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深入推进反腐斗争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如何把握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大力拓展预防工作层面,建立起常态化的社会化大预防格局? 成为摆在基层检察院面前亟待解决的发展课题。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职能建设,是打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瓶颈的有效途径,是解决问题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是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的必然要求。
一、强化解决矛盾纠纷职能,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的重要使命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社会经济和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各种社会矛盾也急剧增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解决矛盾纠纷过程中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自觉将创新预防职务犯罪新格局。
( 一) 发挥基层优势、健全机制抓矛盾排查
现阶段,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农村两委换届等社会敏感方面引发的突出矛盾尤难调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在矛盾的排查上下功夫:
一是要健全完善维稳工作机制。基层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法律宣讲、警示教育、法律咨询等途径,开展解决社会矛盾工作。二是健全完善回访活动长效机制,积极主动开展矛盾和纠纷排查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 二) 规范执法管理、注重效果抓纠纷化解
检察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执法为民是检察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执法为民职责的最直接体现。基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行为,并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从源头上解决矛盾纠纷,是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终极目标。
( 三) 回应群众诉求、落实责任抓结果处置
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带来了群众利益诉求的多元化。检察机关在化解矛盾纠纷、处置违法犯罪的过程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是要按照“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照法律程序予以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当事双方。二是要按照“严格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对在处置社会矛盾纠纷时,发现的犯罪行为要严格责任追究。
二、强化引导民众行为职能,作为推动检察事业前进的着眼点
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应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克服办完案子、走完程序的传统执法方式,自觉地把引导民众行为贯穿于执法的始终。
( 一) 树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就是服务和谐社会的观念
基层检察机关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大局中,强化预防宣传力度、保障预防咨询效果、发挥预防调查作用,通过执法行为,对民众行为加以引导,普及法律层面的同时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
( 二) 树立引导民众行为就是追求更高层次执法的观念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通过执法维护法律权威和体现公平正义的过程中,去用自己的言行主动地、有目的地引导民众的行为,使其接受主流思想,达到社会的长治久安,这是执法的根本目的。
( 三) 树立引导民众行为就是保障民生、发展民计的思想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实践中,一方面通过发挥检察职能在相关领域引导和加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依法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另一方面始终将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核心位置,通过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为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难题,调动人民群众自治的积极性。
三、强化监督制约权力职能,作为推动检察事业进步的根本保证
在对社会管理主体的职权行为进行监督制约时,加强监督力度、增加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监督的透明度成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监督力度大不大、监督方式到不到位、监督是否存有“死角”的重要指标。
( 一) 加强监督力度,树立主动监督意识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在功能定位、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在功能定位上,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避免监督的滞后性; 二是在监督范围上,由面面俱到的监督表面化向在监督范围内突出重点监督的实质化转变,集中力量进行全方位监督; 三是在监督方式上,实现单一向多元的转变,发挥警示教育、预防调查、预防咨询、检察建议等职能作用,多渠道、全方位的进行监督。
( 二) 加强监督职能,大力推行“阳光监督”
为使监督制约职能更加公开、公正、合法,坚持在职务犯罪预防中加大监督透明度,推行“阳光监督”的工作思路,以公开促公正。
1. 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与广播、电视、党员服务中心加强联系,利用视频、电波等技术手段建立网络职务犯罪预防体系、网上监督流程系统的预防职务犯罪新机制,让老百姓切切实实地感到法律就在身边。
2.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司法督促作用。检察建议的提出: 一方面向案发单位指出有关管理措施、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共性的问题或影响重大的社会问题,提出防范措施; 另一方面宣传法治、弘扬社会正气,培养群众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对法律的内心信仰。
3. 推行执法监督考评新机制,努力提高监督质量。以监督思想正不正、监督能力强不强、监督质量高不高以及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好不好为主要内容进行执法监督考评,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考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让监督无处不在,让阳光无时不有。
( 三) 加强监督机制,建立社会化大预防格局
要全面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就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作为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优势,就要坚持走开放型的社会化大预防之路。
1. 检察机关的职能活动与人民群众相结合。要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就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贴近人民群众。社会化大预防是面向全社会的预防,更应该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广泛依靠人民群众,调动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走开放型的预防职务犯罪之路。
2. 检察机关的职能活动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一是帮助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防范机制,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 二是通过开展廉洁从政的警示教育,促进公职人员廉洁履职; 三是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犯罪多发行业、热点行业中提供预防对策研究,提出检察建议,开展预防咨询等等,充分发挥监督的约束力。
3. 法律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把法律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是监督效果大、监督成本低的有效途径。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刊物等媒体,通过披露曝光、案件剖析、法制宣讲等多种形式,形成舆论压力,达到监督职权行为,遏制犯罪的目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某些领域职务犯罪有上升趋势。因此,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规律和特点,探索从制度层面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逐步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的条件,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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