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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历程和商业模式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3-09 共2191字

  第三章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历程和商业模式

  农产品电子商务是在互联网与信息技术高速发展下的一项新生事物,现阶段它是对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的一项有力补充,同时也给相对成熟的工业产品电商提出了一项新的挑战。

  3.1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历

  20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站日益发展起来。政府与众多企业都注意到电商领域最后一片尚未幵发的净土。农产品流通所具有“开放式平台”

  发展必须满足三个宏观要素己经相当具备:一是行业容量巨大,平台具有增长空间。

  在我国农产品行业年交易量在万亿的数量级之上;二是在我国大部分采用传统“农产品生产——农批市场——农贸市场——消费者”流通模式,产业链上具备了重构的宏观基础;三是在我国农产品销售环节中存在海量中小型交易者。一系列优越的先决条件,让我国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自1995年以来,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经历了 4个发展阶段:

  第1阶段1995年一2005年:1995年12月12日,郑州商品交易所集诚现货网开始在网上售卖粮食,2000年中华粮网(更名)成立,2005年10月网站又幵始进行中央储备粮的销售。1999年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成立,G to C模式正式在我国市场上线,政府委托电商平台通过竞卖交易方式累计采购和抛售国家政策性棉花近2000万吨,成交金额近4000亿元。

  第2阶段2005年一2012年:2005年——2008年,出现了专门针对小众市场的各类生鲜产品销售的电商企业,这段时期,由于国内频发食品安全事件,导致消费者更加注重食品的品质和安全,这类电商也是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是市场的被大量的商家进入,导致过快被饱和,许多电商都是照搬其他同行的模式,缺乏创新意识和突破,最终很多企业倒闭。

  第3阶段2012年一2013年:从2012年底开始生鲜电商进行了一次大洗牌。当时刚成立一年的生鲜电商“本来生活”凭“褚橙进京” “京城荔枝大战”两大事件红极一时,使得生鲜电商再度引起人们热议。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也让生鲜电商们探索不同的经营模式,出现了许多手机终端电商平台。但同时,生鲜电子商务的竞争也越发的激烈,2013年初的北京“优菜网”破产转让、上海“天鲜配”被下线等。

  第4阶段2013年一至今:以顺丰优选、1号生鲜、本来生活、沱沱工社、美味七七、甫田、菜管家等为代表的第三阶段创业的生鲜商家,都获得了强大的资金注入,而且每个企业都有各自的行业资源优势。在这期间,BtoC、CtoC、CtoB、OtoO等各种模式竞相推出,越来越多的网络工具,如宽带电信网、数字电视网、新一代互联风、云计算、大数据及2013年微博、微信等为各商家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工具。

  3.2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

  3.2.1BtoB 模式

  B to B模式是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重要模式之一,以电子商务技术农产品生产企业、加工企业、销售企业之间进行的农产品交易活动。其主要表现方式有三种:一是在线交易模式,例如,全国第一家网上银行支付以及可进行身份认证的中农网,网站提供在线拍卖、网上招投标和网络直销等多种方式;二是信息服务模式,表现在能及时提供价格信息、供求信息以其衍生信息的相关服务;三是期货市场交易模式,通过网络可以进行远期商品的一系列交易。BtoB模式不仅是电子商务渠道发展的最快模式,也是电子商务规模最大的模式。

  I3.2.2BtoC 模式

  BtoC模式是指农产品企业建立自己的农产品网店,进行产品宣传,提供农产品在线订货和在线服务等功能。这种模式最大的优势在于比实体店开设成本低,交易过程也很方便。它包括农产品生产企业独立开设网站的网上商店,以及依托淘宝网、易趣网和拍拍网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的农产品销售渠道。由于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形式更加多元化了以后,现在这种模式在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额中占比例较I低。

  3.2.3GtoC 模式

  GtoC模式是通过政府涉农网站整合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加工企业及农产品经销公司信息资源,对于BtoB模式、BtoC模式的有力补充。政府的服务型网站模式为主要载体,包括政府网站上发布农产品需求信息、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加工企业所做的产品推广信息、农产品经销企业和农产品中介组织所做的农产品交易信息、农民所做的农产品网上广告和农产品信息中介公司做的农产品市场分析预测信息等。

  GtoC模式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推广农产品电子商务最佳模式,这种模式实现了信息的流动,从而降低了企业搜寻信息的交易成本。

  3.2.4第三方电子商务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包括了两种形式:水平型电子商务和垂直型电子商务,第三方给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的公平交易平台。该模式中,对于各种规模的农产品经营主体之间的竞争十分平等,小的经营主体与大企业运用同样的成本即可都加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从行业范围来看,第三方电子商务的最大优势在于能提供专业的服务,降低平台建设、经营、维护等费用,使得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门槛更容易吸纳小规模经营者,比单个生产经营主体独立创建电子商务平台要经济、高效。

  3.2.5农产品电子拍卖模式

  农产品拍卖是指农产品供货商委托拍卖中介对特定的农产品进行公幵竞价,由出价最高的承销商获得购买权的一种交易方式。釆用电子拍卖和电子投标两种形式,前者是指电子交易中心给交易商提供发布拍卖邀约服务,然后利用交易系统组织拍卖;后者是电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按照在特定时间内的第一高价进行成交。这种交易模式优势在于:克服现场拍卖地域性强、选择范围小的局限,有利于形成全国统一市场;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拉近生产主体和消费者的距离;由于网上拍卖建立在实体的物流仓库基础上从而降低电子商务风险。农产品电子拍卖模式是国际上农产品电子商务广泛应用的一种模式,这种交易模式在我国也有巨大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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