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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中小学校长遴选有效性的建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7-06 共2746字

  第五章 提高中小学校长遴选有效性的建议

  根据潍坊市实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推行校长遴选制度基本做法,结合各主要国家在中小学校长遴选的成功经验,现就提高中小学校长遴选的有效性提出以下建议。

  5.1 实施统一的任职资格制度

  5.1.1 要坚持先有证、后上岗的原则

  目前,我国大陆绝大多数地区对校长职业准入的要求只能做到“持证上岗”,这个证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而非“职业资格证书”,因此,建立适合于我国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的职业准入制度,严格控制职业证书的标准和资格的认定程序,是校长专业化发展过程中一个尚待完善的因素。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关于校长持证上岗的规定作为校长任职培训的内容,把取得校长任职资格放在担任校长之后进行,颠倒了先后顺序。

  当前,要积极推行校长“先持证,后上岗”的制度,要将取得校长任职资格证书作为担任校长的前提条件,只有坚持这一点,才能保证选拔校长的质量。潍坊市通过校长后备人才培训、考核后取得任职资格,然后才能参加校长遴选的制度,解决了校长“先上岗后持证”的问题,保证了遴选校长的质量。因此,建议经常性举办校长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参加培训人员除了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人员外,教师也可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取得校长任职资格证书后,可作为校长的后备人选,符合校长条件的,可经过公开遴选聘为中小学校长。

  5.1.2 建立统一的校长任职资格证书制度

  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证书在我国应该具有普遍的通用性,而不只是仅仅限于某一个县市区或直属几所学校之内,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扩大中小学校长选聘的范围,促进人员的合理配置。建议参考教师资格证制度,建立全国或省一级的统一的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内容以及认定程序的要求。一是明确申请人员的基本条件。如在教育比较发达的地区,由于教育管理人才多,因此可规定小学校长任职资格的申请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有至少五年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其中包括至少两年的学校管理经历。中学校长任职资格的申请人员应具有硕士或相当于硕士学位以上的学历,并具有至少五年(包括两年学校管理)的经历。二是强化专业培训考核。只有通过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文化等知识课程、教育管理能力技能课程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才能颁发任职资格证书。三是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证书认定要严格。认定程序中应包括思想政治水平认定、个人作风认定、基本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认定、规定课程考核是否合格认定等,只有所有认定均合格者才授予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证书。四是实行中小学校长资格证书有效期制度,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证书的认定标准与内容应不断做出调整,应建立统一的任职资格鉴定制度,由大学提供专业培训和鉴定,定期对已获得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的思想、知识结构、素质能力、是否还适合担任校长职务进行重新鉴定,校长的任职资格证书有效期以 3-5 年为宜。

  5.2 完善中小学校长遴选程序

  为了选拔出优秀人才,为了保证遴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建立一个严格的、标准化的遴选程序是很重要的。因此,在组织校长遴选前,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对遴选的范围、时间、条件、方式等预先进行公布。根据潍坊市和各主要国家中小学校长遴选实施情况,中小学校长遴选的基本程序应为:(1)发布公告,介绍空缺校长学校的基本情况、遴选的范围、条件、程序等要求,接受符合条件人员的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2)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成遴选委员会,遴选委员会要由教育专家、校长、教师代表等组成,必要时可吸收学生家长参加。(3)组织遴选活动,遴选委员会通过笔试、面试等活动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按一定的比例提出拟推荐人选。(4)由教育行政部门党委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5)任前公示。(6)聘用。遴选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条件标准,对申请人的学历、任职经历以及持有任职资格证书等情况严格把关,保证校长的基本素质。(2)要做到公开、公平,对各工作环节的过程和结果要及时进行公开,同时建立监督机制,邀请组织、人事、纪委及教职工代表参与监督。(3)组织好笔试、面试,笔试面试题目要结合实际,在注重考察候选人教育法规政策、学校管理能力、专业素养的同时,突出对候选人领导决策能力,教育创新能力以及思维特征、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综合性考核。(4)组织考察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充分听取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和教职工的意见,以了解候选人的现实表现,确保整个遴选活动有序进行,真正选出最理想的人担任校长。

  5.3 建立具体的校长遴选标准

  要根据拟聘学校的实际和特点,按照“德”、“才”相统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制定校长遴选标准。对能够反映候选人工作资历、专业能力、教育教学业绩等方面,应设计具体的指标体系,以量化打分的形式进行评价。对候选人履职能力、综合协调、认知水平的考核,通过科学设计笔试、面试题目、进行组织考察等,纳入定性考核内容。定量考核、定性考核要各占一定的比例,以此择优推荐出拟聘任人选。特别是在笔试、面试环节,宜设计主观性题目,或是采取创设问题情境,面谈式了解等方式了解候选人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建议结合潍坊市的做法,将教职工满意度测评情况作为评价的依据,教职工满意度达不到一定比例的将取消推荐资格。

  5.4 推进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

  中小学校长挂靠行政级别, 使有的地方校长由县长直接任命,有的地方由组织部门管理,有的地方由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任命,经常出现多头指挥的现象,造成了校长管理不理顺。潍坊市实行校长职级制以后,通过取消校长行政级别,将校长的人事、任免、考核、管理等权利转移到教育行政部门,减少了对校长的行政干扰,实现了选人与用人的统一。通过建立校长后备人才队伍,对校长实行职级管理、落实职级工资待遇等形式,引导教育干部专业化发展,吸引更多热爱教育、具有教育管理专长的优秀人才担任校长,提高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推进教育家办学。因此,推广潍坊市等地区实施校长职级制的经验做法势在必行。

  5.5 校长遴选委员会要体现专业性和民主性

  目前,无论是潍坊市的探索还是国外主要国家的做法,中小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除了有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外,一般都有教育专家、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参加。这说明,现在都普遍重视校长选拔的专业性和利益相关者参与的民主性。

  在潍坊市的实践中,遴选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这些人员是如何推荐产生的,推荐的依据是什么,还不够明确。因此,对遴选委员会人员的产生方式提出如下建议:(1)教育专家,由教育行政部门直接选聘;(2)校长代表,从区域内同类、同层次学校校长中推荐;(2)教师代表,从区域内名优教师或本学校的教师中民主推荐;(3)学生家长代表,从区域内或本校家长委员会中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应在遴选之前对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进行专业性培训,减少其专业性不足影响公正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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