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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中个性与共性的作用分析

来源:艺术评鉴 作者:王乃安
发布于:2020-03-13 共4092字

  音乐表演论文(模板范文8篇)之第四篇

  摘要:在音乐表演实践中,对个性与共性问题的探讨是不可回避的问题之一。本文首先探讨了个性与共性在音乐表演中的矛盾关系以及由此延伸的音乐忠实性与创造性的问题,继而明确了个性与共性这一对矛盾在音乐表演中的地位与作用。

  关键词:个性,共性,音乐表演

音乐表演论文

  音乐表演美学是现代音乐美学中所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研究音乐二度创作现象与本质的领域。音乐表演活动既“是再现的艺术,更是一种创造性的艺术,它参与音乐意义的生成,填充和丰富音乐的内涵”[1],正因为音乐表演是既依附于客观存在的对象,又糅合进人的意识的活动,其中个性与共性的意义、关系、地位、作用就成为了音乐表演者们必须要思索和探讨的课题。近年学界多在探讨音乐表演其“忠实性”的对象是什么,“原作”包含了哪些涵义,为了明确本文要说明的问题,仅将乐谱或音响(作品)作为共性的基础、“忠实性”的对象。

  一、音乐表演中的个性与共性

  要探讨音乐表演中个性与共性的概念,首要的是要明确个性与共性在广泛意义上的概念。杨易禾教授在《音乐表演艺术中的个性与共性》[2]一文中将心理学上对于个性的研究成果作为了研究音乐表演中个性的生理基础。从心理学角度看,个性是决定人的独特的行为和思想的个人内部的身心系统的动力组织,其动力系统由三个子系统即性格、气质和能力组成。性格系统包含了人对现实的态度、意志特征、情绪特征、理性特征等亚子系统。气质则指心理活动的动力特点。能力是完成某种活动有关的技巧和本领。由此延伸至音乐表演中的个性似乎就应该是指演奏者其自身各类素质(如演奏技巧、文化内涵、生存环境、音乐天分等等)在进行二度创作时的具体体现。当自身各类素质有机结合到一起,就会形成某一演奏者在其演奏时展现的独特之处。这种演奏独特之处主要体现在演奏者对于乐曲的速度、力度、音色、音乐气息、情绪等变化的处理等。在现实的音乐活动中,这一点常常能够被证明:即使不直接看其演奏或演唱,高明的演奏家和歌唱家,也能依靠其演奏和演唱的强烈辨识度而被听众所认出,这种强烈的辨识度,或是独特的音色处理、或是非同一般的情绪表达,更多的是糅合了许多富有个性的表演元素而呈现的一个独特的表演,这是二度创作中最可贵的个性因素。这种可贵的“个性”的成因是极为复杂的,其复杂性来源于表演者对“原作”的理解和诠释是受着其自身一切偶然经历或经过专业训练和熏陶后音乐素养的影响。着名钢琴家格伦·古尔德(Glenn Gould)所诠释的巴赫极富有个性,指尖的灵动细腻造就了清晰、纯净、充满灵气的音色,这具有高辨识度的演奏既要归功于专业的训练,更离不开演奏者对于音色的独特而高级的审美和对巴赫作品的深刻而独到的理解。因此并不是说追求“个性”的演奏就可以为所欲为地进行演奏或演唱,就如同每一位书法家在漫长的追求艺术的道路上也都要从临摹大师作品开始,由此训练自身的基本功、审美、艺术修养与格局。

  “共性”与“规律”是分不开的。在总结某些事物或某些事件的共性之处时,一般也就得到了一些“规律”。在音乐表演中,“共性”这个概念可以贯穿于方方面面(节奏、音准、和声、织体、结构等等)。这也许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的问题”———究竟音乐的最初是否是由一系列的感性认识逐渐约定俗成而成为音乐的一系列规则呢,这恐怕是一个涉及到历史、地域、人文等方方面面的宏大的命题了。我们今天探讨的并不是共性与个性、规则与感性谁是第一性的问题,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音乐作品以及音乐演奏是由于共性的支撑而存在的,而个性是在共性支撑下所有表演者都极力要探索的产物。因此,这里的共性一般可以体现在乐谱(作品)、乐器、演奏法、音乐美的规律性、演奏者之间相似之处等方面。不同的演奏者在面对同一份乐谱时,其演奏必然要基本遵守乐谱中音高、节奏、力度、速度等硬性规定,并且要适度尊重以及尽量把握作曲者的意图,这就是演奏者演奏乐谱的共性。乐器与演奏法就更不用说了,对于演奏者来说它们本就是经过时间洗涤下的“规律”。值得一提的是音乐美的规律性,在历代文化变革发展下,人们对于音乐的审美取向以及从音乐实践中汲取的音乐美的规律都逐步沉淀,有些规律就变为经典,例如节奏稍快,音色轻巧短促,多用附点,突出后半拍的旋律会给听众以活泼明快的听觉感受;而速度缓慢,音域较低,节拍变化少,乐器音色绵长的旋律就会给听众以伤感凄哀的感受等。因此音乐美的规律性是基于人们对客观物理现象的一种相对统一的主观感受。而音乐艺术始终在不断发展着,因此音乐美的规律性也并非静止不前的,它始终在缓慢而深沉地向前流动变化着。

  二、个性与共性在音乐表演中的矛盾关系

  个性与共性是矛盾的双方。个性是指同类事物中,各个事物所具有的不同特点,可以称之为“矛盾的特殊性”。共性是指同类事物共同具有的特点,可以叫做“矛盾的普遍性”。在音乐表演中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就更为明显,这种矛盾的关系是相互关联、相互转化的,进一步说就是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互相促进发展的。

  在音乐表演中个性与共性的互相依存可以表现在方方面面。例如对于一首乐曲来说,其乐谱是所有演奏者在演奏时所必须依赖、遵守的文本,这其中包含了节奏、音高、基本速度、基本强弱变化等共性要求,而演奏者演奏个性的发挥则必须要尊重这些共性的规则,在一定范围内合理地进行个性创造;另一方面,乐谱中这些共性要求离开演奏者的个性因素而独立呈现在演奏中,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任何演奏者在演奏时或多或少都带有自身的个性因素,没有人可以做到完全客观、机械而分毫不差的呈现本来乐谱或者说与曲作者的乐曲思维完全同步。

  比起互相依存,个性与共性的互相制约更容易让演奏者在演奏中出现问题。这个问题就是两者之间的平衡问题。演奏者的个性发挥和乐谱给出的演奏界限是天平的两端。演奏者的个性处理受乐谱的制约,而乐谱文本也因演奏者的个性处理而发生变化。最为理想的状态也许是既表现了作品所要表达内容的全部,又完整地表现了演奏者自身。然而这种绝佳平衡是几乎不可能的,平衡与不平衡就像静止与运动一样。平衡看似是理所当然的演奏的绝佳状态,而不平衡则是视为演奏的不足之处而存在。然而在实际演奏中,即使是各方面水准都一流的演奏家都不可能完全达到平衡的状态,所谓的平衡也许只是一段时间内或者一个层面上的相对平衡。杨易禾教授在其文中提出“一切发展中存在的东西,其平衡总是相对的,不平衡则是绝对的。”的观点是对这个问题很好的总结。因此演奏者应在练习时无限靠近平衡的点,反复琢磨怎样将天平的两端更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是当务之急,否则过分偏向个性或共性都会打破音乐的完整性,使音乐偏向失去乐谱的尊重度或者过于墨守成规以致缺乏独创性。

  从事物发展的规律来看,个性与共性的互相依存、互相制约是必然导致互相促进发展的。要理解这一点必须要用宏观的眼光去看待这个问题。例如当某一种个性处理在一个漫长时间沙河中,被无数演奏家都演练为同一种作用时,渐渐的这一种个性处理就会发展转化成为固定下来的某种共性。这种共性的成因既是因为优秀演奏者相对一致的审美眼光,也是因为人类天然的对于外界的一种相对固定的感知能力。因此人性与共性并不是完全对立、割裂的一对矛盾,在不同的客观环境下,他们随时在互相转换;在漫长的时间运动中,更是在潜移默化而朝着不可估量地发展方向变化着。

  三、个性与共性在音乐表演中的地位与作用

  在音乐表演中,个性与共性实际上与另外两个概念是休戚相关的,那就是音乐表演的忠实性与创造性。当然这里指的共性主体主要是一度创作成果(乐谱与音响),而非优秀演奏者之间的演奏和审美共性。

  宋瑾在《音乐美学基础》[3]中指出以乐谱为依据的演奏,其忠实性有两个方面。一是在技术上忠实于乐谱,一是在艺术上忠实于原作。在技术上忠实于乐谱并不难理解,这是指要严格对待每一个音符、表情记号、明确表明的指法等等。而在艺术上忠实于原作所指的就不仅仅是忠实于看得见的文本了。作曲家在创作一首作品时,倾注了自己的灵感和构思,这就构成了作品的大致风格,而风格是集作品特征于一体的。演奏者要在艺术上忠实于原作最先做的就是忠实于原作的风格,要做到忠实于原作风格,就必须要对作曲家的时代背景、民族背景、心里路程和乐曲内容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这样进行剖析才能对音乐的风格有一定把握。不论是技术上还是艺术上的忠实性,都体现了某一作品的共性要求,是演奏者所要遵守的规律。当然在现今世界中,科技的发达致使了文化的强烈碰撞,演奏者及观众的审美也越来越具有包容性和多元化。钱钟书先生就写过一句话“如果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不错,又何必了解那只下蛋的母鸡呢?”因此在这样的文化大环境中,音乐表演的忠实性在现今的演奏现象中也许正悄然变化着。

  如果说忠实性是针对共性来说的,那么创造性就是个性的体现。表演者的创造性并非是以打破原作的限定为要事。实际上创造性是要分两面来谈的,一方面是表演者非故意的,另一方面是表演者人为的安排。非故意是因为表演者与曲作者并不是完全同一的存在,在表演时表演者会自然而然有一些个性上的流露,这是不可避免的一种二度创作,有时也体现了一些非理性的并不太合理的演奏因素。另一方面的人为安排在相比前一方面就显得系统、有条理得多,这是因为这种个性处理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不过仍然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比方说表演者受自身能力的限制,虽然音乐处理已经经过自己深思熟虑,但仍会与超出作品自由处理应该把控的度。当然上文说到过,完全、绝对的平衡是不存在的,因此表演者应该是在不断探索下追求相对平衡的发展。

  综上所述,共性与个性在音乐表演中的地位都是不容忽视的,如果共性构成了演奏的基础,就像一个陶艺家做陶艺花瓶一样,共性的作用就是确定这个花瓶的材质和基本外形。那么个性就为演奏起到了美化作用,就如同花瓶的颜色、纹路的粗细处理等等。

  参考文献
  [1]张前.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5,(01).
  [2]杨易禾.音乐表演艺术中的个性与共性[J].黄钟(中国.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003,(01).
  [3]宋瑾.音乐美学基础[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8.
  [4]郏尔慷.论音乐演绎的忠实性和创造性[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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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原文出处:王乃安.个性与共性在音乐表演中的地位与作用[J].艺术评鉴,2019(21):61-6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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