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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扎里的温情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6-11-15 共74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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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余华笔下的苦难与温情分析
【绪论】余华小说创作特点研究绪论
【第一章】绝望之路
【第二章】 挣扎里的温情
【第三章】消解绝望的叙事策略
【结语/参考文献】余华独特的创作风格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二章 挣扎里的温情
  
  1980 年代先锋时期的余华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在余华先锋时期的“虚伪的作品”里出现的各种苦难与死亡,大多是人性恶的结果,这种描写也是基于余华童年时期的记忆和经验。“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余华对大字报充满好奇心:“我迷恋上了街道上的大字报,那时候我已经在念中学了,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我都要在那些大字报前消磨一个来小时。”“到了七十年代中期,所有的大字报说穿了都是人身攻击,我看着这些我都认识都知道的人,怎么样用恶毒的语言相互谩骂,相互造谣中伤对方。有追根寻源挖祖坟的,也有编造色情故事,同时还会配上漫画,漫画的内容就更加广泛了,什么都有,甚至连交媾的动作都会画出来”①。也就是这些大字报,让年幼的余华读到了人情单薄,朋友亲人之间的背叛和攻击,这些大字报也让余华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关联是如此脆弱,不堪一击。《现实一种》中完全丧失了家庭道德观念的,一家人之间相互虐杀;《爱情故事》里的夫妻间不再是相随相伴的爱情,剩下的是背叛了爱情的丈夫对妻子的嫌弃。到了 1990 年代,余华开始在温情里回归,即便有苦难,即便有绝望,但是温情的叙述中夹杂着些许的人性美,这是先锋时期的余华不曾在文本中写到的。
  
  这样的描写让人感受到了人之善,感受到苦难的人生中还会有片刻的温暖。当年关注余华的评论家们都在惊讶这种改变,并试图从不同的侧面去解读余华为什么从冷酷的先锋写作中跳出来,瞬间变得柔和且富有人情味。余华对此三缄其口,也许这是余华出于对市场商业的考虑,或者是出于塑造自己作品的某种神秘感的需求。直到 2010 年《十个词汇里的中国》的出版,余华才为我们揭开了谜底,讲出了当年血腥和暴力因素减少的原因--这缘于余华做过的一个梦,在这个梦里余华梦见自己被残酷地执行了枪决。午夜梦醒后,大汗淋漓的余华反省自我,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梦境。他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日有所思,梦有所想。他意识到自己每每在创作中书写死亡和操纵他人命运,因此而在梦中被报复了。于是,余华在充满冷汗的被窝里严肃地警告自己:以后不能再写血腥和暴力的故事了。
  
  这个余华梦见自己被枪杀的梦发生在 1989 年年底,此后余华的写作开始进入温情写作时期。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转折,就是 1992 年在鲁迅文学院作家班里,余华结识了陈虹女士,并和她在北京建立了家庭。余华从此定居北京,在一个相对安静和稳定的写作环境里,他完成了《活着》的写作。写作期间,余华的夫人陈虹主动放弃自己的写作计划和理想,给予余华生活上的关心和照料,同时也给予余华许多思想上的启发和创作上的动力。洪治纲说:“陈虹教会了他什么叫体恤和悲悯,以及体恤和悲悯对于一个作家写作的重要价值”①。因此,《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中的人们虽然活得挣扎甚至绝望,但却仍然保留着生活的信念和温情,这除了人们对宿命的认同和自我解脱,还有人们对生活和他人的理解与同情。对余华而言,当童年的残酷记忆渐渐淡化,他对人生的温情的一面有了新的体验和感受,这一切在《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及其以后的创作中得到了明显的体现。
  
  第一节 对“活着”的信仰
  
  绝望是一种罪感。克尔凯郭尔认为:消除这种与生俱来的罪感,只有依靠信仰。当一个人处于绝望的境地的时候,他面临两种选择:要么在绝望里沉沦;要么在绝望里选择信仰而走向希望。信仰可以使人忘掉处境的苦难,继而才有可能以行动反抗绝望,走出绝望。乌纳穆诺说:“人受苦而活,同时更活着以受苦,即使在他住所的大门上他写下‘放弃所有的希望!’他仍然有所爱、有所希求。
  
  宁可活在痛苦里,也不愿在宁静中死去。”②在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国度里,活着,作为中国人最为朴素的要求,也算是一种信仰和希求:“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③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算是余华对“活着”的信仰所作的最为深刻的诠释。作为受尽苦难折磨的底层的民众,活着,就是最大的事情。他们是不敢再奢求活着以外的东西的,能有“一箪食,一瓢饮”,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是最大的愿望,可是活着对他们来说,有时也是一种奢求。“活着”意味着更多的苦难里的挣扎,是坚韧的承受苦难带来的一切不幸。也因有为活着而不屈的忍耐,才使得《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具有震撼人心和温暖大众的悲壮感。
  
  福贵输光了所有家产,自己像瘟鸡一样,脑袋里迷迷糊糊的,然后不知道自己怎么办的时候,想着以后不再是有钱的少爷,对未来一片迷茫,他想自己拿根裤带把自己呆死算了,免得面对家人绝望痛苦:“这么想着我又走动起来,走过了一棵榆树,我只是看一眼,根本就没打算去解裤带。其实我不想死,只是找个法子与自己赌气。我想着那一屁股债又不会和我一起吊死,就对自己说:‘算啦,别死啦。’这债是要我爹去还了,一想到爹,我心里一阵发麻,这下他还不把我揍死?我边走边想,怎么想都是死路一条了,还是回家去吧。被我爹揍死,总比在外面像野狗一样吊死强。”即便输光了所有家产,处在如此的绝境面前,自杀的想法只是福贵和自己赌气的一时意气的话而已,因为输光家产,回家被爹打死也好,更多的是为自己寻找活下去的借口,他明白自己的爹怎么也不会打死自己的,即便自己在家上吊自杀的话,家人也是会奋力阻止的。如果真心去寻死的话,这野外的环境更适合自杀,所以害怕自己像野狗一样的吊死野外,也同样是福贵想要活下去的念头在做自我安慰式的解脱。在福贵内心深处,总是有一股中国人固有的对“活着”的坚定信仰。也正因为具有这样的信仰,福贵才能在以后的苦难和死亡面前,一次次挨过,并且一次次坚定地活下去。在福贵输光了家产后,一家人跟着他一起遭罪,从没做过体力活的母亲,却要学着下地做农活,即便这样她还安慰福贵,并且还在为福贵的罪责寻找理由。这是老太太对活着的信仰,也算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对儿子的疼爱,即便他犯下了再大的错误,母亲都会不顾一切地原谅她的儿子,为她的儿子开脱罪过,甚至会为儿子承担罪过所应受的惩罚,这就是温情的母爱。
  
  哀莫大于心死。人的肉身活着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人的心要活着。只要心活着,人就会有活下去的希望。福贵在所有的亲人都离世之后,他并没有放弃“活着”的希望,他明白:“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道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说话,我不看也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
  
  在经历了种种难以承受的苦难之后,福贵更像一个无欲无求的人。这是他绝望过、挣扎后的安详,更是福贵内心对生的渴望,越是经历死亡,越是渴望活着,内心永不熄灭的对于“活着”的信仰。在他最后的生命里,陪伴他的只有那头老黄牛,更能透出福贵对于活着的坚持。苦根死后,他凑够了买牛的钱,去牛市场期待能买到一个能替他干活,能和他说说话,解解闷的黄牛,也算是为自己余下的时日里找一个伴儿,大概觉得自己还能再继续活几年,当看到那头趴在地上,歪着脑袋吧嗒吧嗒掉眼泪,地下已流了一滩的眼泪,正要被宰杀的黄牛时,福贵充满了对生命的敬畏,对“活着”的敬仰,使他不忍心看着这头知道自己被宰杀的黄牛落泪,于是把这头牛买了下来,这头牛成为另一个被救赎的“福贵”.活下来只是活下来,“活着”本身就是美好的。这便是他们的终极信仰和目标。
  
  第二节 承受苦难的坚韧
  
  余华在 1993 年《活着》的序言中写到:“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①在《活着》里,余华总是反复阐述人对于苦难的承受,人拥有对活着的信仰,秉承乐观的态度,直面苦难和现实,并在苦难来临的时候强调人性的光辉。所以余华的《活着》并非是一部为了批判现实社会而写的苦难控诉状,更为深层的内涵是对人类整体命运的理解。人生的苦难和死亡的体验,施诸于福贵的一生,然而福贵对于这一切持有一种和美国老黑奴一样的心境和态度,即超脱一切苦难,抵达内心的平静。苦难和死亡是叙述的本身,但不是叙述的目的,承担苦难才是余华想要在《活着》里执着传达的概念。夏中义先生在《学人本色》里讲到:“若曰‘卖血’是另一种‘活着',那么,《活着》便是另一种’卖血‘.”②换言之,《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都是主人公在苦难里煎熬,以承受的方式坚定地“活着”,并以西西弗斯一样的姿态抗争,展现出倔强而坚韧的生命力。
  
  家产被龙二骗取后,福贵由富裕家的少爷一下子跌倒生活的底层,伴随而来的是无尽的生活的苦难,从没有做过体力活、裹着小脚的福贵娘开始学习做农活;只穿过丝绸旗袍的家珍也脱下了旗袍,穿上了粗布衣服下地;以前只会吃喝嫖赌的二流子少爷也开始考虑生计问题,生活的重担瞬间落在福贵的身上。让人惊叹的是,家道的败落,没有打垮福贵生活的信念,他没有去抱怨生活的不公,反而懂得了男人的责任和义务,为了要养活一家人必须笨鸟先飞、笨鸟多飞,他每天都在租种的龙二的田里劳作,即便黑夜里,只要有月光,他也要下地,期待从田地里得到养活一家人的物质生活资料。这是福贵在苦难里的人生态度,那就是要不屈不挠地、坚韧地活下去。
  
  儿时在私塾里,福贵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希望通过儿子读书改变命运,不再受苦难的折磨,重新能过上富足的日子,他不顾一切地要让他的儿子有庆去读书,并且为了让有庆上学,让本已生活艰难的家人活下去,他不得不把他的女儿凤霞送给别人,也只有这样,这个家的每个人才能活下去。即便是穷到吃不上饭的时候,也没有放弃让有庆上学的念头,只是希望以后有庆能够有出息。他看到有庆在学校里不好好念书,愤然跑到课堂上对有庆一顿教训。在有庆通过跑步获得荣誉的时候,福贵教育有庆要好好念书。活着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抗争绝望和安于现状,这也是个问题。福贵选择安于苦难,但不放弃抗击苦难的决心,有庆作为福贵的未来和希望,被福贵寄予了逃离苦难的希望,是照亮福贵黑暗的苦难前途上的阳光。
  
  许三观在面对苦难时,除了选择卖血这种透支生命的方式度过苦难,他还时常用阿 Q 式的“精神胜利法”安慰自己苦难里受伤的心。他知道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他是替何小勇养大了这个儿子,但他没有嫌弃这个儿子,当一乐在外面闯了祸--砸伤了方铁匠儿子的脑袋时,他在家教育二乐和三乐长大之后,要去强奸了何小勇的两个女儿,因为何小勇让许玉兰怀上了一乐,才有一乐砸伤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事情,当得到二乐和三乐的承诺后,他感到非常高兴。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还要去卖血替何小勇的儿子一乐赔偿医药费赎回家具,这本来是十分窝囊的事情,但他忍受了这一切,并且因为有了二乐和三乐承诺长大后“把何小勇的女儿强奸了”而高兴。他自己感觉这一次卖血卖得值了,他这个当爹的也活得有意义了。
  
  卖血是许三观应付生活难关的唯一的出路:当饥荒来了,喝了 57 天和水一样稀的玉米粥之后,许三观因为买粮食而去卖血;当家里需要为二乐的队长置备一桌过得去的招待酒菜时,许三观再去卖血;当一乐患上了肝炎需要去上海治病的时候,许三观还是去卖血。许三观在这个时代里的无助,让他只能通过重复地卖血,透支生命让他的家人生活下去,生活得美好一些。在一乐去上海治病缺钱的时候,许三观一边赶在去往上海的路上,一边在卖血,只是为了让一个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活着,而他自己却因为连续地卖血差点丢了性命。在饥荒的日子里,许玉兰把过春节用的糖拿出来,熬了又稠又粘的玉米粥,并给许三观多熬了一碗,算是为庆祝许三观的生日。饥饿的孩子们把为许三观预留的一碗玉米粥喝了,然后许三观在感慨别人的儿子给爹过寿,都是送礼堆成小山的时候,希望自己过生日能收到三个儿子轮流磕出响声的叩头,就算是收到了孩子们送的寿礼了,这样他也就知足了。一家人躺在床上挨饿的时候,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精神会餐,他花言巧语做上一道菜,全家人用耳朵听着“吃”,也算是在饥饿年代里精神上自我安慰的一种方式。许三观在寒冬一般地绝望的处境下通过透支生命,并以含泪的笑容和乐观的态度给人以温情。
  
  第三节 世间的人性美
  
  在余华的笔下,绝望里挣扎的人们也有温情的阳光和人性的光辉。《活着》里那个温柔贤惠的妻子家珍给予了丈夫福贵生活的温暖,《许三观卖血记》里许三观和妻子许玉兰尽管感情上有障碍,生活上还是能够患难与共。当然,余华在《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里所表现出的温情不仅是夫妻的爱,还有邻里间的友善,更有对于生命的尊重的宽恕:“在’弃绝‘中经历内心生活,去体验友爱与幸福,那些微不足道的事实都成为一种幸福的依据。”①夫妻间的真情流露,总在苦难来临的时候最为真切。从来过着富足的生活,从来没有做过农活的家珍在福贵输光家产后仍然不离不弃地跟着福贵;许玉兰在“文革”中被批成“妓女”站街示众时,许三观并没有和她划清界限,反而更加关心落难的许玉兰,他为她送饭,并把肉菜藏在米饭的下面,为了减少孩子们对母亲的坏印象,他主动承认自己犯过的错误。年迈时的福贵对家珍的回忆:“家珍是个好女人,我这辈子能娶上这么一个贤惠的女人,是我前世做狗吠叫了一辈子换来的。家珍对我从来都是逆来顺受,我在外面胡闹,她只是在心里打鼓,从不说我什么,和我娘一样。”“我说:’我把家产输光啦‘……家珍也哭了,她一边替我捶背一边说:’只要你以后不赌就好了。‘”“家珍到那时也想通了,她一遍一遍对我说:’这辈子也快过完了,你对我这么好,我也心满意足,我为你生了一双儿女,也算是报答你了,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起过。‘”家珍这样一个贤惠的女人临死前依旧记住的是福贵对自己的好,虽然福贵以前是个二流子,虽然福贵以前败光了家产,让本来富足的日子变得一贫如洗,让从来没有干过力气活的她,脱掉了丝绸旗袍,穿上粗布衣服下地干农活,虽然觉得自己通过为他生了一双儿女已经完成对福贵报答了,可是下辈子还期待和福贵在一起过。今生能娶到家珍这样的好妻子,自己在外面嫖赌,最终害得家破人亡,家珍始终对自己不离不弃,这在福贵看来是自己上辈修来的福分,只能通过命运安排才能解释的事情。也正是这些只能用命运的安排才能解释的事情,更显出家珍的人性美,一位贤惠的妻子在患难中对丈夫的支持,这才是坚贞的爱情。
  
  夫妻的关心和爱护,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露。身有残疾的二喜是打心底喜欢凤霞的,即使凤霞不会说话。福贵说凤霞是苦命的孩子,因为自己嗜赌如命,破败了家产,让凤霞跟着受苦,因为没钱给她看病,所以高烧落下了聋哑的毛病,在平日也因为不会说话,多受人欺辱,希望二喜在迎娶凤霞的时候风风光光,二喜就举债热闹地操办婚礼,留下村里人多年后都还会说起的最气派的婚礼。凤霞有了孩子,二喜对凤霞的照顾更是无微不至。夏天屋子里的蚊子多,又没有蚊帐,二喜就让凤霞先去外面乘凉,自己在屋里把蚊子喂饱了,才让凤霞进去。这种种的关心爱护,都是温暖人心的阳光,在苦难的世界里抵御绝望。妻子凤霞生产时,二喜在产房外焦急地等待,在凤霞难产时,他只能在大人和孩子两者之间选择一个,他毫不犹豫地选择要凤霞。这是夫妻的真爱,是人性最美的一面的自然流露。
  
  但结果是凤霞死了,孩子活着。福贵目睹了二喜和凤霞在生死关头所发生的一切,他为这一对患难夫妻的真情深深地感动了:“那天雪下得特别大,凤霞死后躺到了那间小屋里,我去看她,一见到那间屋子就走不进去了,十多年前有庆也是死在这里的。我站在雪里听着二喜在里面一遍遍叫着凤霞,心里疼得蹲在了地上。
  
  雪花飘着落下来,我看不清那屋子的门,只听到二喜在里面又哭又喊,我就叫二喜,叫了好几声,二喜才在里面答应一声,他走到门口,对我说:’我要大的,他们给了我小的。‘”①家珍的善良淳朴的人性,不仅仅是对福贵的不离不弃,更体现在对春生的宽恕。当家珍知道自己儿子是为了给县长的女人献血死的,刘县长就是春生,家珍充满了对春生的恨,一种不可原谅的恨。后来春生拿出钱作为补偿,她宁可穷着也不愿意原谅害死自己儿子的凶手,她拒绝接受凶手给的补偿。对于一个母亲来说,她的儿子的生命无比的珍贵,不是通过补偿就能换回来的。倔强的家珍,坚决不让春生进门,不和春生说话,这是一个母亲对害死自己儿子的凶手的恨,春生是家珍这辈子都不会原谅的人。可是知道“文革”中,春生被红卫兵毒打的时候,家珍的心里开始原谅这个曾经的不可原谅的人,当春生来向福贵告别,想要自杀的时候,还卧病在床的家珍彻底原谅了春生,并告诫春生一定要活着。家珍甚至利用春生欠有庆一条命,需要春生用自己的命来还的方式,鼓励春生活下去。
  
  家珍原谅了春生,希望春生能够活下去,是家珍对生命的尊重,是对生命的宽恕。这种宽恕是家珍作为一位母亲对生死恩怨的宽容和理解,显示了一位善良、仁慈的女性的人性光辉。宽恕之道也体现在许三观夫妻对于曾经的仇敌何小勇的转变上,何小勇在车祸中被撞而生死未卜,邻里张罗着让儿子给何小通喊魂。何小勇唯一的儿子是他和许玉兰生下的许一乐。因为一乐,许三观和许玉兰夫妻感情一直不和,但当何小勇生死未卜的时候,许玉兰和许三观商量后决定让一乐去为何小勇喊魂。许玉兰说:“何小勇的女人都哭着求上门来了,再不帮人家,心里说不过去。他们以前怎么对我们的,我们就不要去想了,怎么说人家的一条命在我们手里,总不能把人家的命捏死吧?”②许玉兰在嫁给许三观后被何小勇强暴,生下来一乐,为此许玉兰背上了“妓女”的骂名,即便当年许玉兰心里爱慕的是何小勇,嫁给许三观是迫于父亲的压力,可是许三观对她的好,融化了许玉兰的心,使她真心成为许三观家的女主人。
  
  为了赔偿被一乐砸伤头的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她曾迫不得已去找一乐的亲生父亲何小勇寻求帮助,却遭到了何小勇夫妻的侮辱和打骂。在得知许三观为了赔偿医药费,不得不去卖血,而在许玉兰的世界观里:“血是祖宗传下来的,做人可以卖油条、卖屋子、卖田地……就是不能卖血,就是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身是卖自己,卖血就是卖祖宗”①。从许三观卖血替非亲生的儿子偿还医药费这件事,许玉兰真切感受到了许三观为家庭的付出,许玉兰开始憎恨何小勇,所以才会出现许玉兰作泼妇状与何小勇妻子的对骂。当何小勇生死未卜,何小勇的妻子请求许玉兰让一乐去喊魂救何小勇的时候,许玉兰出于一个女人对另外一个女人的同情,放弃了对这个曾经辱骂过自己的女人的恨,也放弃了对何小勇的恨,即便何小勇强暴过自己,让自己受到屈辱。许玉兰这样做并非出于什么高尚的品德修养,而只是发自纯粹的内心的善良,这才是最本真温情的人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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