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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6-12-22 共2724字
  第 2 章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从目前国内互联网发展历史来看,互联网金融从最初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不断打破原有思维、创新试验,逐渐发展出越来越多的新型模式,其典型代表 P2P网贷、众筹、网上理财等。这些不同的模式分别担负着不同的金融功能,替代传统金融的部分业务,渗透到金融业的各个部门。
  
  2.1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企业和国内外的各大银行签约,为买方和卖方提供的信用增强。在银行的直接支付环节中增加一中介,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时,买方选购商品,将款项不直接打给卖方而是付给中介,中介通知卖家发货;买方受到商品后,通知付款,中介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1].
  
  第三方账户很好地规避了买家收货不付款和卖家收款不发货的风险,实现异步交换和同步交换的对接,同时为买方和卖方增强了信用。
  
  《中国第三方支付产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前瞻 2013-2018年》分析认为,网购是第三方支付份额最大的应用领域,网购规模的扩张将导致网上支付的份额保持在 40%左右[2].第三方支付的进入门槛低,市场发展快潜力大。从阿里巴巴的支付宝,到首信的易支付、腾讯的财付通等,所有的电商目前都在建立自身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免费的服务,吸引更多的买卖双方使用此平台。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从 2004 年进入加速发展阶段,2011 年开始央行陆续发放了四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共有 250 家企业获得准入资格[3].如 2013Q3-2014Q3中国第三方支付业务交易规模(图 2.1)所示,2013 年 3 季度到 2014 年 3 季度第三方支付业务交易规模,从 14205.8 亿元迅速上升至 20154.3 亿元,同比上升41.87%,其迅速地发展给银行带来了压力和潜在威胁。
  
  2.2 p2p 网贷
  
  P2P 网贷,全称 P2P 网络借款,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自担风险;资金借入者到期偿还本金,网络信贷公司收取中介服务费[4].
  
  P2P 是一种把线下业务搬到线上业务,这个平台撮合借贷双方的资金的融通。有借款需要的一方把自身的项目和借款计划发送给网贷公司,网贷公司根据借款方的业务可行性、信用评级、借款规模审核借款的偿还能力并允许借款方的借贷信息发布在网络借贷公司的网站。从国内目前的 P2P 的运行状态来说,网络借贷公司对借款方的资信审核并不是像传统商业银行业务那样更多更细致的到实地考察,而是更多的利用互联网的大数据分析借款方的项目可行性以及资信情况,风险完全有贷款方自担,贷款方通过网络贷款公司综合考虑自身的闲散资金、网络公司资格审查的严格性、借款方的项目可行性以及资信情况,判断贷款的风险。
  
  目前国内比较成功的要数阿里金融,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多个 B2B、B2C 公司海量的真实交易大数据支撑,可以准确实现风险评估,为需要融资的企业或者个体户提供资金支持。2013 年 7 月 4 日,东方证券和阿里金融合作发行东方证券资管-阿里巴巴 1 号至 10 号获得证监会的审批。小额贷款证券化加速了阿里金融的资金回流[5].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模式,其发展方向不断适应市场需求,有着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从网贷之家数据来看,2012 年之前 P2P 网贷发展较缓慢,运营的平台只有50 家,之后呈指数性扩张。截止 2014 年末,已有 1575 家运营平台;贷款余额从 2012 年之前的 13 亿元发展到 2014 年的 1036 亿元,规模扩大了 80 倍;当期投资人数从 2.80 万人次发展到 116.0 万人次,当期贷款人数从 0.8 万人次增加至 63 万人次,参与者增长 50 倍[6].与此同时,网贷问题事件也越来越多,每年出现问题平台的数目上升,出现问题的运营平台数量从 2012 年之前的 10 家增加到 2014 年的 367 家,其中绝大数事件类型是诈骗跑路。
  
  2.3 众筹
  
  众筹(crowdfounding),即大众筹资,有创造能力但缺乏资金的人通过在众筹平台上发布项目,获得众筹平台会员的关注,通过团购或是预购的方式购买产品或是创意,为项目的发起提供资金支持,资金支持者获得相应的回报,回报可能是分红等资金形式,也可能是产品等实物、服务或媒体形式,亦或是股权形式等[7].利用此方式,小微经营者或创作个体只要其产品受到众筹会员的喜爱和关注,很容易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
  
  2012 年 2 月众筹网正式上线,经营科技、影视、设计、出版、公益等领域的筹资平台业务。截止 2015 年 3 月,众筹网共拥有 6944 个众筹项目,累计支持人数 20 多万人次,截止目前累计筹款总额超过 8000 万元[8].
  
  2.4 互联网理财
  
  互联网金融产品层出不穷,2014 年伊始天弘基金规模破 1800 亿,微信推出新版余额宝上线,人人贷获得全球最大风险投资额度。
  
  互联网理财是指投资者通过互联网的平台购买理财产品以实现资金增值的行为[9].互联网理财产品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从广义上讲,凡是在互联网上实现买卖达成交易的理财产品都是互联网理财产品,如 P2P 网贷、余额宝、网易现金宝等;从狭义上讲,只有具有发行标准化合约的金融机构如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以实现资金增值为目的,通过互联网实现交易的理财产品才称为互联网理财产品。P2P 网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已在前文有所涉及,所以本部分重点叙述狭义互联网理财产品。文本在不特殊说明的情况下,一律采用狭义的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概念。
  
  互联网理财产品既余额宝出现之后,涌向出越来越多的类似理财产品,其发展之快、发展之大,是令人咋舌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发行如此受欢迎有如下三个原因:
  
  第一,互联网的普及使得中国网民数量呈现指数增长,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问世使得绝大部分网民有参与到金融理财。CNNIC 统计数据显示,互联网用户和手机网民规模从 2005 年到 2013 年呈指数增长,截至 2013 年底,中国互联网用户数达 6.18 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 45.39%,手机网民达 50006 万人,手机网民占手机用户的 33.42%[10].
  
  第二,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用长尾效应能够集聚个人用户零散资金再打包融资到货币市场、银行拆解市场,使得中小投资者获得金更高收益。
  
  我们以余额宝--天弘增利宝为例,从 2013 年上市以来,基金规模快速发展,虽然 2014 年上半年有所回落,但仍保持在较高位。从 2013 年 6 月-2014 年12 月余额宝七日年化收益率和万份收益统计图(图 2.2)可以看出,天弘增利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在 4%-6.8%之间波动,始终高于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的收益率2.75%-3.0%,远高于银行活期储蓄的利率 0.35%(详见表 2.3)。
  
  第三,互联网便捷性满足闲散资金用户碎片化理财方式。闲散资金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或是第三方支付等多种平台购买理财产品,获得高于银行活期储蓄的利息收益,在需要使用时可以随时赎回。这和 19 世纪 70 年代美国商业银行应对零利息的金融法案如出一辙,通过创新的理财产品提高了利息收益率,只不过这次不是商业银行自身内部的创新,而是非银行机构争抢银行肥肉的一种新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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