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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影响绿色食品生产农户履约行为的因素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2-27 共6597字
摘要

  随着我国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民众对健康、安全食品的需求日益增强。绿色食品基于严格的生产标准体系,是“安全、优质、营养”食品的代表,近年来发展迅速。2013 年,我国绿色食品产品总数为 19 076 个,销售额为 3 625. 2 亿元,出口额为 26 亿美元。目前,食品企业是我国绿色食品的主要供给者,绿色食品企业数量达到 7 696 家。在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企业 + 农户”模式是较为常见的生产模式,由于绿色食品的质量标准高于普通食品,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契约不同于普通食品的合作契约,主要体现在农产品质量、收购价格方面。绿色食品企业多为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高度关注自身声誉,严格把控绿色食品原材料的质量,而农户的履约行为影响着企业获得原材料数量和质量的稳定性,对企业利益至关重要。四川省是我国西部农业大省,拥有 13 个国家级、58个省级绿色食品龙头企业,绿色食品的产品总数和产量均居西部首位。研究绿色食品生产农户履约行为的影响因素,对推动绿色食品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 农户履约行为的研究现状。

  近年来,关于农户履约问题的研究极其广泛。Williams等分析了资产专用性对履约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专用性投资投入越多的农户履约率越高[1].Zylbersztajn 等在对巴西东北部西红柿生产农户履约行为的研究中发现,农户的履约率与农户经营规模成正相关,并与农户离销售市场的距离成反向关系[2].刘凤芹认为,农户履约率低的原因为合约的不完全性[3].孔国荣等从法律角度解释农户履约率低的原因,主要有订单主体不明确、订单内容不具体且不全面、订单格式不规范、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等[4].郭红东分析了农户对龙头企业订单的履约行为,结果表明,实行“保底收购、随行就市”的价格条款、对农户有专门投入要求和奖励措施的条款,则订单的履约率较高[5].卢昆等对农户参与订单农业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土地种植面积、农户生产专业化程度、农户参与经历、农产品类型、定价方式、结算条款等因素均对农户订单参与行为选择具有显着影响[6].胡余清对2 个典型公司和农户的契约关系、组织形式进行契约绩效探讨,应针对不同契约关系、组织形式采取不同的制度安排、治理机制,以确保契约的稳定性实施[7].谢瑾岚等认为绿色食品生产具有正外部性,并提出政府对农户进行补偿的制度构建和政策设计[8].李彬认为,提高订单履约率应从订单农业的契约内部治理机制入手,即完善和运行契约约束机制、利益共享机制、风险分担机制、信任沟通机制、冲突协调机制等,以保证契约的履行[9].周华荣等对绿色食品生产中农户机会主义形成机制进行了研究,并总结出农户是否采用机会主义的影响因素[10].刘刚等认为,合作社内部的利益共享机制能够保障农户利益、约束机会主义行为,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11].

  王亚飞等研究表明,“保底收购、随行就市”的价格条款、要求农户专用性投资等条款有利于提高订单农业的履约效率[12].学者们针对影响农户履约行为的因素进行了相关研究,而关于绿色食品生产农户的履约行为研究较少。本研究拟以绿色食品生产农户为研究对象,对其履约行为影响因素进行研究,旨在为农户履约率的提升提供政策建议。

  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绿色食品原材料要求生态环境优良,生产过程中限制或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抗生素等,其生产成本远高于普通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农户与企业的契约不同于普通农产品契约,主要表现为农产品质量合格,契约价格实现“优质优价”.其中,农产品质量合格可用农户是否有资产专用性投资,以及农户道德风险行为来体现; 契约价格实现“优质优价”可用契约形式和奖励机制来体现。

  农户个人特征对其履约行为具有一定影响。农户个人特征即农户自身因素,农户自身因素对农户履约行为的影响主要包括农户受教育年限、农户类型。农户受教育程度高,可深刻认识与企业合作长远而积极的意义,并可准确预测不履行契约所带来的信誉损失、成本增加[13]; 因此,受教育年限长的农户履约率相对较高。农户类型是按照农户经营面积来衡量的,大规模农户经营能力强,生产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在与企业的合作谈判中比小规模农户更具发言权,与企业合作更为积极。

  农户是否有资产专用性投资对其履约行为具有一定影响。农业生产具有专用性强的特点,农药、化肥、农业机械、灌溉设施、土地、种养殖知识等均为专用性投资[14].专用性资产投资可提高劳动效率,同时也会增加交易成本和市场风险[15].资产专用性投资形成农户的沉没成本,沉没成本反映了投资转作它用的难易程度。当沉没成本很大时,该投资转作它用的可能性较小、困难性较大,或变现价值大幅降低[16].

  一般而言,多年生高价值农产品生产经营所需的专用性投资明显高于粮食作物,并随农产品商品化率的提高而增加。在生产中农户有资产专业性投资,若市场价格高于契约价格,农户选择违约时会顾及此次违约对合作带来的长远不利影响,可能导致专用性投资无法收回; 因此,有资产专业性投资的农户履约率较高。本研究以农户是否拥有无法改变用途、改变用途会丧失原有全部或部分价值的生产设施投资,以及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经营管理能力等来衡量是否拥有资产专业性投资。

  农户道德风险行为特征对其履约行为具有一定影响。农户从事道德风险行为被发现的概率主要取决于企业的监管力度,企业对农户的监管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在生产的关键阶段进行抽查,如果树的开花期、水果的成熟期,采取随机抽查的监管方式; 进行技术培训,派技术人员集中授课、上门指导; 企业收购农产品时进行相关检测。农户道德风险行为不仅降低农户的履约率,更为绿色食品质量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契约形式和奖励机制对农户履约行为具有一定影响。契约形式包括契约形式、价格、期限的确定,以及货款支付方式。

  契约形式包括口头契约和书面契约。口头契约是指企业与农户基于口头协议而订立的契约,具有简便易行、节约交易成本的优点,但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书面契约是指用文字将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以书面形式记载,便于履约和监督,虽订立契约时较为复杂,但发生争议时易于取证和分清责任。

  书面契约的履约率高于口头契约。农户与企业签订契约时,可直接签订契约,也可由村级政府代签,农户随后附名单。实际调查表明,农户直接签订契约对农户的约束力强,履约率高于代签契约。

  若契约价格采用固定价格,违约的可能性较大。烟叶、甜菜等农产品用途单一,具有买方定价特点才适合采用固定价格; 对于市场价格变化较大的农产品,适合采用“保底收购,随行就市”的价格形式。货款支付方式中,企业向农户提前支付定金,收购后再付全款的方式更易被农户接受,农户履约率相对较高。从契约期限对农户履约行为的影响来看,若农户与企业签订长期契约,农户履行契约时会从自身长远利益出发,考虑违约对再次合作产生的不利影响,可能增加合作成本,因此契约期限较长的农户履约率相对较高。

  奖励机制是指企业对规定时间内提供约定数量、质量农产品的农户实行奖励,奖励形式一般为现金,金额一般以农户提交的农产品数量或超额完成数量为准。奖励机制的实施对增强农户履约积极性具有推动作用。实际调研发现,具有奖励机制的合作中,农户对企业的奖励机制比较赞同,使农户感受到劳动被企业认可,农户与企业继续合作的意愿增强,履约率较高。

  根据以上因素提出影响绿色食品生产农户履约行为的假说。假说 1: 农户受教育年限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假说 2: 农户类型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假说 3: 企业对农户生产过程的监管力度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假说 4:农户与企业合作后收益的变化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假说 5: 农户发生道德风险行为后收益的变化与农户履约行为呈负相关。假说 6: 企业对发生道德风险农户的惩罚力度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假说 7: 农户是否拥有资产专用性投资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假说 8: 契约形式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假说 9: 契约价格的确定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假说 10: 货款支付方式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假说 11: 契约期限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假说 12:是否具有奖励机制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

  3 实证分析。

  3. 1 数据来源与说明。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 2013 年 7-8 月对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遂宁市安居区、眉山市东坡区、成都市郫县和双流县、资阳市雁江区、资阳市简阳市 4 个市及 7 个县 900 户农户的调查。

  调查选取的农户均与绿色食品企业签订生产契约,为绿色食品企业提供农产品,且与企业的合作次数超过 1 次。调查涉及的地区主要为平原和丘陵,调查涉及的农产品包括蔬菜和水果。采用随机抽样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式,调查人员入户调查或在田间地头与农民一对一访谈; 调查人员为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 2012 级部分本科生及笔者; 因此,调查数据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调查共发出问卷 900 份,收回问卷834 份,回收率为92. 7%,去除无效问卷47 份,共获得有效问卷 787 份,问卷有效率为 87.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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