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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邓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指导意义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7-25 共447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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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毛、邓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异同探究
【导言】毛泽东与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理论研究导言
【第一章】宏观经济管理的一般理论
【第二章】毛泽东、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形成之比较
【3.1.1 - 3.1.3】毛泽东、邓小平产业结构管理的不同思想
【3.1.4 3.1.5】毛泽东、邓小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的不同思路
【3.2】毛泽东、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内在一致性
【第四章】毛、邓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的指导意义
【结语/参考文献】建国以来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理念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四、毛泽东、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对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指导意义

  毛泽东和邓小平探索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的经验和教训,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他们的宏观经济管理思想都为当时的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当代中国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

  共和国成立 50 多年来,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以后的发展,到 90 年代初,我国已经进入由温饱向小康过渡阶段。到 1997 年,我国国民经济已经提前实现了原定于 2000 年才实现的翻两番任务,基本上改变了我国长期存在的供给主导型的短缺经济。我国国民经济已经走上了良性循环的道路。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共十六大以来的五年是不平凡的五年,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百分之十以上,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财政收入连年显著增加,物价基本稳定。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也是中国经济加入全球化浪潮日益加速的时期。经济全球化必然对我国宏观经济管理产生巨大冲击。只有加快改革,积极应对,才能实现尽快与国际接轨。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要大力推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以及提出建立服务型政府等改革为当前的宏观经济管理改革指明了方向。

  (一)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

  虽然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极大解放了社会生产力,创造了我国史无前例的经济繁荣,但是,改革任务尚未完成,制约又好又快发展的体制机制矛盾仍然大量存在,改革攻坚任务仍然相当繁重,建立科学发展的保障体系任重道远。针对这些情况,中共十七大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的目标,这将指导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加快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更加完善定型的经济体制,从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础。要建立适应社会生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就要正确认识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集权和分权的关系。

  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是经济运行的两大支柱,共同起着配置资源的作用。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要否定计划,而是要以市场调节为基础,把市场调节的优点和计划调节的优点结合起来,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的作用,以弥补单纯依靠市场机制难以解决和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中共十四大指出,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境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

  理顺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关键就是明确职责权限。我国是一个大国,没有中央权威和必要的集中是不行的,宏观调控的权力集中于中央,关系全局的决策大权必须集中于中央,但更重要的是中央的宏观决策要科学化、民主化。但同时也因为是大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中央不可能把什么事情都统起来,恰当分权也是必须的。要在适当集中之下赋予地方以必要的权力,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经济管理权限;对于地方性的政策法规不能一概而论,简单地予以否定,应该否定的只是那些违背中央大政方针的"土政策".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必须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地方服从中央。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干成大事。此外,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权划分,要贯彻既能保持中央权威,又不影响地方积极性的方针,把事权和财权统一起来。

  总之,就管理体制而言,界定、调整中央和地方集权与分权关系的原则应当是既能保证国家的政令统一,中央能够实行有效的宏观调节和控制,又能保证地方因地制宜,自主解决地区性问题。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由上到下全面促进经济发展。给予地方更多的经济权力,是改革的趋势所向。

  (二)加强宏观调控,健全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也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的过程。我们要建立一方面必须保证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又要控制自发的市场机制可能产生的消极作用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从我国宏观调控的现实出发,就是要建立以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相结合,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

  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控形式有以行政手段为主的,通过指令性计划对国民经济进行强制性约束的直接调控和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的,利用指导性计划引导微观企业活动的间接调控两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经济性质和两种调控形式的各自特点决定了要以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相结合,并以间接调控为主。

  经济政策和措施是实现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社会主义国家要合理地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措施。保持经济政策和措施既有连续性,又具有一定的"弹性".经济决策要科学,加强经济决策和经济管理的责任制,杜绝随意决策或由领导者个人决定项目和变更国家计划指标的现象。

  深化财政、税收,金融、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以市场调节为基础,发挥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正如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的,要"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深化财税改革,强化财税政策对收入调节的功能,增强中央政府的经济实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形成、生产力获得了较大发展、经济和社会结构已经发生深刻变化的形势下,社会经济成分、经济组织、资源整合和企业组织形式、就业和分配方式、各阶层的利益关系等都出现了多样化的格局,资源配置、利益协调、工作和生活保障等方面出现了比较多甚至比较突出的问题。中共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金融体制,"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

  社会主义宏观调控也要采用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作为经济手段的补充,使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结合起来对经济进行调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法制建设特别是经济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有许多方面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需要继续完善。行政手段的普遍运用,曾给我国经济生活带来过严重的恶果,但不能完全把它排斥在宏观经济调控过程之外,否定行政手段的积极意义。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比,有明显的"强制性"、"短促性"和"速效性",与法律手段相比,有明显的"可选择性"和"灵活性",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控体系中,应当保留行政手段的一席之地。在操作过程中,应把行政手段的运用建立在科学决策的基础之上,避免行政手段的强制性和直接性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使其成为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必要补充。

  (三)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必然要求政府职能发生根本性转变,否则,以间接方式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就不能最终建立。中共十七大指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必须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各级政府拥有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掌握和控制着大量的公共资源,处于国家和社会生活决策者、管理者的特殊地位,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承担着无可替代的重要职责。经过 30 多年的改革实践,政府的干预范围、干预方式等发生了重大变化,市场在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得到了明显增强。

  但是,政府职能转换还远没有完成。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目前政府机构的设置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要加快改革步伐。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该决定将"继续改善宏观调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任务。决定又指出:"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为了使政府职能真正转化,真正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对我国的政府机构框架进行一次革命性改造。

  政府职能的转变,关键是在实行政企职能分开的基础上,将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社会管理者和宏观调控者的三种职能明确加以分开,并按照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行使三种职能。转变政府职能的基本原则是:政企分开,宏观管住,微观放开。

  转变政府职能的根本途径是实现政企分开。强化"看不见的手",弱化"看得见的手".政府要从对微观经济的项目审批、决定企业的投资和经营活动的直接管理转向对宏观经济的国民经济活动的规划、协调和监督的间接管理。

  要求政府不搞对企业的直接行政性干预,要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和正确指导。政府要从由过去强调"服从"为主,转变为强调"服务"为主,将服务意识贯穿于政府机构的一切活动之中,为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做到宏观管好,微观放开。把属于企业的权力还给企业,把应该由企业自己解决的问题,交由企业自己解决。

  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的核心问题是按市场经济要求实行"政资放开",政府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来,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裁判者、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和社会供求关系的调控者。政府要认清楚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究竟该管哪些事,不该管哪些事。政府应该很好地完成基本制度框架的建立、法律及社会秩序的维持、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推进市场化改革向纵深发展;而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资、国有企业的管理,应该交给市场、企业和居民去完成,否则,民间积极性就会受到抑制。国家对经济的过分干预或干预不力,都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政府改革要在中共十七大报告的指导下,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建设服务型政府方面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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