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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话本小说的死亡叙事探讨(2)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9-27 共7721字

  在成神叙事中,生命仍会死亡。与恶人相比,成神者的死亡之因,死亡的方式与死亡后的“待遇”截然不同。成神者之死不是道德的亏欠,不是他者或上天的惩罚。他们中有的是广行善事,故而能正常走完他们生命的历程;有的是为国为民而死;有的是为了维护友谊、诚信与贞节而死。因其德广大或深厚,当其生命终结后,不是寂寞无闻,而是被“上帝”封神或受民众祭祀。如吴保安、郭仲翔重情重义死后立为双义祠享受民众香火,沈青霞因忠直而被上帝封为城隍(《喻世明言》第八、四十卷),王祎不辱君命而位列仙官,杨维桢放生而为生蓬莱都水监,周新刚直廉能死后为浙江城隍神(《西湖二集》第三一、二三、二九卷),石璧因清廉被封为本县城隍,张孝基归还所继承的岳父家产给妻舅而为嵩山之神(《醒世恒言》第一、十七卷),李克让、裴习因“清忠”被封为天下都城隍与天曹府判官,刘元普广行善事而为城隍(《拍案惊奇》卷二十),姚君管理狱事多行善而为泰山刑曹(《醉醒石》第一回),王玉英因“贞烈而死”,遂为鬼仙(《二刻拍案惊奇》卷三十),王翠翘劝徐明山归顺朝廷,因生全两浙之功而为忠烈仙媛(《型世言》第七回),宗二娘因孝杀身被封为上善金仙(《石点头》第十一回)。

  在成神的叙事中,强调成神者自身的道德修养及道德实践。因此,作为主要人物,小说不吝篇幅写其诸种善行,作为次要人物也要点明其成神之因。因他人、因社会、因国家、因坚守社会各种伦理道德而死者,不论等级、权势、性别,或享受国家祭祀,或享受地方香火,因“需要”都可为各种神祗。朱熹说:“鬼神固是以理言。”④故鬼神的存在其实就是“理”在。从小说中成神者看,他们的行为体现了儒家忠孝仁义刚直等伦理道德。“怀正直忠义之气,光明磊落之心,生则为人,死则为神,千古不朽,万载传名。”(《西湖二集》第二十九卷)“盖因忠诚烈士之死,含冤负生,郁勃难伸,……或为明神,或为厉鬼,此乃理之所有,不足为异。”(《珍珠舶》卷三)上述神只实乃在世时明其所处之世的天理,其行亦确合符天理,故死后被封神。因明理而立功立德而为神,实质是对理的肯定。

  再看成仙叙事。与成神以死亡为肉体生命的结束不同,成仙者并不结束现实肉体生命(有的时候,小说写某人已死,而另一个地方却出现了他的行踪,如前文中提到的张孝基、王祎、王玉英、王翠翘、宗二娘都成“仙”,实际上仍为“神”,只不过民众心目中,往往因神仙一词常合称故混淆“神”与“仙”的区别而已。)。话本小说中成仙者有几种类型。一是谪仙经历凡尘磨练,回归仙境。

  之所以被贬谪下凡,是为仙时道心不坚,如《醒世恒言》第二十六卷中的薛录事动了凡心,《警世通言》第十四卷中的吴洪凡心不净,中途“有退悔之意,因而堕落”,第三十九卷中的刘本道好与鹤鹿龟三物顽耍,懒惰正事。他们经过凡尘历练,最后才能得度。二是考验成仙。在这类成仙的故事中,有通过恐怖、亲情考验且以钱财助人、开办社会福利事业的杜子春(《醒世恒言》第三十八、三十七卷),有通过辱骂、美色、金钱、危险、误解、济人等七种考验的赵升(《喻世明言》第十三卷),有经历美色诱惑的马自然、十一娘(《西湖二集》第三十卷、《拍案惊奇》第四卷)。三是立功立德成仙。

  如抛弃了自我一心斩妖除魔造福人类的许逊(《警世通言》第四十卷),开店行医,一心救人的李清(《醒世恒言》第三十八卷),有一心积善广济灾民的龙员外(《二刻醒世恒言》下函第六回)。

  追求成仙者,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看破酒色财气,看破生老病死,看破人已、亲疏之别,从而以仁的精神、爱的心态、忍的态度、舍的方式待人待物,达到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无论哪种成仙叙事,都含有道德与行为要求。谪仙的“谪”与“归”隐含对窒欲迁善、专一主敬的理性要求。成仙考验常常是在不经意间进行的。如赵升经历的考验中,有邻女迷路借宿,打柴见金遇虎,买卖遭人诬陷,遇乞施舍照顾,都是平日生活中事,然正是这些日常生活中事,才能见到一个人的真性。

  从个体而言,成仙者需要修养心性,不贪婪、不好色、不欺诈。“欲学为仙说与贤,长生不死是虚传。

  少贪色欲身康健,心不瞒人便是仙。”(《警世通言》第二十七卷)。倘若如此,就不会有为贪财好色而伤人家庭幸福乃至生命者,也不会有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彼此算计,个人的身心健康自然也就以良好的心态对待他人与社会。表面上,考验成仙是宣传道教伦理,细细思之,人之所以堕落,违法害命,就因为有“恶魔”的恐吓与“美女”的诱惑。不惧“恶魔”,不迷惑于“美女”,自然“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成为大丈夫。成仙考验,仍不离现实社会的伦理要求。

  成仙的最大追求是长生不老,是“不死”,养心养德对成仙作用极大。“才仁便寿,才鄙便夭。”①之所以如此,其间有“气”的转换。善行、善心生善气,恶行、恶心生恶气,而气之善恶则影响由气所组成的生命形质,也就影响成仙修炼。在道教看来,成仙是个体的修炼,但要落实到他人、社会、国家,通过“他者”的受益而获得长生。《抱朴子·对俗》云:“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

  若德行不修,而但务方术,皆不得长生也”,“人欲地仙,当立三百善;欲天仙,立千二百善”②。要破除生命的有限性,必先破除以个体为中心的狭隘观,将个体融入群体乃至自然中。

  “道德关系实际就是一种利益关系”,“也就是说,利益最大化,是道德调整利益关系的标准,或者说,通过调整利益关系,道德所希望达到的最佳状态是利益最大化”③。当以道德为标的,通过自身努力乃至以生命为代价促使他者生命得以完满,促使整个社会和谐运转时,这个生命不仅获得自身的完满自足,而且超越了个体与时代,超越了时空,生命才能真正达到自由之境。表现在通俗文学中,则置换成对成神、成仙的美丽呼唤,告诉世人:个体通过修养身心、济人济物,不仅免于死亡,而且有了更多的能力,在此世与彼世有更好的生活环境与生活方式。

  三

  同样是死亡,却有遭遇附体自残、地狱受刑受罚等不幸死亡与成神、成仙的差异,而导致这种差异的根源不在他人,而在自身。在否定性的死亡与肯定性的死亡后面起作用的是个人的道德选择。小说家通过死亡叙事所传达的是:道德的质量不仅决定现世的、此空间的生活质量,也决定临死时的生命状态及彼世的、另一时空的生活质量。

  道德属于“善”的范畴,表现在心意、行为与结果上。由自身的心性的“善”引发行为之善并给他人带来善的结果。德者,得也,有德者才有得。所谓道德,即说德乃是道,只有遵循“道”才有德,才能得。道德以生命存在为基础,又调节着人们的行为规范,使其归于“应当”、“当然”的状态,让自我与他人的生命都各得其所。话本小说中关于死亡的神异书写可用“行恶而恶随,行善而善生”来概括。凡行善者,寿短者可长,命恶者可好。命在旦夕的刘元普因行善而延长寿命二十年,钱广生的性命之忧因行善而化解(《拍案惊奇》卷二十、《雨花香·出死期》);“一念之恶,凶鬼便至;一念之善,福神便临。”元自实刚生杀人之心便有恶鬼跟随(《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四)。行善者在生前享受人伦之乐,死后亦可成神成仙;作恶者虽享一时之快,却丧失家庭快乐,生命健康,还沦于临死的恐怖与死后受罚的苦海中。就此而言,小说中神异的死亡书写实际上是有关生命与死亡的道德言说,其所隐含的,是物欲横流社会中苦口婆心的道德引导,引导读者在道德与欲望的冲突中作出正确选择。

  明清之际的小说家普遍有一种社会道德沉沦之感。“世间所敬者,财也。”(《警世通言》第十一回)当钱财处于第一位,则君臣、夫妇、父子、兄弟、朋友伦理及其他社会伦理都抛诸脑后。“世上众生不忠者多,不孝者广。”(《醒世恒言》第二十一卷)“世情渐次浇薄,民风专尚奢华。你争我夺,把个道义都撇在扬子江里,可嗟,可叹!”(《生绡剪》第十二回)“本是端正在腔子内,一至涉世交财,顷刻间便歪邪起来,千变万化,丑态毕露。但以自己身家富贵,妻儿老小饮酒、食肉为念,一切天理王法,尽行付之度外。”(《二刻醒世恒言》第六回)“人心本好,见财即变”、“白酒红人面,黄金黑世心。”(《拍案惊奇》卷十四)“只是古道日非,人情浇薄,那仗义疏财,慨然诺、急患难的绝少,以黄金多寡为交谊浅深的最多。……每见今世险刻之徒,往往乘友落难,阳为排解,阴实从中取利,更或假意说盟说誓,专等堕入局中,即便下手。有田产则利其膏腴,有妻妾则乱其闺阁。交道至此,岂不深可痛惜。”(《珍珠舶》第一回)在小说中,人物之间的关系因酒色财气而异化。有夫妇相弃者,有母亲为情欲弃子女者,有子女不孝父母、虐待父母者,有欺夺朋友之妻者。欺诈、伤害、谋命等故事不绝于小说。小说家们普遍具有把读者引向善路的自觉,当他们无法通过功名或做官去实现自己的抱负时,便把目光投向小说,力图通过小说“喻世”,而后“明世”,再后“警世”、“型世”,于是,小说变成了“醉醒之石”(《醉醒石》)、“警寤之钟”(《警寤钟》)、“补天之五色石”(《五色石》)。“价值呈现于关系,呈现于‘我’与宇宙中其他在者的关系。”①“道德所表现的是人通过对他人、对社会群体的关系而实现的人对自身的关系,是一种‘为我’的关系”.② “天道非他,不离人事者近是。”(《五色石》序)死亡是人人都会思考的问题,借助死亡叙事,让人思考自我与他人、自我与社会的关系,在得失之间体会道德的必要。

  话本小说有一整套的道德叙事:从入话、头回到正话、结尾诗,从故事本身到说书人(或作者)的议论,从不同题材的故事到同一题材故事的不同叙述,从一部话本到众多话本。“道德教育的意向以各种方式渗透进此期的小说话语系统,使得话本小说成为典型的市民道德修辞---小说的传播方式决定了它成为市民道德教育的口头‘教科书',小说话语修辞化地蕴涵着道德教育的语义。”③即便是以风月题材为主导的《欢喜冤家》,也是“以个体性命哲学为基础,容纳整合了儒、释思想来考虑人生问题。”①。至于《五色石》与《八洞天》,其大团圆模式“意味有二:一曰致良知;一曰去滞碍。”小说中,面对生死、毁家、贫病等人生极限考验而不夺其志的主人公,正是中国古代社会“致良知”的典范,其上升为气节的良知是修补“有形之天”的最具灵性的五色石②。明清之际的其它话本小说的大团圆故事,同样如此。小说家对其小说的命名,也暗喻了这一点。

  虽然,小说中的死亡叙事不离个体,但是作者关注的并非“这一个”的命运,而是整个社会的道德现象。小说家竭力用小说呼唤道德,以神异的死亡叙事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说明道德对于生命的重要性,以此来建构一个理想的道德世界。作者特别关注死亡主人公之善恶及被奖励或惩罚之因,其关注的焦点不是人性的善恶本身,而是这种善恶行为对行为主体或社会所产生的影响。神秘的生死叙事,不是简单迎合市民好奇尚异的审美趣味,而是希图在如何避免痛苦死亡及死亡价值、死亡后的世界的终极关怀中,追问生命之“好”---“生之好”及“死之好”.故此,一些小说并不刻意揭示人物走向死亡的社会深层原因,只直接描写其在欲望的推动下的一步步行动。作恶者的本性如何不是作者考虑的重点甚至不在考虑范围中,小说中很少见到对作恶者心理矛盾或心理冲突的描写。在小说的死亡中,没有作恶者自杀之说。无论作恶者以何种方式被发现,以何种方式死亡,没有内心的忏悔,没有道德的内省。自残、自虐不是内心忏悔,不是对死亡者的赎罪,而是被其残害、设计之人的复仇使然,是鬼神追索之结果。故小说之“人性”叙事,远远达不到人本主义的高度,未能达到理学家所倡导的心性与功夫的效果,其审美张力仍然有限。不过其类似于“吓唬”与“糖果”的叙事手法,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仍有一定效果。作家们不讳言其喻世救世之效果,也在于此。

  在死亡叙事中,牵涉到很多民间信仰,如冤魂、附体、地狱、冥罚、善恶有报,以及各种神只崇拜、神仙信仰,甚至还有神仙与妖怪之间的斗法等。由于对死亡本身的关注,再加上因在世情故事中言神异,于是有关死亡的各种叙事层出不穷。配合着儒家神道设教的策略,小说家的有关死亡的神异叙事呈现出奇幻与庄严、娱乐与严肃等特点。而其目的,是力图通过民众感兴趣的故事及他们日常生活中的民间信仰,教化民众。从话本小说的命名及序言来看,小说家似乎都有“小说崇拜”,将小说视为承担道德的载体去拯救世界。如《炎凉岸》一书,是“单为今日人心浇薄,交情冷暖,世态炎凉,奉富欺贫,趋炎附势,有感而作”.《醒风流传奇序》也称;“天下之人品,本乎心术;心术不能自正,借书以正之”.至于“警世”、“型世”,以小说为“针”、为补天之石者无不都是看透了小说的社会功能以后赋小说以重任。是以,在世情、神魔、英雄传奇等故事中,穿插神异故事,特别在生死大事上融入道德,令人思考道德的价值与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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