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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寒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3-12 共9164字

  5 促进寒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本章是全文的核心,主要运用了归纳总结和系统分析等方法,针对前文提出的寒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结合国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经验与启示,立足寒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促进寒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5.1 完善法律法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法律保障

  5.1.1 完善《农民专业合作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农村的深入发展,我国农民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创建了以农民为主体、为农民服务为宗旨、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目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2007 年 7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始施行,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但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一些新的情况、问题随之出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出现了不一致的地方。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现行的《宪法》和《民法通则》中,宪法是根本大法,宪法中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集体经济的范畴,但是现实的合作社多数属于合作社社员所有,属于合作经济,这就造成了集体经济与合作社经济属于不同范畴的境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权性质是:全体社员对合作社公共财产享有共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社员的收益与其公共财产具有更加密切的联系,但社员又不能对公共财产擅自进行分割、转让。社员退股自愿,但要经过法定程序。从这里看也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权实际上是一种合作社社员的共同共有,它与集体所有权不同,也不同于合伙和公司等所有权。

  推动《民法通则》的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明确为一类独立法人。目前,《民法通则》关于法人类型的规定是例示性的,增加法人类型与《民法通则》并不冲突。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明确为一类独立法人以后,中国的法人类型也将变得比较全面,也将更加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5.1.2 制定关于《农民专业合作法》的实施细则

  鼓励地方制定实施细则,因地制宜地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一步明确登记管理办法,目前,法律已经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登记。今后要出台登记办法,在合作社名称、注册资金、理事会、经济性质等方面做好工商登记的规范工作。

  在登记过程中,农业、工商、民政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既要确保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规范性,又要充分发挥其他部门的作用,使得符合合作社要求的合作经济组织顺利通过登记,并防止不符合要求的组织作为合作社进行登记。

  为了更好的实施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组织协调好有关部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工商登记办法的制定以及扶持政策、财政支持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办法等方面,制定一些配套法规和统一的管理办法,以便更好的与法律一起实施。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法律实施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规范行为,为法律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各地方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办法。

  5.2 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建设

  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要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首要的是要健全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的建设,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和竞争实力。

  5.2.1 创新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能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能力的强与弱直接影响到其发展程度和发展能力。但从目前寒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来看,仍有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能力较弱,特别是在当前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想生存、发展,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强化服务能力,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内容,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首先,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质量管理和服务。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成为人们越来越重视的因素,发展绿色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面对这一趋势,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各根据市场需求,积极调整产品结构,联合科研院所进行技术攻关,根据不同产品制定一体化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同时充分整合各种资源要素,开展无公害基地申报、绿色食品商标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等工作,引导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其次,加强产品系列开发服务。不断增强产品的附加价值,努力创出一批在国际国内市场上叫得响的名牌农产品。再次,拓展市场开发服务。包括不断创新农产品的销售方式,不断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不断开辟农产品的销售市场。

  5.2.2 创新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思路

  (1)围绕主导产业发展,突出发展特色。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必须紧紧围绕当地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因地制宜。作为寒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结合寒亭区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在创新和发展的过程中,一是紧紧围绕为农户服务为宗旨,特别是在农业转型发展的大背景之下,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之路;二是结合本地农业生产特色,以本地特色的农产品为品牌优势,实现农产品的品牌化发展。例如:潍县萝卜、固堤西瓜、高里八宝等农业品牌优势。三是抓农产品生产质量,强化农产品标准生产。逐渐在寒亭区形成一村一品、一品一社、一乡一业、一业一企的经济发展格局。

  (2)走实体化经营道路,不断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根本目的是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国内发达地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越办越实,越办越壮大,才能保持凝聚力经久不衰;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向产、加、销一体化的经济实体转变,通过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发展农副产品的深加工与精加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才能实现农民的多次利润分配。结合寒亭区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联合社,通过横向一体化实现规模经营,改善为社员的服务,最大限度地降低合作社的交易成本、提高议价能力,促进纵向一体化经营,向农产品深加工领域延伸。

  引导农民创建技术服务、农业旅游、农田水利等方面的合作社,进行技术、防疫、植保、灌溉、农机等全方位的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质量的提升和种植水平的提高。积极探索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和资金互助社的有效途径。

  (3)走品牌化发展道路

  一个良好的品牌不仅能够增强产品的竞争力,还能产生"品牌效应",增加产品的附加值。美国广告研究专家莱利·莱特有一句名言:"拥有市场将会比拥有工厂更重要,拥有市场的唯一办法是拥有占市场主导地位的品牌。"(冰灿,2003)作为寒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应走品牌化发展道路。一是重点围绕潍县萝卜、固堤西瓜、高里八宝、开元果业等产业,加快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打造一批"中国食品谷"品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其知名度和信誉度。同时积极整合现有品牌,立足各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资源禀赋,对现有优势产业、优势产品、名特优农产品等资源进行筛选排队,将具备一定规模、知名度和竞争优势、发展前景好的产品作为培育重点,确定培育方向,力争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自己的特色品牌。二是严格产品标准,提升品牌。各合作社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标准,实行标准化生产种植、养殖和加工,通过推行标准化生产,强化质量监管,打造严格的产品质量。三是加大营销,推介品牌。农产品的品牌营销主要包括产品特色、包装、品牌和服务,不仅是质量的竞争、价格的竞争,还是智慧、文化和营销的竞争。通过搭建宣传平台,坚持以"特"扬名;进一步贴近消费者对绿色、营养、安全、保健的需求,力争以"土"取胜。同时,通过制作推介宣传片,利用高速道口两侧和交通要道广告牌、建立专业网站等方式,加大合作社农业品牌宣传力度。

  5.2.3 创新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办得好不好,有没有凝聚力和竞争力,其内部治理结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从寒亭区的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才能促进其健康发展。

  (1)制定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章程的制定,应该遵循合作社的基本原则,同时结合寒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的特点,由全体会员讨论决定。组织章程应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宗旨、基本原则、会员的权利义务、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换届年限、股金金额、盈余分配等重要事项予以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切活动都要按照章程要求进行,只有有章可循且有章必循,才能做到规范化管理。

  (2)依据章程所规定的程序,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共同管理、相互制衡的内部组织结构和领导管理体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建立健全"三会一章十项制度"和"两个机制",即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机构;修订完善合作组织章程;建立完善成员管理制度、成员大会(代表)制度、理事会管理制度、监事会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制度、财务财产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利润分配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社(会)务公开制度;通过"三会一章十项制度"建设,建立合作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成员团结合作"的科学有效的民主决策运行机制和成员的"公积金积累、股金分红、盈余返还"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和帮助有条件的专业协会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转型为专业合作社,使之在竞争市场、带动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3)科学合理的设置内部管理机构。管理机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经营活动的基础。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不同、经营内容不同,设立的组织管理机构也并不完全相同。即使是同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其管理机构的设置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之初,其管理机构一般都比较简单,部门的设置也尽可能简化,以便于沟通和节约成本。但随着组织的发展,规模的扩大,经营活动的日趋复杂,其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就应不断健全和完善。按照寒亭区的实际,比较规范、健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机构主要应有"五部一校":一是综合管理部: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综合计划、组织协调、人事管理等内部事务以及制度建设、信息服务等业务;二是财务管理部:负责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以及其他财务工作;三是产品加工销售部:负责农产品的加工、储藏、销售等业务;四是物资供应部:负责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的采购和供应业务;五是技术指导部:负责生产、加工等技术的指导,提高会员的生产技术水平;六是会员培训学校:负责对会员进行合作知识和其他知识(包括市场营销知识)的培训。

  5.3 强化主体培育,塑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所需要的人才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组织,不管各级政府有多好的政策支持和多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归根结底还是要依靠广大的农民,如果不着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素质,再好的政策和支持都只能起到暂时的输血功能,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问题。所以,要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农民的素质。

  5.3.1 着力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导人"

  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过程和实践来看,一个合作社能否发展、发展的规模大小、带动能力的强弱,关键是看引领这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寒亭区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强、带动能力弱这些问题,从侧面上反映出了合作社"领导人"素质偏低。因此,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必须着力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人"的素质。

  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建需要具有较强的感召能力和影响力、能够凝聚和升华会员意愿、并具有奉献精神的企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立者通过实践,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转机制,合作思想都有了清醒的认识,而且这些创业者通过把从事相同或相关农业生产的农户集中起来,按照民主管理的方式管理。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自愿平等的加入合作社,按照入社的契约来分享盈利,通过这种方式发展壮大了合作社。这些创立者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建提供资金、技术、才能等等。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发展规划能力的农民企业家。当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转起来以后,具有企业家精神的领导人仍然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良性运转的重要保障,他们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最富活力的源泉。他们不仅关心着农业的生产经营,而且对市场的变化随时会做出积极快速的反应。为了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效益,有远见的领导人会自觉地寻求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各种途径,使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的产业化、市场化的现代高效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他们的创新精神与经营管理能力无疑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赢得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再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新需要具有创新精神的农民企业家。根据制度变迁理论,有效组织是制度变迁的关键,而组织是否有效,取决于组织是否具有实现组织最大化目标所需的技术、知识和学习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在组织创新能力形成过程中,"企业家"的作用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初级阶段,组织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靠"龙头"的带动,所以为了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新能力,必须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农民企业家。

  5.3.2 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人才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水平和竞争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专业合作社专业人员的素质。为此,寒亭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所急需的经营管理人才。一方面,各寒亭区级政府应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中心,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如专家学者、企业界人士、社会活动家等,定期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业人才"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市场营销、管理制度和法律方面的培训教育,以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政府应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积极参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人才的培训。或定期选拔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管理人员到有关高等院校去进修,着力培养他们强烈的发展改革和创新意识以及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或引导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与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达成一对一帮扶的对子,帮助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在生产和经营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通过不断解决问题的方式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的素质。同时政府要积极引进人才,可以通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选调生",根据当地实际,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动员大学生参与合作社的组建、管理,切实提高合作社人员的文化层次和技术水平;另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措施积极引进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可以尝试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等形式,吸引他们到农村就业,参与到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中来。

  5.3.3 加强对合作社农民的教育和培训

  (1)强化对农民的合作理念的宣传教育。农民愿不愿意合作,是农民专业合作社1作意识,有的甚至谈"合"色变。因此,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对农民进行合作思想的宣传教育。作为寒亭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制订宣传计划,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多种手段,采用多种形式,如举办专业讲座、在纸媒上办专栏、印发宣传手册、利用大专院校和科协的力量举办各种咨询宣传活动等,广泛深入宣传创建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义和作用,提高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水平和合作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合作知识,介绍合作原则、弘扬合作精神,使更多的农民群众了解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加合作社。对已参加专业合作社的农民,也要经常进行培训,主要是培训合作社的基本制度,如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如何对专业合作社进行监督等,以不断提升他们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创新的能力。

  (2)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在培训农民中的突出作用。寒亭区可以依托远程教育平台,走"远教+合作社+农户"的教育培训模式。由区委组织部远程教育培训办公室牵头,从一些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聘请专家和技术人员,定期对专业合作社的农民进行培训。培训要仅仅结合本地的农业生产特色,在开办培训前进行实地调研,及时了解农户的培训需求。培训期间结合合作社产业发展需求,定期或者不定期举办远程教育农业推广技术培训班,采取远程教育技术片与专家现场辅导和特色生产基地相结合的形式,利用区组织部远程教育栏目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及点播式的优势,发挥合作社农户主观能动性,让农民愿意学、主动学,提高农民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5.4 不断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

  任何制度的运行都是以一定的环境为依托的。要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可持续发展,除了要不断完善组织本身的制度机制和不断规范和约束各行为主体的行为之外,还必须不断创造适宜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根据寒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建议今后发展的总体思路是:按照"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多元创办、市场运作、民主管理"的方针,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在指导上实行新建与管理并重;在运营上实行基地发展、组织建设、产品包装加工、市场开拓四位一体;在机制上走股份合作制发展的路子,推动寒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5.4.1 加强组织领导

  (1)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经营寒亭区政府部门应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贯彻落实,每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一次法律、经营管理知识培训,做到学法、知法、用法,确保法律精神落到实处。重点开展市场营销、信息利用、财务核算、诚信经营等知识的培训,逐步提高合作社带头人和参与农民的整体素质,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可组织合作社带头人到外地学习先进经验,加强合作和交流。

  (2)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市场规模。一是重点围绕市场开发做文章,在政府部门单位的组织引导下,针对产品特点,努力开拓市场,通过市场拉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二是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各自的标准化生产基地,注重品牌认证,提高农产品质量,搞好农产品深加工,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走一体化经营的路子。

  三是充分利用节会等形式,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种形式的节会和展销会,实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进一步扩大产品的知名度,形成自己的拳头产品。

  (3)积极培养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联合社,通过横向一体化实现规模经营,改善为社员的服务,最大限度地降低合作社的交易成本、提高议价能力,促进纵向一体化经营,向农产品深加工领域延伸。引导农民创建技术服务、农业旅游、农田水利等方面的合作社,进行技术、防疫、植保、灌溉、农机等全方位的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质量的提升和种植水平的提高。积极探索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和资金互助社的有效途径。

  (4)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对街道综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农经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科设立专职辅导员,指导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监管,区乡两级定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规划、工作规范和考核细则,各街道结合各自的农业产业优势,在认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定出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并确定专人抓好落实,保障和促进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5.4.2 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环境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寒亭区政府部门应综合运用财政补贴、政府贴息担保、部门项目支持等手段,对于发展潜力好、带动作用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支持。对特定的农业扶持措施和政策,尽可能直接下达或落实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采取财政、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从农业科技、信息和产前、产后服务入手,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借鉴省、潍坊市做法,区财政设立合作社发展引导扶持资金,每年拿出 100 万元用于优秀合作社贷款贴息扶持;重点奖励发展合作社先进镇街,每年奖补 5 个镇街区 10 万元;重点奖励寒亭区级示范社,每年奖补 20 家,每年每家 2 万元。支持合作社加强基地建设、仓储运输、加工包装、销售网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后劲。总结推广组建合作社信贷联盟的经验,帮助更多的合作社解决融资难题。

  (2)加强金融支持服务。改革农村金融制度。支持各类民营金融机构在农村建立农业信贷网点,以小额信贷为主,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力度,简化农业信贷手续,加快农民合作金融试点与推广的步伐。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抵押、担保、信用体系,完善小额信贷产品,建立灵活高效的农业融资保障体系,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的问题。

  (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凡是国家政策里已明确规定合作社在生产、加工、流通、服务过程中应当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都要坚决落实。同时,还要结合寒亭区实际,研究制定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其它税收优惠政策。

  (4)落实用电用地政策。加快土地流转改革。农村土地经营使用权方面,赋予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自身土地用于农业用途的使用权和调配权,在合理规划、留有余地的基础上,优先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地,将农产品加工仓储、经营主体办公用地等视同农业用地,采取灵活政策,予以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加工企业所需的非农建设用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及时办理用地手续。电力部门对合作社及下属经营实体开展种植养殖、初加工、贮藏保鲜等生产经营用电,要落实农业生产电价,并提高供电质量。

  (5)设立合作社大学生服务岗位,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寒亭区政府除继续加强对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外,建议参照"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办法,在一定规模的合作社设立大学生服务岗位或职业经理人岗位,财政补助每个岗位一定的津贴或工资,即可解决部分大学生就业问题,又可充实合作社人才力量,还体现了国家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5.4.3 优化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改革政府农业服务机构体制,完善公益型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县、街道两级农业服务机构的职能,健全区农技推广中心和街道农业技术服务站,构建起农业科技推广新机制,使农技人员真正服务农村、服务农业、服务农民。二是构建赢利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民间农业服务组织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其他经济主体进入农技服务领域,培育多元化农技服务和推广体系。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组织化水平,引导农村经纪人建立联合体和行业协会,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化民间服务体系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补充作用。三是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进一步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村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直接与农户见面,是各层次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础,起着内联农户、外联技术部门和其他服务体系的纽带作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实力,逐步推进村级社会化服务站点建设,扩大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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