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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控制类型犯罪地域化现象的蔓延(2)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3-10 共66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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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我国农民工犯罪问题研究
【第2部分】类型犯罪地域化的存在
【第3部分】类型犯罪地域化的社会制度原因
【第4部分】类型犯罪地域化的贫富差距存在
【第5部分】类型犯罪地域化的文化冲突论
【第6部分】 如何控制类型犯罪地域化现象的蔓延
【第7部分】类型犯罪区域化问题分析结语与参考文献

  可见,农民工群体自身也意识到了,通过加强职业培训,能够帮助他们获得高收益的事实。在他们自身这么高的自觉性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创造条件鼓励他们参与技能培训。而针对那些认为职业培训只是在搞噱头、浪费时间的农民工,可以用正面典型例子激励他们参与职业培训中来。

  (二)加大教育投入

  农民工的教育问题,不仅是个别群体的问题,也是全社会的问题。农民工群体融入城市,已成为不可逆转的现实,他们为城市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们的城市也对他们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农民工的教育问题,关键在于各级政府怎样去认识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能否从心理上摆脱歧视心理,正视他们与城里人拥有一样的社会地位,并在现有的体制困境下下帮助农民工妥善解决这些问题。

  1.从心理上消除偏见。要避免再有农民工代表愚昧落后的思维定势、涌入城市只会给城市带来不安定的既有偏见,真正从内心去接受农民工群体的存在。农民工群体是从我们中国传统的农村出来的,他们并非无根之木,他们来到城市,也是为了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是中国社会现今社会发展不均衡的结果,他们也是我们这个安土重迁的民族的一份子,离开家乡,并不代表他们喜欢流动,他们也应该享有这个国家文明和城市文明的正常权利,这当中就包括我们的义务教育制度。现阶段,由于户籍制度的问题,导致农民工在移入地无法享受义务教育的便利,我们的各级政府应当就此提供相应政策便利,而不是守着一地之见,一味采取排斥的态度。只有从心理上,将农民工视为城市的一份子,将农民工的子女与城里人的子女一同对待,肯定农民工为城市建设作出的贡献,才能解决农民工的教育问题。

  2.要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纳入城市教育的考核范畴。在我们的农民工子女大量失学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却盲目夸大自己的城市已经实现教育现代化,并且为了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将大量资金投入提高城市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而对农民工子女入学难的问题视而不见,令农民工子女无法接受系统完善的正规教育,导致后代素质也无法得到有效提高。这是各级政府的严重失职行为,可建议改革现有城市发展考核机制,允许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存在,并为其清除制度壁垒,同时提供相应的福利政策保障,不能以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成立降低了城市教育水准为理由,对这些学校强制整顿关闭,令大量在读农民工子女无学可上。同时可以为农民工子女进入普通学校就读建立绿色通道,取消赞助费等其他不合理的收费,为农民工子女的就学提供便利条件。

  3.应加快建设城乡公平、地区公平的义务教育制度。明确责任归属,取消赞助费、借读费等一系列不合理的费用,加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由中央财政来运作教育资金,以保证教育经费流动的畅通无阻,保证义务教育经费在农民工移入地与流出地之间实现对接。建立农民工子女读书的教育经费分担机制,改革现有的“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理顺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实行分担体制,使农民工密集区的教育经费问题得到分担,减轻当地政府负担,同时也有助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顺利解决。

  4.加快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建设。之所以单独将农民工子弟学校摘出讨论,是因为农民工子弟学校作为现阶段中国教育体制发展进程中,伴随着农民工问题出现的过渡时期的产物,它的存在,是有其必要性的。现实中,农民工子女想要进入移入地当地普通学校就读,存在着制度上、心理上、财力上的种种问题,所以,农民工子弟学校才会应时而生,它虽然面对着缺乏有效监管,教育质量无法保障等问题,但我们的各级政府更应该做的,应该是创立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建立标准,令其能够“名正言顺”开展教育活动,并提供相应的优惠措施,如适当的税务减免、财政倾斜等,从政策层面加以引导,而不是放任自流,甚至一关了事。可以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学校和他们联合办学,同时设立专门针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监督部门,实现农民工子弟学校教育正规化,逐步打破教育壁垒。

  第三节 加强主流文化建设

  文化需求是人的一项基本需求,大部分农民工由于远离家庭,自有的文化设施,如书籍、电脑、电视等较少,导致文化生活缺乏,业余生活花费在打牌、搓麻将、上网等方面,极易滋长不良生活习气。为满足农民工的文化需求,以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生活,需要社会、政府、大众的共同努力,具体来讲,包括:

  一、加强宣传,消除文化歧视

  2006 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旨在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呼吁社会各界树立起尊重、理解、保护农民工的意识。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协调功能,在制度创新上多下工夫,而不是抱着原有的体制不放甚至消极怠工、以此为借口忽视农民工问题的解决。媒体也应该发挥正面的舆论引导作用,不是紧盯着个别农民工的个人违法行为大肆渲染,而应该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农民工中为现代化建设中和城市的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和劳动模仿,并通过对国家关于农民工的鼓励和扶持政策的宣传,消除大众对农民工的既有印象,将包容塑造成为城市品格,营造在全社会对农民工无歧视、无排斥的社会风气和文化氛围。农民工所带来的外来文化的确对城市的当地文化带来了一定的冲击,打破了当地原有的稳定均衡的文化氛围,但是,任何文化本来就是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的,它不是一成不变的,城市人固执的抱着固有的态度拒绝其他文化的融入,并不利于城市文化结构的完善,而且一个城市如果发展到后来,还只是当地人自己的城市,会禁锢它的进一步发展。而只有以包容的态度,公正地接受农民工文化融入的事实,同时让农民工们也能感受城市文化的魅力和氛围,而自愿接受城市文化的改造,才是文化发展的长久之道,这本身也是有利于城市积极向上发展的途径。

  二、各方努力,加强文化建设

  根据治理和善治的理论,“治理是一种公共管理的过程,指运用公共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调节公民的各类活动,目的在于最大程度地促进公共利益。善治是指政府部门和民间组织联合管理社会的过程,也以增进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政府依然是社会公共管理的主体,但同时需要吸纳社会各界的力量,通过发动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共同关注农民工的文化建设,以解决农民工文化需求问题。

  首先,政府部门要针对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出一系列扶持政策,并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加大资金扶持,在农民工集中地区建立社区文化活动基地建设,并免费向农民工开放,鼓励农民工积极参与活动基地建设,保证农民工基本精神文化生活的开展。政府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还远远不能满足农民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财政投入也没有太多投入农民工基础文化设施的建设上。还有,就是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没有树立为农民工提供文化服务的意识,很少或没有针对农民工群体组织当地的文化生活。

  其次,社会要在消除对农民工歧视后,多组织公益活动,关爱农民工群体,引导城市居民去关爱农民工群体,让农民工群体与城市居民一起,共同参与社区街道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表现出城市的最大限度的善意,接纳他们为城市的一份子,给予他们“家”的感觉,从而更快的融入社区和城市。营造城市是我家,共同建设城市的氛围。现阶段,城市提供的文化生活产品,多为先进文化设施和高雅艺术,农民工群体由于普遍文化程度较低,无法理解消化,同时这些产品也存在着消费高、商品化的特点,农民工群体由于收入水平低,也无法消费得起,这就需要我们的城市针对农民工群体推出适应其口味的价廉质优、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满足农民工文化需求。

  再次,企业也要重视农民工文化建设。企业是农民工大量集中的地方,企业生产需要农民工,但在给予工资的同时,也不能忘记满足农民工在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有条件的企业,应当提供经费多建造一些活动室,如兵兵球室、篮球场、阅览室等,鼓励农民工在企业内开展文体活动,并有利于企业内部员工的稳定团结,长远来看,对企业自身发展也有好处。同时,在企业内建立农民工自己的工会,定期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激发农民工开展文体活动的热情,也可以鼓励农民工加强文化科学素质,将业务时间用于充电,并利用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文化宫等场所,多多开设培训班、夜校等,满足农民工多方面、多层次的文化需求,提供丰富的文化设施、文化产品以及文化服务,不断提高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和精神修养,让农民工能安心在城市中生活下去,进一步融入城市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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