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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犯罪地域化的文化冲突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3-10 共686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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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我国农民工犯罪问题研究
【第2部分】类型犯罪地域化的存在
【第3部分】类型犯罪地域化的社会制度原因
【第4部分】类型犯罪地域化的贫富差距存在
【第5部分】 类型犯罪地域化的文化冲突论
【第6部分】如何控制类型犯罪地域化现象的蔓延
【第7部分】类型犯罪区域化问题分析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三节 文化冲突论

  一、文化冲突论与犯罪

  “文化”不仅仅是一种抽象性的符号,它是人存在的一部分,是一个人的生活方式、思考方式、行为模式、价值判断等一系列因素的总和。中国犯罪学家严景耀先生指出:“为了了解犯罪,我们必须了解发生犯罪的文化,反之,犯罪的研究又帮助我们了解文化及其问题”.人是文化的动物,犯罪是依附于社会这个整体的,而社会是文化的社会,因此犯罪也必然来自于文化。个人成长的历史首先是要学会适应祖代相传下来的生活模式和标准。从他出生开始,生活周围的风俗习惯就在影响着他的个性、经验的养成,至于其后开始说话、与人沟通交流并参与社会活动,更是深深打上了其生活文化的烙印,这是刻在骨头里的,不可变更的记忆。当个人的周遭的社会生活内容伴随着社会角色的改变发生改变,他在原本文化背景下形成的生活模式、心理状态就会转化为一种内在的心理背景,与新环境的原有生活背景发生冲突,也就是文化冲突。

  文化冲突论是被近些年被中国犯罪学界普遍认可的用于解释农民工犯罪问题的理论,其于 19 世纪 30 年代由美国犯罪学家索尔斯坦·塞林提出,他指出“刑法是主流文化行为规范的表现,犯罪则是与主流文化相冲突的下层阶级和少数民族群体文化的产物;由于下层阶级和少数民族群体文化与主流文化相冲突所以遵从下层阶级和少数民族群体的文化,就必然会产生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

  他认为在某一区域中的成员从长期居住的已形成稳定文化氛围的地区迁移到其他的文化区域时,他原先在居住地形成的文化准则与移入地新的文化氛围发生冲突,就可能导致犯罪现象的出现。也就是说,由于流动人口的出现,流动人口与移入地人口不一样的文化特质相互冲突,流动人口所带有的固有的社会价值、利益准则、文化规范等与当地不同的文化准则发生冲突。两种不同的文化相冲突时,如果其中一种文化表现的更加优越,并将其他文化当做“异端”,想要将其吞没,另一种文化由此出现的不适并引发抗争,两种文化间就会出现竞争,当这种冲突激化时,就会产生犯罪。

  文化冲突有三种类型:

  (一)时间上的冲突。指的是由于时空的蔓延产生了新旧两种文化,这两种文化由于衔接不畅,由此导致了文化冲突,也就是由于现代化进行的推进,产生的冲突。

  (二)空间上冲突。指的是由于不同地区人在相互融合过程中产生的冲突,主要表现为流动人口与移入地文化冲突的情况,也就是由于城市化进程产生的文化冲突。

  (三)社会阶层的冲突。指的是由于社会发展的原因,不同的人逐渐分化为几个阶层,而这种分化往往通过财富分化的形式来表现,也就是说,是由于贫富差距导致各阶层产生的文化冲突。

  二、农民工的边缘亚文化

  主流文化是在长期社会生活交往中形成的,具有高度传播力、深度融合力、普遍接受度和强大社会认同的一种文化,它也是整个社会赖以按照既有规则正常运作的基础。边缘亚文化是游离于主流文化之外的一种文化。一个社会应当包含有很多亚文化的组成,而农民工的边缘亚文化是在长期的生活中形成的,是由于农民工群体与主流社会的文化碰撞中产生的,是将乡村文化的特质引入城市文化的因素,而混合在一起的产物,不同于其他亚文化,有其自己的特征。

  包括
  
  (一)自文化认同

  文化认同通俗的讲,就是认识“我们是谁”的问题,它是一种自我认同,是个人被群体文化影响及接受的结果,即 “文化群体或文化成员承认群内新文化或群外异文化因素的价值效用符合传统文化价值标准的认可态度与方式”,而“经过认同后的新文化或异文化因素将被接受、传播。”

  15不同民族、不同种群都有自己不一样的文化认同。而农民工群体在进城之后,从“熟人社会”进入“陌生人社会”,由于长期处于城市和农村的边缘地带,由此形成了自己的价值判断,并产生了自己的文化认同,这种文化认同,不同于主流的价值观念。农民工虽然已经离开了农村,却不能融入城镇,对所在城镇没有归属感,无法产生感情上的联系,而城镇可以说也对他们没有感情,甚至对他们有歧视,所以不论在乡村还是城镇,他们都基本上被排斥在政治生活之外,成为城乡双重的边缘人,他们在城市边缘以群体聚落形式为单位,在集体宿舍、城市边缘或工地工棚等地共同居住生活,并且仍然按传统方式来建立新的社会交际圈子,为了应对生活的困境以及城市的歧视,同时也为了减少了后来外出者的迁移成本和心理成本,他们在城市中复制了乡村的传统社会结构。但是这样的复制又是不完整的,他们生活在多元价值观混乱的环境中,城市的生活在冲击和影响着他们,为了应对这种种一切,于是他们本着“利己主义”的思想,对社会主流规范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以应对生活的困境,他们以自己的需要为出发点,来接受或者拒绝社会规范,由此形成了自己的评价善恶的标准,也就是自己的“自文化”.这种自文化认同中蕴含的反社会性在于为了生存可以越轨的思想,即可以采取非法的手段来达到满足生存需要的目的,它的危害性在于纵容了农民工群体为了获取自身利益,可以无视社会既有的法度与秩序、忽视他人的权益,以违法犯罪的手段去非法攫取他人的利益,这就会导致犯罪的大量发生及社会的动荡不安。

  这样的一种文化认同是农民工群体中自发形成的,因而更容易被后来者接受,具有高度的融合性和传承性,是一种相当根深蒂固的文化认同。在讨论农民工问题时,我们会发现其中很多人已经没有务农经历了,有些人基本是在城市长大的,根本没有“脸朝黄土背朝天”过,已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

  这时候,得以确定他们农民身份的,就是来自乡土的记忆,是一种特殊的独属于他们自己的文化特质。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到“我们的社会格局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而这样的圈圈可大可小,伸缩自如,每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集合某些人划出一个圈子,在圈子内互惠,出了圈子就表现为对他人权益的漠视,费孝顺所创设的差序格局的理论,也可以用来解释农民工群体自文化的形成,也就是说,正是由于农民工在城市生活期间共同的遭遇以及来自于农村的共同的背景,令他们形成了独属于自己的交往圈子,遵循自己的生活方式。

  (二)极具反叛意识,并不遵循主流文化的脉络

  农民工的边缘亚文化是在与社会主流文化的碰撞中产生的,有着不同于主流文化的特质。他们不迷信权威,试图建立自己的价值观判断,这本来是值得鼓励的思考方式,但由于他们所处环境以及在教育、经济资源占有方面先天的不足,导致他们的价值观的建立更大可能的受到钱权的干扰,即他们更可能以“权钱”的获得作为价值取向。他们习惯于不借助法律、不寻求政府帮助解决问题。这与他们在城市中接受到的歧视有关,让他们学会“抱团取暖”,也有农村千百年来形成的宗族思维、家族观念有关,国家、政府的概念在他们心中并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很多时候,他们还想要摆脱这种权威对他们造成的束缚。

  他们尽可能避免与政府打交道,更愿意用自己的圈子的行为规则来解决问题,而这样的解决方式却很大可能会产生违法的结果。他们遵循的是“强者为王”的生存法则,很多时候会选择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比如劳资纠纷中,因讨要工资不成,而手持板砖上门讨薪等,所以也有人将其描述为是一种暴民文化,不同于平常我们的平和的解决问题的方式,而是诉诸于武力、暴力。而这,显然是值得忧虑的。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注意到农民工中的青少年犯罪在逐年攀升,在我们的老一辈的农民工很多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城市有了自己的一份生存空间的时候,我们的新生代农民工,也就是我们的农民工第二代,开始走出社会,寻找立足之地,但城市生活的艰辛以及这一代农民工相比上代农民工,更相信按劳取酬、更不愿意从事低薪高压的工作,以及他们相比上代人更具有的反叛意识,令他们相比上代人,更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自觉的文化隔离

  文化隔离,指的是将自己的文化与其他的文化,在这里主要是主流的文化相隔离。农民工在形成自文化认同的同时,也同时给这份文化带上了自我隔离的特征,即农民工自觉地把自己定义成了二等公民,处在整个城市社会的底层,没办法去争取社会地位及社会影响等方面的内容,从而表现的相比城市人口,更加被动和消极。他们不敢或者不相信可以争取与城市人平等的权利,更乐于选择在自己的圈子范围内生活,也拒绝社会对他们过度关注。这一方面是农民工群体的自我选择,由于他们本身从农村带来或从上代沿袭而来的习俗及受教育程度、职业技能等跟城市人口就存在区别,让他们在试图融入城市时会遇到不同文化间沟通交流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城市带给他们的歧视导致了他们的这种选择。不可否认,我们的很多城市人确实对农民工有歧视和偏见,认为他们就是低文化低素质的代表,却没有看到他们大多数还是善良淳朴的勤劳的劳动者。农民工群体用文化隔离来应对,也是无奈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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