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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毕业论文(名师推荐范文10篇)

来源:学术堂 作者:万老师
发布于:2020-03-25 共34849字

  心理学是研究人类心理现象及其影响下的精神功能和行为活动的科学,包括基础心理学与应用心理学两大领域,本篇文章就向大家介绍一些心理学毕业论文,让大家了解一下这门学科的毕业论文写作步骤,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心理学毕业论文名师推荐范文10篇之第一篇:积极心理学技术在辅导员谈心谈话中的应用

  摘要:积极心理学中应用于个体沟通的短焦技术以及团体沟通的成长小组技术,重视用朝向未来和目标解决的积极观点来促成学生改变。本研究通过案例实践与分析,总结积极心理学技术在高校辅导员谈心谈话中的应用策略,为促进高校辅导员思政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积极心理学; 高校辅导员; 谈心谈话; 短焦技术; 成长小组;

  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高校辅导员需学习和运用科学知识,有目的地关注和辅导学生思想、心理等各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1]指出,要结合大学生实际,广泛深入开展谈心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大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可见"谈心谈话"作为高校辅导员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抓手,是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的有效方法。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与人交心的工作,但是,随着新媒体、现代通信等技术的迅速发展,传统灌输式"谈心谈话"难以为学生所接受,如何结合新的时代背景探索和构建师生沟通新途径是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

心理学

  一运用积极心理学开展谈心谈话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从文献梳理来看,目前辅导员谈心谈话研究主要局限在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方面,例如高校辅导员谈心制度[2]、谈心谈话重要性、[3]新媒体在谈心谈话中的应用[4]等。而积极心理学研究则在心理治疗方面不断深化。将两者结合起来的文献研究非常少,且缺乏对待不同学生群体的具体操作技巧。

  1运用积极心理学开展谈心谈话的必要性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5]中指出:"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为了达到《纲要》的相关要求,高校辅导员应该掌握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和技巧,为每个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开展谈心谈话是指面对高校大学生,辅导员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工作理念、方法,与学生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挖掘和评估学生的需求和问题,与学生共同制定工作目标,帮助大学生改变或解决问题。谈心谈话是辅导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是与学生建立信任关系的载体,是帮助学生提高自我教育水平、不断完善自我的一种工作方法。

  现实中,一方面,作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辅导员在开展谈心谈话过程中,常常感到工作难度大,缺乏有效抓手,效果不佳。另一方面,高校大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等方面经常会遇到问题,传统的谈心谈话方法无法有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学生的参与感不强,说教意味较浓,学生后续行动力不足。

  运用积极心理学的技巧开展谈心谈话强调只要能找到学生自己的目标,而非教师、家长的期待,就能有效地完成谈心谈话的工作目标。积极心理学不仅帮助和鼓励辅导员接纳与适应各种学生的观点,提供不同的策略,更重要的是帮助大学生积极正向地看待问题,寻找自身优势,更加乐观地面对人生。如果高校辅导员能够运用积极心理学的一些基本方法和技巧,则有如获得"一支魔法棒"[1](魔法棒技术是焦点解决短期治疗理论的一种可操作性的技巧),让教师有力量、有方法,让谈心谈话质量更高。

  2运用积极心理学开展谈心谈话的可行性

  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侧重教育实施者的技能要求和教育内容的先进性,而对教育对象的关注和对教育方法的探索略显忽视[6].思政教育做到学生心里去,积极心理学中"尊重和倾听"的手法很有借鉴意义。积极心理学强调每个人都是自身问题的解决专家,通过挖掘自身优势,提高个体的能量感和幸福感[7,8,9].从理论来看,积极心理学与谈心谈话目标如出一辙,学生作为沟通对象,可随时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和感受,并非单纯的被动接收。通过面对面的交谈和互动,辅导员可以关注到远程互动中难以觉察到的语言和非语言信号,随时根据学生的反馈调整谈心方向。

  从实践来看,积极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和观点,应用技巧对于普通辅导员来说好学、易懂、容易掌握。以积极心理学指导高校辅导员开展谈心谈话将有效发挥高校育人工作的实效性。高校辅导员在工作中时常面对不同的学生群体,他们问题不同,诉求不同,需采用不同的方法与其沟通。在积极心理学沟通技巧中,可根据谈心对象的不同问题与需求选择个体与团体沟通方式。例如学生在自我探索过程中因为情感、家庭等原因陷入成长困境,或因为过去的经历而受挫希望得到辅导员的倾听和帮助,这时辅导员可采用个体沟通方式与其谈心。此外,当了解到学生希望得到类似经历的同伴的经验或鼓励时,可选择团体沟通方式与其谈心。本研究运用焦点解决短期治疗技术(又称"短焦技术")指导个体沟通,采用成长小组技术指导团体沟通。

  二运用积极心理学开展个体谈心谈话的技巧及案例

  个体研究资料收集于2018年9~11月,经过校心理中心培训后的两名辅导员对大一40名新生开展个体谈话,于2018年11月30日前收集学生反馈信息并进行分析。

  1运用积极心理学开展个体谈心谈话的技巧

  积极心理学中有一种比较简单易学的技术方法,叫作焦点解决短期治疗技术,简称短焦技术。利用短焦技术,辅导员采取"解决式谈话"帮助学生进行行为改变。其基本理念可概括为以下几点:(1)事出并非都有因,不如指向目标解决;(2)相信人们有解决自身问题的资源与潜力;(3)用正向的、朝向未来和目标解决的积极观点来促成改变的发生;(4)找出"例外"情况,从中找到解决方法;(5)持续的小的改变会累积成大的改变[10].通过研讨和实践,本文尝试总结辅导员短焦谈话框架,其基本内容可简化为以下五个方面。

  (1)信息收集:了解学生的背景信息,着重记录兴趣特长,肯定学生的资源和力量。例如"你今天按时来这里,辅导员看得出来你很重视这次谈话".

  (2)工作聚焦:了解学生的问题所在,让他了解到问题的一般性,通过暗示让学生聚焦到问题解决。例如"面对这件事,你想我可以帮你什么?"(暗示当事人为自己负责)、"你今天来想要改变的是什么?"(暗示会谈的方向是改变,而不是问题)。例如"其实你的问题在同龄人中很常见,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有。不同的人,因为性格、成长环境等不同,产生的原因也不尽相同,如果你不愿意追溯那些,我们不妨聚焦到问题解决上来".

  (3)对策探讨:辅导员重点和学生探讨切实可行的计策,重点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可分段实施,增强自信。特别的,可以通过评量让学生对当前变化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例如"我们一起来看看现阶段你有哪些资源,我们可以分成哪几个步骤来做?";"假设1到10的量表,如果0表示非常不好10表示非常好,你对今天自己的情况的评量是多少".

  (4)应用技巧:学生抱怨的问题也会存在例外,可能只是当时被忽略了,辅导员可以引导学生去思考在这些例外发生时自己是如何应对的,试图从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例如"你所提到的状态一直都是这样吗?有没有好一点的时候?那个时候你是如何应对的?";当学生纠结于过去,陷于问题时,辅导员可以通过奇迹提问来引导学生找到理想的状态,从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例如"假如你明天醒来,让你烦恼的事情都自然消失了,你的一天会是怎样的".

  (5)循序渐进:每次谈话都关注学生的改变,发掘学生的优势和改变动机。例如"你从上次咨询到今天的这段时间,事情有没有变化";"我注意到,你现在似乎会乐观一些了".

  表1 辅导员短焦谈话框架

  2运用积极心理学开展个体谈心谈话的实践效果

  后续收集不同学生对谈话的反馈,学生提及最多的感受为:

  获得尊重:"感觉被理解"等(例如同学A、E);

  加强沟通:"会主动和辅导员谈话"等(例如同学A);

  发展自我:"认识自己的资源""有帮助到我"等(例如同学B、C、D)。

  同学A:感觉自己终于被人理解,以后会主动找辅导员聊天。

  同学B:谈话确实有帮到我,我觉得很有用。

  同学C:辅导员谈话没有一直揪着我的问题而是帮助我认识到自己以前成功的经验,这个很有帮助。

  同学D:谢谢辅导员,我知道该怎么利用自己的资源,而不是怨天尤人。

  同学E:一开始觉得辅导员会责备我的想法,但是她很能理解我,她的这种方式不一样。

  将短焦技巧融入师生谈话中,经过整合后,辅导员与学生谈话更理解学生的需求,有助于帮助学生发掘自身主动性和能动性,有效降低师生谈话的隔阂与脱落。

  三运用积极心理学开展团体谈心谈话的技巧及案例

  对于个别学生面临的个性化需求,辅导员可以开展个体谈心谈话,而对于群体时,辅导员也可以开展团体谈心谈话。这里所指的团体可以是一个班级的学生,一个在某个方面感兴趣的学生群体。本研究团体谈话资料收集于2018年10月-12月,经过校心理中心培训后的两名辅导员对大一8名自愿报名的学生开展4次团体谈话,于2018年12月末收集学生反馈信息并进行分析。

  1运用积极心理学开展团体谈心谈话的技巧

  埃里克森认为人的一生是一个发展周期,可以分为八个阶段---婴儿期、儿童早期、学前期、学龄期、青春期、成人早期、成年中期、老年期[11].大学生从青春期向成人早期过渡,面对新的发展任务、新的环境适应,也需学习和建立与之相符合的新能力。成长小组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将一群有共同成长任务的朋辈群体组成小组,在专业辅导员的带领下,通过团体讨论、互动游戏等形式使学生尽快融入大学生活、完成角色转变、促进个人发展与成长。

  借鉴社会工作小组工作及心理学团体咨询的方法,围绕与大学生密切相关的自我认知、人际沟通、生涯探索、亲密关系四个主题,设计四次小组活动。不仅融入传统小组工作中的领袖能力、合作精神、创新思维等[12],更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纳入思想价值引领和案例分析等元素,充分发挥辅导员和朋辈群体的主导作用,以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大学生活,增强自我认知。

  具体来说,团体谈心谈话可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导入主题,通过热身活动,营造氛围;第二阶段为进入工作阶段,创设情境,引发讨论与思考;第三阶段为转换阶段,通过多种活动深入探讨;第四阶段为总结阶段,分享感悟,解答疑问[13].在团体谈话过程中,需调动学生的主动参与性,具体表现在让每个学生都能积极参与到各个环节,以及增强学生思考和分享的能力。

  2运用积极心理学开展团体谈心谈话的案例

  本研究在心理咨询中心长期开展的心理成长小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议,形成新的小组活动方案。并邀请心理咨询中心专业咨询师对小组组长(辅导员)进行三次工作培训。最终形成以下工作方案:在2018年10月开展成长小组,一期四次活动,分别在每周五晚间进行,每次时长1小时-1.5小时,由经过专业培训的辅导员担任小组组长,招募两名助管担任观察者。面向大一新生招募小组成员8名。小组成员在组长带领下,共同围绕相应主题开展游戏和主题讨论。具体方案如下。

  表2 成长小组活动方案

  四次活动后,观察者邀请小组成员对活动满意度打分(0~10),并进行访谈,了解学生的心得、感想和改进建议。

  在最终的评分中,学生总体满意度达8.55.通过后续访谈,收集不同学生对此次活动的感想,发现学生提及的收获包括:

  获得经验:"少走弯路""防止走入误区"(例如同学F、G);

  认识大学:"看到困境的缩影""对大学生涯有了清晰的认识"(例如同学G、H);

  发展自我:"培养专业兴趣""保护自己""选择、独立、社交"等(例如同学H)。

  同学F:通过组织集体互动活动、交流经验来帮助我熟悉大学生活,还通过案例分享快乐的体验,遇到的问题,应对的策略,让我在大学的新生生活中少走了很多弯路。

  同学G:我们能够看到大学生活中会遇到的一些困境的缩影。此外辅导员们认真地给我们分享了自己的生活经验,防止我们走入误区。

  同学H:帮助我对大学生涯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使我更加坚定信念,培养了专业兴趣。更加懂得保护自己,学会选择,学会独立,学会社交。

  四对策和建议

  1高校辅导员谈心谈话工作新途径

  针对以往思政研究在途径和实践方法上的不足,本研究重点关注积极心理学技术在谈心谈话中的实操性应用,不仅增强了学生的参与感,更让学生获得思考与改变的主动性。根据谈心对象的不同问题与需求,采取个体与团体沟通方式,均能有效帮助学生。

  本研究的个体沟通以短焦技术为指导,通过辅导员一对一谈话模式对学生进行辅导。当辅导员了解到学生的问题具有隐私性,不希望与同学或家长分享,辅导员可采用个别化原则与短焦技巧进行工作。在个体沟通中,辅导员能够更加聚焦于学生个体,让学生感觉到被全然关注,有助于推动学生自我觉察和自我改变。团体沟通一般应用于有相同或者相似问题的学生群体,通过参与和交流将团体中学会的经验发展到生活中去[14].本研究以成长小组技术为例,帮助8名大一新生学习适应技巧,端正思想,同时帮助改善人际关系,提高了辅导效率。在有限的资源下,辅导员可将个体沟通作为团体沟通的补充,采用"团体辅导+个体关注"的模式进行谈心谈话。

  2提高辅导员谈心谈话技能

  通过谈心谈话开展思政工作,看似简单,实则为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作。高校需重视辅导员谈心谈话工作。高校学生工作琐碎化、复杂化,使得辅导员将过多精力投入行政工作中,谈心谈话往往力不从心。做好谈心谈话工作,需要高校减少辅导员过于行政化的工作负荷,并注重工作技能培训,加强多学科工作技能指导,让辅导员具备谈心的工作氛围,增加谈话的工作能力。

  作为辅导员,需要进一步学习和了解思政教育、心理教育以及就业指导等方面知识[15],提高综合素养和知识储备,培养自身觉察力和感悟力[16],从而使谈心谈话更加专业。随着"00后"一代进入大学校园,辅导员需要不断充实自身文化素养,学习新知识,了解新媒体,及时发现新问题,加强思考,做好大学生的指导者[17].

  但本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1)缺少量化研究测量学生在接受心理学干预前后的数据变化,在以后的工作中希望加入量表与对比;(2)因为时间和人员限制,本项目应用的技术有限,今后研究可进一步发展更多的积极心理学技术与思政教育相结合。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EB/OL].(2018-10-14)[2019-08-20]. http://www.moe.gov.cn/s78/A12/szs_lef/moe_1407/moe_1408/tnull_20566.html.
  [2] 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2010-07-29)[2019-08-20].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1/s7048/201007/t20100729_171904.html.
  [3]蒲晓业。谈心制度:高校辅导员"深度辅导"的必由之路[J].新西部,2010(10):125-126.
  [4]冯梅。"谈心谈话"在高职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J].西部素质教育,2017(18):36-37.
  [5]朱昱熹。新媒体视野下高校辅导员谈心谈话工作路径探究[J].高校辅导员,2016(2):45-48.
  [6]孙珲。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结合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
  [7] Keyes, Corey L. M.(Ed)。Flourishing:Positive psychology and the life well-lived.[J].Journal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Child& Adolescent Psychiatry, 2005, 44(8):83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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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Csikszentmihalyi M. Flow and the Foundations of Positive Psychology[M]. 2014.
  [10]高翔,戴艳,郑日昌。焦点解决短期治疗(SFBT)简介[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4,18(5):321-322
  [11]余家权。埃里克森人格发展理论的启示[J].中国远程教育,1996(6):21-24
  [12]刘华丽,浅议成长小组的社工模式[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33-37
  [13]闫丽花,马美新。"点亮你心中的灯塔"团体生涯辅导主题班会模式探析[J].教书育人(教师新概念),2018(11):75.
  [14]杨波,李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学模式探究---基于"团体训练+个体咨询"教学视角[J].科教文汇(下旬刊),2018,426(6):170-171.
  [15]袁源,高敏。基于心理咨询视角的辅导员谈心谈话工作实效提升研究[J].思想教育研究,2017(4):127-131.
  [16]王刘琦。高校辅导员谈心教育浅议[J].当代教育论坛,2009(10):56-57.
  [17] 王芳。新时代高校辅导员谈心谈话技巧探析[J].魅力中国,2019(7):279-280.

  文献来源:郑悦。积极心理学技术在辅导员谈心谈话中的应用[J].教书育人(高教论坛),2020(09):44-47.

心理学毕业论文名师推荐范文10篇之第二篇:意识问题的现象学与心理学视角

  摘要:关于意识,目前有两个基本的定义:第一,主观体验;第二,信息。这两个定义代表了意识理论研究的现状,也指明了意识研究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前一个意识定义是意识哲学与意识现象学的,后一个意识定义是生物学和物理学的,心理学的位置处在两者之间,因而它既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前一个定义,也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后一个定义。后一个意识定义是可能的,但无法取代第一个定义。事实上这两个定义不能相互还原。只是对这一点还需要做原则性的论证。无论如何,在意识问题成为热门的课题的当下,要想理解意识,我们需要在现有的意识心理学和意识现象学之外另立一门新的意识科学。

  关键词:心理学; 现象学; 意识; 主观体验; 信息;

  Abstract:

  To date, we have two fundamental definitions of consciousness: 1. subjective experience; 2. information. The two definitions represent the status quo of the theoretical studies of consciousness, and they also point out the possible direction of the study as such in the future. The former definition belongs in the philosophy of consciousness and phenomenology of consciousness, the latter in biology and physics. Psychology is situated between them, so it accepts both definitions to a certain extent. It is my contention that whereas the second definition is possible, it cannot replace the first. De facto, the two definitions cannot be mutually reduced, as to which, of course, principle demonstrations are supposed to be done. At any rate, I will give an affirmative answer to this question: at present when consciousness becomes a hot topic, do we need to set up a new science of consciousness outside the existent psychology of consciousness and phenomenology of consciousness so as to understand it?

  Keyword:

  psychology; phenomenology; consciousness; subjective experience; information;

心理学

  引语

  关于意识,我们今天有两个基本的定义:第一,主观体验;第二,信息。这两个定义代表了目前意识理论研究的现状,也指明了意识研究未来可能发展方向。

  前一个意识定义是意识哲学与意识现象学的,后一个意识定义是生物学和物理学的,心理学的位置处在两者之间,因而它既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前一个定义,也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后一个定义。

  后一个意识定义我认为是可能的,但无法取代第一个定义。事实上这两个定义不能相互还原。只是对这一点还需要做原则性的论证。无论如何,对以下问题,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即:在意识问题成为热门的课题的当下,要想理解意识,我们需要在现有的意识心理学和意识现象学之外另立一门新的意识科学吗?在我看来,脑科学和神经科学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意识,提供现象学和心理学无法获取的对意识的认识。

  但我在这里要讨论的仅仅是第一个意识定义,它是意识现象学和心理学都接受的,而且与脑科学和神经科学的意识研究没有关系,却反过来同样可以为脑科学和神经科学提供它们无法获取的对意识的认识。

  我的全部讨论分为以下八个方面:

  1.开端上的科学心理学:"主观心理学"与"客观心理学";

  2.精神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心理学"描述"方法;

  3.自然科学的实验心理学方法论;

  4.描述现象学观念的形成;

  5.有别于心理学描述的现象学描述方法;

  6.现象学描述在整个现象学方法中的位置;

  7.精神科学与现象学的内在反思与共同精神;

  8.心灵、精神、意识、无意识:现象学的描述与定义。

  一、 开端上的科学心理学:"主观心理学"与"客观心理学"

  我们可以确定一个思想史的基本事实:意识哲学(心灵论)的历史要比意识科学(心理学)的历史更长;而现代心理学的开端则要比现代现象学的开端更早。胡塞尔所开创的现象学首先是以现代形式的意识哲学或意识现象学或意识理论的面目显现给世人的。因而现象学与心理学的关系显然涉及哲学与科学的关系问题。如果我们在这里讨论意识问题的现象学与心理学的视角,那么关于意识哲学与意识科学的关系问题就必须首先得到回答。

  这里存在着两个已经得到普遍认同的定义,也存在着两个有待进一步回答的问题:其一,心理学是科学;但心理学是不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科学,是不是"精确的实证科学"?其二,现象学是科学的哲学;但现象学或意识哲学是否成为了胡塞尔孜孜以求的"严格的科学"?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同时意味着对现象学与心理学之间本质区别的厘定。

  大约一个半世纪前,在"心理探究"(Seelenkunde)逐渐成为"心理科学"(Psychologie)的过程中,有两个发展趋向十分明显地显露出来:其一是在内省心理学或主体心理学方面的起步与停滞,其二是在实验心理学或客体心理学方面的进步与发展。1

  最初的心理科学的创立者如威廉·冯特(Wilhelm Wundt)、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海尔曼·艾宾浩斯(Hermann Ebbinghaus)、卡尔·施通普夫(Kral Stumpf)、欧根·布洛伊勒(Eugen Bleuler)、特奥多尔·利普斯(T.Lipps)等人,大都是双重意义上的心理学家:既是大量运用内在经验反思方法的主观心理学家(或主体心理学家),也是最早创立心理实验室的客观心理学家(或客体心理学家)。以利普斯为例,他基本上与冯特、詹姆斯一样,主张心理学既要依据内在经验的哲学方法,也要借助实验方法来进行精神科学的研究与探讨。在此意义上,艾宾浩斯的记忆研究、布洛伊勒的注意力研究都以本己的主体为论题和观察对象,因而可以说是主观心理学的工作,而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则因为以他人的无意识和梦意识为研究客体和观察对象而更应当被称作客观心理学。

  主观心理学的立场和操作方法与狄尔泰和胡塞尔的基本主张是一致的。这个意义上的主观心理学对于他们来说无异于反思和自身思义的方法,后者对于他们来说就是经验实证的方法。而且他们都始终坚持,后者必须奠基于前者之中。也就是说,客观心理学须以主观心理学为基础。在此意义上胡塞尔也曾一再强调:真正的客观性是建立在绝对的主观性之中的。

  时至今日,在心理学领域,完全持守甚至部分兼顾"主观心理学"方法的心理学家已经寥寥无几。事实上,在一百年前他们就因为不够"客观"而饱受业内人士的诟病和讨伐。如今一个没有心理学实验室的心理学家已经被等同于没有基本科学依据的科学家。可以说,在心理学领域已经完成了一次托马斯·库恩意义上的"科学革命"或"范式的转换",即发生了一次在心理学领域中的心理学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的社会心理转变。

  当然,主观心理学方向上的心灵问题虽然已经从心理学的领域退出,但并未完全消失,而是以各种形式在更大范围的哲学领域,如意识现象学、心灵哲学、心理哲学的领域,得到继续研究和重新思考,同样也在思想史领域,如古希腊思想史、中国思想史和佛教思想史的领域,一再地被激活和讨论。这个方向在总体上也可以被称作"哲学心理学",它有别于如今作为自然科学学科分支的"科学心理学".

  二、 精神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心理学"描述"方法

  就哲学心理学或主观心理学这个发展线索而言,其中最初并始终包含的一个形式是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精神哲学家、意识哲学家、心灵哲学家以及狄尔泰意义上的"精神科学家"曾在精神或意识领域结成某种形式的同盟,以反思、内省、"回溯(retrospektiv)"2或"自身思义(Selbstbesinnung)"3的方法继续进行他们的思考和研究。这些研究从一开始便试图以各种方式与客观心理学或实验心理学划清界限,无论是在狄尔泰以及他的学派那里,还是在胡塞尔和早期现象学家那里。但就今天的总体研究趋向来看,哲学心理学与科学心理学的研究有渐行渐近的趋势。

  即使如此,原有的主观心理学方向上的思考和研究基本上仅存于哲学界,精神哲学界、意识哲学界或心灵哲学界,它们只是在一种特殊的"科学"的意义上将自己也称作"精神科学".这个带有强烈的狄尔泰烙印的概念不同于近现代以来力图将自己自然科学化的"心理科学".4

  我们在此要大致梳理一下这个发展线索。狄尔泰的"精神科学"概念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其一是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受他的好友约克伯爵(Graf Paul Yorck Von Wartenburg)在"意识地位与历史"方面的思考的影响。5历史意识与精神科学在狄尔泰那里因而具有内在的统一性。精神科学的主旨在于理解历史性,即理解个体意识的结构联系与发生联系以及由它们合成的人类精神的历史发展规律。6

  在方法上,精神科学最初依据的是描述心理学的方法。马赫、狄尔泰、布伦塔诺(Franz Clemens Brentano)等人都属于描述心理学的奠基者。就狄尔泰而言,他于1883年和1894年先后发表了《精神科学引论》第一卷以及《论描述的和分析的心理学》的长文7,在其中表达了他在精神科学的体系与方法方面的成熟思考。他明确主张人类的精神生活不同于外部自然进程,有其自己的独特规律,据此反对用自然科学的因果解释的方法来研究精神活动。他坚信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可以通过对本己心理状态的"内经验"或对本己心灵生活的结构联系的"内觉知"(Innewerden)来发现和探讨心理学的规律。他在同期的文章中还用"追复构成(Nachbildung)"、"追复体验(Nacherleben)"以及"追复生活(Nachleben)"来刻画这种"内经验".8在1897年的文章中他写道:"必须从生活出发,即是说,必须在生活的种种形式中追复生活,而且必须内在地得出包含在它之中的结论。哲学是一种行动,它将生活、即作为活力(Lebendigkeit)而处在其种种关系中的主体提升为意识,并对它做彻底的思考。"9

  这里需要提到并在后面还会进一步说明的一点是:"追复生活"的概念后来也出现在胡塞尔的《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的长文中,即便胡塞尔在这里同时也批评狄尔泰的历史主义和世界观哲学。除此之外,胡塞尔还使用了"追复直观(nachschauen)"和"追复感受(nachfühlen)"等等类似术语。它们所表达和刻画的都是对精神生活历史的纵向本质把握。

  在1883出版《精神科学引论》第一卷时,狄尔泰同时预告了第二卷,它应当包含为精神科学所做的认识论奠基。但这个第二卷在狄尔泰身前始终未能完成其最终的定稿。10胡塞尔《逻辑研究》于1900/1901年的发表,让晚年的狄尔泰看到了他设想和尝试的描述分析心理学方法成功实施的可能。他在其《精神科学中历史世界的建构》讨论"心理的结构联系"第一研究时对第二编"描述的前概念"做了如下说明:"这项研究的描述性部分是对我在以往研究中所持立场的继承。……如果我现在于此要尝试继续构建一个实在论的或带有批判性的客观趋向的认识论之基础,那么我必须一劳永逸地在总体上指明:我有如此多的方面要感谢胡塞尔在对认识论的描述利用方面的划时代著作《逻辑研究》(1900/1901年)。"而且他在这里还夸赞:胡塞尔的"杰出研究"为"作为认识现象学的知识理论完成了严格描述的奠基,并随之而创造出了一门新的哲学学科"11.

  在此意义上,通过严格描述的方法,精神科学与实验心理学区分开来。换言之,狄尔泰正是借助了描述心理学来完成他和好友约克伯爵倡导的精神科学的"历史性理解".他为此而倡导一种精神科学的"理解的心理学",或者说"精神科学的心理学".这种心理学构成一种在主观心理学和客观心理学之间的第三者--第三种心理学研究的可能性。

  三、 自然科学的实验心理学方法论

  但狄尔泰的精神科学观念以及描述心理学的观念很快就受到了来自两个方面的批评:一方面是来自新康德主义代表人物文德尔班(Wilhelm Windelband)从文化科学(Kulturwissenschaft)立场出发对狄尔泰的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之对立的批评12;另一方面则是来自实验心理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之一的艾宾浩斯从自然科学的实验心理学立场出发对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所做的批评13.尤其是后者对狄尔泰的冲击很大,以至于他不得不暂时放下对文德尔班的反驳来应对艾宾浩斯的抨击。

  艾宾浩斯于1896年在《心理学杂志》上发表了对狄尔泰长篇论文的长篇书评《论解释的和描述的心理学》。在将文章寄给狄尔泰时,艾宾浩斯还附了一封信,他在信中对狄尔泰的论文言简意赅地表明自己的态度,认为"整个论文根本上是失误的和误导的。实际上我没有料想到您对当下心理学持有如此多的不公态度,以及没有想到您如此不明白您向人们推荐的恰恰就是人们早已在做的"14.

  这里所说的狄尔泰的"推荐"和"人们早已在做的"便是指"心理学的描述方法"或"描述心理学".艾宾浩斯在这里从客观心理学角度来批评狄尔泰的"描述心理学",指出自然科学的心理学早已将"描述的方法"视作不言自明的了,因而狄尔泰所诉诸的描述方法并非精神科学的特有精神财富。他正是以《论解释的和描述的心理学》的文章标题来与狄尔泰的《论描述的和分析的心理学》的文章标题针锋相对。

  除此之外,艾宾浩斯在其长篇文章中还对狄尔泰的精神科学心理学构想主要提出以下几点批评和反驳:其一,他反驳狄尔泰对自然科学心理学及其因果关系说明方法的批评,认为狄尔泰对"心理发生的因果性"理解和定义有误,指出心理学的联想分析也是因果说明的一种;其二,他认为狄尔泰批评实验心理学借助假设是因为他自己忽略了意识与无意识的联系;其三,他还批评狄尔泰完全诉诸内经验的做法并不能提供客观有效的结论,认为内省心理学的方法不能达到客观性,即不能达到主体之间可比较的结论,因而狄尔泰所要诉诸的比较心理学也是可疑的。15

  狄尔泰在读到艾宾浩斯的抨击性书评之后打算写一篇长文来回应,但后来放弃了这个打算,仅仅撰写了一个近四页纸的反驳艾宾浩斯的脚注16,附在他于1895/1896年发表的论文《个体性研究文稿》17中。狄尔泰曾将该文命名为《论比较的心理学》,可以被视作《论描述的和分析的心理学》一文的续篇。在校样中它也包含了对文德尔班的批评的回应,但在最终出版时,狄尔泰删除了论辩的第一节。看起来艾宾浩斯的抨击对狄尔泰的伤害很大,以至于他在这个时期基本放弃了所有的公开回应、反驳与论辩的打算,专心致志于对自己观点和设想的积极阐述。18

  狄尔泰的这个退隐的决定使得思想史上的这场论辩看起来是以艾宾浩斯的胜利而告结束。19至少它给胡塞尔的印象便是如此。对此可以参考现象学运动史上一段十分有趣的记录:1928年胡塞尔在弗莱堡与刚刚完成关于狄尔泰历史哲学博士论文答辩并担任胡塞尔助手的兰德格雷贝一同开设题为"狄尔泰的描述的与分析的心理学"的研讨班。当时执教于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的英国哲学家鲍伊斯·吉布森(Bayce Gibson)参与了这个研讨班。参与者中还有时任弗莱堡大学讲师的朱利叶斯·艾宾浩斯(Julius Ebbinghaus)(海尔曼·艾宾浩斯的儿子)。吉布森在其日记中记录过胡塞尔在二十多年后关于狄尔泰对自己影响的回忆:"1905年,他与狄尔泰见了面,与他认真会谈了两三天。这次拜访给胡塞尔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以前是位实证主义者,并对狄尔泰1904-05年的心理学著作持有与艾宾浩斯相同的观点[例如艾宾浩斯曾严厉批判过'描述的与分析的心理学',而狄尔泰不知道如何应对他的批判],但他现在对狄尔泰产生了共鸣和浓厚的兴趣,站到了'绝对精神'的立场上,而且两人相互认识到了各自所引领的运动之间存在着共鸣与和谐。"20

  胡塞尔在这里对狄尔泰的评价主要涉及他从狄尔泰那里获得的积极影响方面。它提供了理解胡塞尔《逻辑研究》之后思想发展的一个重要视角。现象学以它独有的方法论从一开始就处在与科学心理学对立的立场上,这也使它与狄尔泰的精神科学心理学站在了一边。

  而另一方面,从吉布森的记载中还可以隐约地读出胡塞尔当时(1896年)对艾宾浩斯批评的态度,以及他后来(1903年,即在认识狄尔泰之前)便对"描述心理学"持保留态度的原因。我们在后面会进一步说明:胡塞尔是如何以自己的方式来应对艾宾浩斯的批评的。

  尽管从这里还不能明显地看出狄尔泰当时对胡塞尔的《逻辑研究》第一版如获至宝的确切原因何在,但我们已经可以设想,这个原因与狄尔泰受到的艾宾浩斯抨击有关:狄尔泰在胡塞尔那里(即在《逻辑研究》第二卷中),尤其是在胡塞尔的名为"描述心理学"的现象学中看到了可能的方法论支持,尤其是在"描述心理学"方法层面的支持。因而霍伦斯坦有理由说:"在他[狄尔泰]这方面还没有对第一卷的心理主义问题域的直接表态。狄尔泰似乎对在第二卷中所论述的认识论的描述奠基更感兴趣。"21

  不过,1905年在柏林与胡塞尔的几天讨论中,狄尔泰必定已经注意到胡塞尔在此期间(即自1903年以来)对"描述心理学"方法所持态度的变化,因而担心胡塞尔有可能在《逻辑研究》再版时改变自己的观点。据此可以理解为何狄尔泰后来--按胡塞尔太太的回忆--在哥廷根回访胡塞尔时会对她说这样的话:"……《逻辑研究》把哲学引入了一个新的时代。这部著作还会出许多版,请您运用您的全部影响,不要让它被加工,这是一个历史的纪念碑,它必须以它原创的样子保存下来。"22

  无论如何,如丹波克(Christian Damb?ck)所言:"艾宾浩斯论辩对于德国经验主义的历史而言无疑是一段重要的插曲。"23而这段插曲之所以重要,乃是因为它代表了现代心理学开始阶段内省心理学或主观心理学与实验心理学或客观心理学这两个流派在方法论上的根本分歧,从而为我们理解现代心理学后来的发展和走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

  四、 描述现象学观念的形成

  与狄尔泰的长篇论文和艾宾浩斯的长篇书评几乎同时发生的一个事件是布伦塔诺于1884/1885年在维也纳大学开设了"基础逻辑学以及在它之中的必要改造"为题的讲座,在其中讨论了"一门描述的智识心理学的各个系统联结的基本成分".而后在1887/1888年的讲座中,他用"描述的心理学"来命名他的讲座24.随后在1889/1890年的相同内容的讲座稿中,布伦塔诺甚至还使用了"描述的心理学或描述的现象学"的标题。布伦塔诺在这个讲稿的附录中对"描述心理学或描述现象学"的概念做了如下一系列的说明,其中包括:"1.我将它理解为对我们的现象的一种分析的描述。2.但我将现象理解为被我们感知到的东西,而且是在严格的词义上被感知到的。3.例如在外部世界那里就不是这种情况。"25这个严格意义上的"感知"在布伦塔诺那里就意味着"内(inner)感知",即对"心理现象[意向活动]和物理现象[感觉材料]"的感知。胡塞尔后来在《逻辑研究》中将此称作对"意识现象"的"内在(immanent)感知"26.

  胡塞尔于1884/1885的冬季学期和此后的夏季学期在维也纳选听了布伦塔诺的这门课程。可以确定,胡塞尔的"描述心理学"或"描述现象学"的观念最初是受布伦塔诺的讲座的影响,同时也受狄尔泰论文和艾宾浩斯书评的影响。胡塞尔在1900/1901年的《逻辑研究》第一版中也将纯粹现象学等同于"描述心理学"27,并且在其中运用了大量的意向性描述分析,其中包括"关于直观与代现的描述心理学".此后在1903年的一篇书评中,胡塞尔还将自己的《逻辑研究》第二卷的工作统称为"思维体验的描述现象学研究"(Hua XXII,154)。从胡塞尔在1890-1910年撰写的文稿来看,他在此期间的讨论首先围绕逻辑演算和逻辑语义学进行,而后逐步转向描述现象学。28

  胡塞尔之所以接受和使用"描述"概念,乃是因为他看到这个概念或方法中的积极因素:"描述的"方法对他来说首先意味着,仅仅运用那些产生于被直观之物本身之中的概念来表达被直观之物。因此,虽然"描述"是在概念中进行,但却始终不离开直观的基础,直观性是"描述"方法的第一特征;其次,"描述"的方法还意味着对被直观之物做尽可能深入的分析,对它的各个因素做直观性的展显。(Hua IX,29)在这个意义上,"描述"自身还包含着"分析"的成分。就此而论,它与狄尔泰所倡导的"描述的和分析的心理学"构想是基本一致的。

  另一方面,这个倡导描述心理学并抵制自然科学心理学的做法也与布伦塔诺对"描述心理学"与"发生心理学"的划分有关联。对于胡塞尔而言,发生心理学是自然科学的心理学,这也属于他在《逻辑研究》第一卷中激烈反对过的心理主义。他曾在1903年1月25日致W.E.霍金的信中说:"如果我反对'心理主义',即通过'心理学'来论证纯粹逻辑学(=普遍数理模式)与认识批判,那么这里所说的'心理学'便是指发生心理学、作为自然科学的心理学,它们在形而上学和认识论方面与物理的自然科学一样素朴(naiv)。"(Hua Brief.III,131)这里的"素朴",实际上也可以译作"幼稚".

  这里不去讨论为什么发生心理学就是心理主义以及为什么心理的自然科学与物理的自然科学一样"素朴"或"幼稚"的问题(它们在《逻辑研究》第一卷中已经得到阐述),而是继续我们的原有的问题思考:胡塞尔为何自1903年起,即还在认识狄尔泰并受到他的影响之前,就已经不再继续用"描述心理学"来标示他的认识体验的现象学分析呢?29

  胡塞尔自己在《逻辑研究》1913年第二版"前言"中给出了一种说法:"在第二卷出版之后我就立即发现了它的缺陷,并也很快便有机会(在《系统哲学文库》1903年第九卷发表的一篇书评上,第397-399页)对我将现象学标示为描述心理学的误导做法提出异议。几个原则性的要点已经在那里得到了言简意赅的刻画:在内经验中进行的心理学描述显得与外在进行的对外部自然的描述相等同;另一方面它与现象学的描述相对立,现象学的描述排除任何对内在被给予性的超越解释,也排除那种作为实体自我的'心理行为和状态'的超越解释。这篇评论指明(第399页):现象学的描述'不涉及经验个人的体验或体验层次;因为它对个人、对我的和其他人的体验既一无所知,也一无所测;它不提这类问题,它不做这类规定,它不设这类假说。'"(LU I,B XIII-XIV)

  胡塞尔在这里自引的这篇报告后来收在《胡塞尔文集》第二十二卷《文章与书评(1890-1910年)》中,它对于理解胡塞尔从通常意义上的描述心理学向纯粹现象学的转向具有重要意义。30这里首先需要依据胡塞尔的这个最初的本文来进行仔细的分析:他从这一时期开始在各个场合所说的现象学描述与通常意义上的心理学描述之间,以及进一步说,在现象学与心理学之间究竟存在着哪些基本差异;此外我们也需要参考胡塞尔在此之后对现象学描述与心理学描述之间差异的刻画与确定:胡塞尔不仅在1913年的《逻辑研究》第一卷的"第二版前言"中,而且也曾在这年《逻辑研究》"第二版前言"的第二个草稿中特意说明现象学与描述心理学的区别,对此可以参考其中的第6节"自身误解:将现象学误导性地刻画为描述心理学"(Hua XX,312ff.)。

  五、 有别于心理学描述的现象学描述方法

  我们首先按照胡塞尔给出的几个要点来分析这里存在的基本差异:

  第一点,在内经验中进行的心理学描述显得与外在进行的对外部自然的描述相等同。现在看来,这里事关对艾宾浩斯的狄尔泰描述心理学批评的隐含回应。胡塞尔实际上承认了艾宾浩斯的看法,即描述的方法并不能从根本上区分精神科学的与自然科学的心理学研究,并据此而试图将自己的现象学描述与所有的心理学描述切割开来。艾宾浩斯本人在其著名的《论记忆》的研究31中使用的方法是实验心理学的方法,更确切地说,是对记忆力的量化的测定方法,但这种方法并不完全是实验心理学的或自然科学的,而这主要是心理学的研究因其研究对象的特质(心理学的对象不是外部自然,除非这里所说的心理学是行为心理学)而无法完全摆脱内经验,否则它只能是神经学或脑科学而非心理学。艾宾浩斯本人得以成名的关于记忆问题的研究恰恰构成一个特有典型的案例:记忆构成回忆的生理学基础,而生理学则是物理学和心理学交叉的领域,主要属于生物的自然科学;因而记忆的研究可以采用广义的物理学实验方法,也可以采用广义的心理学的反思方法;而回忆活动则完全属于心理学或精神科学或现象学的研究领域。32艾宾浩斯本人在《论记忆》中一开始所描述和区分的三组记忆效果的情况便完全立足于内经验的基础上。33艾宾浩斯在这里使用的实验方法也是既以自己为主试者,也以自己为受试者,从而既在主观心理学意义上,也在客观心理学的意义上操作和实验。据此也可以理解他为何完全不能同意狄尔泰将心理学描述方法认作精神科学心理学的专有方法。

  事实上,这里同样也可以看出,在自然科学的心理学描述方法与精神科学的心理学描述方法之间的本质区别尚未得到清晰的厘定,无论是在狄尔泰那里,还是在艾宾浩斯这里。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对自然科学的因果说明和精神科学的动机理解这两种方法的界定上。

  如我们在第三节中所述,艾宾浩斯对狄尔泰的批评不只是局限在心理学描述方法上,而是超出心理学描述方法的讨论范围进一步涉及心理学方法一般的问题。我们后面还会再回到这些问题上来。这里我们先转向胡塞尔关于现象学与描述心理学之差异的第二点。

  第二点,在内经验中进行的心理学的描述与现象学的描述相对立。胡塞尔在这里表明自己的描述方法本质上不同于科学心理学的描述,无论后者是指艾宾浩斯的自然科学心理学,还是指狄尔泰的精神科学心理学,或是指布伦塔诺意义上的描述心理学。

  但这里的"现象学的描述"的含义比较复杂。这主要是因为,胡塞尔在1903年撰写这篇书评时所理解的现象学与他十年之后在《逻辑研究》第二版前言中理解的现象学并不完全相同,两者之间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最主要的变化就是现象学还原方法的加入,它使得胡塞尔的现象学在纯粹现象学的名义下从本质现象学进展到超越论现象学。

  1903年胡塞尔所理解的有别于心理学描述的现象学描述主要是指纯粹本质描述。这里的"有别"是指现象学与发生心理学和经验心理学或归纳说明的心理学的差别。他在此期间已经认识到,将现象学标示为"描述心理学"的做法,"不只是一个术语上的差误,而是一种开端上的不肯定性的标示"34.胡塞尔自己曾对此做过回顾性说明:"第六研究的分析,也包括作为本质分析的其他研究,是作为绝然明见的观念分析来进行的。但我一般不愿承认这一点:多年来我视为心理学而从内'相即'感知的明见中汲取的东西,应当都是先天的或可以被理解为先天的吗?"(Hua XX/1,312)

  当然,这个问题在1903年已经获得了明确的答案:现象学的研究不是经验事实的描述和分析。在这里,即还在胡塞尔认识狄尔泰之前,狄尔泰的"德国经验主义"35立场也已经被胡塞尔抛诸身后。胡塞尔这时的说法是:"所有现象学分析一般,只要它们做出普遍的确定(感知一般、回忆、图像意识一般,或外感知一般、心理学感知一般等等),便都具有先天的特征,这是在唯一有价值的意义上的分析,这些分析会对直观地被给予的观念、在现实的本原直观中自身被给予的观念进行一种在其本质内涵方面的纯粹描述。"(Hua XXII/1,312)就此而论,现象学的描述虽然不是心理学的描述,但仍然是一种本质描述,或者说,不是经验心理学的描述,而是本质心理学的描述。因而胡塞尔在1913年的《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中仍然可以将"现象学"刻画为"纯粹体验的描述本质论"(Hua III/1,§75)。

  在此意义上,胡塞尔所建立的"纯粹描述心理学"一方面不同于传统的(布伦塔诺、狄尔泰、马赫等人的)经验描述心理学,另一方面也不同于他本人后来的超越论现象学的构想。胡塞尔在后期也将"纯粹描述心理学"等同于"现象学的心理学""本质心理学""理性心理学""先天心理学"或"纯粹心理学"等等(Hua XXV,117f.)。

  简言之,现象学描述之所以是"现象学的",一方面是因为它是以反思的或回溯的或"自身思义"的方式进行的,这个目光朝向使它有别于观察、统计和实验的自然科学心理学,但接近于精神科学的心理学;另一方面,使它既有别于当时的自然科学心理学,也有别于精神科学心理学的是它的研究对象的性质:它要把握的是一个在变动不居的感受流中形成的较为恒定的体验种类,因此这种在内省中进行的直观和描述所涉及的是对本质规律性的直观把握。36现象学的描述因而是"本质描述",即对意识的本质要素和要素间的本质联系的把握。

  可以说,现象学最初是作为本质科学而与经验的自然科学和经验的精神科学相对立。但后来,在完成超越论转向之后,现象学作为超越论科学也与所有世间科学--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精神科学--区别开来。因而1913年的"现象学"含义有了变化:在1905年提出现象学还原方法之后,现象学的描述不仅与经验事实无关,也与世俗事实无关。胡塞尔1917年在弗莱堡就职讲座中对此给出了一个说法:"纯粹现象学是关于纯粹意识的科学。这说明,它仅仅来源于纯粹反思,这种反思本身排斥任何外在经验,即排斥任何未被意识到的对象的混杂。"而另一方面,"特别是对作为关于精神生活的自然科学的心理学来说,意识体验是动物的体验,是动物肉体的真实的因果附加物。尽管心理学家为了使意识体验成为与经验相符合的事实也需要反思,但这种反思已不再是纯粹的反思了"(Hua XXV,79f.)。

  在这里,胡塞尔将现象学的反思与内省心理学的内省或"回溯"区分开来:前者是纯粹的,即排斥了所有自然观点和自然科学的前提,后者则反之,因为它与外在经验连接在一起,与作为自然联系中的存在出现在心理学的经验连接在一起。

  在完成了对"现象学描述"中的"现象学"含义的双重澄清之后,胡塞尔进一步申明自己的现象学描述是摆脱经验事实的纯粹本质描述和摆脱世间(mundan)设定的纯粹反思描述:

  如果心理学这个词保留其旧的意义,那么现象学恰恰就不是描述的心理学,它所特有的那种"纯粹"描述,即在对体验(即使是在自由想象中臆造的体验)的范例性个别直观的基础上进行的本质直观,以及在纯粹概念中对被直观到的本质的描述确定,并不是经验的(自然科学的)描述,毋宁说它排斥所有自然进行的经验的(自然主义的)统觉和设定。描述心理学对感知、判断、感情、意愿等等的确定乃是针对自然现实的动物生物之实体状态而言,正如有关物理状况的确定不言而喻是针对自然事件、针对现实的自然事件而非臆造的自然事件所做。这里的每一个普遍定律都带有经验普遍性的特征,即:对这个自然是有效的。但现象学却不谈论动物生物的状态(甚至都不去谈论一个可能的自然一般的动物生物状态),它谈论的是感知、判断、感受等等本身,谈论它们先天地、在无条件的普遍性中作为纯粹种类的纯粹个别性所含有的东西,谈论那些只有在对"本质"(本质属、本质类)的纯粹直观把握的基础上才能明察到的东西;与此完全类似,在对观念普遍性的纯粹直观的基础上,纯粹数学谈论数字、几何学谈论空间形态。因此,纯粹逻辑学的(以及所有理性批判的)阐明的基础不在于心理学,而在于现象学。同时,在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功能上,现象学又是任何一门--可以完全有理由自称为是严格科学的--心理学的基础,正如纯粹数学,如纯粹空间论和纯粹运动论,是任何一门精密的自然科学(关于经验事物及其经验形态和运动的自然论)的必然基础一样。关于感知、意愿以及其他任何体验构形的本质认识当然也适用于相应的动物生物的经验状态,就像几何认识也适用于自然的空间形态一样。(LU II/1,B1)

  这里最后提到的纯粹现象学可以为心理学奠定理论基础的观点与胡塞尔本人的数学家出身有关。他在《逻辑研究》之前和之后都一再强调:现象学与心理学的研究并非各行其道,而是平行展开的,例如他在1897年写道:"显然,被排除的心理学统觉随时可以插进来,让现象学和认识批判的结果可以为心理学所用。因此,现象学分析获得了描述心理学分析的特征;它充当了对心理学这门关于精神显现的自然科学进行理论解释的基础"(Hua XXII,207)。又如在此后的1917年写道:"每个现象学的确定作为关于意识和被意识之物的本质确定都可以被重新评价为心理学的确定。……纯粹现象学的每个结果都可以被转释为先天心理学或理性心理学的一个结果。"(Hua XXV,117)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就此而论,现象学家对感知、回忆、想象、图像表象、符号表象、同感、同情、羞愧、厌恶、爱、恨、喜悦、怨、美感、良知、判断、计算、推理、思维等等意识体验(可以归入思维意识、情感意识和意欲意识的三大范畴)的描述与分析,都可以视作心理学理论研究的成果并运用于心理学的实践领域。

  六、 现象学描述在整个现象学方法中的位置

  需要特别补充说明的是:以上讨论的现象学描述并不构成现象学方法的全部,而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一言以蔽之,现象学描述在现象学的方法程序中应当排在第二的位置:首先它必须以现象学直观为前提,而后它本身又构成现象学的概念定义的前提。在这个环节之后还可以有进一步的现象学的方法步骤,如现象学解释、现象学实践等等。我们在这里仅仅讨论现象学方法中的前三个环节,它们之间存在着单向的奠基关系。

  在现象学描述进行之前,最重要的环节是现象学的直观,它是"一切原则的原则"或"第一方法原则"(Hua III/1,§ 24)。因此,在纯粹现象学中,"描述"首先应当是一种"本质直观的描述分析"(Hua III,§ 79),是在对意识的本质要素以及它们之间本质关系的直观把握基础上的描述分析。

  1923年8月15日访问瑞士心理学家宾斯旺格(Ludwig Binswanger)时,胡塞尔曾在宾斯旺格家中的访客簿上写道:"接受在现象中的现实可直观到的东西,如其自身给予的那样,诚实地描述它,而不是转释它。"37这是对现象学方法的直观、描述之奠基关系的一个明确的特征刻画和操作要求。

  另一位现象学家莫里茨·盖格尔(Moriz Geiger)也曾对"本质直观"与"描述"的方法步骤做过明确的区分:"本质直观仅仅是描述的前提,但不是描述本身。描述要使被直观到的本质在其最突出标记方面能够交流;应当使认识者的共同体能够了解为个别人所直观到的东西及其特别类型。"38在这个意义上,"直观"意味着"看",而"描述"意味着"说";"看"可以是为自己的,"说"则大都是为他人的,即用于自己与他人之间交流的。虽然这的确是准确意义上的"描述",即一种用思想语言手段来系统有序地展示和表达被直观到意识现象的实事状态的方法,但胡塞尔似乎并未如此地强调过"现象学描述"中的这个表达功能。但对它的强调,从一开始就默默地、自明地预设了交互主体性,这就排除了唯我论的可能。也正是在此意义上,盖格尔指出普凡德尔(A.Pf?nder)的现象学描述是一种"类比的描述的方法"39,如此等等。这实际上是对狄尔泰的"比较的心理学"观念的一种继承。我们在下一节中还会进一步讨论这个问题。

  最后还要指出一点:只是在描述的基础上,现象学才进行概念定义。冯特在仔细读完《逻辑研究》之后曾批评胡塞尔在概念规定方面有缺失:"如果作者真地做出过自己的概念规定,它们也是分散于各处,难以查找。我甚至不得不承认,尽管做过专注的阅读,我还是没有可能发现对在这个探讨的逻辑基本概念如真理、或然性、明见性、抽象等等的清楚而正面的定义。"40

  胡塞尔在对冯特的一个未发表的回应中特别说明了现象学描述与定义的关系。他认为冯特对定义的期待是对现象学描述的误解:"毫不奇怪,他[冯特]始终会感到失望。他难道会期待斯文·赫定41对西藏的居民点、大草原、荒漠的定义吗?大概只能期待他的描述。"(Hua XX/1,325f.)胡塞尔在这里用日常经验意义上的描述来比喻现象学的描述。事实上所有的概念定义都循此次序进行:直观、描述、定义。而现象学的意识研究尤其如此,它首先需要对意识进行反思性的直观,而后才能进行本质直观中的描述,并通过描述来最终界定和确立概念范畴。为此胡塞尔写道:"当然,这是一些对于我们关于居民点、大草原以及如此等等的日常经验而言可以理解的描述,对于它们,这些描述已经准备了类似的直观,它们有可能允许人们通过适当的变异与组合来兑现这些描述;而现象学则要求直接地自身产生出相关的现象或对这些现象的想象变异,而且要求一种极难实施的反思性的目光转向。"(Hua XX/1,326)

  七、 精神科学与现象学的内在反思与共同精神

  如前所述,狄尔泰原来计划在描述心理学的基础上提出并完善其比较心理学的观念,但因为艾宾浩斯的抨击而中断了这个计划。艾宾浩斯对狄尔泰的批评实际上代表了从"客观心理学"的客观性立场出发对"主观心理学"的主观性所能进行的终极批评:"对内经验的最仔细的询问也仍然只会为这个人提供这个结果,为另一个人提供另一个结果;而且即使有多重的和认真的检验也无法使事情达到无疑的清晰性。"42这个批评后来也以相似的形式,以唯我论质疑的形式,出现在对胡塞尔意识现象学的反思方法的批评中。

  需要注意的是,狄尔泰提出的两个观念分别代表了狄尔泰精神科学心理学方法的两个阶段或层次:自身思义(selbstbesinnen)和追复生活(nachleben)。前者更多是狄尔泰在保尔·约克的影响下确定和提出的精神科学方法和立场,它默认自己是指向个体精神或个别精神的,因而是个体主体的。而后者则超出自身的范围而扩展到他人与公共领域,因而具有交互主体的关联,具有对"共同精神"(Gemeingeist)的指向。

  在狄尔泰和约克那里可以发现,他们都持有一种修昔底德式的历史哲学观念,即认为历史的规律和逻辑只能在历史的主体及其意志、动机、信念等等之中寻找。历史就是心灵史,或者也可以说,历史就是精神史。因而历史研究是通过对这些主体的历史发生事实的反思或自身思义来完成的。在约克看来,正如他在与狄尔泰的通信中所说,"历史科学只能是历史心理学"43.这实际上也是历史哲学中"哲学"的根本意义所在,即通过自身思义来发现和理解"历史性".所以约克在其《意识地位与历史》的遗稿中开篇便说:"自身思义开启哲学时代,在苏格拉底是如此,在笛卡尔那里是如此。"44约克在这里所说的"自身思义",并不仅仅是指历史学家本人对本己的生活意义的思考,而更多是"我们"对在历史生活中贯穿的"共同精神"的领会与把捉。

  当这种自身思义的历史研究和思考方法涉及历史上的个别"他人"时,狄尔泰也用"追复生活"的概念来表述它,并且认为:"唯有与一个人一同感受,并在我们心中对他的活动进行追复生活,我们才能理解和确定他。"(GS VI,74)狄尔泰一生所做的最重要历史研究,如施莱尔马赫研究、青年黑格尔研究、德意志精神史研究、19世纪精神史研究等等,都是在这种追复生活的理解和思考中完成的。这些研究已经超出"自身思义"和"内经验"的范畴,延展到"同感(Einfühlung)"[更确切地说是"同经验(Ein-erfahren)"或"同理解(Ein-verstehen)"]或"追复体验(Nacherleben)"[或"追复生活"]的方法论领域。它们是主观心理学的,但具有交互主体的或共同精神的有效性。而且狄尔泰很早就认为,那些在研究所里或实验室中进行分析的心理学家们永远无法提供这种对在历史中完成的伟大事件的追复生活。(参见:GS I,15)

  在这些立场上,胡塞尔是与狄尔泰并肩而立的。他曾对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研究工作做过如下刻画:"透彻地研究[精神生活的]形态结构、它们的类别,以及它们的发展联系,并且通过最内在的追复生活(Nachleben)而使那些规定着它们本质的精神动机得到历史的理解。"(Hua XXV,42)与此同时,胡塞尔将自己的现象学工作理解为:"当我们在内在直观中追复观看(nachschauen)现象流时,我们从一个现象走到另一个现象(每一个现象都包容着一个在此河流中的统一并且也包容着在流动中的自身),并且永远只能走向现象。唯有当内在直观和事物经验得到综合时,被直观的现象(即在内在直观中纯粹被直观之物)与被经验的事物才会发生联系。"(Hua XXV,30)

  胡塞尔在这里强调的是狄尔泰的精神科学和自己的现象学之间的共同特征:内在反思--无论它是以追复生活的方式进行,还是以追复直观的方式进行。而通过这种方法把握到的,并非外部世界的规律、真理和逻辑,而是交互主体的精神、内在的精神世界及其发展的历史性和真理性、"具有其交互主体的和共同精神的客观性"(Hua XXX,376)。

  胡塞尔与狄尔泰一样,甚至可能比狄尔泰更多地思考过如何回应类似艾宾浩斯的批评的问题,即"主观心理学家"如何摆脱其研究的内在主观性而达到交互主体的客观性问题。

  从个体反思把握到的个别精神,再进一步把握诸个体、民族、共同体、社会所体现的共同精神,这条道路在狄尔泰那里是一条从自身思义到追复生活的路径。在胡塞尔这里则是一条通过从个体反思达到个别精神,再通过同感而达到交互主体的共同精神的道路。

  德文中特有的"精神(Geist)"概念已经在黑格尔和狄尔泰那里得到了哲学上的弘扬并或多或少具有"客观精神"意义上的"绝对精神"的含义。它在胡塞尔这里更多意味着"共同精神(Gemeingeist)"或"交互主体的精神"(Hua XXX,376)。胡塞尔在其研究手稿中谈到"精神与它的心灵基底(Untergrund)"(Hua IV,332),这是因为精神世界与自然世界一样,都是意识的意向性构造的产物。

  就此而论,现象学的意识研究构成现象学的精神世界研究的基础。胡塞尔也是这样看待他的现象学与狄尔泰的精神世界的关系的,而且狄尔泰在很大程度上认可这种看法。胡塞尔在1927年12月26日致其哥廷根学生曼科(Dietrich Mahnke)的信中特别说明他对狄尔泰的精神科学之诉求的赞同:"狄尔泰将我的现象学与精神科学的心理学相等同,并与他的为精神科学做哲学奠基的生活目标相关联,这给我的印象异常深刻。"(Hua Brief.III,460)为此,胡塞尔有理由一再将自己的"意识现象学"称作"精神的本质学(Eidetik)"(Hua III/1,90,279,317f.)或"共同精神的本体论"(Hua XXX,282,284,302,375,Hua XIV,Nr.10f.)。45

  八、 心灵、精神、意识、无意识:现象学的描述与定义

  在完成对三种心理学(如艾宾浩斯的实验心理学)、精神科学(如狄尔泰的精神科学的心理学)、现象学(如胡塞尔的现象学的心理学)的划分与描述之后,我们需要回过来看一下这三种学说各自的研究对象的同一与差异:意识、无意识、心灵、精神。

  从以上关于心理学和现象学关系的历史回顾以及对它们各自的讨论课题和研究方法的特征刻画中,我们可以初步得出以下对心灵、精神、意识、无意识的基本理解,并以命题的形式来陈述它们:

  1."心灵"或"精神"(Seele,Geist,mind)是指心理状态或心理活动的总和;它们构成宽泛意义上的心理学或心理哲学的总体研究领域。

  2.这些心理状态有些是被意识到的,有些则不被意识到:前者叫做"意识",后者叫做"无意识(Unbewuβtsein)"或"未被意识到的东西(Unbewuβtes)".

  3.早期的许多心理学家和心理哲学家,或者说,"主观心理学家"和"客观心理学家",都是针对整个心理状态的总体来开展自己的研究。即是说,他们既探讨被意识到的心理状态,也探讨未被意识到、但可以各种方式假设、推测到的心理状态。

  4.对意识的把握需要直接反身的直观,对无意识的把握则只能通过间接的推论和诠释。46

  5.意识不是类固体的,而是类液体的,更多是涌现出来的,更像是泉水。弗洛伊德的冰山之喻,只是形象地说明了意识与无意识的关系。但将意识比喻为露出海面的冰山并不恰当。由于其涌现和流动的特性,意识与无意识一样难以把捉。

  6.被意识到的、即自身被察觉的(被觉知的、内感知到的、内经验到的)心理状态,是确切意义上的"意识"(Bewuβtsein,consciousness,awareness)。它们构成意识心理学或意识现象学的研究领域。

  7."意识"(consciousness)就是"自身意识"(Selbstbewuβtsein/self-consciousness)或"原意识"(Urbewuβtsein/self-awareness),如今它在英语文献中也常常被称作"感觉质"(qualia)或"内觉知"(interoception)。它意味着:显现的心理状态和心理活动在显现出来的同时也自己意识到自己的显现。

  8.被意识到的心理状态,可以通过回忆再次被意识到;未曾出现过的心理状态,也可以通过想象和期待而以特殊的方式被意识到。

  9.意识并不是某个确定的心理活动种类,而是那个显现出来的心理状态和心理活动,据此,要在脑神经中寻找与意识对应的神经元,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我们可以说,哪一部分的神经元最活跃,与它们相对应的心理状态或心理活动就可能是被意识到的,也就是意识所在。47

  10.意识首先是动词,包含被动态和主动态。某物被我们意识到和我们意识到某物,在德文和中文中都是说得通的。当我们对意识进行反思时,意识成为动名词,成为固定的对象和主题,就像显现成为现象一样。

  11.意欲意识实际上是指可以被意识的欲望,喜悦意识是指可以被意识到的喜悦,恐惧意识、同情意识、羞愧意识、图像意识、符号意识、时间意识、空间意识、表象意识、判断意识等等,都是可以被意识到的心理状态和心理活动。

  12.这里的直接显现和意识到是对心理活动主体而言。对于外部的观察者,意识只是具有一定含义的信息。因而意识的两个定义--主观体验和信息--并不是非此即彼的,而是都有合理的地方,全看它们是对谁而言。可以说它们是一体两面,但彼此不可相互还原。48

  13.我们当下的各种心理活动,如思维活动、情感活动、意欲活动等等,只要被意识到,只要显现出来,就是意识,就是意识现象学所要讨论的课题。

  14.所有意识现象学都诉诸反思,诉诸对意识的内在本质直观。但即使不诉诸内经验,心理描述和分析也可以是本质性的。49因此,尽管所有意识现象学的描述分析都应当是本质描述和本质分析,但并非所有本质描述和本质分析都是意识现象学的。与此同理,所有意识现象学的描述分析都应当在对原意识的反思中进行,但并非所有在对原意识或内意识的反思中进行的描述分析都是意识现象学的。因而意识现象学的方法一方面是直观的、描述的、同感的、分析的、说明的、解释的,另一方面是内在的、反思的、超越论的、批判的;它们使意识现象学的研究有别于其他心理-物理学研究,也有别于其他的现象学研究。

  15.但胡塞尔的意识现象学所讨论的意识,必须是经过彻底的现象学还原的意识,即不是某个人或某种人的意识或某类动物的意识,而是纯粹意识,或者也可以说,是任何可能的理性生物的意识,如今也可以包括可能的非生物的意识,如机器人的人工意识。因而现象学是关于纯粹意识的学说,它涉及的是纯粹的可能性,是在排除了世界和在世之中的自我之后剩余下来的绝对的东西。

  16.由于在纯粹意识体验中不仅包含纯粹理性,也包含纯粹情感和纯粹意愿等等,因而现象学的领域也可以说就是精神科学的领域。

  17.不被察觉的心理状态属于下意识或潜意识,在通常情况下不被意识到,因而可以统称为"无意识(Unbewusstsein)",但它并不是指"没有意识(bewusstlos)",而是指"未被意识到的东西(Unbewusstes)".它部分与"本性"或"天生的本能"有关,部分与"习性"与"习得的本能"有关;它们都属于"心灵"或"心理"的"心而上学"部分。50

  18.确切地看,梦意识也属于意识现象学的研究领域,只要梦是被意识到的,更确切地说,只要梦在睡眠中以梦的方式被意识到,在睡醒时能够以回忆的方式复现在意识中。51严格意义上的"心而上学"并不包括梦意识,因为梦也是以特定的方式被意识到的,因而更属于"现象学".与"心而上学"相关联的更应当是未被意识到的梦。52

  19.除了被意识到的心理活动之外,必定还有未被意识到的心理活动。在一段时间的无意识(例如无梦的睡眠、昏迷)之后醒来,我们仍然知道自己是自己,这就表明我们的意识后面有一个未被意识到的心理活动在维持我们对自身同一的连续的认可。虽然我们自己意识不到这种心理活动,但通过推断(例如这里刚刚做出的推断)或通过外部观察(例如通过脑电波仪的测试)还是可以确定它们的存在。

  20.应当区分"意识的心而上学"和"意识的现象学".53现象学讨论的是意识行为或无意识行为,心而上学讨论的是在"意识之后"或"意识之下"的心理机能。54现象学与心而上学完全可以各司其职。

  21.许多心理学研究的对象都是"心而上学的",但不一定是"形而上学的",因为它们可以通过生理-物理的手段来观察、测量和确定。

  22.意识现象学的研究或精神科学心理学的研究,无法替代心而上学的研究和生物学、生理学、物理学的意识研究,但后者显然也无法替代前者。

  余论

  在列出这些命题之后会有一个问题随之产生:在意识问题成为热门的课题的当下,要想理解意识,我们需要在现有的意识心理学和意识现象学之外另立一门新的意识科学吗?

  目前人工智能研究界在总体上趋向于回答"是".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这种新的意识科学应当是何种形态的呢?自然科学的(如脑科学、神经科学、生理物理学的),精神科学的,形而上学的,精确实证的,严格本质的?

  今天的脑科学、神经生物学、生理物理学以及在科学哲学方向上的精神哲学极有可能建立一门作为脑信息学的意识科学。这个做法如果能够成功,我们就会拥有一门客观的、量化的意识科学。55

  但如前所述,它不可能替代意识现象学,这是由这两门新旧意识科学的本质差异所决定的。首先,意识现象学始终以建立一门关于意识的本质科学为己任,即通过反思来把握体验的主观质性(即"自身意识"或"感质"或"内觉")以及它内含的本质要素及其本质结构与本质发生。其次,现象学是一门力图成为严格科学的意识哲学,它从一开始就摒弃精确实证的经验科学论证方式,认为这种方式必须以本质科学的论证方式为前提,而不是反过来。这个意义上的意识现象学是研究主观性的严格科学,并因此而将自己与新的意识科学做了双重的切割。

  一门研究主观性的学说是否能够和必须达到严格?从原则上说,胡塞尔的严格标准就是针对一门意识科学而制定的:建立在清晰直观基础上的概念严格:"现代心理学不想成为关于'心灵'的科学,而想成为关于'心理现象'的科学。如果它真想成为这种科学,它就必须在概念的严格性中描述和规定这些概念。它必须已经在方法工作中获得了这些必要的严格的概念。"(Hua XXV,23)但在心理学那里,胡塞尔对他那个时代的客观心理学的工作所做的评价至今依然有效:"在心理认识方面,在意识领域的认识方面,我们虽然有'实验-精确的'心理学,它自认为是精确的自然科学的完全合法的对应项--但它在主要的方面仍然处在前伽利略时期,即使它自己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Hua XXV,24)

  胡塞尔本人尝试建立一门虽非自然科学般"精确的"、但却精神科学般"严格的"现象学:它包含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的哲学(含现象学的心理学或本质心理学)。他在很大程度上获得了成功。普莱斯纳(Helmuth Plessner)曾概括过他那个时代的现象学效应:"[现象学]这种科学理论的思考的典型之处在于,它并未妨碍现象学的实践为心理学、心理病理学和所有精神科学所接受。这种促进作用、也包括对哲学的促进作用,是异乎寻常的,只有弗洛伊德的作用能够与之相比拟。"56

  时至今日,在胡塞尔去世80年后,"严格科学"的理想看起来并未实现,而且看起来还离我们越来越远。但事实上它似乎以另一种形式在发挥着效用,即以如今在社会学、心理学研究领域越来越多地受到讨论和实施的"质性研究方法"的形式。普罗德(Andrea Ploder)在其专著《质性研究作为严格的科学:论胡塞尔现象学在方法文献中的接受》中说明,近三十年来质性研究在德语学术界的方法论讨论中获得了重要的意义。人们在研究文献中已经不再像以往那样借助于阿尔弗雷德·舒茨(Alfred Schütz)的中介,而是常常直接诉诸胡塞尔的现象学及其严格科学的理想与施行。57事实上,如果我们回想一下艾宾浩斯的代表作《论记忆》并以它为例,那么他开始时对记忆的三类效果的划分在笔者看来就属于"严格科学"一类的,是质性研究,即使并非立足于自然科学的基础上,而他后面对记忆的具体实验方法和实验结论则仅仅是胡塞尔所说的"实验-精确的心理学的"以及按艾宾浩斯自己的说法是"自然科学的".

  此外,在心理学领域开展的质性研究也已形成气候58,它代表着一种与以往心理学精确实证的科学方法本质不同的研究风格。它是否与胡塞尔赋予意识科学的严格科学特征相符合,这是一个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也是意识哲学界和心理哲学界正在尝试回答的问题。59

  注释
  1 这个区分"主观心理学"和"客观心理学"的说法很可能是现象学家亚历山大·普凡德尔首次提出的,至少他首次明确强调了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的奠基关系:"所有的所谓客观心理学的方法都预设了对所谓主观方法的运用。因而客观方法只能是对于心理学而言的辅助手段,但不能构成唯独的心理学方法。"就客观必须回溯到主观这一点而言,这个意义上的"主观",已经相当于胡塞尔所说的"绝对主体性"或"超越论的主体性",它构成所有客体性的基础。而主观心理学之所以应当是"回溯心理学",乃是因为,"这个所谓'主观的'方法并不必然在于一种对直接被体验之物的直接观察;……毋宁说,'主观的'方法必定大都是以对直接的或遥远的回忆图像的坚持为出发点的。"(参见:A.Pf?nder,Ph?nomenologie des Wollens.Motive und Motivation,München:Verlag Johann Ambrosius Barth,1965.,S.6f.)--对此还可以进一步参见笔者的论文《意欲现象学的开端与发展--普凡德尔与胡塞尔的共同尝试》,载于《社会科学》,2017年第2期。
  2 这是慕尼黑现象学家普凡德尔对他理解的"主观心理学"方法的命名。详见笔者的论文《意欲现象学的开端与发展--普凡德尔与胡塞尔的共同尝试》,载于《社会科学》,2017年第2期。
  3 参见:W.Dilthey,GS I,S.26,34,61,87 usw.对此还可以参见笔者的专著《自识与反思:近现代西方哲学的基本问题》,"第十八讲:狄尔泰:历史-哲学中的'自身思义'与'理解'",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313-338页。
  4 在德语心理学概念的汉译历史上,用"精神"取代"心理"的做法从一开始便频繁出现并一直传习至今,尤其是在心理病理学的领域。雅斯贝尔斯的"心理病理学"(Psychopathologie)本身就被译作"精神病理学";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Psychoanalyse)也被译作"精神分析";"心理诊疗术"(Psychiatrie)被译作"精神病治疗学";"心理疗法"(Psychotherapie)被译作"精神疗法","心理发生"被译作"精神发生",如此等等。究其原因,很可能这是心理学汉译过程中受日文翻译的影响所致。(例如参见:日中英医学対照用语辞典编集委员会编《日中英医学对照用语辞典》,东京:朝仓书店,1994年,第284页)这个词的翻译会对德语哲学和心理学中"心理科学"(Psychologie)与"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的根本差异的理解造成很大的困扰(对此问题的论述还可以参见笔者的论文《始创阶段上的心理病理学与现象学--雅斯贝尔斯与胡塞尔的思想关系概论》的第一节,载于《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第17页,注2)。
  5 这是两人各自两部书的书名:黑格尔的早期著作《精神现象学》(G.W.F.Hegel,Ph?nomenologie des Geistes,1807)与约克的遗稿《意识地位与历史》(Paul von Yorck,Bewuβtseinsstellung und Geschichte,1956)。
  6 这个旨向后来在胡塞尔那里也被冠之以"意识发生现象学"和"发生逻辑学"的名称。
  7 参见:W.Dilthey,GS I:Einleitung in die Geisteswissenschaften.VersucheinerGrundlegungfür das Studium der Gesellschaft und der Geschichte,G?ttingen:Vandenhoeck&Ruprecht,1990;GS V,Abhandlungen zur Grundlegung der Geisteswissenschaften,G?ttingen:Vandenhoeck&Ruprecht,1990,S.139-240.
  8 关于这些用语可以分别参见:GS V,S.195,177,260,266,417,133.狄尔泰还说明:"追复构成恰恰就是一种追复体验。"(GS V,S.277)
  9 转引自:Georg Misch,Vorbericht des Herausgebers,in GS V,S.LVIII.
  10 Vgl.Bernhard Groethuysen,Vorbericht des Herausgebers,in:Wilhelm Dilthey Der Aufbau der geschichtlichen Welt in den Geisteswissenschaften,GS VII,G?ttingen:Teubner,1992,S.V.
  11 Vgl.W.Dilthey,Der Aufbau der geschichtlichen Welt in den Geisteswissenschaften,a.a.O.,S.13f.,Anm.1,S.10.
  12 参见:Wilhelm Windelband,"Geschichte und Naturwissenschaft",Rede zum Antritt des Rektorats der Kaiser-Wilhelms-Universit?t Straβburg,gehalten am 1.Mai 1894,S.1-12.
  13 参见:Hermann Ebbinghaus,"?ber erkl?rende und beschreibende Psychologie",in Zeitschrift für Psychologie und Physiologie der Sinnesorgane,1896,Nr.9,S.161-205.
  14 Guy van Kerckhoven,Hans-Ulrich Lessing,et al.(Hrsg.),Wilhelm Dilthey:Leben und Werk in Bildern,Freiburg / München:Verlag Karl Alber,2008,Abb.204-205.对此还可以参见《狄尔泰全集》第五卷的编者说明:Anmerkungen,in GS V,S.423.
  15 最后这个批评实际上是针对整个主观心理学或内省心理学的。笔者在后面第七节中还会详细讨论这个问题。
  16 W.Dilthey,"Beitr?ge zum Studium der Individualit?t",in Sitzungsberichte der K?niglich Preuβischen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 zu Berlin.Sitzung der philosophisch-historischen Classe vom 5.M?rz - Mittheilung vom 25.April 1895,vol.13 (1896) S.294-335.
  17 在《狄尔泰全集》中,这个脚注从这篇《比较的心理学》(1896)文章中被撤回并被置于《论描述的和分析的心理学》(1894)文章的后面。参见:GS V,S.237-240.
  18 这里还可以参考《狄尔泰书信集》第三卷编者的新近说明:"这个批评在狄尔泰看来非常不合理而且带有个人伤害,它对他完成《论描述的和分析的心理学》论文的续篇产生了干扰,狄尔泰曾计划将这个续篇写成《论比较心理学》的长文。由于艾宾浩斯的批评对他的科学创造力和自信造成了持续的妨碍,狄尔泰在1896年仅仅发表了该论文的一个简本,并且随后失望地中断了他在一门描述心理学计划方面的继续工作。"(Gudrun Kühne-Bertram und Hans-Ulrich Lessing,"Vorwort der Herausgeber",in Wilhelm Dilthey,Briefwechsel,Band III:1896-1905,G?ttingen:Vandenhoeck& Ruprecht GmbH & Co.KG,2018,S.VI)
  19 不过狄尔泰的这篇文章对自然科学心理学和精神科学心理学的区分还是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例如在宾斯旺格和雅斯贝尔斯那里。宾斯旺格便曾回忆说:"狄尔泰敏锐区分了'假设性的'或因果-构成性的心理学与描述的或分析的心理学--这个区分后来被雅斯贝尔斯归结为'因果与理解之关系'的学说--这对我把握心理分析的科学结构、科学方法及其界限,有着很大帮助。"见路德维希·宾斯旺格的《感谢埃德蒙德·胡塞尔》,唐杰译,载于倪梁康编《回忆埃德蒙德·胡塞尔》,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240页。
  20 鲍伊斯·吉布森《从胡塞尔到海德格尔--1928年弗莱堡日记节选》,张琳译,载于倪梁康编《回忆埃德蒙德·胡塞尔》,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325-326页。吉布森在后面还再次强调:"要记得,他之前说过,我曾经很多年都是一名坚定的实证主义者(只是到1905年他拜访了狄尔泰这位绝对精神的信仰者之后才有所改变)。"同上书,第328页。
  21 霍伦斯坦:"编者引论",载于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一卷),倪梁康译,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liv页。
  22 参见:马尔维纳·胡塞尔《埃德蒙德·胡塞尔生平素描》,倪梁康译,载于倪梁康编《回忆埃德蒙德·胡塞尔》,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22页。
  23 Christian Damb?ck,"DeutscherEmpirismus"-Studien zur Philosophie im deutschsprachigenRaum 1830-1930,Springer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Switzerland 2017,S.85.--丹波克在该书中将狄尔泰纳入"德国经验主义"重要代表人物的行列。笔者在后面还会回到这个问题上来。
  24 参见:Franz Brentano,DeskriptivePsychologie,Hamburg:Felix Meiner,1982.
  25 Franz Brentano,DeskriptivePsychologie,a.a.O.,S.129.
  26 Vgl.W.Dilthey,Der Aufbau der geschichtlichen Welt in den Geisteswissenschaften,a.a.O.,S.13f.,Anm.1,S.10.
  27 例如参见:E.Husserl,LU I,A 42:"描述心理学的(纯粹现象学的)",以及其他各处。
  28 可以参见:Bernhard Rang,"Einleitung des Herausgebers",in Hua XXII,S.XI.
  29 霍伦斯坦就此写道:"胡塞尔在1903年就已经不再同意用描述心理学来标识他的认识体验的现象学分析。这个做法的原因在于,传统的描述心理学将它所研究的体验和体验类理解为人的体验和体验类,即是说,理解为在客观-时间上可规定的自然事实,而胡塞尔的纯粹现象学分析则将任何关于心理体验的心理物理的和物理的依赖性的假设连同对物理自然的实存设定都悬置起来。"见霍伦斯坦:"编者引论",载于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一卷),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lxi页。但这个说法若能成立,就必须设定胡塞尔在1903年就已经完成了超越论现象学的转向并开始使用现象学还原以及悬搁的方法。而实际上这个转向最早是在1905年才露出端倪的。
  30 该书的编者、我的博士导师让克(B.Rang)就这篇报告特别说明:"此处应该指出胡塞尔在'1895年德国逻辑学著作报告'第三篇(下文第201页及以下)中对现象学的任务与方法的富有启发的评注,在其中,在《逻辑研究》第二部分发表的两年后,胡塞尔根据已经初具特征的超越论-现象学还原理论对问题作了说明。"见B.Rang,"Einleitung des Herausgebers",in Hua XXII,S.X.--中译文参照胡塞尔《文章与书评(1890-1910)》,高松译,商务印书馆2018年。尽管让克在这里也像霍伦斯坦一样,主张胡塞尔早在1903年就已经隐含地提出了超越论现象学还原的理论,笔者还是认为这两位前辈学者混淆了胡塞尔的"本质还原"理论和"超越论还原"理论,后者只是在胡塞尔1913年的《逻辑研究》第一卷的"第二版前言"中才得到清楚的表达。
  31 参见:Hermann Ebbinghaus,?ber das Ged?chtnis:Untersuchungen zur experimentellen Psychologie,Darmstadt:WissenschaftlicheBuchgesellschaft 2011,S.1f.
  32 对此笔者会另文讨论。
  33 这三种记忆的效果是:第一,经过意志的努力,一度存在、但已消失的心理状态可以复现在意识中。第二,没有意志的努力,一度存在、但已消失的心理状态也可以复现在意识中。第三,一度存在、但已消失的心理状态完全不能或至少在一定的时间里不能复现在意识中。参见:H.Ebbinghaus,?ber das Ged?chtnis,a.a.O.,§ 1.
  34 霍伦斯坦:"编者引论",载于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部分,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xxx页。
  35 丹波克将狄尔泰列入只有一百年历史的"德国经验论"的代表人物当然是有道理的。参见:Christian Damb?ck,"Deutscher Empirismus" Studien zur Philosophie im deutschsprachigenRaum 1830-1930,Springer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Switzerland 2017,Kapitel 3 Diltheys empirische Auffassung vonPhilosophie.狄尔泰本人作过题为"心理学作为经验科学"的长年讲座,身后出版了相关的讲座稿和研究书稿。参见:Wilhelm Dilthey,Gesammelte Schriften,Bd.21-24,V?ttingen:Vandenhoeck & Ruprecht,1997-2005.实际上,除了冯特、胡塞尔等人之外,大多数心理学家通常都会将这个学科视作一种经验科学。例如胡塞尔的老师弗兰茨·布伦塔诺的心理学代表作便是《出自经验立场的心理学》(Franz Brentano,Psychologie vom empirischen Standpunkt,Duncker & Humblot,1874)。这个书名实际上表明了布伦塔诺自己对于经验研究的立场,而这个立场与他后来执教的维也纳大学和维也纳哲学圈的哲学传统有不谋而合的内在联系:注重并诉诸经验,尤其是在开端上以经验为出发点,但并不唯经验论,不持守在经验主义的立场上。这就使得这个奥地利的哲学传统既有别于英国经验观,也有别于德国观念论。属于这个传统的既有胡塞尔等人的现象学,也有石里克等人的逻辑经验论,还有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的哲学观念和立场。它们代表了近现代欧洲哲学的三个重要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特征。需要特别留意的是:这个奥地利传统,我们在更早的、本人虽非奥地利人、但对布伦塔诺、胡塞尔等人均有影响的赫尔巴特那里已经有了相关的宣示。他在其《作为科学的心理学》中已经指出过这个意义上的经验研究的特点:既不是彻底的经验论,也不是彻底的反经验论:"我深知成见的强力;而倘若人们从面前的这部书中清楚地读出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经验主义者,就像从我的那本《哲学引论》中清楚地读出我是所有经验的反对者一样,那么我不会感到惊异,而且也不会感到抑郁。误解是每一门新学说论的老命运。"(Johann Friedrich Herbart,Psychologie als Wissenschaft:neu gegründet auf Erfahrung,Metaphysik und Mathematik,1824,S.1)
  36 参见:M.Geiger,"Beitr?ge zur Ph?nomenologie des ?sthetischen Genusses",in:Jahrbuch für Philosophie und ph?nomenologische Forschung,Band 1,1913,S.568,S.571f.
  37 路德维希·宾斯旺格《感谢埃德蒙德·胡塞尔》,唐杰译,载于倪梁康编《回忆埃德蒙德·胡塞尔》,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238页(中译文有所改动)。
  38 M.Geiger,"Alexander Pf?nders methodische Stellung",in:Neue Münchener PhilosophischeAbhandlungen:Alexander Pf?nder zu seinem sechzigsten Geburtstag gewidmet von Freunden und Schülern,Barth:Leipzig 1933,S.9.
  39 M.Geiger,"Alexander Pf?nders methodische Stellung",in:a.a.O.,S.10f.
  40 Wilhelm Wundt,"Psychologismusund Logizismus",in WilhelmWundt,Kleine Schriften,Bd.1,Leipzig:Engelmann,1910,S.608.
  41 斯文·赫定(Sven Anders Hedin,1865-1952),瑞典人,著名探险家,曾到新疆、西藏、蒙古等地考察,也是楼兰古城遗址的发现者。--译者注
  42 H.Ebbinghaus,"?ber erkl?rende und beschreibende Psychologie",in:a.a.O.,S.200.
  43 Dilthey,Wilhelm /Paul Yorck,Briefwechsel zwischen Wilhelm Dilthey und dem Grafen Paul Yorck v.Wartenburg 1877-1897,S.71f.
  44 Graf Paul Yorck von Wartenburg,Bewusstseinsstellung und Geschichte.Ein Fragment aus dem philosophischen Nachlass,Tübingen:Max Niemeyer Verlag,1956,S.1.
  45 但这里需要指出一点:曼科在为《狄尔泰全集》第七卷撰写的书评中认为,胡塞尔在《观念》第一卷(Ideen I,90,279,317f…)中多次提到"共同精神的现象学".参见:D.Mahnke,"Rezension von Wilhelm Diltheys Gesammelten Schriften",Bd.VII,in Deutsche Literaturzeitung,N.F.IV,Heft 44 (1927),Sp.2150.这一点也为胡塞尔所默认。但这个提示是一个十分离奇的错误,一方面是因为胡塞尔在《观念》第一卷中不仅没有使用过"共同精神的现象学"的概念,而且甚至连"共同精神"都只字未提;另一方面,他在其他地方也未曾使用过"共同精神的现象学"的概念。
  46 实际上,印度与中国的唯识学家也是以这种双重的眼光和方法来区分和探讨心、意、识的八种类型(阿赖耶、末那、前六识)的。--这也是路德维希·宾斯旺格所说的在1927年完成的"我的研究中第一个而且完全仅受胡塞尔影响的成果":"严格区分生命机能(Lebensfunktion)和内生命历史(innere Lebensgeschichte)".这在古代唯识学中就是指"根"与"识"的区分。例如,记忆与"生命机能"或"根"有关,回忆则与"内生命历史"或"识"有关。对此还可以参见宾斯旺格的同名论文《生命机能与内生命历史》(Ludwig Binswanger,"Lebensfunktion und innere Lebensgeschichte",in L.Binswanger,Zur ph?nomenologischenAnthropologie.Ausgew?hlte Vortr?ge und Aufs?tze Band I,Bern:Francke Verlag,1961,S.51-73)。
  47 泰格马克在其《生命3.0》一书中讨论了"意识发生在何处",并相信科赫与克里克发现的所谓"意识相关神经区(NCC)".参见马克斯·泰格马克:《生命3.0:人工智能时代人类的进化与重生》(Max Tegmark,LlFE 3.0-Being Human in the Age ofArtificialIntelligence,New York:Alfred A.Knopf,2017,Kap.8.Consciousness),汪婕舒译,浙江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387-393页。如果的确有这种"意识相关神经区",那么它们应当存在于所有神经区中,而且是以流动的方式。例如,在感到恐惧时,意识的相关神经区是与恐惧有关的神经元;在感到怜悯或同情时,意识的相关神经区是镜像神经元,如此等等。
  48 泰格马克在其《生命3.0》一书中给出了这两个定义,即意识作为主观体验和信息。参见马克斯·泰格马克:《生命3.0》,浙江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376、397页。
  49 例如,对在心理学家和心理哲学家的研究中把握到的心理活动特征与规律的历史陈述也可以是本质性的;再如,对在各种自传中表现出的记忆模式的研究也可以是本质性的。
  50 "心而上学(Meta-Psychologie)"的概念,可以参见弗洛伊德于1896年2月13日致弗里斯(Wilhelm Fliess)的信函,他认为自己从事的心理学"实际上是心而上学"(参见:S.Freud,Aus den Anf?ngen der Psychoanalyse,Briefe an Wilhelm Flieβ。Abhandlungen und Notizen aus den Jahren 1887-1902,Hamburg:S.Fischer Verlag,1962,S.138)。它指的是一种能够将他引到"意识之后"的心理学,是对一些假设的研究,这些假设构成心理分析理论体系的基础。
  51 例如,爱德华·封·哈特曼的《无意识哲学》(1868)就包含"无意识现象学"的部分。哈特曼在该书第一部分中便区分"无意识现象学"和"无意识形而上学"(Eduard von Hartmann,Philosophie des Unbewuβten,Hofenberg,2017),后者用弗洛伊德的话来说就是"无意识心而上学".弗洛伊德的"梦的解释"(1900)实际上属于哈特曼所说的"无意识现象学"的范畴。
  52 我们有很多做梦却无梦意识的例子。例如,通过仪器测量或外部观察(如说梦话)可以确定一个人在做梦或有梦中的心理活动,但在很多时候他自己并未意识到,或醒来后完全不记得。
  53 爱德华·封·哈特曼曾区分"无意识的形而上学"和"无意识的现象学".
  54 艾宾浩斯探讨的记忆便属于后者(Hermann Ebbinghaus,?ber das Ged?chtnis:UntersuchungenzurexperimentellenPsychologie,1880):记忆力是一种心理机能,它本身并不显现,而是通过回忆活动才显现出来。他的记忆研究与耿宁新近完成的回忆研究《回忆与特殊的过去之现实》(2019)形成一个鲜明的比照。耿宁在这篇长文中同时以回忆行为的意向分析为例,清晰地说明了现象学的意识研究为何是以及如何是质性研究。笔者会在"回忆与记忆"的研究中专门展开讨论这个问题。欧根·布洛伊勒讨论的注意力(心理机能)和关注活动(意识行为)也属于类似的案例。关于注意力的研究在心理学中通常会追溯到他于1912年出版的《心理病学教程》那里,参见:Paul Eugen Bleuler,Lehrbuch der Psychiatrie,1912,Berlin / Heidelberg / New York:Springer,1972.他在该书的第九章讨论了关于注意力的一般问题和关于注意力障碍的问题。对此还可以参见笔者的文章《注意力现象学的基本法则--兼论其在注意力政治学-社会学中的可能应用》,载于《武汉大学学报》,2017年第5期。再如,弗洛伊德讨论的俄狄浦斯情结,同样属于这种情况,它们本身是心而上学的,只是在突破潜意识封锁的情况下才得以显露。
  55 例如参见:Susan Blackmore / Emily T.Troscianko,Consciousness:An Introduction,Routledge,2018;von Bernard J.Baars/ Nicole.M.Gage,Cognition,Brain,and Consciousness:Introduction to Cognitive Neuroscience,Nautilus Press,2019;Thomas Metzinger(Hg.),Bewuβtsein.Beitr?ge aus der Gegenwartsphilosophie,Paderborn:Sch?ningh,1996.
  56 Helmut Plessner,"Bei Husserl in G?ttingen",in:E.Husserl,1859-1959.Recueil commémoratif publié à l'occasion du centenaire de la naissance du philosophe,Den Haag:Martinus Nijhoff,1959,S.37.
  57 Andrea Ploder,Qualitative Forschung als strenge Wissenschaft:Zur Rezeption der Ph?nomenologie Husserls in der Methodenliteratur,K?ln:Herbert von Halem Verlag,2014,S.1ff.
  58 例如参见:Günter Mey,Katja Mruck(Hrsg.),Handbuch Qualitative Forschung in der Psychologie,Wiesbaden:VS Verlag,2010.
  59 在这方面的新近解答尝试可以参见:Andrea Ploder,Qualitative Forschung als strenge Wissenschaft:Zur Rezeption der Ph?nomenologie Husserls in der Methodenliteratur,K?ln:Herbert von Halem Verlag,2014.

  文献来源:倪梁康。意识问题的现象学与心理学视角[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43(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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