因董永孝感动天,天帝特命其来协助董永,说完便凌空而去,不知所踪。

  该故事明显综合了画像石和《灵芝篇》的两个版本,并增加了“董永父亲过世,董永卖身葬父,织女自愿为妻”的情节,且通过织女之口说明董永是因为孝行感天动地,天帝特命织女下凡为董永偿债。

  敦煌文书中发现的《董永变文》缺失说白仅存唱词,现将《董永变文》的内容归纳如下:

  董永十五岁时,父母过世,身无长物又无兄弟姊妹,董永卖身得钱办理丧事:

  董永,年登十五二亲亡。自叹福薄无兄弟,眼中流泪数千行;为缘多生无姊妹,亦无知识及亲房。家里贫穷无钱物,所买(卖)当身殡耶(爷)娘。……谏泽(拣择)好日殡耶娘。父母骨肉在堂内,又领攀发出于堂,见此骨肉音哽咽,号咷大哭是寻常。六亲今日来相送,随东直至墓边傍。

  一切掩埋总以(已)毕,董永哭泣阿耶娘。①安葬完父母后,董永前往主人家,路上遇到一女子询问家世背景,女子向董永表明仙女身份,皆因董永孝感动天,帝释命其前来协助,仙女织布偿还了董永的身价,夫妻二人恢复自由,返乡途中仙女告诉董永她的使命已经完成,仙女为董永生下一子,返归天庭,变文有云:

  二人辞了便进路,更行十里到永庄。却到来时相逢处,“辞君却至本天堂!”娘子便即乘云去,临别分付小儿郎。但言“好看小孩子,”共永相别泪千行。②儒家历来强调孝道,并将生养死葬作为检验孝行的重要标准。从内容来看,敦煌本《董永变文》删除了父亲在世时董永孝亲的行为,转而强调安葬父母这一的情节,体现了儒家的孝道丧葬观。父母去世,子女要服丧三年,丧期的依据是:“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③据此可知,子女守丧三年是为了报答父母三年的怀抱抚育之恩。而在举行葬礼时,子女的态度,《孝经》中亦有规范:“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

  父母去世,子女要以哀痛的心情悼念父母,哭到声嘶力竭,没有婉转的余音;触地行礼时也不再讲究仪容仪态;讲话也不带有修饰的言辞;穿上华丽的衣服,内心会觉得不安;听到音乐心里也不会高兴;吃到精致的食物也不觉得美味。

  《董永变文》中体现的孝亲行为是董永卖身殓葬父母以及其孝行带来的福报:董永父母死后无钱安葬,董永自卖富家为奴,又“拣择好日”举行了三天的葬礼,符合儒家讲求“入土为安”的葬俗;文中描写董永哀悼父母“攀发”、“音哽咽”、“号咷大哭”、“哭泣”,董永的临丧而哀呈现了一个哀毁骨立的孝子形象。而天神也被董永的孝行所感派遣仙女下凡帮助董永,仙女织布抵偿董永身价,使其重获自由,并为留下一子返归天庭。穷苦的孤儿借助天神的力量,不仅还清了债务,而且娶妻生子,是古代劳苦大众最有力的心理安慰和期望。《董永变文》背后的启示及创作目的与前述《舜子变》有着一样的“教孝”功能,即传递中国历代统治者及儒家伦理道德所提倡的“孝道”及“孝葬”观念;此外透过上天给予孝子协助 “孝感动天”来鼓励人们行孝,将佛教所讲之孝道及善恶果报观念注入其中;同时也将董永形象塑造为“孝子”的典范,并透过讲唱故事内容将“孝道”思想深植人心。无论是透过政策、教育宣导或对孝子的嘉奖等,孝道思想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古代统治者所推崇的观念。

  4.《伍子胥变文》中所呈现的孝道思想

  与舜一样,伍子胥也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但是与舜掺杂着历史与神话的经历不相同的是,伍子胥的生平因有史料可考而显得更具真实性。史书中记载伍子胥生平的有《左传》、《国语》及《史记》,归纳如下:

  伍员,字子胥,乃是春秋末年楚国人,其父为楚平王太子太傅伍奢。楚平王听信费无极(又名费无忌)的谗言夺太子妻,又杀害伍奢与其长子伍尚。伍子胥逃亡吴国,途中幸赖渔夫协助,欲以佩剑酬谢渔夫,但渔夫不受。伍子胥盘缠用尽又患病,只得沿途乞食度日。逃到吴国后,伍子胥协助公子光夺得吴国王位,即吴王阖闾。伍子胥受到重用,辅佐阖闾励精图治,后吴王派遣孙武、伍子胥、伯嚭等人率军攻打吴国,一举攻下楚国的都城郢,史称柏举之战。此时楚平王已死,其子昭王逃至随国,伍子胥掘平王墓鞭尸三百,以示为父兄报仇。吴越相争,阖闾受伤病死,其子夫差继位攻打越国,越国战败后越王卧薪尝胆并贿赂伯嚭向吴王求和。伍子胥多次劝告越国才是心腹之患,吴王不听逐渐疏远伍子胥,最终听信谗言赐剑令其自尽。伍子胥死前交代要将他的眼睛放在城门上,看越国灭掉吴国。吴王听说后,愤怒地将伍子胥的尸体装入皮革袋丢入钱塘江。后来越国果然灭掉吴国,吴王夫差羞愤自杀。

  敦煌收录的《伍子胥变文》是前代伍氏故事的集大成者,继承了前代一切关于伍子胥故事的精华,并在其基础上充分发挥和演绎情节使人物形象更加丰满,情节跌宕起伏。

  伍子胥在逃亡的过程中经历了无数艰难险阻,九死一生,但他片刻都不敢忘记自己身上的血海深仇,为了保存性命为父兄报仇,伍子胥见到妻子竟不敢相认,为了掩饰身份甚至不惜打落牙齿毁伤容貌:

  子胥哭已(了),更复前行。风尘惨面,蓬尘映天,精神暴乱,忽至深川。水泉无底,岸阔无边。登山入谷,绕涧寻源,龙蛇塞路,拔剑荡前,虎狼满道,遂即张弦。饿乃芦中餐草,渴饮岩下流泉。丈夫为仇发愤,将死由如睡眠。……子胥被妇识认,更亦不言。丈夫未达于前,遂被妇人相识,岂缘小事,败我大仪。列士抱石而行,遂即打其齿落。①伍子胥逃到吴国成为吴王倚重的匡辅大臣,伍子胥励精图治使吴国发展成为强国。吴王为报答伍子胥让其率军攻楚。伍子胥率领大军势如破竹,很快就迫使楚昭王投降(此时楚平王已死,其子昭王继位)。伍子胥杀死了谗臣魏陵(史书中是费无极)和昭王,又剑斩平王尸骸,大仇得报,又为父兄修坟设祭,以慰其在天之灵。

  子胥寻觅父兄骸不得,立树乃作父兄,于今见在亳州境内东南一百廿里有余,后世莫知,今城父悬(县)是也。②《伍子胥变文》在故事情节上与史书记载有异,增加了很多人物,如浣纱女、渔父等,但这并不影响故事整体的发展。变文着重于描述伍子胥逃亡的经过,增加了伍子胥遇姐、两外甥追捕、妻子借药名诗询问以及吴王梦贤人入境等情节。这种变化使故事中心集中于伍子胥一人,尤其在对其逃亡和复仇的过程及心境有着细腻而深入的描写,凸显了伍子胥的孝子形象。

  变文中伍子胥为父兄报仇深刻体现了中国古代社会的血亲复仇观念。血亲复仇又称“血族复仇”,起源于原始社会氏族部落的一种义务,即同一氏族部落的成员遭到其他氏族部落伤害时,所有氏族部落成员都有义务和责任替其复仇,而报复的方式一般遵循“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原则。中国传统封建社会是建立在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关系之上,再加上古代司法体系不健全,民间多处于自治状态,因此无法从根本上避免血亲复仇的延续。倡导君臣父子的传统儒家思想更是对血亲复仇给予极大的肯定。首先提出“血亲复仇”的儒家经典是《春秋公羊传》:“君弑,臣不讨贼,非臣也。子不复仇,非子也。”

  ①《礼记》中的言辞则更为激烈:“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

  ②孟子曰:“吾今而后知杀人亲之重也。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

  ③甚至于复仇的方式和方法,孔子还有一番具体的指导:

  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④父母被人所害,子女卧草枕盾,放弃追求名利,为的是时刻不忘仇恨;遇到仇人时,即使没带兵器也上去拼命。这种不顾一切、不计后果,誓与仇人同归于尽的复仇心态建立在儒家“尊尊”、“亲亲”的道德伦理基础之上。因此,血亲复仇成为了儒家孝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孝子的标准之一。

  伍员复仇是中国历史上最为着名的血亲复仇故事,从变文内容来看,伍子胥的复仇行为得到了吴王和吴国百姓的支持:(吴王)敕召国内勇夫,乃与仵相仇报。……敕既行下,远近咸知,各悉投名,争前应募。……榜示七日,募得九十万精兵。⑤不仅如此,伍子胥大仇得报在江边为父兄设祭时,上天也为其孝心所感:

  子胥祭了,发声大哭,感得日月无光,江河混沸。忽即云昏雾暗,地动山摧。兵众唅啼,人伦凄怆,鱼龙饮气(泣),江水不潮,涧竭泉枯,风尘惨列(烈)。①这些情节说明,以民间思维而论,孝的地位远高于忠,其价值得到了第一位的肯定。伍子胥弑君戮尸也因此显得合情合理,这是民间孝道观念最真实地反映。但是,血亲复仇行为在唐代律法中是被禁止的,《唐律疏议》的基本原则即是“以刑止刑,以杀止杀。”②甚至如因为血亲复仇而杀人者也会遭到国法的严厉惩处,统治阶层从律法上对血亲复仇的抑制,使得民间对于此类事件充满了无限的同情,人们将现实世界对血亲复仇者遭受惩处的同情,转而投射在伍子胥为父兄报仇所呈现出有仇必报的形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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