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堂首页 | 文献求助论文范文 | 论文题目 | 参考文献 | 开题报告 | 论文格式 | 摘要提纲 | 论文致谢 | 论文查重 | 论文答辩 | 论文发表 | 期刊杂志 | 论文写作 | 论文PPT
学术堂专业论文学习平台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在职硕士论文 > 专业硕士论文 > 公共管理硕士论文

日照市警民关系现状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9-18 共3771字

  第三章 日照市警民关系现状分析

  3.1 日照市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背景

  当前,随着日照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社会治安局势也出现了复杂化、多样化的趋势。为规范执法行为、建设和谐的警民关系、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克服警力不足的实际困难下,日照市公安局着力加强打防控体系建设,转变警务理念,进行了许多有意义的探索和实践。近年来,日照市公安局提出以“一警多能、综合执法”为基本要求的“合成化”现代警务体系,积极推进警务体制变革,要求民警除承担本警种的工作职能外,还要担负交通管理、治安巡查、侦查破案、人口管理等多项工作任务,在不增加警力的前提下,极大地提高了执法效能。从 2013 年开始,日照市公安局全面完善“八大体系”建设,提高自身执法效能。这八大体系包括:“常态化维稳处突体系、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责任化侦查破案体系、精细化公共安全管理教育体系、阳光化公正执法体系、多元化民生服务体系、规范化队伍教育管理体系、科学化绩效考评体系[4]”.通过扎实推进警务大回访工作,深入开展消防、车管、外管、危管、网管、物管六项警务工作进社区活动,日照市公安局极大地提高了当地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公信力。通过全市警务体制的建设和变革,进一步增强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同时,由于推行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更好地发挥了公安机关的社会服务职能,从而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密切了警民关系,形成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良好局面。

  3.2 日照市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方面取得的成效

  在近几年的工作当中,日照市公安局严格落实山东省公安厅的安排和部署,在日照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建设现代警务体系的主线,通过多项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构建新型的警民关系。经过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公安队伍整体作战能力全面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有力地推动了当地公安工作的发展。

  3.2.1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提高群众安全感

  日照市公安局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通过修订完善打防责任制,完善新型犯罪“首案必破”机制,扎实开展“打黑恶、反盗抢、防诈骗、扫毒害、追逃犯”系列安民行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2014 年,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 5843 起,现行命案侦破率 100%,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逃犯数、刑事拘留数分别同比上升 25.3%、10.3%、28.3%,八类暴力案件数量同比下降 9.9%;打掉黑社会组织犯罪团伙 1 个、恶势力犯罪团伙 27 个,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查获吸毒人员、缴获毒品数分别提升 20.4%、35%、222%,破获公安部目标案件 2 起;侦破食药环领域犯罪案件 62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115 名,打掉食品药品犯罪“黑窝点”22 个。通过一系列的专项打击行动,全市违法犯罪警情下降23.21%,在 2014 年度全省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访问中,日照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0.53%、0.42%,连续 3 年实现稳步攀升,继续位居全省前列。在日照市委、市政府组织的 2014 年度全市群众满意度测评中,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在六项测评指标中位居第一。

  3.2.2 建设服务民生机制提高群众满意度

  为顺应网络信息时代新形势,日照市公安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警务回访全覆盖”的要求,建立了办案单位、分局、市局三级回访机制,全市所有与公安机关打过交道、发生联系的群众都被纳入回访范围。目前,市级回访中心已经全面发挥效能,而且建设了六个分县局、支队回访中心。在信息警务建设方面,“9600110”民生警务热线全面开通,开启了全省警务回访的先河。同时还启动了短信平台和微信平台的建设,通过手机号码“18506337110”不断畅通信息渠道。相关回访工作实现了“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征求公众的意见、第一时间反映群众的诉求、第一时间整改发现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累计回访群众 153.5 万人,收集问题 500 余件、意见建议4000 余条,2965 件不满意事项得到了成功转化,转化率达到 97.45%,群众回访满意率从初期的 96.38%上升到现在的 98.26%,有力地促进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规范了执法行为,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服务民生的工作水平。在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的全省公安机关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访问中,日照市群众安全感位居全省第一,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位居全省第四。

  3.2.3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

  在工作中,全体公安干警时刻不忘严格、公正、文明的总体要求,把执法质量的高低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生命。全局上下进一步强化了对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从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一是重点整治突出的执法问题。日照市公安局根据近年来在执法质量考评、行政复议诉讼和有责信访投诉中所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向相应的警种和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明确整改标准和完成时限,纠正执法过错。二是着力提升执法水平。市公安局利用“轮值轮训”工作机制,多次组织对民警尤其是执法一线民警进行业务培训,通过邀请法律专家和检察、法院系统负责人现场授课,有效的增强了民警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减少了执法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执法监督。首先从加强外部的监督入手,有效运用社会监督、密切注意舆论监督、积极鼓励公众监督,不断提高执法过程的透明度,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其次,从内部强化自我监督。要求基层单位的领导承担办案监督责任,使其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及时进行纠正。通过这些有效的措施,公安机关执法的质量全面提高,在社会上的形象越来越好,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称赞。

  3.3 当前日照市警民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目前来看,虽然日照市的警民关系比较和谐,绝大多数群众对公安工作持积极肯定的态度,但在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有一些群众对公安工作仍存在不满,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问题依然存在。

  3.3.1 警力不足不能完全有效的保障群众利益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治安局势日趋复杂,加之刑事犯罪出现的新型化、智能化趋势,使得人民警察面临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加之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使群众的法制观念、民主及权利意识也得到提升,这就要求公安机关更加注重社会管理职能的履行,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水平和能力。现在,日照存在着警力严重缺乏的情况,现有 2035 名在编民警,在全市人口中,仅占到 7.2/10000,远远低于全国的 12.3/10000 的平均水平。警力严重不足直接制约了公安工作的正常运转,导致缺乏足够的警力进行社会管理和治安防控,有时因不能完全有效的保障群众利益而影响警民关系。表现比较突出的就是基层派出所的 110 接处警工作,有时同一时间接到多起报警,因警力不足不能做到及时有效的处置全部警情,报警群众得不到及时的帮助和保护,就会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产生误解,认为公安机关作风拖沓甚至不作为,从而影响到警民关系。

  3.3.2 警民之间缺乏必要有效的沟通

  近年来,日照市公安局通过实行大回访机制和强力推进社区六进工作,极大地增强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密切了警民关系,但客观来说,警民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仍然有待加强。

  调查显示,有 56.6%的受访者表示曾经和民警打过交道,有 8.4%的受访者表示从未接触过民警,认为和民警联系非常密切的受访者只占到 1.7%.以上的调查数据显示,有很大一部分群众与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日常接触较少,对公安工作认知率较低,他们对人民警察印象的来源大多是通过新闻媒体、他人讲述和影视作品等途径,这严重制约了警民关系的发展。此外,部分民警不能做到公安部要求的“三懂四会”,即“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这就导致了警民之间沟通不畅,虽然双方都具有密切联系的强烈意愿,但现实状况不尽人意,影响到了警民关系的和谐发展。

  3.3.3 公安内部业务管理机制不够规范

  近年来,日照市公安局针对民警工作实际设置了专门的绩效考核系统,通过对具体工作任务的量化落实奖惩制度,但是由于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公安工作又具有其特殊性,导致绩效责任不明确等问题依然存在,这也是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方面,绩效考核制度虽然已经制定并得到实行,但有相当一部分单位和民警对其缺乏正确认识,只是把绩效考核作为上级安排的一项工作任务来完成,导致绩效考核制度实际上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无法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公安工作包含的内容繁多,很多工作往往不能用具体的工作指标进行量化,现有的绩效考核系统只能重视那些容易量化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容易导致民警对于那些不能计算、难以衡量的警务工作持消极态度,比如调解群众的矛盾纠纷、接受群众求助等,这无疑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影响到公安机关为民服务的水平,也制约了警民关系的发展。

  3.3.4 公安执法存在不规范行为

  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公安机关,在国家刑事司法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执法公正严格是对人民警察执法的基本要求。然而,受传统观念和多年执法习惯的影响,个别民警的执法观念没有彻底转变,还是以“管人者”自居,执法素质不高,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某些民警因为没有端正的执法态度,导致在执法时缺乏公平,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现象时有发生。虽然出现上述问题的只是极个别的民警,但其影响却十分恶劣,极大地破坏了人民警察和公安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势必对警民关系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相关标签:
  • 报警平台
  • 网络监察
  • 备案信息
  • 举报中心
  • 传播文明
  • 诚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