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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A类低保人群救助中社会工作介入问题研究(2)

来源:特区经济 作者:石卷苗
发布于:2017-06-17 共6710字
  通过项目组跟进实施了解到迎江区 A 类低保人群主要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年龄层次差异大,整体呈现出老龄化趋势。 30 名 A 类低保人中,有近 46%的人为 60 岁以上的老人;第二,身体健康状况较差,难以自谋生计。 21 岁至 60 岁之间的服务对象非病即残,难以另谋他业,精神残疾者更是难以沟通,而老人多是患有慢性病,多无法独立出行;第三,文化教育程度低下,无法理解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工提供的服务。小学及以下的文化程度占 56.7%,初中文化的占 23.3%,中专占 3.3%,高中占 16.7%,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在项目对接以及后期的跟进中,服务对象虽然开始慢慢接受社工提供的服务,但还无法理解社会工作服务。
  
  ②社会工作介入 A 类低保家庭服务的问题分析。 第一,服务对象层次差异大,服务参与度不高。项目直接受益的 30 名服务对象,年龄层次、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状况各异。 对于项目执行社工来说, 针对受益的 30 名服务对象开展大规模的社区活动有很大的难度。项目组只能针对部分有相同需求的服务对象开展相应的社工服务,这就致使大多数服务对象没有办法参与项目组设计的活动,而这与项目设计的目的存在着偏差。
  
  第二,项目无法满足一些服务对象的迫切需求。 项目资金的局限性与项目周期的短暂性使得项目自身无法满足服务对象的所有需求。 低保人群面临的首要困难就是资金的缺口,很多的服务对象每天过着节衣缩食的日子,但也只能维持在健康状态下的基本生存。而有些服务对象贫病交加,纵然有医保在身,也无法解决其实际问题。
  
  第三,社区合作意识差。 基层社区在自身工作事务繁杂和对社会工作了解不深入的情况下,无暇顾及项目服务对象,所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无法将自身工作事务与项目组活动相结合。在项目对接初期因为行政力量的一层层推介,社区在行政力度下被动接受社工服务项目的落地,但是在项目执行期间,社区会同项目组提出项目无法覆盖的需求, 当这种需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项目组与社区之间的合作就会倍感压力。
  
  第四,项目周期性太短,不能提供长效服务。通过项目社工与服务对象的对接、服务跟进,双方之间的专业信任关系一步步加强。 有些个案在项目社工的服务跟进中,情绪状态也得到了很好的改善,但是在项目服务逐渐趋于良性发展的情况下,项目的周期性致使社工不能再为他们提供服务,而在安庆地区也缺乏能够转介个案的专业社工机构,致使社工难以保证案主以后的发展状况。
  
  第五,年轻的项目团队无法承受项目带来的挑战和压力。 目前,作为内陆三线城市的安庆,缺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而有社工理念的年轻专业社工又缺乏相应的实务经验。当社工为身患重症的服务对象积极奔走而无果的时候,不仅觉得自己会带给服务对象深深的绝望,自己也因为面对这种无助感而深陷伦理困境。
  
  三、社会工作介入城市A 类低保人群服务项目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社工在介入 A 类低保家庭的时候, 之所以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其原因主要包含两大方面,可以分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
  
  1.主观原因。
  
  ①服务对象自身。 服务对象可能由于对社工缺乏认识,并且对低保的申请与获得存在相应的占有感,害怕过多的与社工接触会对低保名额的再申请有不良影响,故不愿意过多参与项目组织的活动。
  
  ②基层工作人员自身。社区专干一般自身有着繁杂的工作任务,部分社区工作人员会出有“配合社工工作是在浪费时间增加任务量”的想法、并且害怕自身的介入会使得其在项目结项后无法如社工一般“脱身”.
  
  ③社会工作者自身。 由于缺乏经验并且对服务群体缺少了解,在遭到社区、服务对象的拒绝之后,会害怕甚至不愿意过多的接触服务对象,呈现出抵触的情绪。 有时甚至会在跟进服务中因为“同理”过度而无法从服务对象的困境中走出。
  
  2.客观原因。
  
  ①政策体系制度方面。社会救助群体的救助政策主要以物质救助为主,低保救助申请程序严谨复杂,低保人群审核按季度更新,不利于社会工作者与其建立信任关系。 在与服务对象交流过程中,服务对象会选择性的进行有利于自身的交流,以免影响下次的低保审核。 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政府运行成本太高,财政负担过重,易引发救助对象“等、靠、要”的福利病,从而使得其不愿过多参与到社会组织倡导的服务活动中,更不愿意发挥其自身的能动性去寻求更高的生活追求。
  
  ②公众对社工、社会组织认知薄弱。 在社会工作发展新起的安庆地区, 由于社会大众目前对社工的认知基本处于零状态,这导致项目团队在跟进项目开展实施中,不得不向基层政府、服务对象、社会大众解释社会工作,社会组织介入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
  
  ③过分依赖社区基层组织, 项目执行力度受到相应的限制。社区居委会自身就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际上居委会的行政色彩很浓,却还是需要开展其他相关的服务,而社工介入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的初衷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基层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压力,为基层社区工作人员减负。
  
  ④社工专业能力和自身影响力不足。社会工作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各个领域的社工专业人才都处于捉襟见肘的状态,而社会救助群体救助类型多元化对社会工作者自身的专业化要求极高,对于刚出校门、社会经验不足的社会工作者而言,暂时还不具备如此高的资源整合、政策倡导、与人沟通协调的能力。 另外,社会工作本身是一个人影响另一个人的过程, 在社会工作认知度不高、社工专业性不强、外在支持薄弱的情况下,社会工作自身的影响力存在不足。
  
  四、社会工作介入城市A 类低保家庭的服务模式探索。
  
  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群体,需要在充分了解其自身特征和需求的前提下,整合各种资源,为其提供服务。以迎江区建设路街道为示范点的共享阳光社会工作介入 A 类低保家庭服务项目,经过为期 8 个月的实践和探索,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开展相应活动,在项目运营中不断探索和反思为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群体服务积累了相应的经验。 社会工作者在介入 A类低保人群服务时,为如何改善认知不足、服务对象参与度不高、社区参与意识不强等项目执行中面临的困难进行了反思。 为此,笔者根据项目实施过程对社会工作介入 A 类低保人群的服务模式进行了探索和分析,现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原文出处:石卷苗. 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群体的现状与反思——以“共享阳光”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群体服务项目(迎江区)为例[J]. 特区经济,2017,(03):8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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