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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

来源:学术堂 作者:朱老师
发布于:2016-05-20 共468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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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 《爱弥儿》家庭教育观念探析
  【绪论】 《爱弥儿》家庭教育理念内涵研究绪论
  【第一章】 《爱弥儿》家庭教育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
  【第二章】 《爱弥儿》家庭教育思想的哲学基础
  【3.1  3.2】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
  【3.3】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
  【3.4】家庭教育的有效方法
  【第四章】 《爱弥儿》家庭教育观评价
  【第五章】 《爱弥儿》家庭教育思想的现实启示
  【参考文献】 《爱弥儿》中的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参考文献
  
  第三章 《爱弥儿》家庭教育思想的内涵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卢梭重视家庭教育,主张遵循自然法则对儿童进行系统的家庭教育。卢梭的家庭教育思想集中体现在他作为爱弥儿的家庭教师,对爱弥儿抚养教育的全部实践过程中。《爱弥儿》一书叙述了孤儿爱弥儿在家庭教师卢梭的教育下成为一个“自然人”的教育实践过程,卢梭作为家庭教师承担了爱弥儿父母的所有责任,卢梭的整个教育实践过程实际上也是其家庭教育实践过程。
  
  一、家庭教育的任务:塑造“自然人”,资产阶级“新人”
  
  “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32]卢梭认为人生下来就是善的,罪恶的社会环境使人变坏、变恶。卢梭在《忏悔录》中,讲述了自己在社会环境的影响下,如何从一个本性善良的人变成一个沾染了许多社会恶习的人。卢梭反对现存的社会制度,主张建立一种新的社会,为新的社会培养一种“新人”,一种“自然人”.为培养“新人”,卢梭主张进行自然教育,服从自然的法则,遵循儿童的天性,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对他们分阶段进行教育。塑造“自然人”的目标主要是通过家庭教育来实现的,卢梭作为爱弥儿的教师兼家长,通过对其进行系统的家庭教育,实现培养目标。
  
  卢梭这里所强调的“自然人”是具有自由平等博爱精神,自主独立会生活的人。卢梭呼吁家长要指导孩子怎么做人,“从我的门下出去,我承认,他既不是文官,也不是武人,也不是僧侣;他首先是人:一个人应该怎样做人,他就知道怎样做人,他在紧急关头,而且不论对谁,都能尽到做人的本分”[33]卢梭认为只有一门学科必须教给孩子,这门学科就是做人的天职,家长应该承担起指导孩子做人的天职,让孩子更好地成为一个“人”,“我的目的是:只要他处在社会生活的漩流中,不至于被种种欲念或人的偏见拖进漩涡里去就行了;只要他能够用他自己的眼睛去看,用他自己的心去想,而且,除了他自己的理智之外,不为任何其他的权威所控制就行了。”[34]
  
  “生活,就是我要教他技能”[35]卢梭认为父母应该教给孩子如何保护自己,教他们如何经受住命运的打击,教他们如何去生活,使他们能应对生活中各种挑战。卢梭在爱弥儿幼儿期就开始锻炼他的自立能力,让他自己独立的自由的去活动,从小就开始对爱弥儿进行自然教育,使其成为一个自由独立的人。卢梭认为接受自然教育的人,是可以接受一切社会职业的,爱弥儿经过自然教育具备了生存的能力,能够更好的自我保存。
  
  卢梭认为“有自爱而产生的对他人的爱,是人类的正义的本原。”[36]一个人首先要学会爱自己,学会自我保存,使自己能够独立的生存,才能应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一个独立自由、拥有自爱之心的人能够在满足自己合理需求的前提下,关注那些帮助自己自我保存的人,这就是卢梭所强调的由“自爱”到“他爱”,继而到“正义”.他提出把自爱之心扩大到爱他人、爱人类,让人们学会“博爱”,成为一个具有高尚道德品质的公民。
  
  由此可见,卢梭家庭教育的目的不仅要把儿童培养成独立自主、善于生活的人,而且要求儿童在学会生存,懂得自爱的前提下,把自爱之心扩展到爱他人、爱整个人类,卢梭所要培养的是道德高尚的、具有自由平等博爱精神的新人。
  
  二、家庭教育的原则
  
  家庭教育的进行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来保证教育目的的实现。在《爱弥儿》中,卢梭介绍了家庭教育的自然教育原则、节制自由的原则、平等原则、协调一致的原则以及爱、尊重和严格要求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爱弥儿》家庭教育原则的把握,进一步了解其家庭教育思想的精髓。
  
  (一)自然教育原则
  
  卢梭家庭教育的过程就是自然教育的过程。在家庭教育的实践中,卢梭始终本着自然教育的原则,遵循自然法则,顺应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循序渐进的对儿童进行教育。
  
  卢梭认为人类要受三种教育:“受之于自然”、“受之于人”、“受之于事物”.这三种教育中,“受之于自然”就是卢梭所强调的自然教育。他认为在这三种教育中,自然教育是最不能由我们决定的,只有使其他两种教育配合我们最不能控制的自然教育,才能使三种教育协调一致的发挥作用,使儿童受到良好的教育。因此,进行自然教育必须遵循自然法则,自然会用各种各样的考验来磨砺儿童的性情,教给他们如何解决生活中的烦恼和痛苦,让他们从小就依靠自己的力量来战胜考验。大自然通过体格锻炼,感官训练,性情磨砺等方式来发展儿童的天赋,满足儿童合理的需求,父母需要做的就是对孩子进行合理的指导,让他们更好地应对挑战。
  
  卢梭的自然教育原则不仅要求父母在孩子身体养育方面遵循大自然的规律,让孩子主动的应对自然的各种挑战,培养他们坚强独立的个性。同时也主张父母要顺应孩子的天性,遵循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来对孩子进行阶段性教育。针对儿童不同年龄阶段的身心发展特点,卢梭提出了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在幼儿期主要进行体育教育,锻炼他们的体格;儿童期主要进行感官教育,不要强迫他们学习,“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年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如果我们打乱了这个次序,我们就会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实,它们长得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37]这一阶段绝不让儿童读书,处于“理性的沉睡”时期;少年期进行智育和劳动教育,卢梭认为儿童到了十二岁就能够进行独立的学习和工作,这一阶段主要发展儿童的智力,培养他们独立思考的能力;青年期是最后一个阶段以道德教育为主,使他们成为道德高尚,具有博爱精神的人。卢梭按照自然法则,将教育划分成四个阶段,循序渐进的对儿童进行教育,更好地发挥儿童自身的优势。
  
  针对儿童不同的特点,对儿童进行因材施教也体现了卢梭的自然教育原则。卢梭遵循自然规律,认为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的特点,父母应该在日常生活中观察孩子的行为和表现,针对孩子的不同特点对孩子进行因材施教。可见,自然教育原则体现在《爱弥儿》家庭教育思想的很多方面,它是卢梭进行家庭教育的根本出发点和遵循的首要原则。
  
  (二)节制自由的原则
  

  卢梭认为成年人在培养孩子的时候,总是把他们心灵中危险的,不利于孩子快乐成长的思想教给孩子。成年人在向孩子过早的灌输他们思想的过程中,会使他们的心灵遭受伤害,使他们过早的接受成人世界,结果促使他们成为坏人。为了使孩子能健康快乐的发展,卢梭主张采取“有节制的自由”这一手段。
  
  “不仅不应当争取时间,而且还必须把时间白白地放过去”[38]给与孩子充分的自由,先让他们的性格自由自在的表现出来,不要束缚他们。父母所要做的就是全面细致的观察孩子的表现,以便以后指导孩子的成长。卢梭并不是完全放任孩子,任其发展,而是给孩子以节制的自由。他认为只有把儿童的欲望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他们才会满足,不会因为得不到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东西而失望痛苦。“真正自由的人,只想它能够得到的东西,只做他喜欢的事情”[39]只有把儿童的欲望控制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让他们能凭借自己的力量满足欲望,他们才能获得真正的快乐和自由。
  
  可见,卢梭所强调的自由是在节制儿童欲望的基础上实现的,在按照自然秩序对儿童进行教育,给予他们充分的自由的同时,父母应该适当的控制他们的欲望。
  
  (三)平等原则
  
  卢梭认为“在自然秩序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他们共同的天职,是取得人品;不管是谁,只要在这方面受了很好的教育,就不至于欠缺同他相称的品格。”[40]人的平等存在于自然状态下,自然状态下的人能够避免受不良因素的影响,能够遵循本性,充分享受自由的快乐。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自然人逐步向社会人过渡,受社会风气的影响,人们以前的美好德行也逐步被坏的品质所代替。同时科技和社会的进步,造成了社会的不平等与阶级差别。卢梭主张平等,倡导建立一个自由民主平等的社会,他的平等原则也体现在他的家庭教育中。
  
  在《爱弥儿》中,卢梭认为成年人往往把自己的思想观念强加在儿童身上,主观的认为他们的思想就是儿童的思想,没有站在儿童的角度上设身处地为他们考虑。在家庭中,孩子往往被当作父母的附属品,必须一切都听父母的,不允许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必须完全无条件的服从于父母。卢梭主张“千万不要对他采取命令的方式,不论什么事情,都绝对不能以命令从事。也不要使他想象你企图对他行使什么权威。”[41]儿童也是独立的个体,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意志,成年人要做的就是尊重儿童,给予他们自主的权利。成年人只有尊重儿童的天性,平等的对待儿童,才能使儿童更好地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进而使他们向更好的方向发展。这从另一个方面对父母及教育者提出了要求,教育儿童要本着平等的原则,把儿童当作独立的个体,平等的与他们沟通相处,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们身上,他们是自己的,不属于任何人。卢梭在家庭教育中所宣扬的平等精神是让成年人认识到儿童不是成年人的附属品,儿童和成年人一样,他们有自己的意志。不能强迫他们接受成年人的思想和意志,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思想和人格,本着平等的原则对待他们。
  
  (四)协调一致的原则
  
  卢梭认为一个人要受三种教育:自然的教育、人的教育、事物的教育,这三种教育只有协调一致地指向同一目的,儿童才会达到他们的目标,生活才会很有意义。否则,他们所受的教育将违背儿童的心意,使他们生活得不快乐。为了使儿童能够生活的有意义,达到教育的理想状态,就必须“把这三种教育融合一致”[42].
  
  儿童受父母影响很大,如果父母至始至终都承担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对孩子的教育肯定是成功的。卢梭要求父母要将哺育抚养教育融为一体,主动肩负起培养孩子的责任。他还认为“一个孩子,陆陆续续由几个人培养,是绝对培养不好的”[43]如果由保姆或教师来教育孩子的话,最好不要经常更换教师,否则会降低老师的权威,不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在教育的过程中,父母、教师要相互沟通,指向同一目标,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而努力。
  
  (五)爱、尊重和严格要求相结合的原则
  
  卢梭认为家庭教育的前提就是要尊重儿童,给予儿童充分的爱,把儿童当作独立的个体。尊重儿童,爱儿童并不是无限制的、毫无原则的,父母在尊重孩子个性和年龄特征的同时,要严格要求孩子,规范孩子的行为习惯,对于孩子的过失和错误,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让儿童认识到自己的不当之处。卢梭通过自然后果法让儿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导致的后果,这是对儿童错误行为的一种惩罚,只不过这种惩罚是通过一种间接的方式对儿童的错误行为进行纠正。尊重、爱儿童只有和严格要求儿童结合在一起才能对儿童的成长发挥最大的作用,一方面充分尊重儿童,激发儿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另一方面对儿童严格要求,能够避免儿童娇生惯养和以自我为中心,同时也能改掉儿童身上的坏习惯。
  
  卢梭主张父母不仅要严格要求儿童,也要严格要求自己,为儿童做好榜样。只有具有高尚道德素养的父母,才能让孩子受到积极的影响,才能培养孩子健康的人格。父母在儿童的教育中担负着重要的角色,父母应该主动担负起教育孩子的责任。在家庭生活中,不仅要给予孩子充分的爱,让他们充分感受到亲人对他们的爱,而且要尊重孩子内在的独立性,让他们充分的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在爱和尊重孩子的基础上,要严格要求并积极引导孩子的行为,使其在家长的指导下,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儿童容易受他人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儿童这一特点更要求家长要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杜绝不良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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