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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干线公路管养体制概述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8-27 共5027字

  第二章 云南干线公路管养体制概述

  我国公路养护管理模式为专业化纵向型管理模式,即在国家层面设交通运输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层面设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在地、州、市层面设公路管理总段,在县市区层面设公路管理段对国道、省道进行专业化纵向管理和养护。作为边疆民族欠发达地区,云南省公路管理养护又具有自己的特点。

  第一节 云南干线公路管养体制简介

  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我国公路养护管理实行条块结合、条块互补的原则,但具体到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又具有各自的特点。

  一、我国公路管养体制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01 年 5 月颁布了《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全国的公路管理养护机构为: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授权,以及目前各级公路管理养护机构的职责分工,县级以上公路养护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养护机构负责。乡道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在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将公路养护任务下放到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的来讲,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大体有以下三种情况:(1)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省公路局负责该行政区域的国省道养护,县级交通局负责县乡道的养护;(2)由县(区)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养护,即由各县,(区)交通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省、县乡道养护,这种体制占绝大多数;(3)由市公路局负责本市道路养护,即由市公路局直接管理各个县的公路养护工作。

  二、云南公路管养体制简介

  云南省公路养护管理实行条块结合、条块互补的原则:

  (一)高速公路。云南省高速公路的投融资、建设、养护管理和公路沿线相关产业的经营开发,由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的领导下作为投资管理主体。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养护管理的 2675 公里和由省管其它单位养护的 456 公里高速公路,由云南省公路局进行统计管理。

  (二)普通国省干线。云南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管理养护模式为专业化纵向型管理模式,在省级设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作为省交通运输厅领导下的公路管理养护专业机构,在州(市)设公路管理总段,县(区)设公路管理段对国道、省道进行专业化纵向管理。整个国、省级干线公路的人、财、物权和生产管理业务统一集中在省里,下设的公路机构受其垂直领导。云南省公路局负责全省国道、省道的规划、建设、养护与管理。在云南省纳入交通部统计的200333 公里公路中,云南省公路局直接管理养护 2.34 万公里的国省干线公路。

  (三)县、乡道路。由县(区)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县、乡道路的管理和养护。云南省公路局对全省 17.37 万公里的县、乡道路进行行业管理并给予适当养护补助。

  第二节 云南省公路局基本职能和组织机构

    云南国省级干线公路的人、财、物权和生产管理业务统一集中在省里,由云南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国省干线管理养护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下设的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受其垂直领导。

  一、基本职能

  云南省公路局是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领导下的全省公路管理养护专业机构,负责全省国道、省道及部分重要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路政等的行业管理,建制为副厅级行政事业单位。经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云南省公路局机关设置 19 个职能处室,其中党群处室 2 个:党委工作部、组织部;行政处室 13 个:办公室、计划统计处、财务处、农村公路处、劳动工资处、养护工程技术处(公路大件运输办公室)、监察审计处、政策法规处、设备物资处、公安处、武装部(交通战备办公室)、安全生产处、离退休工作办公室;此外,根据省委要求,设立纪委、工会、团委和机关党委。

  二、组织机构

  云南省公路局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模式运作,实行“省局、地(市)管理总段、县(区)管理段”

  三级管理体制,在全省 16 个州(市)的设 16 个公路管理总段,并按“一县(区)一段”的原则在全省 129 个县(区)设 126 个公路管理段(昆明主城 4 区设一个公路管理段)。云南省公路局结构设置图见图 2.1.

  公路管理总段是云南省公路局主管的正处级单位,云南省公路局下辖 16个公路管理总段,公路管理总段的主要职能是对辖区内的公路行使管理养护、超限运输治理、交通行政许可等职能。公路管理段是公路管理总段下属的正科级单位,在全省 129 个县市区中共设立了 126 个公路管理段,主要职能是对具体的线路进行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在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上,云南省公路局负责制定养护工程计划、施工方案的指导和审批、监督和考核;公路管理总段主要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公路管理段主要负责公路养护小修保养、预防性养护和日常养护工作。

  第三节 云南省公路局干线公路管养取得的主要成绩

  改革开放以来,在全省交通人的艰苦努力下,云南省干线公路养护的发展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一方面,中央及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养护更加重视,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文件明确了养护工作的重要地位,规范了养护市场,对公路养护的投入也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新建公路的快速发展也为公路养护发展带来极大的空间。

  云南省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正在从以往的劳动密集型向管理高效型、养护机械化型逐步转变。公路管理规范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公路养护规范化管理在国检中受到好评。全省干线公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公路养护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显着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全便捷出行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养管公路的里程规模、技术等级和养护质量稳步提高

  省公路局养护与管理的公路里程不断增加,公路等级结构不断提高。2012年云南省管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基本情况见表 2.1.根据 2012 年云南省国省干线公路技术状况评价结果,全省省管干线公路优良率达到 49.74%,各公路管理总段的干线公路养护质量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二、养护管理机构设置健全

  云南省公路养护管理实行条块结合、条块互补的原则。云南省公路局负责全省国道、省道的规划、建设、养护与管理。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由省公路局直管,设省公路局、公路总段、公路段三级公路管理机构,按州、市区域设有 16个公路管理总段,公路局直属 1 个公路科学技术研究院、1 个沥青油料保障中心、1 个职工培训中心、1 个干休所等 20 个直属事业单位。在公路管理总段之下,在全省 129 个县(市)共设立 126 个公路管理段。

  云南省 16 个公路管理总段具体对辖区内的公路行使管理养护、超限运输治理、交通行政许可等职能。各公路管理段和公路管理所具体负责公路管理养护工作。60 多年来云南公路管养事业发展的实践证明,现行的云南公路管养机构设置符合云南省情、适应云南公路管养事业科学发展需要。

  三、养护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2003 年开始,云南省公路局加强公路养护基础设施建设,到 2007 年底,云南省公路局共初步建设 100 个公路段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管理所 264 个。公路段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和管理所的建设使云南省干线公路养护基础设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云南省省管公路路面养护和公路抢修保通等养护工作实现了部分机械化操作,促进了公路管养水平的提高和养护服务能力的增强,为推进公路养护机械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沥青油料供应方面,已经在全局范围内建成以省沥青油料保障中心为主、各公路总段的乳化沥青加工车间为辅的较为完善的养护沥青保障供应系统,基本满足了云南省干线公路养护所需沥青、油料等物资的采购、储备和供应等需要。

  养护砂石材料供应方面,按照省公路局提出的“为解决养护石料自产自用的问题,每个管理段必须至少拥有一个与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相配套的大型石料场”的要求,加快石料场建设。到 2007 年云南省省管干线公路拥有石料场91 个,占地面积 220.9 万平方米,彻底扭转了长期以来养护石料供应受到束缚和制约的局面。目前全省干线公路料场基本保持了这个规模。

  四、养护设备配置不断更新

  近年来,适应公路养护及改扩建工程的需要,云南省公路局各级养护部门加大了筑养路机械的投入力度。在机械养护设备具体的种类配置方面,省公路局明确了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和管理所配备原则:机化站配备主要以沥青拌合机为中心的8种13件设备,沥青拌合机、沥青摊铺机、压路机、沥青供应设备(沥青保温罐、洒油车、沥青脱桶设备)、稳定土拌合机、装载机、洒水车、交通车;管理所配置主要为5 件设备,即切割机、液压动力钻、冲击夯、平板夯和单轮压路机。此外,配合石料场建设共配备联合破碎设备 87 台(套)。

  通过探索,云南省公路局公路养护机械化工作取得一定成绩,逐年购置部分公路养护施工机具,并根据施工需要调拨各单位,基本实现了大中修工程和公路改建工程路面施工采用机拌机铺,保证路面平整度和质量要求。

  实践表明:根据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与管理所的养护功能划分和实际需求,优化机械设备配置,充分发挥养护机具的利用效率,促进了养护统一管理和规模化发展。

  云南省公路局设备处不断加强对公路养路机械设备的管理,根据近几年新设备的不断更新,对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提出新的要求,设备处对机械设备管理办法进行了更新,于 2011 年 12 月颁布新的《云南省公路局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加强对公路养护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

  目前,云南省公路养护机械设备管理中,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采取定机定人的原则,所有机械设备基本是专人负责操作、维修和保养,严格使用登记管理规定;小型设备也严格使用和维修管理规定,确保设备处在良好状态。设备的日常使用和养护由公路总段、公路段设备科负责管理,养护机械设备需要大修等,提出维修保养计划报公路总段批准后实施。

  五、应急保障体系的建立

  (一)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应急预案体系

  2005 年以来,云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公路养护管理部门根据部、省有关预案,针对恶劣气象、地质灾害防御、生产安全事故、群体性突发事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应急预案,同时省公路局要求各公路总段相应制定了有关预案,初步形成了云南省公路交通的“总专衔接、上下联动”的应急预案体系。

  (二)“厅-局-总段”三级应急组织体系初步构建

  2006 年省交通厅成立了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省公路局根据公路养护应急管理的特点,建立了云南省公路局防汛抗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交通管理指挥组、工程技术组、机械设备组、安全保障组、宣传报导组。省公路局所属各公路总段依据省局有关文件要求相应成立了公路总段一级水毁防抢应急指挥机构,并下设应急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开展所辖公路水毁防抢和安全保通工作。

  (三)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初具规模

  专业化应急抢通队伍是组织实施应急处置行动的基本保障,云南省公路局充分认识到了专业化应急处置队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挥自身体制优势,依托基层养护队伍,切实增强了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有关预案要求,省公路管理系统认真落实专业应急队伍建设,组建了以公路管理职工为骨干、专业技术人员为核心的应急抢险保通队伍。当前云南省各公路总段均成立了专业应急抢通队伍。

  (四)应急机械设备配备逐步加强

  近些年,云南省公路管理系统以“平急结合”的原则,在加大了筑养路机械的投入力度的同时,逐步加强了应急机具保障。目前全局应急保障机具 223 台套,其中平板车 24 辆、挖掘机 34 台、推土机 21 台、装载机 131 台、空压机17 台、发电机组 20 套。除应急机械设备外,各公路总段还配备了若干指挥、保障、运输车辆。

  (五)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逐步建立

  依托分布于省内的各地的 91 个石料厂和沥青供应总站,基本解决了公路应急所需物资中大量石料、沥青储备与供应问题。省公路局结合交通战备管理体系,储备了 34 组战备钢梁,其中思茅 9 组、楚雄 3 组、红河 16 组、德宏 6 组。各地区根据环境特点,有针对性的储存了编织袋、融雪剂、木桩、施工工具、人员防护用具等应急物资。

  (六)公路安全综合治理初见成效

  “十一五”以来,省公路局有计划地开展了安保工程计划、灾害防治试点工程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公路安全综合治理的专项工程,完善了实施路段的安全、服务设施,有效提高了公路行车的安全性,树立了交通行业形象,为今后全省公路安全治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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