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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句法层面比较英汉分句做定语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08-25 共3067字
论文摘要

  英汉两种语言的句子都包含主语、谓语、宾语、补语、状语和定语等主要构成成分,其中定语“只是名词短语的一个成分,不是句子的直接成分,一般不影响句子的格局”。(吕叔湘,1979:79)从句法结构来看,定语是可有可无的。然而,从语义角度来讲,又是必不可少的。

  英语语法中,将定语修饰或限制名词这一语言现象称为关系分句(夸克,1985)、关系从句(张道真,1998)、定语从句(薄冰,1999)、定语子句(任学良,1995)等。

  汉语语法中,不同学者对分句的定义不同,如,“分句是类似单句而没有完整句调的单位”。实际上,分句相当于我们通常所说的主谓短语,可以作为另一个分句的成分,也可以单独存在,单独存在时就是句子,正如石定栩(2002:27)所指出的“句子同小句在结构上没有差别,不同的只是句法地位”。

  从语义角度出发,刘月华(2001:151)将定语分为限制性定语和描写性定语。把分句及其修饰的名词性成分看作是一个复杂的名词性偏正结构,如“挑水的小伙子/买来的菜”称为谓词性短语做定语;又如“小王提的意见/我说的话”等结构称为主谓短语做定语。

  从认知角度出发,石毓智(2000:182)总结出汉语中做定语的分句的基本结构模式,即:[施事+动词+受事]+的+名词,如:他修车的车库。并认为施事或受事也可以缺省。

  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将以对比语言学的一般理论原则为指导,对两种语言分句做定语的语言现象,从表层句法角度进行分析,总结并解释其异同之处。

  一、英汉分句做定语的句法结构比较
  
  英语中分句做定语修饰名词时,结构比较简单,容易界定。分句构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句法单位,不论表达的意思多么复杂,都要纳入一致关系中进行处理。用做定语的分句是指由关系成分(关系代词、关系副词,有时是隐性的)引导的形容词性分句。从分布上看,分句在句中做一个名词性成分的修饰语,属于附加成分,它与所修饰的名词结合而形成的更大的结构单位在句中做主语或宾语,是构成句子必不可少的成分。例如:

  (1)The book which I borrowed from him is veryinteresting.

  (2)I’ll always remember the days when I livedin that village.

  例(1)是由关系代词which引导的分句限定名词book,分句与名词结合而成的成分在句中做主语。(2)是由关系副词when引导的分句限定名词days,分句与名词结合构成的成分做句中的宾语。

  汉语语法中往往将分句做定语的这种结构称为主谓短语或述宾短语+“的”构成的“的”字结构。事实上,这种“的”字结构和英语的定语从句有很大的相似性,只是表层结构上隐含了主语或宾语。如:

  (3)桃花时节,也是万物繁生的时节。

  (4)他和那些仅有书本知识的人有根本的区别。

  (5)他说的话我没听清。

  例(3)是包含完整主谓结构的分句做名词“时节”的定语,在句中作宾语。(4)用做定语的分句隐含了主事主语。(5)用做定语的分句则隐含了受事宾语,两例中,分句与名词结合的成分在句中均做主语。

  从表层结构形式来看,英汉分句用做定语最明显的差异,正如任学良先生(1995)所说,“英语的定语子句一定放在被修饰成分之后,而汉语却相反,一定放在被修饰的成分之前。”

  换言之,英语分句做定语时要置于中心名词之后,而汉语则要置于中心名词之前。例如:

  (6)The car that I hired broke down after fivekilometers.

  (7)我租用的那辆汽车开出五公里后出了故障。

  除了与中心名词在位置上的先后关系有差异外,我们还可发现英汉语在使用分句这一结构单位做定语修饰中心名词时,分句和中心名词之间都有一个起到连接作用的词。正如连淑能所言,英语中“句中的词语或分句之间用语言形式手段(如关联词)连接起来,表达语法意义和逻辑关系”。

  如(6)中的that,及(7)中的“的”。

  英语中分句用做定语修饰名词时,采用如下两种连接手段:一种是用关系代词(which,who,whom,whose,that),另一种是用关系副词(when,where,why)。例如:

  (8)The man who came here yesterday is apainter.

  (9)I know the man who/whom you mean.

  (10)There will come a day when people all overthe world will live a happy life under the sun ofsocialism.

  (11)The place where Macbeth met the witcheswas a desolate heath.

  英语的关系词使分句和所修饰的对象有明确的所指关系。关系词有如下两种能力:首先,关系词可以表明与所修饰的名词中心语的一致关系,这个被修饰的名词中心语被称为先行词,先行词是名词短语的先行部分,分句作为这个部分的后置修饰语。关系词对它修饰的名词有语义上的要求,如关系代词who/whom所修饰的名词性成分必须指人;which必须是指物的名词;that不同于其他关系代词,可指人也可指物;when的先行词是指时间的名词;where的先行词是指地点的名词;why的先行词只能是reason。

  其次,关系词可以作为分句结构中的一个成分或一个成分的构成要素,关系词的选择不是随意的,除了要受到先行词的影响外还要受到自身充当句法功能的能力的限制。例如关系代词who,which和that除了起到连接作用外,在分句结构中还可充当主语或宾语,作为分句内部的一个成分发挥作用,充当主语时,分句谓语动词的时、体、态要和它保持一致关系。如:(12)They are delighted with the person who hasbeen appointed.

  句中做宾语的名词短语被一个分句限定,“theperson”是先行词,关系代词“who”表明了与先行词的性和人称,分句中的动词“appoint”受到时态和数的限制,在形式上与中心名词保持一致,分句位于先行词“theperson”之后。

  与英语相比,汉语分句充当名词定语时,不论该名词指人、指物、指时间或指地点都要用结构助词“的”和中心名词连接起来。结构助词“的”保证了整个短语的结构关系是用分句修饰名词的偏正短语,如:〔他说〕的话,若去掉结构助词,就变为:他说话,成了一个主谓短语,整个短语的结构关系改变了。因此“的”字表明了分句与中心名词之间的结构关系。但汉语不同于英语,分句不受它所修饰的中心名词人称、数等主谓一致关系的限制。如:(13)我遇见过许多烟卷不离手的人。(14)几个青年妇女把掉到水里又捞出来的小包裹丢给他们。

  二、结论

  英汉语中,分句做名词修饰语与中心词的位置关系在句法结构上表现不同:英语多为中心名词前置,汉语多为后置。但二者都是采用分句与中心名词相结合,分句紧随中心词,出现在最靠近它的地方,明确表明分句与中心语的修饰与被修饰的关系。这种修饰关系在句法表层结构中都用显性的语法标志表示。英语使用关系代词和关系副词,且在语义上成为分句中的一个成分;汉语则使用结构助词“的”来体现。两种语言中,这种显性的语法标记既在结构上清楚地表明了分句与中心词的从属关系,也有利于整个句子语义内容的准确表达。

  有鉴于此,在外语教学过程中,当涉及这一语言现象时,则可将上述结论用于指导教学实践,特别是英语写作以及英汉互译学习。在学习这两项基本技能的过程中,分句做定语的出现频率较高,且修饰成分有时会很长,处理时也较困难。因此,如能掌握英汉两种语言分句做定语这一语言现象句法结构上的异同,辅以词汇的恰当应用,则可减少错误,写出或译出符合各自语言习惯的表达,进而提高语言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M].上海:商务印书馆,1979:79.
  [2]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150.
  [3]石定栩.乔姆斯基的形式句法——历史进程与最新理论[M].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2:27.
  [4]刘月华.实用现代汉语语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5]石毓智.语法的认知语义基础[M].江西:江西教育出版社,2000:182.
  [6]任学良.汉英比较语法(增订再版)[M].延吉:延边大学出版,1995.
  [7]连淑能.英汉对比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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