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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利益主体对草原旅游发展基本情况的调查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11-10 共9176字

  第 5 章 草原旅游发展基本情况调查分析

  5.1 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

  5.1.1 问卷设计。

  本论文所涉及的草原旅游发展的基本情况(投入、收入、现状、问题等)均通过问卷问题的方式获得相关数据,问题设计以标准化问题格式表达,且根据不同的利益主体(当地政府、草原管理部门、旅游企业、社区、牧户)设计了多份问卷,意在从各个利益主体自身的了解到的情况出发,多方面、全方位反映最真实的草原旅游发展的基本情况。对于被访者,通过通俗易懂的问题代表其后反映的基本情况和现状作为问卷设计的关键。

  5.1.2 数据收集。

  笔者于 2014 年 6-9 月协同两名同窗分多次下到希拉穆仁牧区,根据要调查的主体,先后走访了当地政府部门、草原管理部门、当地旅游企业、参与旅游牧户、村委会等,对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访谈式的问卷调查。对于具备一定文化水平的被访者让其自己填写,遇到不理解的地方调查人员当场解释;对于不具备填写能力的被访者,由调查人员逐题询问并根据受访者的回答代为填写;对于一些题外信息的获取,调查人员以谈话的方式进行并记录在问卷的空白处,以备不时之需。调查问卷回收后,认真复查、审核,对收集到的具体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整理,以期得到最真实的信息情况。

  5.1.3 问卷说明。

  不同于传统旅游方面的环境意识、环境态度、环境感知度和环境评价等需要赋予权重的主观方面的问卷,还需要检验问卷的信效度。本研究的调查问卷是针对与草原旅游密切相关的几个利益主体基本情况而设计的,以客观的事实和数据说话,少量涉及主观的对未来草原旅游发展的期望等问题。所以,这建立在客观情况基础上的问卷可信度将大大提高。当然,草原旅游的利益相关者还应包括游客/旅游者,但本问卷是对草原旅游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的,游客/旅游者只是旅游活动的主体、旅游产品的消费者,对草原旅游和草原环境的感知和评价有发言权,却对草原旅游发展的基本情况是不甚了解的。所以,本论文所用问卷没有把游客/旅游者算在利益相关者之列。

  5.2 不同利益主体对草原旅游发展基本情况的调查分析。

  5.2.1 当地政府部门草原旅游发展基本情况的调查分析。

  通过走访希拉穆仁镇人民政府和希拉穆仁镇旅游管理服务中心,调查得出希拉穆仁草原旅游发展的基本情况。

  5.2.1.1 基本情况(2013 年)。

  1、辖区基本情况。

  希拉穆仁镇辖区面积 720 平方千米,其中草原面积 690 平方千米。总户数 968 户,下辖人口 2284 人。辖区国内生产总值(GDP)8.2 亿元,牧民人均年收入 11153 元。

  2、辖区旅游业发展基本情况。

  3、辖区旅游用地、投入、收入和接待游客的基本情况。

  4、旅游收入来源构成。

  5、游客来源构成。

  6、审批管理部门草原旅游需要沟通多个政府部门,各个部门还要很好的协作才能正常运转。经调查,旅游经营手续的审批部门有: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税务局;草原景区用地征占审批部门有:国土局、乡镇政府、牧民;草原旅游经营联合管理部门有:草原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国土局、消防局、物价局、环保局、税务局及旅游局。

  7、有关草原旅游的政府行为。

  (1)政府的旅游优惠政策:对于有地方特色的景区、景点、农牧家乐,根据分布情况,采取以奖代补和物质扶助等政策;(2)政府激励居民从事旅游业的措施:从 2013 年底开始,旅游主管部门开展了"文化达茂,全民导游"的培训,印制了一万本"全民导游"教材,从乡政府、嘎查村发放到全体居民手中;对农牧民创建的农(牧)家乐,根据建设面积的大小,给予1-5 万元的政策补贴;(3)政府对旅游景区的管理措施:有安全、物价方面的管理,有专门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出台了《农牧家乐管理办法》;(4)政府与旅游景区的环保任务或协议:因旅游区大都与行政区重叠,暂无协议;(5)政府旅游投入的去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景点打造方面,草原管理。

  5.2.1.2 草原旅游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政府的应对措施。

  1、目前草原旅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景点私搭滥建,机动车辆碾压对草原的破坏。

  2、政府需在哪些方面加强对草原旅游资源的管理。

  控制草原载畜量,有计划的科学的规划发展农牧家乐;重点引入旅游大企业,打造大型景区;加强对行业的执法监督;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

  5.2.1.3 草原旅游未来趋势及对今后草原旅游发展的设想。

  1、未来趋势。

  经调查,对"近几年来旅游经营的难度"的问题,答案集中在"和原来差不多"和"越来越难"两个上,没有人觉得"越来越容易"和"说不准",认为"越来越难"的理由是"旅游景区太多"、"气候变化影响景观"以及"过度、无序、恶意竞争".

  当问到旅游对草场有无破坏时,大部分人认为"即使旅游对草场有破坏但也能恢复,旅游对草场的破坏比放牧要破坏程度轻或者破坏程度一样",只有小部分认为"旅游对草场有破坏,且不易恢复,旅游对草场的破坏比放牧更严重".要实现草原旅游可持续发展主要依靠"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和"农牧民".

  2、对今后草原旅游发展的设想。

  科学发展旅游业,让旅游业成为农牧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步通过发展旅游业,改变当地的生态,使草原更美;政府前期引导,后期相关部门主抓;草原旅游景点的打造必须建立在强有力的管理措施下,可以通过社会组织公司化运营;可以利用大面积的草原、天然草场发展各类体育项目,增加旅游的人数;搞活旅游,加强管理,实现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态势。

  5.2.2 草原管理部门草原旅游发展基本情况调查分析。

  对草原管理部门的调查问卷,笔者得到了达茂旗草原监督管理局的相关领导热情帮助,结果如下:

  5.2.2.1 管理权限调查。

  目前,草原管理部门有草原旅游经营审批权,但没有对草原旅游的规划审批权,对草原旅游用地征占用审批权仅限于临时征占用审批,草原管理部门也没有草原旅游经营管理权。草原管理部门主要是以"临时征占用草原的管理"的方式介入草原旅游的发展的。今后草原管理部门很有必要对草原旅游进行管理,这就需要在某些方面加强管理,比如"有法可依,法接地气,执法必严".

  5.2.2.2 草原旅游管理中的问题。

  目前草原旅游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无序建设、低档次竞争、行业不规范等。

  5.2.2.3 草原旅游未来趋势及对今后草原旅游发展的设想。

  1、未来趋势。

  对"近几年来旅游经营难度"的问题,草原监督管理局认为是"越来越难",理由是"旅游景区太多"与"客观经济发展中重复建设及无序竞争导致个人收入和消费能力的下降".当问到旅游对草场有无破坏时,认为"即使旅游对草场有破坏但也能恢复,旅游对草场的破坏比放牧对草场的破坏程度要轻".在草原旅游资源管理方面,"法制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需要加强。要实现草原旅游可持续发展主要依靠"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和"农牧民".

  2、对今后草原旅游发展的设想加强法制建设,出台细致到位的法律和法规,便于执行。

  5.2.3 牧户草原旅游发展基本情况调查分析。

  5.2.3.1 牧户旅游景区经营。

  牧户旅游景区经营属于牧户个体经营的范畴。为了如实了解牧户旅游景区经营的情况,笔者亲自深入到嘎查里的景区牧民家进行调查。这些景区都是家庭式的,以家庭为单位在自家承包或租用的草场上经营旅游。但是这种牧户个体经营的规模不尽相同,可以说相差很大。有一家 3 口经营几顶蒙古包、年旅游收入几万的情况,也有一家几口人并雇佣 50 多工人、经营 100 多顶蒙古包、年收入几百万的情况(例:蒙古人旅游度假区)。以其中的两户为例:

  访谈 1 达楞塔布(2014 年 7 月 18 日)达楞塔布经营的娜仁餐包位于包头市达茂旗希拉穆仁草原旅游区的白彦淖尔嘎查,毗邻希拉穆仁河。达楞塔布是一位受过 9 年教育的蒙族人,年龄 45 岁,是这家的户主。一家 3 口,劳动力人数 2 人,其中参与旅游经营的人数 2 人,他们家景区名取自于他爱人的名字娜仁,所以就叫娜仁餐包。2013 年家庭收入 6 万元,其中旅游收入 4.5 万,其它收入来自于禁牧政府补贴的 1.5 万元。他家旅游经营的草场是自家承包的,没有租用的草场,承包面积有 800 亩,其中用于旅游经营的草场面积只是建设蒙古包所用的面积,仅有 0.225 亩。他家景区投资与 1997 年,当时投资 1 万元,并于当年开始营业,职工数 3 名,其中临时工 1 名,主要从事养马、蒙古包内清洁、上餐等服务岗位。景区有 10 座蒙古包,可接待住宿 40 人,可同时接待 20 人就餐。

  他家旅游经营手续的获批部门为工商局、旅游管理委员会。经营中政府给与了一些优惠政策,例如工商免税,但是地税未免。同时也有一些以讲课、体验为主的旅游教育培训。经营中碰到的困难主要是卫生条件差、旅游环境恶化、旅游产生垃圾增多且处理不当和抢客、宰客、乱拉客。户主认为游客的骑马活动对草原生态环境能够构成威胁,但威胁不甚大,规划马道、管理得当会有改善。当地政府没有环保任务或协议,所以旅游经营中产生的垃圾都以焚烧的方式处理了。他认为旅游经营和放牧之间在草场资源上存在争夺情况,旅游经营比放牧的收入更好,更轻松。他还觉得近几年来旅游经营的难度越来越难,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旅游景区太多和气候变化影响了草原景观。旅游对草场确实有破坏,但破坏程度比放牧要轻,且能恢复。对今后旅游经营发展的设想:环境问题要处理好,每户产生的垃圾自己处理好,不要不负责任的丢到别处。对于管理部门的希望和要求:希望管理部门对牧民的问题,不管大事小情,都认真对待、诚心解决;旅游经营都要按规范走,最好旅游产品的价格统一、明码标价,这样也就不会出现宰客这样损害草原形象的情况。

  其中 2013 年景区收入来源构成中以来自娱乐的收入为主,有 4 万元,娱乐项目包括骑马、歌舞和篝火晚会。其他收入还有来自餐饮的 2 万元和来自住宿的 3000 元。

  景区游客来源构成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客人,占到了所接待游客的 90%,其次是单位活动的客人和散客,各占 5%,没有接待旅游团。

  樊改芳今年 40 岁,高中毕业,汉族人。全家有 3 口人,她、她丈夫和上高中的女儿。她和丈夫是参与旅游经营的劳动力,主要经营家庭式牧家乐--蒙古包内食宿。

  2013 年家庭收入 11 万元,其中旅游收入 9 万元,其它来源于补贴。家庭承包了 1470亩的草场,没有租用的草场。她认为参与旅游和放牧之间是旅游的收入更好,活计更轻松。她觉得近几年来旅游经营的难度越来越难,原因是"旅游景区太多"和"环境变差了".认为旅游对草场有破坏,但比放牧的破坏程度轻且能恢复。她对今后参与旅游的设想是:希望来草原旅游的游客更多一些,收入增加。同时,她对管理部门的希望和要求是:治理好草原的环境,生活垃圾能及时处理,让各家的经营更规范一些,不要出现宰客和欺骗的情况,同时多给我们一些对我们开展旅游有利的条件和支持。

  5.2.3.2 牧户参与旅游经营。

  要了解旅游景区牧户参与旅游经营的情况,笔者随机走访了十几家在景区的牧户,深入细致的询问了他们的家庭情况、对旅游经营感受和对未来草原旅游的趋势,并得到了他们对今后参与旅游的设想和对管理部门的期望。以其中一份为例:

  访谈 满达(2014 年 7 月 20 日)满达今年 47 岁,初中毕业,全家 3 口人,除了他和妻子外,还有个 20 多岁的儿子。他家有承包的 1300 亩草场,但没有经营放牧,他把草场出租了出去,他也没有经营家庭式草原旅游景区,而是一家 3 口人全部参与旅游--在蒙古人度假村打工。

  前几年随着希拉穆仁草原旅游的发展,满达看到了供游客骑马这个前景不错的行当,所以约上几个养马的兄弟共同组成了个马队,他自己有 15 匹马,其他马队成员也各有几匹马。满达是这个马队的马队长,他带领马队和旅游区合作,与旅游区达到了互利共赢,帮旅游区丰富了旅游活动,满足了游客的猎奇心理,自己也取得了收入,因为骑马的收入主要归马队。骑马根据所选的路线不同和串联的景点个数多少价格也就不同,一般骑马最少要串联 2 个景点 240 元,要走 3 个景点就是 330 元 ,4 个景点400 元,5 个景点 500 元。马队的其它收入还有给游客拍照,卖给景区马奶。满达透露他旅游旺季这 3、4 个月可以收入 10 万左右。他的妻子在度假村里做普通服务员,每月工资 2500 左右。他儿子也在他经营的马队上做马倌,也有 5 匹马。他认为放牧比旅游经营更辛苦,旅游经营比放牧的收入更好。他记忆中希拉穆仁的草真的有明显的退化,他小的时候草可以没过膝盖。经营马队多年,他也对马匹和游人踩踏草原致使草场被破坏、草原道路增加和土壤裸露深有体会。他认为骑马活动对草原虽有破坏,但也不是不能恢复,对草原真正破坏大的是那些游客的私家车和游客乱扔垃圾。他建议骑马活动限定好活动路线,严格按照路线来走,不能在草原上胡乱的踩踏。他还建议一些草场围上网围栏,不让游客和马匹随意进去。

  5.2.3.3 牧户非旅游景区经营。

  对于未在旅游景区而从事旅游经营的牧户,笔者下到白彦淖尔嘎查较偏远的地方进行了调查。得到的情况如下,以一户为例:

  访谈 那顺乌力吉(2014 年 7 月 22 日)户主名叫那顺乌力吉,蒙族人,44 岁,初中毕业,家庭成员 4 位,劳动力人数 3人,其中 2 人参与旅游经营。2013 年家庭收入 4 万元,其中旅游收入 1.7 万,其它来源于养殖业。家庭承包了 1373 亩草场,没有租用的草场。户主家从事小规模、家庭式的为来草原旅游的游客提供正宗蒙古包食宿体验的旅游经营活动。旅游投资于2003 年,投资 1.2 万元,有两名职工,由家庭人员充当,没有雇佣临时工。他家旅游经营手续获批部门为工商局,经营中政府给与了一些优惠政策,例如免税,同时也有一些以讲课、体验为主的旅游教育培训。经营中碰到的困难主要是地理位置偏、远,通达度不高,太分散,集群性差,以至于游客来的少,资源闲置厉害。户主认为旅游经营和放牧之间在时间、资金、劳动力和草场资源上都存在争夺情况,旅游经营比放牧的收入更好,更轻松。旅游经营过程中可同时经营放牧,但由于近些年草场质量下降,有时需要买进草料,有时需要将部分牲畜转包到别家草比较好的草场。户主觉得近几年来旅游经营的难度越来越难,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旅游景区太多和气候变化影响景观。旅游对草场确实有破坏,但破坏程度比放牧要轻,且能恢复。对今后旅游经营发展的设想:希望可以分担一些旅游景区的游客接待压力,分得旅游一杯羹。对于管理部门的希望和要求:希望上边能将到我们这些偏远地方的线路设计好,多引导游客过来。

  5.2.3.4 小结。

  牧户个体经营草原旅游的情况比较复杂,层次较多。有的向景区企业缴纳租金,获得相关旅游项目的经营权;有的则为景区企业销售旅游产品,从景区赚取佣金。他们通过租赁经营、向景区出租马匹或向旅游者出售特色旅游商品等,与旅游景区企业形成了合作关系,其获取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旅游者的消费与景区开发商的分红。当地居民的旅游收入主要来源是旅游旺季(6 月到 9 月)从事景点服务工作,租赁蒙古族服装、拍照,提供马匹,付出劳动,但旅游收入甚少。当地居民参与旅游开发的方式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旅游景点服务员、马倌、租赁相机服饰、民俗活动表演、被雇佣在旅游地收集垃圾等。其中以马馆和景点餐厅服务员的比例最高,因为这两项工作对学历几乎要求,而且工种普适性强,易于培训和上手。大多都只是从事旅游服务或经营活动,只有极少数的人参与到一些景点的基层管理工作,如马队长,至于旅游规划、决策等方面几乎无人参与。这就又不得不涉及社区参与问题了,居民应该提高自身素质,努力进入旅游发展的决策、执行体系中,这样才能更好的处于利益分配的有利地位。同样是牧户个体经营,首先经营规模相差很大,这与他们经营的时间长短、投资规模、管理水平和各自掌握和利用的社会关系有关。其次参与方式也不同,有的是牧户独立经营,有的是自家没有经营靠为别的经营旅游景区的牧户打工谋生,还有的自觉规模小无法获益,便几家牧户联合起来经营。再次参与程度也不尽相同,有的牧户在旅游景区经营,有的牧户却在远离旅游景区的地方经营。经营中牧户遇到的问题也不少:想投资项目,想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接待档次,都苦于没有资金,申请贷款条件苛刻、审批复杂、给予额度小;禁牧补贴给的少;由于利益驱动,大批旅游经营者不顾草原自然景观,随意私搭乱建,扩大规模,扰乱市场秩序,搭客、宰客现象时有发生相应的希望政府能做出的解决办法:对于有创业想法的农牧民,放宽创业贷款的审批条件,适当增加贷款的发放额度,加大贷款优惠力度,支持农牧民自主创业;对于没有草场的支生户(户口仍跟父母在一起的子女)和草场少的牧户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其后顾之忧;规范旅游市场,制定旅游规章制度,定线路、定标准,规范景区内各项旅游活动项目,整治恶性竞争,整合提升服务水平和消费档次。

  5.2.4 旅游企业草原旅游发展基本情况调查分析。

  旅游企业是能够以旅游资源为依托,以有形的空间设备、资源和无形的服务效用为手段,在旅游消费服务领域中进行独立经营核算的经济单位,它有一整套的产业链,从旅行社、交通公司、饭店、餐馆到旅游商店、旅游景点、娱乐场所等[45]

  .到 2013年希拉穆仁草原上的旅游大企业只有 5 家,剩余的是个体经营户,有 150 多家。但这几家大的旅游企业营业收入占据了希拉穆仁全部旅游收入的大半。家庭式的个体经营户一般规模较小,地域上比较分散,当然也有少数规模较大的个体经营户。随着市场化的加深和多年自身经营摸到的"门道",现存四种经营模式,第一种是个体经营小户通常会"抱团",联合经营。第二种是家庭规模大一些的个体经营户也会联合周边小户,联营成片,形成规模效益。第三种是如果还是觉得力量不足够,它们又要寻求更大的依靠,荫蔽于更大的旅游企业之下,入股或分红,顺应了旅游企业集团化和网络化的发展趋势。第四种是旅游企业类似于"飞地",其经营者来自外地,员工也多从劳动市场上雇佣或经朋友介绍而来,经营用的羊肉食品也是从市场或自己公司的牧场购进。这在解决当地牧民劳动力就业、增加当地畜产品销售利润方面,几乎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这种旅游企业经营的草原旅游景区是目前旅游经营的主要形式。我们可以称之为"非牧户经营的草原旅游景区".笔者走访了几个代表性的草原旅游景区企业,得到了它们的基本情况。这些景区投资一般都较早,是跟随草原旅游发展而受益的第一批人,当时的投资额在几十万到上百万元不等。景区的职工人数很多,除了少部分本地职工,大多都是临时工。因草原旅游是季节性的,旅游旺季一般集中在 6-9 月份,这时候非常需要人手,所以大量临时工出现,他们一般从事牵马、餐饮、歌舞、服务等岗位工作。但旅游旺季一过去,这些临时工就没有了工作和收入,这种情况也不容乐观。

  旅游企业既为企业毕竟也是逐利的,他们的规模本来就大,资本也本来就雄厚,扩张起来一点儿也不含糊。景点规模每年都扩张,相应的基础设施也跟着扩张,侵占的草原面积逐年增加。这种大企业经营的大旅游景点,本来就由于规模效益和先发优势,游客和车辆如织,景点周围的草原道路四通八达,车辆一般也就停在景点周围,如此便形成以景点为中心向外半径几十米范围的"草地真空区".从远处放眼望来,这些裸露的地方就像生长在草原上的癞痢疮,既难看又让草原失去健康。他们也对希拉穆仁草原情况的恶化特别敏感,毕竟是靠这片草原盈利。虽然每年的旅游收入是增加的,但天生的"嗅觉"让他们隐隐嗅到了一丝危险的味道,可旅游企业因为本身的庞大,灵活性差,惯性大,想让这个庞大"机器"改变方向,一时也还难以实现。不过旅游企业既已认识到问题的症结在旅游令草原环境发生了变化,总要拿出点行动:

  他们培训为自己打工的当地牧民,提高他们的环保素质;增加导游对游客宣传保护草原的内容;约束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把生活垃圾集中处理。

  5.2.5 社区草原旅游发展基本情况调查分析。

  在草原旅游地,社区是作为重要的旅游吸引物存在的,发展旅游和解决现存问题更是无法忽视与社区的合作[46]

  .对社区草原旅游发展的调查,笔者为了研究的现实性和方便性,将这里"社区"界定在了嘎查的范围。因此,走访了希拉穆仁镇下辖的 3个嘎查(村)--哈拉乌素嘎查、呼和点素嘎查和白彦淖尔嘎查--的村委会,分别得到了他们的基本情况。

  5.2.5.1 哈拉乌素嘎查基本情况(2013)。

  哈拉乌素嘎查位于希拉穆仁镇的中部,呈南北狭长不规则形状,是希拉穆仁草原旅游的核心区,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游客服务中心及着名旅游景点红格尔敖包、普会寺均坐落于此,并有希拉穆仁河流经嘎查的中南部。哈拉乌素嘎查是希拉穆仁镇三个嘎查中面积最小的一个。

  全村(嘎查)土地面积 90 平方千米,其中,天然草原面积 81 平方千米,耕地面积 1800 亩,包括 600 亩水浇地和 1200 亩旱地,林地面积 12.08 公顷,饲草料面积3480 亩。全村(嘎查)共 194 户,573 人,2013 年人均收入达 11300 元。全村(嘎查)有 90%以上的户数从事旅游经营,未参与旅游经营的多是一些老弱病残户。

  5.2.5.2 呼和点素嘎查基本情况(2013)。

  呼和点素嘎查位于希拉穆仁镇的西部,境内有希拉穆仁着名的大湖巴汗淖和天鹅湖,这里的旅游景区是三个嘎查里最少的,但也有像蒙古人圣地这样 3A 级的高品质旅游景区。三合明铁矿和石宝铁矿在嘎查的西侧。这都加剧了希拉穆仁草原的干旱和草场退化嘎查土地面积 280 平方千米,其中,天然草原面积 248 平方千米,耕地面积6700 亩,包括 3220 亩水浇地和 3480 亩旱地,林地面积 33.85 公顷,饲草料地面积6850 亩。全村(嘎查)共 252 户,718 人,2013 年人均收入达 9870 元。

  5.2.5.3 白彦淖尔嘎查基本情况(2013)。

  白彦淖尔嘎查位于希拉穆仁镇的东部,是希拉穆仁镇 3 个嘎查里面积最大的,境内河流众多,水草丰美,高品质的草原旅游景区也是最多,多围绕在希拉穆仁河的周围,代表性的有 2A 级的蒙古人度假村。

  全村(嘎查)土地面积 342 平方千米,其中,天然草原面积 324 平方千米,耕地面积 4200 亩,包括水浇地 2000 亩和旱地 2200 亩,林地面积仅有 6.03 公顷,饲草料地面积 600 亩。全村(嘎查)共 266 户,792 人,但牧业人口达 665 人,占到了总人口的 84%,所以这是一个以畜牧业为主,兼顾旅游业的嘎查,2013 年人均收入达 9540元。

  5.2.5.4 小结。

  同为嘎查,同样坐落于希拉穆仁草原上,它们的旅游发展情况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首先,哈拉乌素是三个嘎查里旅游发展最好的,因为它是整个希拉穆仁草原旅游的核心区,拥有众多的草原旅游资源,无论人文资源还是自然资源,但它的生态保护任务和重要程度也是三个嘎查中最重的。其次,呼和点素嘎查虽草原旅游景点最少,但是还是以旅游业发展为主导,旅游收入占牧民收入比重大。该嘎查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境内湖泊水域面积逐年缩小;三合明铁矿和石宝铁矿开采过程中对地下水疏排,影响当地地下水资源量,同时采矿也改变了矿区的地形、地貌和地下水的赋存条件,导致局部地下水位变化,采矿区还会对地下水质产生影响。这都加剧了当地乃至整个希拉穆仁草原的干旱和草场退化。再次,相较前两个嘎查,白彦淖尔是一个以畜牧业为主,兼顾旅游业的嘎查,这是因为它草原面积的广大,还有境内河流的众多。虽然旅游不是嘎查的主导,但是旅游带来的环境问题还是要注意,尤其是对希拉穆仁河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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