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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市路政管理局财务内部管理现状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6-12 共651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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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C市路政管理局财务内部控制问题探析 
【第一章】市路政管理局财务内控优化研究绪论
【第二章】财务内控的基本理论 
【3.1】C市路政管理局简介 
【3.2】C市路政管理局财务内部管理现状分析 
【第四章】路政部门财务内部控制评价分析 
【第五章】C市路政局财务内部控制改进 
【结论/参考文献】路政管理局财务内控制度构建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3.2 C 市路政管理局财务内部控制现状分析

  3.2.1 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是内控建设的基础,它是否完善将直接影响到内控运行的质量及效果。因事业单位本身的特殊性,在其控制环境的建设中应特别注重通过相关规章制度来对对行政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规范杜绝徇私舞弊,贪污腐化等行为。

  C 市路政管理局在制度建设方面没有明显漏洞,在财务方面,比较重要的制度如下:《C 市路政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C 市路政管理局自行采购招投标规定》、《固定资产使用管理规定》等 7 项制度。

  决策及组织机构方面,C 市路政管理局与其他事业单位一样,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领导分工负责制, C 市路政管理局党委会研究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在重大事项决策上要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C 市路政管理局还设有纪委书记由一名副局长担任。

  职责及权限分配:C市路政管理局要求员工严格请示汇报制度,对找不到明确规定或没有成例的事情要进一步指示,等待领导批示。但由于 C 市路政管理局人员编制等因素,也存在着员工身兼数职等现象,因此在 C 市路政管理局在“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方面还有待完善。

  人力资源方面:C 市路政管理局的员工主要由编制内人员构成。C 市路政管理局对少数的合同制员员工在聘用、薪酬、培训等方面都要由党委根据面临的形势认真研究。

  3.2.2 风险评估

  其作用是以更加科学的态度,理性的认识控制活动中的各项风险,最终为改进制度 保证实施效果提供支持。风险评估必须是全面且系统的,只有这样才能发现财务方面蕴含的风险及内部缺陷。风险评估不能简单的采取闭门造车的态度进行,而是要要深入的结合内、外部环境,时刻关注内外环境变化,要保持控制活动的动态性。C 市路政管理局己开展的风险评估活动有以下几点:

  1、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及业务流程,确定内控牵头部门,负责内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同时,充分发挥财务、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基建等在内控活动中的重要地位。

  规定了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必须相互分离,并充分尊重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单位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单位实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周期。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应当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

  2、建立内审及监督制度,由省交通厅财务部对各部门预算执行及收支情况进行定期及不定期内部审计,规范财务行为。单位内部对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C 市路政管理局内部审计工作由单位相关领导人直接管理,依据相关制度,对单位所有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及监督,.

  3、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计划执行情况分析,进一步加强对罚款、收费项目的检查核实,加强对财务日常的监督,对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单位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对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归口管理,将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单位信息系统中,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保护信息安全。

  由于制度颁布时间短,其具体实施过程还在磨合,但 C 市路政管理局已经清醒的认识到这些制度将对单位的风险评估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十分注重制度的执行情况。

  3.2.3 控制活动

  1、预算控制

  C 市路政管理局预算目标确定合理,业务流程比较规范,操作性很强,这样就为预算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坚实基础。

  C 市路政管理局每年召开预算编制会议,全面把握预算编制政策,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细化预算编制。对于建设工程、大型修缮、信息化项目等专业性较强的重大事项,需先进行项目评审。每年四月末前各下属单位将本单位下年度经费支出预算(设备更新、购置、房建及维修等)上报省局财务部门,以便统一审核上报省厅计划处、财务处,未按时上报的,下年就不能安排支出。

  特殊情况项目支出超预算的,要书面请示省局并按正式批复执行。领导口头意见只能作为指导性意见,不能作为拨款依据,无计划、无批复的项目不予拨款。其年度预算申报程序如图 3.1 所示。

  2、收支业务控制

  C 市路政管理局严格执行《吉林省公路路政管理局财务管理规定》中关于票据及收支业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1、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 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各项收入应当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业务部门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单位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的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 挪用或者私分。

  2、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履行规定手续。单位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由财务部门负责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年末结存票据由各市局统一收回,登记造册报省局验收销毁。票据核查联由业务部门保存三年,财务部门对票据使用情况和收费(罚款)解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定其 1000 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或用公务卡结算,异地使用大额现金结算市局 3000 元以下,省局 5000 元以下的,经单位分管财务局长批准,超出以上数额由局长批准。

  报销(账)基本程序如图 3.2 所示:原始凭据(发票),由经手人、报帐员、科(室)长、分管局长、财务科长、分管财务局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另外其网上报销流程如图 3.3 所示:从第二步进入信息系统。

  3、其他相关规定还包括:差旅费报销。工作人员省内出差或参加会议由单位分管局长批准,到省外出差或参加会议,市局所属人员由市局局长批准,市(州)局局长、书记、省局机关人员由省局局长批准。

  (一)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等特殊情况,经局长批准可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车费,机场建设费和人身保险费(限每人次一份)随机票报销。

  (二)从当日晚八时至次日七时乘坐火车 6 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 12 小时未购买硬卧票,按硬坐票价的 80%给予补助。为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到省外出差连续乘坐火车 6 小时、乘汽车 4 小时以上达到的,可加发 30 元伙食补助费,省内出差可加发 15 元伙食补助费。

  (三)副处级以上人员省内出差住三星及以下宾馆(酒店),宿费(房间)标准上限 200 元/人天,正科级以下人员宿费(房间)标准上限 150 元 ,无宿费发票不予报销。

  (四)出差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按自然天数计算。1、省局(市、州局)到辖区市(州)、县(市),分局人员到本县(市)以外出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每人每天补助 80 元(其中伙食补助费 50 元,公杂费 30 元),分局人员在本县(市)内乡镇出差每人每天补助 30 元(其中伙食补助费 15 元,公杂费 15 元)。

  2、由单位或接待单位负责提供交通工具的,公杂费减半发放。3、由接待单位全天安排伙食的,不再发给伙食补助费。

  (五)专职汽车司机在本市(州)内出车,按每人每天 2.50 元发给误餐补助费;在本县(市)城内出车,每人每天按 1.50 元发给误餐补助费。补助费要按实际出车天数,每月发放一次,与出差伙食补助费、公杂费不得兼得。

  (六)参加会议、培训报销时须附会议通知或电话通知记录。

  汽车维修费报销。汽车维修应在政府采购单位定点,统一由单位结算费用。

  结算前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要认真审核《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所列项目维修情况,认定无疑后在车辆维修项目费用清单签字。结算时要将维修项目清单附在车辆维修发票后,由经办人、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局长、财务科长、分管财务局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一次结算金额超过 3 万元或半年(1 年)集中结算的,须经办公室、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人员和单位领导组成的审核(采购)小组进行确认。

  接待费报销。公务接待费报销按省局《系统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标准执行,报销的餐费发票必须由经办人、办公室主任、参加接待的科(室)或局领导、分管接待局长、财务科长、分管财务局长签字并附《接待审批单》方可报销,对无《接待审批单》或超出标准部分未经批准不予报销。

  会议费报销。召开会议(培训)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由办公室负责会同财务科制定支出预算。一般小型会议由分管局长审定,大型会议由局长审定,按预算标准报销。

  购置物品费报销。一般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征求汇总各科(室)需求意见、购置其它专用物品的科(室)均需分管局长同意后编制采购预算,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审核后报财务安排支出。购置物品后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建账并履行出入库领用手续,属固定资产类物品由财务科登记入账,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长、固定资产管理员、财务科长、分管财务局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3、政府采购业务控制

  其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如图 3.4 所示

    4、资产控制

  财务部门要设置和配备专(兼)职会计、出纳、固定资产、票据管理和报账岗位人员。实行三级预算、二级核算、一级管理方式,即分别编制省局、市局、分局预算,省局、市局设基本户,分局不设银行账户,经费支出到市局报账处理。银行预留印签(包括银行密钥)必须由会计(或财务科长)和出纳员分开保管,严禁带出单位(特殊情况须领导同意)。对单笔非固定性支出省局 5万元,市(州)局 3 万元以上实行银行与单位领导核对授权制度,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负责。办公室要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对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情况负责,使用人员对固定资产维护和保养负责。财务部门每年末要清查核对一次固定资产,对人为丢失、损坏(毁)的物品要查清责任,按原物价格赔偿,对于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财务部门承担 10%监管不当的责任,由使用部门(人)承担 90%的保管使用不当的责任。

  购置固定资产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上的物品,要履行完备的集中招标采购审批手续;属于国家控购商品要按规定办理控办手续;基本建设项目(装修)达到招投标金额的必须履行工程招投标程序并办理有关手续。固定资产新增、调配、调拨使用的,必须由财务部门开据《固定资产调配(拨)增减变动通知单》。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售、转让、捐助、报废、损毁等)须由市局提出具体意见,经省局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建设项目控制

  建设项目属于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应当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有专家参与论证;项目决策程序、相关责任、决策过程和各方面意见要形成书面文件,妥善保管,落实项目决策责任;岗位设置上,建设项目文档的编制与审核应当相互分离;审核工作由具备相关技术和专业知识的专家参与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负责审核工作的机构或人员应当对出具的审核意见或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明确招标范围和要求,规范招标程序,发布招标公告;需要编制项目标底的,财会部门要对标底计价内容、计价依据进行审核;对标底进行保密,落实保密责任;开标要委托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和公证;组成评标小组负责评标,评审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小组成员名单保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公告,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利和责任。

  项目确需进行变更的,建设项目管理部门、项目监理机构要进行审核,并履行审批程序;因设计变更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及金额发生变动的,建设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其他资料;财会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设计变更所涉及到价款支付的审核;单位要按照审批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财会部门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价款支付要取得监理机构的相关人员的签字确认;工程投资概算一般不允许调整,确需调整,应当履行审核和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才能调整投资概算;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和财会部门及时编制竣工决算;及时提请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及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办理建设项目资产移交工作,财会部门及时将资产入账。

  6、合同控制

  单位应当加强合同订立方面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及条件。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者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相关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工作,必要时可外聘专家参与相关谈判工作。

  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予以记录并归档。单位岗位设置应当合理,明确授权、审批及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及使用合同专用章,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单位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检查分析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敦促对方积极履行合同;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降低损失;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单位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与单位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应当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加强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财会部门应当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进行账务处理。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财会部门应当在付款之前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合同发生纠纷的,单位应当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合同纠纷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3.2.4 信息与沟通

  其在财务内控中起着的重要作用显而易见,制度执行是否彻底,效果反馈是否有效,有关部门的协调是够畅通有效,都需要看信息沟通的质量好坏。

  C 市路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办公会、党委会、质量管理评审会及其它专题会议。各种会议的召开,代表着各相关人员的意见交流。办公室负责通知各种通知并告知各种注意事项,办公室发布信息前要填写“信息发布审批表”,经领导签发批准后才能发出。各部门要确保会计资料的安全与完整。有关人员查阅、复制资料要登记,做到事后有据可查,这样才能保证对单位的财务信息一目了然,查起来方便快捷。对会计凭证、账簿及财务报告等专业材料,更要妥善保存。

  3.2.5 内部监督

  C 市路政局在财务监督方面一直比较注重,以各种规章制度确保财务行为的规范。2013 年 C 市路政局对所有下属单位开展了不打招呼的审计工作,重点检查三公经费支出随意,账务处理不够正确,项目支出不够规范等违反财务政策及规定的不规范行为。

  为使财务工作进一步向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发展,保证财务内部的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工作主体责任,C 市路政局财务科根据相关财务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国家财经法》,在省局财务处的指导与监督下,全权负责此次内审清查工作,及时向主管局长报告,并直接对局长负责。

  C 市路政局财务科精心挑选人员成立考核小组,并结合本单位绩效情况,进行严格的预算考核,全面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经费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同时,认真制定合理、有效的奖惩制度。实施财务内控要想取得好的成果,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的客观条件,比如: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完善的岗位设置,明确的职责分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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