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髙层次创新型M开发的激励?^现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3-31 共5452字

  第3章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开发的激励政策现状

  3. 1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开发激励政策的体制特征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省人才发展迎来新的春天,自那以后,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培养开发的激励政策不断丰富,极大地激发了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提髙我国自主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3. 1. 1激励政策逐渐体现业绩和能力导向。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评价发现、科学使用机制,逐渐形成业绩和能力导向,人才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得到最大限度的激发,高层次人才的价值在社会各领域逐步得到公认,真正把他们引导到真心求学、提高能力和努力创业的正确轨道上来。

  3.1.2知识产权保护逐渐得到各方面重视。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加大了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创新创业成果的保护,让他们分享高新技术转化收益,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竞争优势。

  3.1.3逐步加大了收入制度体系建设。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断深化收人分配问题制度改革,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试点,取得丰富实践成果;各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收入分配法律法规进一步得到完善,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收入水平持续增长,收入结构呈现出多元化趋势。

  3.1.4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市场化人才激励机制。加快市场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市场功能,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领域深化改革,逐步加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市场化激励机制建设力度,提升了人才开发的效率与质量。

  3. 1. 5 创业就业与人才流动环境逐渐优化。鼓励创新创业成为各地各部门人才工作的主旋律,投入力度在加大,人才政策更加开放,阻碍人才自由流动制度瓶颈逐步打破,不同类别高层次人才群体之间的流动越来越顺畅,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和向难苦一线流动的政策措施继续给力,极大地提高了人才的积极性,有效发挥了各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智慧和力量。

  综上所述,目前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开发激励政策设计主要考虑两大因素,一是人才所从事的工作的可监控程度,二是人才所从事的工作与组织战略目标实现的关联程度(具体如图3.1)。

 论文摘要

  3.2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开发激励政策的区域性特征分析。

  二十一世纪以来,全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各地区人才幵发都取得了显着成绩。由于各地自然环境、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地区经济技术与历史文化发展水平等地域性差异,加之各地近年来围绕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不断因地制宜创新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在人才幵发激励方面形成了一些区域性特征。本文研究区域的划分是:东部地区以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6个省份主要代表;中部地区以安徽、湖北、江西、山西、河南、湖南6个省份主要代表;西部地区以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6个省份主要代表。

  3.2.1东部地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开发激励政策的特征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地区实现了快速发展,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地区实行了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出现了人才与经济同向互驱的科学发展局面。东部地区激励政策的主要特征是:领导重视程度高、政策出台早、措施新、力度大、配套全、视野宽,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激励政策逐步形成,市场化机制发展较快,知识产权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创新创业环境持续改善,而且各项政策落实机制的运行效率高。

  一般在2000年左右开始创新激励政策,在2003年第一次全国人才大会召开后至2006年左右,第二轮大投入式的激励政策相继出台;政策投入力度都比较大,对特别重要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一次性补贴或奖励额度大,高达50—100万元。激励政策衔接配套,对认定的紧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在科技项目、工作场所等方面给予配套,具有较强的激励效果;积极探索人才特区建设,敢于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先行先试股权激励、人力资本作价入股等政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开发的视野广,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新各为类优惠政策。利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高,教育基础好,高校科研院所分布集中等人才环境的综合优势,通过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幵发激励工作。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不断创新人才资源幵发的理念、制度、方法,引领方向与潮流,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泛珠三角、环劝海地区人才合作,形成多元化的人才聚集格局,大力开发高级专业人才和复合性人才资源。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江苏(苏南)等地加快推进人才优先发展试验区建设,制定实施特殊人才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江苏省“十二五”规划将人力资本投资占GDP比重、人才贡献率等纳入“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体系,以“333工程”为龙头,幵展“双创计划”、“企业家素质提升计划”等,并出台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50条政策;2013年省级财政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占省级一般预算收入的4. 06%,并要求各级政府设立人才展专项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高校、企业分别接总支出5%、销售额的0. 6%设立人才专项资金。无锡2006年启动“530计划”,对引进的领军人才,配套三个“100”待遇和三个"3”政策支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启动资金、100平米工作场所、100平米住房;300万元创业投资、300万元资金担保、技术成果30%入股。浙江省将财政性人才投入列入市县党政领导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研究制定“人才+资本”创业投资政策,加大政府创投基金引导力度,指导建立浙江海邦人才基金等,连续多年组团赴美、欧、日及京沪港等人才集聚城市举办大型高层次人才洽谈会,省市联合举办浙江?杭州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大会、中国浙江?宁波人才科技周、海外清华学子浙江行等活动,打造高端引才品牌,并形成组织、人力社保、教育、科技、公安、财政、地税、住建、国家、工商、外办等一条龙引才服务机制。深圳实施引进人才“孔雀计划”,“十一五”期间共引进50个团队和1000名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对入选的团队及人才在创业、项目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每个团队支持8000万元,每名人才80—150万元奖励补贴。东部地区这些政策实施,加快形成了各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集聚效应,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3.2.2中部地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开发激励政策的特征分析

  中部地区激励政策的主要特征是:领导重视程度一般,政策出台晚,投入力度不大,突出围绕产业发展集聚人才,激励政策重的物质轻精神,引才视野不幵阔,配套政策不够充分,市场化激励机制发展较慢,激励的效果不显着。类似政策出台,相对于东部要滞后几年,有明显的学习和模仿特点。近年来,中部地区领导重视程度在逐步加大,江西、湖北、安徽等地相继实行了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各地均重视推进创新人才重点工程,加强产学研合力平台建设,财政性经费投入也逐步加大,学习东部沿海一些成功经验推进人才特区建设,围绕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开发进行激励政策创新,积极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通过制定合理的人才政策体系与工作机制,加强人才的开放与幵发,加大与东部地区人才交流,加快人才专业结构、层次结构调整和在急需紧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积极推进中部合作,每两年举办一次中部崛起高层次人才论坛,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消除人才流动的身份、户籍、所有制、社会福利等激励保障措施,深化区域性人才交流发展机制和合作模式。各地突出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和产业领军人才培养,2007年湖南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2009年湖北实施“黄鹤英才计划”,光谷“3551”人才计划,2010年江西实施“赣潘英才555工程”,2012年山西实施“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工程”,等等,用于激励的投入也逐渐加大力度。安徽在合宪蚌、湖北在武汉东湖都开展了人才特区建设,主要人才居住证发放、专业技术职务破格评审、财政政策扶持、股权期权激励、医疗保健、子女入学等人才政策环境、培养载体、服务平台上先行先试和创新突破,相比东部地区人才特区建设工作,开展得晚些,是在学习借鉴其成果基础上形成的。

  3. 2. 3 西部地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幵发激励政策的特征分析

  西部地区激励政策的主要特征是,主要依靠国家出台一些扶持性的激励政策,重点加强高技能人才、医疗卫生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应用性人才的开发,针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特殊支持性激励政策较少,创业环境不优,人才公共服务不健全,特定的激励投入不足,政策配套体系尚未很好建立,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开发整体推进步伐不快。通过完善人才资源开发政策,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努力吸引外来人才,采取多种措施,防止过多的人才流失。采取与中部、东部地区联合培养、委托培养等形式,加快紧缺人才培养,特别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引进。

  近年来,西部省份大多着重围绕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需要,培养引进一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比如,中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干部与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一系列激励措施,积极引导和促进人才向西部地区流动。一些地方也在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注重加强高层次人才领域投入,2014年贵州加快大数据人才引进培养力度,计划3处投入3个亿,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及应用,出台文件鼓励省内高校培养新一代数据研究人员和工程师等高层次人才,并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

  从对三个区域有代表性省份的R&D人员全时当量、R&D经费和有效发明专利数的关系,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见表3.2),东部遥遥领先,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明显数量不足。R&D人员全时当量东部地区6省平均数是中部3倍、西部的7. 5倍;R&D经费东部地区6省平均数是中部3倍、西部的7倍;有效发明专利数东部地区6省平均数是中部6倍、西部的10倍。说明东部地区不仅重视投入,而且单位投入量、产出的效率也更高,一定程度上说明东部地区激励政策的有效性,中部地区具有中间性的特点,激励的质量与成效要好于西部。

  论文摘要

  3. 3发达国家高层次创新人才开发激励政策经验借鉴

  3. 3.1注重人力资本投资。大力增加对教育和科技的投,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工作学习和创新发展打牢坚实的物质基础。日本《第三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06一2010)》突出了人才战,每年制定“科学技术相关人才综合计划”,逐年增加用于人才培养的教育与科技投入。韩国科技部于2007年启动了两项旨在培养理工科人才的计,投资于科学人才培育项目和国家科技奖学金项目。以色列的研发投入比例经常冠绝全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4%,高于紧随其后的瑞典(3.7%)、芬兰(3.5%)。

  2007年美国出台的《美国竞争法》,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教育、基础科学的投入来保障人才培养,保持美国的竞争力,其研究开发人员占全球的22.2%,而研发经费占到40%。2008,俄罗斯政府出台的创新科研与教育人才专项计划,2009到2013年5年共投人36. 2亿美元,加快科研与教育人才培养。

  3.3.2促进产学合作。发达国家产学研合作培养人才的方式向纵深拓展,大学、企业、研究机构之间多种组合的合作培养模式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得到了良好的应用。日本于2002年实施“240万科技人才开发综合推进计划”,重点为企业培养信息技术、环境、生物、纳米材料等领域具有实战能力的技术人才;2009年又设立了 “企业研究人员活用型基础研究推进事业”和“高级研究人才活用促进计划”,促进大学、研究机构和产业界之间的“脑力循环”,最大限度地发挥产学合作的潜能。

  英国开展了大学、产业界和政府联合培养高层次理工人才的多种项目和计划,如“科学与工程合作奖励”就是鼓励学生在大学和企业的共同指导下幵展研究并取得博士学位的项目。韩国产业资源部和教育人才资源部联合推进“产学合作大学计划”,投-资2000亿韩元在全国选定13所大学建立“产学合作大学”。

  3. 3. 3优化创业环境。美国鼓励创新的文化环境非常浓厚,从美国鞋谷、128公路等培育出一批高层次创业人才的环境来看,美国最好的大学、金融市场、风险资本基金都向创新创业人才开放,强大的风险资本投入、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及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都成为高技术人才转化为创业人才必不可少的条件。即便印度这样发展中国家,围绕自己的主导产业,政府制定了《软件技术园区计划》,向出口导向型软件公司提供特别免税优惠,极大地鼓舞了软件行业高层次人才的创业热情,吸引了大量的留学人才回国创业,使印度成为全球重要的软件幵发基地。

  3.3.4尊重人才价值。为了激发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发达国家人才资源开发的普遍理念和做法是尊重个人价值,以服务人、尊重人、发挥人的最大潜力为终极目标,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更是如此。美国全社会对个人的知识价值和社会价值都极为尊重,形成了良好的人才文化,激发人才的冒险精神和创新热情,造就了一大批世界一流创新型人才。

  3.3.5强化产权激励。一些发达国家注重建立新的人本机制,实行产权与分配创新,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形成了尊重创新,维护创新成果,对企业经营者和科技项目人才实行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充分体现激活人才的管理创新思维。推进各种激励政策让科技人员在专利转让、职务发明中获得一定比例的分成。美国科用公司对200多名高科技创新人才,给予每人25万美元的股票奖励,以激励和留住具有发展潜能的创新人才。

  3.3.6创新移民政策。发达国家都把在全球范围争夺优秀人才作为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为此,近年来很多国家创新高层次人才移民政策。主要是提供丰厚待遇、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2014年美国出台一系列针对‘‘高科技人才“移民的优惠政策,逐步取消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领域拥有高等学位的绿卡申请者的名额限制。英国于2008年10月正式实施‘‘记点积分制”移民制度,放宽对高科技人才及家属永久性居留权许可证条件。法国对其移民政策进行了 20年以来的第一次修改,对赴法留学生进一步敞开大门,对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生在法国工作提供便利。日本今年6月通过《入管改正案》,对符合“高级人才”条件的外国人在日本生活3年即可获得永久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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