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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物流行业如何创新发展(2)

来源:中国流通经济 作者:翁心刚
发布于:2017-06-21 共12166字
  (二)货主企业自建物流与企业物流外包的关系。
  
  企业物流需求的满足,既可以采取自给服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购买外部物流服务或业务外包给物流企业的方式。物流活动会产生费用,相应地,企业全部物流费用可以划分为自营物流费用和对外支付物流费用,而对外支付物流费用就成为物流企业的收入。在一定条件下,企业物流领域的降本增效,企业物流费用的节约就意味着物流业收入的减少。
  
  在既往的讨论中,将货主自建或自营物流与企业物流外包看作是非此即彼的两种策略,而实1节、分领域的,而且自建与外包往往相互结合,绝对完全的自建,如同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小而全、大而全”的物流运营方式已经不复存在,彻底外包的情形也比较少,更多的则是介于完全自建自营与完全外包两者之间。概括来说,企业的物流运营方式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企业自建自营物流系统,并掌握核心环节运作,同时将其他环节以合约的方式外包给物流企业,或在物流市场上购买物流企业的服务产品(包括租用物流设施),将社会化物流服务整合到企业的物流系统中来,物流企业在企业构筑的物流系统中提供仓储设施和运输方式。二是将某个领域(如实物分销领域)或某个环节(如运输环节)的物流管理和作业活动以合约方式外包给物流企业,利用物流企业的物流运作系统完成货主企业对客户的物流服务。三是将企业全部物流管理和作业活动以合约方式外包给物流企业,利用物流企业的物流系统承担货主企业的全部物流功能。承担企业物流外包的物流企业,除了第三方物流(3PL)提供商之外,还有一种以物流子公司形态存在的物流企业,其主要职能是为母公司提供全面的物流服务,同时也面向社会其他企业提供物流服务。企业采取什么样的物流运作模式,是自建自营+部分外包,还是系统性整体外包,取决于企业的物流战略定位和物流需求规模以及企业物流运作能力。
  
  国内知名电商企业京东,不仅商品自营,物流也走自建自营路线,但这并不意味着京东的所有物流资源都要自己投资建设,也不是所有的物流环节都要亲力而为。京东会利用铁路公司的运输能力完成远距离的干线运输,也会租用社会上的仓库设施用于物流中心运营,但为了提升和保持良好的客户体验(物流客户服务的结果),并以此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扩大企业的品牌效应,提升客户的忠诚度,促进产品的销售,京东紧紧抓住末端的配送环节,将商品送达的及时性和可靠性、退换商品的便利性以及良好的配送态度作为重要的营销手段。
  
  以平台运营起家的阿里巴巴,平台上的商家规模小而分散,经营决策者看到了物流对于平台销售的重要性,采取搭建社会化物流网络(菜鸟网)的方式让商家获得良好的物流服务。虽然走的不是京东的自建自营模式,但通过对物流网络和服务的有效管理,也收到了同样的效果。
  
  在一定的需求规模支撑下的企业自营物流,随着运营和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有可能从企业内部的一个服务支撑部门独立为面向全社会提供物流服务的专业化物流企业,以物流子公司或全新的企业形象出现在物流行业,成为物流业的新成员。国外有许多知名的物流企业即是这样发展而来的,我国已经出现了一些这样的物流企业,而且发展势头良好。
  
  (三)第三方物流业与物流业的关系。
  
  第三方物流对应的英文是Third-Party Logis?tics(3PL),是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推出的一个概念,我们目前使用的第三方物流概念就是90年代从美国引进的,日本亦如此。然而,至今我们对第三方物流概念仍有着不同的理解,以至于在谈论第三方物流时,我们所讲的和美国人所讲的是两回事。由于基本概念的内涵不同,加之我们在物流研究上的浮躁,一部分人一方面不假思索地引用美国的资料和数据来谈论第三方物流,另一方面又用我们对第三方物流的中国式理解,进行结合中国国情的延伸探讨,结果得出“我国物流的社会化程度还很低,第三方物流业规模小、散、乱,信息化程度低,有的企业还停留在手工作坊阶段”这样看似有道理,实则概念不清、逻辑混乱、口径错位的结论。这说明,我们对第三方物流的理解还停留在GB/1534-2001《物流术语》(由供方与需方以外的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业务模式)的解释上,关注的是供方和需方之外的第三方,而并未将关注点放在物流企业与货主企业之间的关系及物流企业服务方式和内容的变化上。由于物流企业是为他人提供物流服务,一开始就是独立于供方和需方的所谓“第三方”,于是,全部的物流企业就都划归于第三方物流行列。
  
  《物流术语》国家标准在2006年做了修订并取代了2001年版,笔者参与了其中基础术语部分的修订工作,对第三方物流重新给出的定义是:独立于供需双方,为客户提供专项或全面的物流系统设计以及系统运营的物流服务模式(GB/1534-2006)。但是,2001年版的定义似乎更深入人心,更容易让人们把注意力放在供方和需方之外的“第三方”.由于在一些官方场合,也是将第三方物流行业作为物流业同义语使用,加之一些出自大学或研究机构的各种层次的拼凑式论文和资料汇编中长期存在的对第三方物流的误读,导致一些错误观点持续发酵,影响了我们对第三方物流的正确认识,也不利于我国第三方物流事业的发展。
  
  美国阿姆斯特朗咨询公司(Armstrong & Asso?ciates,Inc)从1994年起连续发布美国世界各地区及部分国家的第三方物流行业数据。根据其最新发布的2015年数据,全球第三方物流行业收入为7 210亿美元,其中美国1 612亿美元,占美国社会物流总费用的10.9%;中国第三方物流行业收入规模达到1 63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 000亿元),约占社会物流总费用的10% ,相当于我国2014年物流业总收入的14%.
  
  从这一统计数据可以看出,第三方物流行业只是物流业的一部分。就如同商品零售业在小卖店、小商业街的基础上出现的大型超市、大型百货店以及网上商城、综合购物中心等新兴业态属于现代零售业一样,第三方物流行业也是隶属于物流业中的一个业态。从出现的年代及其运营中需要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判断,第三方物流业应属于物流业中的先进分子,属于我们所关注和大力推进的现代物流业。第三方物流行业规模(收入)占物流业规模(收入)的比重,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物流业的现代化程度,而物流业收入占社会物流总费用(企业物流总费用、企业物流需求总规模)的比重则反映出物流的社会化程度和物流业的发达程度。
  
  日本引进第三方物流概念后,在1997年4月颁布的《综合物流大纲》中,将其定义为:“为货主企业提出物流改革方案,并一揽子承担企业物流业务的服务”.针对无资产型的第三方物流,日本学者给出的解释是:第一方为货主企业(包括供方和需方),第二方为运输和仓储服务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则利用传统运输和仓储服务资源为货主企业提供一揽子物流服务。美国学者罗纳德(Ronald H.Ballou)在《企业物流管理--供应链规划、组织和控制》一书中针对第三方物流指出:“近几年,主要是运输业解除管制以来,出现一些物流公司提供全方位物流服务,他们以合同价格为客户提供所有的物流服务,这些公司被称为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一体化物流公司或合同物流公司”[ 1 ].
  
  由此可见,相对于传统物流业的悠久历史,第三方物流行业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美国解除运输管制之后企业开始推行业务外包以及企业物流需求高度化背景下出现的一种新型的物流服务业态。第三方物流的特征,从货主企业的角度看,与传统的物流业务外包不同,它是系统性外包、一揽子外包甚至是企业物流职能的外包;从物流企业的角度看,与传统物流服务只是将物流或仓储服务产品提供给货主企业不同,第三方物流业者将代替货主企业从事物流系统构筑、运营和管理,甚至代替货主企业向最终顾客(购买货主企业商品的顾客)提供售后服务、代收货款等延伸服务,并与货主企业建立起长期合作关系,为货主企业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顾客满意度做出贡献。为此,第三方物流业者要具备物流系统设计和优化能力、物流信息管理能力、物流资源整合能力及综合能力。
  
  (四)物流业是新兴产业还是传统产业。
  
  在物流世界里存在着看似简单实则非常复杂的现象,这从物流相关词汇的多样性上可以窥见端倪。运输与物流、物流与供应链、采购与物流、商贸物流、交通物流、运输物流、物流配送、物流仓储、仓储物流、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第五方物流等等,各种各样的组合与叫法,猛然一听似乎明白,仔细琢磨就会感到有点茫然。
  
  针对物流业还有一个说法,就是物流业属于新兴产业。如果物流业的确是新兴产业的话,那么新在哪里?是不是像互联网产业、电子商务产业那样,完全是伴随着信息化技术的进步而出现不久的产业?实际上,有了工业文明有了社会分工就有了运输业和仓储业,运输业和仓储业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产业,古代丝绸之路、京杭大运河就是物资的运输通道,那时就有专门从事运输和仓储活动的业者。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形成了有一定规模的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货运行业和仓储行业。虽然今天的物流业发生了种种变化,出现了许多新型业种和业态,但将物流业归于新兴行业恐怕有些不妥。
  
  但是,联系到社会上的种种看法,包括官方似乎都将物流业看作新兴产业,给出了融合+复合型的特征定位,所以在人们的脑海中就给物流业勾勒出不同的画像,有些人认为物流业是高大上的事业,令人向往;有些人则认为物流业是脏乱累的行业,敬而远之;有些专家认为运输业仅仅从事货物运输因而不是物流业;而长期从事运输、仓储经营活动的业者认为物流业就是运输业和仓储业。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分歧,究其源头,还是与我国物流概念引进的年代以及对物流概念的基本认识有直接关系。
  
  Logistics概念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我国开始广泛使用的。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也正是美国第三方物流起跑和发展的年代。由上面对第三方物流行业与物流行业之间关系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当我们把物流业看作是新兴产业的时候,是相对于传统运输和仓储物流业而言的,主要是第三方物流概念意识下的物流业。由于我们缺乏对物流业演变脉络的系统化、逻辑化梳理,加之“物流”本身是一个现代词汇,因而将物流业定位于新兴产业。这在持有传统观点的人们脑海中,一直存在种种困惑和纠结。前面提到的某大型航运企业将航运业务板块和物流业务板块分开,也许就是基于航运只是干线货运、属于运输业范畴,而物流业务应该像第三方物流业务那样,包括仓储、配送、订单处理、物流信息服务等直接深入到最终客户的物流服务这样一种认识。
  
  如果我们的确是在真正理解第三方物流内涵的基础上,针对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第三方物流等新兴行业进行讨论的话,将其看作新兴产业也不为过,正是因为第三方物流行业的出现,让物流业更向前发展了一步。鉴于认识上的多样性以及由此带来的认识上的差异,笔者认为,首先应该从广义上把握物流业的概念,在广义物流业的基础上,再划分为现代物流业和传统物流业;而物流业根据所从事的服务内容和运作方式划分为不同的业种和业态,如果既包含了企业物流也包含了社会化物流的场合,则可以用“物流事业”或“物流领域”来概括。
  
  总之,为了提供整体的物流服务功能,物流业内部也需要不同的业种和业态及其相互间的合作互补,物流业既要有组织者、整合者,也要有被整合者。就如同汽车制造业,不仅有主机厂或组装厂,还有大大小小的各类零部件厂商,与主机厂或组装厂共同构成汽车制造产业。物流业正是由不同的业种业态、传统类型和现代类型的物流企业构成的相互依存的产业整体。
  
原文出处:翁心刚. 对我国物流业特征及创新发展的再思考[J]. 中国流通经济,2017,(03):8-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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