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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制度保障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7-04-06 共3873字

  第五章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制度保障

  一、强化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一)制定统领国家安全建设的新国家安全法。

  首先,制定统领国家安全建设的新国家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地位。***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做好新时期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据此,我们也应将法律应用到国家安全领域的工作和改革中,用法律的形式确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地位,用法律具体规定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建立完善的国家安全制度和国家安全保障措施,为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其次,以法律形式规范国家安全工作的相关制度。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立使我国拥有了高效权威、集中统一的国家安全领导部门。如何强化国家安全委员会的领导性地位和关键作用,必须在法律中予以明确。新国家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国家安全工作制度,建立了分工明确的责任体系,不仅具体确立了各部门、各地方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同时也将社会各方力量纳入其中,规范了公共组织、社会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和义务。最后,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1993 年我国曾公布施行国家安全法,但该部法律主要是有关国家安全机关职责的规定,主要内容是反间谍工作方面职责的规定,与如今国家安全工作需要相去甚远。2014 年 10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草案),原有的国家安全法相应废止,为新国家安全法的出台铺平了道路。

  2015 年 7 月 1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新国家安全法以 154 票赞成的绝对优势高票通过。国家主席***签署第 29 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国家安全法明确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指导性地位,要求建立统一领导、协同联动、有序高效的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制度。新法强调要加强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要求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要求国家发生安全危机情况后,国家安全职能部门要有效对危机事件进行监控,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准时、真实、详细的向国家安全领导机关报告,对国家危机事件的产生原因、发展过程、监管处置及善后情况等细节问题要依法统一向社会公众发布,保证民众的知情权。此外,新国家安全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将每年 4 月 15 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该日将组织广大民众普及国家安全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提升国民国家安全意识提供法律保障。新国家安全法是一部符合时代要求、现实形势、立足全局的综合性法律,它不仅为统领国家安全各项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为制定其他领域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和法理基础。新国家安全法的出台为构建一套符合国情、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打开了局面,为维护我国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

  (二)制定反恐怖主义法。

  近年来,全球恐怖主义发展迅猛、反恐形势持续恶化,"伊斯兰国"的异军突起引起全球关注,恐怖主义事件数量急剧上升,受影响的地区不断扩大。2015年 6 月 19 日,美国国务院发布了《2014 年度全球恐怖主义报告》。

  报告显示,2014 年全球恐怖袭击次数和造成的死亡人数较 2013 年都有较大幅度上升。2014年,全球共发生 13463 次恐怖袭击,造成 32700 多人丧生、34700 多人受伤。2014年 11 月 18 日,国际著名智库"经济与和平研究所"发布《全球恐怖主义指数》报告,2013年全球87个国家发生了9814起恐怖袭击事件,比2012年增长了44%.

  一系列数据显示,恐怖主义已经严重影响世界各国的安全稳定。与此同时,中国承受的反恐压力持续增大,2014 年版《全球恐怖主义指数》报告显示,中国在162 个国家中排第 25 位,属于受恐怖威胁较高的国家之一,受威胁风险甚至超过美国。

  为有效打击遏制恐怖主义活动,我国在加强反恐力量建设的同时,始终注重强化反恐法治建设。我国在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武装警察法等多部法律中对反恐怖主义进行了相关规定。同时,我国还与世界各国缔结了一系列反恐国际条约。但随着反恐形势的持续恶化,现有法律制度难以适应当前的反恐需求,制定一部专门的反恐主义法被提上议程。

  反社会、反人类的恐怖主义是挑战人类文明底线的暴恐犯罪活动,是全人类的公敌。在对待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活动上,中国政府始终秉持坚决反对的态度,在打击恐怖主义活动时,中国政府历来重视与他国合作以共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
但西方国家在看待中国的暴恐犯罪时,采取"双重标准",这极大地损害了我国的安全利益。所以,为充分保障我国安全利益,必须以法律的形式界定恐怖主义,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反恐活动,始终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

  2015 年 12 月 27 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反恐怖主义法》。该法明确了恐怖主义的定义,即"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反恐怖主义法的出台向世界表明了我国坚决打击、遏制恐怖主义的态度。在对待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活动上,中国政府始终秉持坚决反对的态度,在打击恐怖主义活动时,中国政府历来重视与他国合作以共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中国政府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中国政府对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始终秉持不妥协、不提供庇护或给予难民地位的态度。

  新出台的反恐怖主义法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重要实践,它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充分借鉴了国外有效做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和社会开展国家安全工作。反恐怖主义法不仅系统全面地规定了我国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制、手段、措施,而且该法的出台也为我国有效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二、完善国家安全工作机制。

  (一)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

  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指出:"我们的安全工作机制还不能适应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需要搭建一个强有力的平台统筹国家安全工作"针对当前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存在的资源和力量分散,统筹协调不够;国家安全战略规划缺乏,顶层设计不足;情报信息捕捉滞后,综合研判不准;应对机制运转迟缓,快速反应不够等问题,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党中央于 2013 年 11 月 12 日成立了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任委员会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张德江任副主席,国家安全部、公安部、外交部、解放军总参谋部等部门首长任委员会委员。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是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专门负责统筹涉及中国国家安全方面的重大工作。

  从国际角度看,国家安全委员会机制十分受世界大国青睐。美、俄、法、日等世界发达国家均已设立类似机构。保障国家安全不仅需要坚强有力的"肌肉",更需要一颗整合各方资源且能够做出正确决策和战略选择的"大脑".

  当前国家安全问题内外传导、相互影响,国内问题国际化,国际问题国内化趋势明显,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可以有效统筹内外两国安全大局,充分应对国内外的双重安全压力。组建国家安全委员会进一步优化了我国安全工作顶层设计,为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复杂的安全问题提供了有力抓手。在此之前,我国的国家安全事务主要是由国家安全部、外交部、公安部、国防部等多个职能部门负责,在中央层面又有中央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反恐工作领导小组、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等多个临时性的机构,这种"各管一摊、各自为政"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安全情报信息的交流和资源整合,使得我国安全工作在顶层设计上难以形成一个高效统一的国家安全领导机制,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有效的解决了这一系列问题。

  (二)积极发挥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作用。

  完善国家安全机制是手段,充分发挥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作用是完善国家安全工作机制的最终目的。如前文所述,国家安全委员会组建以前我国国家安全工作存在资源分散、协调不够、信息交流不畅、缺乏集中统一的领导机构等问题。当前,应该充分发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以下作用:首先,统筹国家安全工作,发挥开展国家安全工作上的领导作用,制定相关安全战略和决策,依法进行国家安全管理。因此,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推行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研究解决国家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是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其次,整合国家安全信息,发挥国家安全咨询机关的作用。

  收集、整理、加工、反馈在国家安全管理过程中获取的信息,并为国家领导层做安全决策提供指导和意见。对有关国家安全信息进行有效的整合、加工、分析是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国家安全问题做出正确判断的基本前提,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将避免因信息碎片化、零散化给顶层决策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国家做出正确的安全选择。最后,统筹国家安全资源,发挥国家安全协调机关的作用。

  协调国家各安全组织之间的工作职能和方法,避免在国家安全管理过程中出现权责不清、相互推诿的问题,提高国家安全管理的效率。此前,国家安全各职能机关虽然各司其职,但缺乏有效地沟通和协调,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和"因素风险"一直难以预防和消除,因此必须依靠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以达到释放压力和降低风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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