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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温州经济开发区农村普法教育的建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7-21 共44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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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农村地区如何开展法制教育探究 
【第一章】温州农村普及法律知识教育研究绪论 
【第二章】农村普法教育理论概述 
【第三章】温州经开区农村普法教育现状分析 
【第四章】温州新区农村普法教育问题分析 
【第五章】增强温州经济开发区农村普法教育的建议 
【结论/参考文献】温州经开区农村普法活动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 5 章 增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普法教育的建议

  5.1 基于农村普法教育主体的改进建议

  5.1.1 健全保障机制,确保农村普法教育有实效

  (1)加强普法教育队伍建设

  在法制教育过程中,要抓住重点的教育对象。要促进全面普法目标的实现,必须先确定农村普法教育工作者为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只有抓住重点,以点带面才能够更好地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目标的实现。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农村党员干部,干部知法守法并严格执法,使他们树立起依法办事的观念,切实地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以身作则,遵守宪法和法律,能保证法制教育顺利发展。

  各级党组织依法执政,公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在社会形成良好示范作用,久而久之,就会影响全社会,广大农村人民群众就会信法、守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化解纠纷,最终实现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目标。因此,增强农村领导干部和法律宣传教育队伍的法律觉悟,建立一支具备优秀法律素养的专业农民普法教育队伍,是真正有利于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条件。具体作为可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积极调动农村党委以及村委会中领导干部的主动参与性,转变他们以前单纯的照搬、照抄上级批示和要求的行政方式,促进他们研究普法新方法、新载体和新手段的主动性;其次,必须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培训活动,加强对农村党委和农村村委会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村居民按法律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增强他们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充分发挥农村村委会的职能作用

  农村村委会是具体实践和操作“法律进农村”工作的主力军。村委会的职责中一条就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自我教育职能是农村村委会最根本的职能,法制教育是农村村委会自我教育职能的重要内容。首先,农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要明确自己的任务和职责,以农村居民需求为前提,为农村居民提供服务,尤其是法律服务。其次,要经常到农村居民中去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为他们排忧解难,这样不仅能够拉近与农村居民的感情,还能够使农村居民容易接受法制教育,形成农村居民自觉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农村的稳定。农村村委会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到农村的各个家庭进行走访,进一步了解农村居民的情况,定期征求意见,上门入户了解农村居民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农村居民的需求,有计划有目的的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满足农村居民对法律的需求,以便更切实地维护居民的利益,减少违法行为发生。农村工作人员还要针对农村不同的人群分开进行法制教育,要根据不同人群的特殊性,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教育,提高每个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依法解决矛盾的能力。

  (3)建立健全普法教育志愿者机制

  在农村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队伍,首先,应该从源头上提高农村普法工作者的整体素质。

  一方面建立农村普法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招聘制度,招聘者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影响着农村普法工作的整体水平和质量,必须严格做好招聘录用工作。开发区政府还必须在招聘社区工作者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择优录用,使应聘人员充分的认识到农村工作的重要性。以往的农村普法教育工作人员一般都是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大多是是通过政府下派、选调或者村民自选等方式产生,不重视法律专业。因此,开发区政府必须要要将农村普法工作者的职位融入到事业编单位考试中,加强对农村普法工作者职位的重视。另一方面,提高农村普法教育工作者的工资待遇,以吸引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以及法律专业人才从事社区工作。普法教育工作者的工资是由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和其他待遇组成,但农村普法教育工作者的福利待遇仍然比同等学历从事其他行业的人员低,不能够吸引大学毕业生或者法律专业人才。因此,必须提高普法工作者的待遇,满足他们基本的物质需求,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稳定农村普法教育工作者队伍。

  5.1.2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现阶段以及未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及相关单位管理领导必须要增强农民普法教育工作,坚持农民在普法教育工作中的核心地位,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手段调解农村地区的各项矛盾与纠纷,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完成。首先,将普法教育工作作为政府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确保农村基层法制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其次,提高“村两委”成员的法律觉悟和认识水平,增加多种形式的法律培训工作,增强基层干部的法律素养,将依法执政作为治理和管理农村的必须条件,规范行政秩序与民主性,为建立民主法治农村奠定夯实的法律环境。

  同时,普法教育工作本质就是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教育系统化工程,其根本目的是提高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创造民主法治社会。因此,普法教育工作就需要社会中各方各界的积极参与,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实施主体是基层组织,村委会以及村党委相关工作人员整体的法律观念和法律信仰直接影响到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成效。因此,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村基层干部的普法积极性,是提高普法教育效果的关键因素,只有广大干部法律意识的提升才能够真正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效果,促进不同部门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的沟通和联络,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普法教育工作的落实效果,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5.1.3 加强普法教育实施者与受教者的互动

  对于农村居民而言,自身教育程度偏度,对纯理论的法律知识排斥心理较强,这就需要实施者注重与农民之间的互动与交流,可以采用“互动式”这种易于接受的学习方法,根据农民反馈回来的需求发展法律文化,开展一些法治文艺演出、家庭学法竞赛,在农村建立一支专业的法律文艺队伍,设计并演绎一些农民善于理解的法制文艺节目,增强农民对法律知识学习的积极性;还可以搭建与农民交流的平台,定期选择一些社会热点法律问题,邀请司法部门参与其中,潜移默化地增强农民的法治意识,在农民中树立一个以法治为主的新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增强农村地区普法教育的实效。

  5.2 基于农村普法教育客体的改进建议

  5.2.1 结合农村实际,贴近普法对象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可以采用座谈、对话等方式,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中的矛盾和纠纷,理顺各种关系,以满足农民需求、促进农民法律意识和提升农民法律素养全面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往的执政方式都是单纯的对事贴近,了解事情来龙去脉,而现在还要增加身心方面的亲近,将以人为本的理念发挥到最大程度,将双向贴近的作用真正地发挥出来,不单单是依靠少数的普法教育工作者去贴近,还需要在公众中形成广泛参与、民主讨论、平等交流的模式,领导带头贴近农民实际和生活,与农民之间建立亲切的合力。

  同时,改变之前的口头贴近,真正做到从“无形”到“有形”的贴近,将“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切实提高农村地区的法律环境。这就需要普法宣传工作者将事和人的贴近真正糅合在一起,将提升经济实力与提升文化品质相结合,将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与充分开发公民潜力相结合,落实完成普法教育工作的根本目标。

  5.2.2 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转变普法观念

  新形势下,开发区农民是否具有法制观念、法制观念是否正确,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因此,树立农民正确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认识也是新形势下农民普法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政策的途径表达自己的愿望和权利诉求,保障农民自身的民主权益,激发农民有序参与村民自治的热情,提高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加大农村普法教育力度,提高农民对法律的思想认识,增强农民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提升农民自身的法律素养是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型农民的关键所在。

  同时,对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而言,扭转农村普法观念则需要对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农村的经济条件有限,很多普法人员不愿在艰苦的环境中进行普法工作,导致农村法制观念教育过程中普法人员的队伍人数一直缩减,逐渐影响到农村地区的普法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其次,提供畅通的法律咨询渠道,部分农民虽然有了基本的法律素养,但在遇到实际问题时仍然不能够直接使用法律时段解决问题,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过于狭窄与肤浅,不知道去哪里寻求法律咨询与援助。因此,扭转农民普法教育观念,让农村意识到普法教育的作用,就需要在农村设置法律咨询服务,为农民提供畅通的法律渠道。

  5.2.3 创新普法形式,完善普法内容

  (1)积极运用普法新载体

  我国普法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注重的是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的人文精神,如何将人文精神与法律观念相结合,实现普法教育工作的目标,是现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普法教育工作的重点。首先,可以采用的方式是以文化为主要载体,给文化注入创造力和创新性,通过文化与人性的结合来完成普法教育工作,这样做的优势在于能够优化法律理念和制度,增添普法教育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其次,可以以知识作为载体,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给农民灌输宪法与法律知识,结合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农民的实际需求,不断调整与完善普法教育内容,真正地将普法教育工作落实到位。最后,可以将现代信息传媒作为载体,凭借先进的互联网技术、通讯信息技术将法律知识宣传扩散到农民生活与生产的各个环节,建立一个高度透明、纵横贯通的普法网络体系,促使普法教育工作更具有群众性和创造性。

  (2)开发多样化宣传媒介

  法律知识能否被农村居民所接受,法制宣传手段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在农村普法教育宣传上,不仅要加大人才、资金的投入,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也是重要方面。随着网络、视频媒体等现代传媒进入农村,已有不少农民已经学会了上网,因此,各个农村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开设属于自己农村的网络普法教育平台,以农村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基础,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以最新案例的视频资料、法庭审理过程的视频资料等为宣传内容,既能满足不同居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更加直观的接触法律,又不用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拓宽了法制教育的宣传渠道,提高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扩大宣传覆盖面。

  同时,法制宣传橱窗、宣传栏、板报等方式是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的传统阵地,虽然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直观的特点,但是缺乏新意,时间久了,会感觉枯燥单调,不容易引起人们的兴趣。开发区必须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新闻传播工具信息储存量大、传播速度快、覆盖面较广等特点,结合农村自身的特点,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的作用,开展多样化的普法教育宣传基地建设,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法制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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